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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绝世)-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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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出口,就是祈洛歌自己都没觉得自己说的那么自然,更没扭捏之态,而苏秦更是没有多想。
“这个哪敢,我自己来就是了。”苏秦起身有些不解风情的说。
“也好。”祈洛歌看着起身的苏秦说道,说完看了看苏秦手里的黄泉刀,“这刀你最好藏好,不然要是被别人知道……不说佛宗会拿你是问,就是那些寻宝者恐怕就能把你吃了。”
嗯了一声,苏秦说了一句我清楚,说完就起身向厨房走去,看着苏秦离开房屋,祈洛歌揉了揉眉心,她在想是不是把自己接下来的计划告诉苏秦。
如果把苏秦加入自己的计划中……会不会给苏秦的生命增加危险?毕竟接下来自己可是要去杀人啊。
忽然想到了什么,祈洛歌起身向厨房走去,在祈洛歌看来,自己既然把游龙枪法交给苏秦,那么苏秦早就和自己的命运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有苏秦和白启这些人的加入,对付麒麟军的把握又能增加半成到一成。
不到百人对付近万人的麒麟军?
令人见之色变的麒麟军?
如果传出去一定会被人笑掉大牙说一句这是痴心妄想。
因为以卵击石无异于自寻死路。
但是,水滴为何石穿?
此刻向厨房走去的祈洛歌想起曾经祈天烈对她说的一句话,“有时候,命运就是这样,以小博大才能功成名就。”
有所为,无所畏。
第一百一十四章 翻寻一章一回的烽烟 上
(所谓缘起,就是用蛊惑的笑容,在一切尚未成形之时,像一朵花吐露那芬芳的邂逅,于是,春暖花开。)
来到厨房门前,祈洛歌看着忙着煮饭的苏秦,并没有走向烟雾缭绕的屋内,而是斜倚在门栏上,身穿鹅黄玄裳的她妙目横波,静静的,像一朵丁香——细碎的花,隐约的紫,淡漠的香,飘渺的愁,自然之中带着一抹伤感的独幽。
如果青云城没破的话,此刻的祈洛歌,应该已经进入甜美的梦乡了吧?
婷婷玉立婀娜俏姿虽然香肌已经变的消瘦的美人就在在眼前,但是苏秦并没有抬目凝看,他只是对着祈洛歌微微一笑,然后拿起火折子烧起火来,坐在炉灶前烧火的苏秦和炎国的那些乡村野夫一样,有些……蓬头垢面,很普通的一个少年郎,相信不知道他底细的人一定不知道他是一个部落的王子,至于苏秦的另一重身份更是令人难以置信。
而苏秦这些日子之所以不对祈洛歌和白启说自己的皇子身份,是因为他知道没人信,而信的人……已经死了,苏秦昨晚去悬空寺找七戒大师就是为了找人证明自己的身份,可是下山后的他改变了想法——如果自己没有实力的话,就算世人承认自己是皇子又如何?还不是如一条仓皇之狗一样狼狈。
身份有时候不重要,因为面子不是别人给的,都是自己争的。
看着炉灶里的火光,苏秦的目光有些深邃,透过他眼里的火光,依稀能看到一些清澈,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苏秦的眉头拧在一起,忘了厨房外还有祈洛歌在看着自己。
夜色很浓,像泼了墨,染了天下。
祈洛歌双手环胸看着苏秦,看着火光映射下的苏秦,不知不觉有些说不出的无奈。
苏秦嘴角的那道旧伤疤此刻在黑暗里是那样的醒目,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祈洛歌突然觉得苏秦此刻有些说不出的魅惑。
火势烘烤着苏秦脸上的皮肤,他回过神,往火灶里添了一把火,然后看着一旁的黄泉刀,他想明天是不是找一个刀鞘把黄泉刀遮掩起来,这样带着身上以后出行也方便些——苏秦的裂日弓放在了青云城的锦绣内,木恨玉借给他的木灵珠被他埋在了离火城的地下暗道里,千里迢迢,这个天下这么大,苏秦不会再傻到把黄泉刀找个地方掩埋起来,他要把自己的武器留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样才能保命。
“他在想什么呢?现在?”祈洛歌看着苏秦微皱的眉头想到。
苏秦不知道祈洛歌在想什么,看着越烧越旺的炉灶,他有些出神。
仔细算来,苏秦在光启城已经耽搁了一阵日子,除了把身上刘仪带来的伤治好又学了游龙枪法之外,似乎再无别的收获。
黄泉刀是不祥之物,在苏秦的眼里当然算不得什么奇遇,而他不知道接下来是否继续留在光启城,他想离开这里,去离火城,去查牧野的生死,如果可以的话再北上去找木恨玉。
“苏秦……”祈洛歌这个时候轻声喊了一声。
“嗯。”
“给你商量件事。”
“这么客气干什么,你说我听,只要不是让我去杀人,什么都听你的。”苏秦头都没抬的回答。
“如果让你帮我去杀人呢?”
“我一个废物自保都不能,怎么帮你杀人?”想起没有丝毫头绪的游龙枪法,苏秦不由的感伤的说了一句。
可是苏秦没想到祈洛歌听到他这一句话之后,祈洛歌的反应完全令苏秦出乎预料。
“姓苏的,我告诉你,以后废物这个词,谁都不可以这样说你,包括你自己,我的眼睛没瞎,不然不会把游龙枪法给你,谁以后要敢这么说你我就要谁好看。”祈洛歌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着,说完竟然转身离开。
苏秦目瞪口呆,嘴巴张的很大的他像吃了黄连一样有苦难言。
他想不明白自己一句自嘲的话祈洛歌听后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不过看着祈洛歌生气离去,苏秦本想等会把饭煮好后找祈洛歌解释,但是想起祈洛歌愤然离去的样子,苏秦有些不放心,最后往炉灶里添了一些干柴,苏秦掂起黄泉刀出了厨房。
祈洛歌的卧房没有亮灯,大厅内也没有人影,整个孟府静悄悄的。
苏秦最后向孟府的祠走去,他有一种直觉,而事实苏秦的直觉没错,祈洛歌在离开厨房之后就来到了孟家祠,跪立在蒲团上的她眼圈发红,却紧咬着嘴唇,强忍着,倔强着。
一句废物在祈洛歌的心里荡起了千层浪,她想到了死去的祈天烈,想到了齐玉琼,想到了太多的往事,往事一下子涌上心头,令她有些胸闷,所以才说出那番话,离开厨房后,被苏秦气的没有半点睡意的祈洛歌来到了这里,似乎只有在祠里看着死去的列祖列宗才会让祈洛歌的心灵安宁。
“你来这里干什么?”听到脚步声,祈洛歌并未回头。
“来看看。”苏秦这个时候说话有些小心翼翼,说完后苏秦从一旁的木案上拿起一炷香点燃放在香炉上,行了几礼之后静立一旁看着祈洛歌的神色。
祈洛歌低垂着头,看不到表情,也没说话,似乎不想理苏秦。
“你刚才说商量件事,还没说是什么事呢。”感觉祠内的气氛太过于压抑,苏秦率先开口打破宁静说道。
“没事了。”
“我有事。”
“有事就说。”
“你先说。”
“爱说不说,不说就走。”祈洛歌抬头瞪了苏秦一眼。
“我能说一句你生气的样子其实很难看么?”苏秦火上浇油的说道。
“难看又不是让你看的。”祈洛歌说着起身,然后来到了大门旁,看着外面的夜色,她忽然觉得自己怎么变的怪怪的,耍小性子?自己似乎不是这样的。
“好了祈大小姐,你有什么事就说,我一定赴汤蹈火肝脑涂地。”说到这里,本来一脸笑容的苏秦神色一整,“我以后保证不再说什么自暴自弃的话了。”
“你说不说和我没关系。”祈洛歌说着,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嘴角露出一个弧度,然后转头看着苏秦认真的说,“你刚才说的话当真?”
“当真,有什么事你吩咐,我一定出十分力尽十二分心。”
“那就好。”神色难以捉摸的祈洛歌接着淡淡的说了一句,“过两天,你拿着手里的刀,跟着我一起上战场吧。”
苏秦挑眉,不过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点头说了一个字。
好。
第一百一十五章 翻寻一章一回的烽烟 中
(PS1:昨天微风路过郑州,送了两包软中华和一条苏烟,不得不说,因为烽烟而认识你们,是我的荣幸。PS2:十八年前,王者煮酒,醉看苍穹万里如诗画;此时少年,握刀纵马,笑看烽烟茫茫荡天下。如果,时光不曾此去经年,所谓风华绝代不过是一场一骑绝尘的梦罢了。)
“炎历3746年冬,羽帝至光启城,得黄泉刀,血染麒麟军,令天下大震,世人皆知麒麟军凶悍,殊不知,这场持续了三个月的震荡,其实不过是百人而为,观此过往就可看出,那时的羽帝已露峥嵘之势。”
——摘自《东炎皇朝》。
“炎历3747年是一个多事之秋,年初,佛宗和道教之争令天下武道大震,年后,皇家颁布的《赋税律》令繁盛了上千年的炎国平民感到困惑的同时深感不安,随后,跋扈之极的麒麟军遭到重创,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南天侯白启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无人得知,直到几年后,已经贵为南天侯的白启在一次醉酒后说出了一番话,令当时根基不稳的东炎王朝消除了内患,当时南天侯指着自己的心对他的下属说了一句: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彼以众人待我,我以众人报之。”
“所谓将心比心便是佛心。”
——摘自《东炎霸业·将侯篇》第三章,南天侯白启传。
“活着,为了自由。”
“这是羽帝在他所经历的战争中,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话,没有人知道,经历过青云城的战争,见到光启城的硝烟,羽帝的思想已经慢慢成熟,他原本只想在乱世中争得三寸江山,可是羽帝慢慢发现就是这三寸的立足之地,有时候都需要用鲜血去换,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经历过这么多事情,没人会记得当初那个背着一个包袱,手里拿着一个弯弓,脸上的笑容像冬日里的阳光温暖的卖石少年郎,人们记住的只是那个在光启城里一身是血无法辨认面孔的恶魔,那个时候,世人还不知道羽帝已经拿了黄泉刀,关于羽帝噬血的传闻却就此传开,不过从后来羽帝北上之前对祈洛歌说的一句话就可以看出,羽帝已经找到了脚下路的方向。”
“羽帝说,他要试着征服这里。”
“人生总是充满了危机和机遇,羽帝选择北上,拉开了东炎皇朝争霸的序幕——任何一个帝国的崛起或者说统一都是一部杀人史,而东炎皇朝的刚开始,只不过是几个热血的少年,为了向往自由而跨出的一步。”
——摘自《帝国的崛起》。
“……官途如履薄冰,当初命比纸薄的自己心里不过只有一个念头,不管是被人杀还是杀人,只要活下去就好,别人说我嗜血,我笑而不语沉默以对,嗜血……我不是第二个楚狂,这就像黄泉刀,救人或着杀人,重要的是握刀的人。”
——摘自《东炎霸业·帝王篇》,扉页序言。
光启城,城主府。
李浩然看着罗五,面露愠色,刚才罗五说的话令他听着很不顺耳,甚至有点刺耳,冷笑了一声,李浩然偏过头眯着眼看着罗五说,“什么叫天下读书人皆迂腐?”
炎历2707年高中状元,到现在五十四岁的李浩然曾经官至二品,再加上是世袭城主,有着侯爵地位,不错的身世,良好的教养,扬名的才会,从十五岁起一首《九张机》名扬天下的他不知道是多少读书人心中的楷模,现在罗五说天下读书人都是迂腐的人,虽然说着无意,但是听者有心。
“我说的迂腐不是顽固不化的意思。”看着李浩然的神色,罗五脸上倒是没有多少歉意,只是微微一笑摇头道,“李夫子你别见怪,你看现在天下的读书人,脑子里除了功名之外可有其他的想法?他们用书中自有颜如玉自有黄金屋来鞭笞自己,而到了关键时刻,很多人在兼济天下不行就选择退而独善其身,用沉默来面对一切,这说好点的叫洁身自好,说难听点……”
“难听点怎么?”杨离尘挑眉,紧跟着起身反驳,“颜如玉黄金屋这些不过是读书人的一种遐想,这只是交换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读书人把读书当做乐趣的一种愿望,与懦弱没有一点关系,再说有了功名才有更多的机会报效朝廷造福天下。”
“是么。”罗五看着杨离尘呵呵一笑,“杨兄别忘了,民间疾苦江山离散,只留读书人一声长叹,古往今来,读书人自负腹有诗书气自华,总觉得读书能光宗耀祖,却不知道他们根本不适合在庙之上纵横捭阖,只适合在逍遥的江湖中狂谈阔论,借景言物抒匹夫之志,展仁者之怀……”说到这里,罗五看了看李浩然的神色,见后者脸上阴沉的厉害,心想目的达到,就接着道,“奈何掌权者常以狭隘私利置其于死地,古往今来的书生们延续着这一声长长的叹息,换来了什么?他们有驾驭权力指引进步的能力,却偏偏畏惧权势的威严与僵硬,有多少才华不可多得之士因为突兀的性格和难掩的才华而遭来无妄之灾?”
“放屁。”李浩然这个时候忍不出骂出了一句脏话,接着茶杯往桌子上重重一放,茶杯里的茶水溅了出来,一点一点,冒着热气。
“送客。”看着罗五,李浩然扭头对着杨离尘说了一句。
杨离尘这个时候脸色也很不好看,前几日罗五一直在找自己,似乎有什么事有求于自己,没想到今日见到了他,罗五开口先说读书人的不是,明知道李浩然在读书人心中的地位……想到这里,杨离尘看着罗五道,语气里没有丝毫的客气,但是如若仔细听的话,就会发现杨离尘话语里藏有玄机,“罗五,你要是没什么事就请回,我们读书人的事还轮不到一个奴才指手画脚。”
奴才,指手画脚,这两个词的字眼很重,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前一句,罗五来到这里当然有事,所以,虽然李浩然要送客,但是杨离尘却给罗五找了一个留下来继续谈论的契机。
“李夫子,我还有话说。”罗五看着杨离尘有些心知肚明的微微一笑,然后扬声看着李浩然的背影继续说道,“我此次前来,是为了代人问夫子一句话。”
“什么话?”杨离尘开口。
“夫子可曾记得二十五前对一个人说的话,也是在这里,那人问夫子‘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话的对错,而夫子的回答……”罗五说着住口,看着李浩然,而杨离尘皱眉,他怎么没听李浩然说过这些过往?
一语出,石破天惊,李浩然猛然转身,神色大变。
“你是怎么知道的?莫非……”想到了什么,李浩然声音有些发颤的问了一句,竟然无比激动,“他,还活着?”
这章真不是废话啊……(上架感言)
好久没再章节里废话了……仔细一想……挠头,好想也没多久……尴尬。
那啥,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开个单张写点自己想说的话,个人感觉真他娘的爽,至于你们爱不爱看……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想能坚持到看到这里的朋友应该已经习惯了我的絮叨,婆婆妈妈,傻不拉几。
你看,那个自言自语的家伙。
嗯哼,以上依旧是废话,之所以说废话……是因为我知道在不久之后,或许有些人就会看不到了——选择离开,选择分别,对心里一直期望大圆满的我来说,莫名的有些难过。
难过如何,失落如何,不是扮矫情,这个现实就是这样,就像我在昨天的章节里写的,仗义之辈多屠狗,冷暖自知就好,说出来没别的意思,只是想说些什么而已,无他。
今天晚上在公司正在吃饭的时候,小五给我打电话,他说烽烟上架了,我嘴里吃着鸡蛋面嗯了一声,他说上个月买的月票竟然要下个月投,他在骂娘,我在微笑,脑里浮现出小五的面孔,就像我现在打出这行字的时候,小五那瘦瘦的面孔又浮现在脑海,就在刚才小五说他难过,我和冷冷问难过什么,他说他看到了一个女人,像他曾经喜欢过的一个女人。
你看,就是看到像曾经喜欢过的一个人小五都会难过,那些爱的死去活来的人呢?再见到曾经的他或者她的时候?
你们喜欢过烽烟么?喜欢我的文字么?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坏呸在书评区留言说看的很焦心,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在这里说句抱歉吧,烽烟我想写的是看着舒心,没想到却背离了初衷。
嗯,还有小标,mihu,步兵,这几个看完新的章节就会冒泡的读者,记得笑葒尘和m1a1a这两个读者已经好久没冒泡了,估计已经把烽烟下架了,其实,留下来也好,离开也好,在我看来,人生就是这样,能一起走过一段路,已经很值得庆幸了,再奢望不离不弃,连我自己都觉得有点奢侈。
笑。
先说一下开这个单张的目的。
一个字,干!你非要说不明白这个字的意思,好吧,那我用三个字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干丫的!
作为一个码字的家伙,作为一个码字自认为写出的文字对得起自己的家伙,我可以选择安安静静的把烽烟写到快完本的时候在上架,但是,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候,原因很简单,适者生存。
我不怕烽烟的订阅少,我只怕自己没有斗志。
订阅这玩意毕竟要让你们掏钱看,所以你们花钱乐意不乐意我说了不算,毕竟以前的我也是看盗贴的,在这里我只想说一句,有能力的,买一张十五块钱的完美一卡通吧,然后充值订阅一下,千字三分的价格,差不多能把烽烟看完本了,十五块钱,多么,不多,你们不订阅只能说明我写的书够渣,另外呢,就是希望别下架,你要是不知道看盗贴,看完盗贴再回来投票,我只能沉默以对了。
到了拼订阅的时候了。
所以,我用干字表达自己的心情。
就像苏秦以后会用杀字来表达自己的心情一样。
而让你们别下架的原因是你们一年半载后可以通过我的烽烟知道我的新书的情况。
我说过,这条路我会一直坚持下去,从江山到烽烟,在从烽烟到下年想写的人渣,这是我的一个人生规划,我想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为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坚持一下。
这是一种胆大的尝试,我没想过失败了如何,我只想不想让自己后悔,就这么简单,不然等到老了再说哎呦当初小爷要是坚持着就怎么怎么也太操蛋了一些。
我写烽烟到现在将近四十万字,纵横网站给我发了一个月的全勤三百块的稿费,其他的收入就是读者朋友们的捧场,说不想挣钱是虚话,但是写书真挣到钱了么,没有,所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为了自己喜欢做的事坚持着,是真的挺牛…逼的。
最后,你订阅不订阅是你们的事,下架这个我也管不了,但是,不管如何,为了烽烟以后能被人更多的熟知,还是想求下订阅,烽烟三千收藏,五十个人里,敢有一个人订阅么!
订阅过百,怎样?
订阅过二百,又怎样?
生活不会有多大改善,只是会让我把这条路走的更宽更远而已。
记得曾经和冷夜扯过一次,我说订阅过二百,烽烟我敢写二百万字,订阅过三百,我能写三百万字,过五百,我靠,这是做梦。
当时小五说看你那点出息,别否定自己。
冷夜说刀妹啊,你有种情况没说,我说啥情况,冷夜说要是没一个订阅呢。
我说怎么会,小五最少会订阅啊。
然后小五这个时候冒泡了,是啊,我会订阅,然后第一个月就我一个人订阅咋弄,我说不是还有冷夜的么,冷夜说第二个月我订阅,哪第三个月呢,我说不是还有我的号订阅么。
然后小五又冒泡说,第四个月我小五一号订阅……第五个月我小五二号订阅……烽烟你好好写上几年,写个三五百万字,订阅会过百的。
我彻底被这俩货纠结的无语了。
你看看,就是没有一个订阅我都没想过太监,我他妹的是不是真的太牛…逼了。
写到这里,忽然觉得累了,明天还要上班,就不写了,喜欢看的嫌充值麻烦的,看盗贴吧,记得别下架,把烽烟扔在书架里落满灰尘吧,记得偶尔点开看看书评区或者其他的吧。
嗯,就这样,最后,有句话想了想,还是说下吧,别因为上架,书评区太冷清,小标,mihu记得有空来继续留言,有精华我还是会加的。
如果,我是说如果,烽烟的订阅,过二百,均定过二百多好。
痴人说梦么,笑。
就算烽烟不能,但是,我总有一本书会远远的超过这个目标,我相信,而且深信不疑,前提是我坚持下去。
烽烟四起,群雄逐鹿,大浪淘沙,胜者为王。
任何一个读书网站到最后都会实行VIP,在我看来,订阅是检验一个作者实力的炼金石,上架不是自信,我只想在纵横这偌大的江山里争得立足之地,所以选择上架,尽管可能导致有些人的离开,但是不后悔,在这里对那些离开的人说句抱歉,谢谢曾经的陪伴,谢谢你们的红票和点击。
而那些花钱订阅正版的朋友,你们不是傻子不知道有盗贴,咱们一起继续在这条江湖上走下去吧,踩死别人,或者被别人踩死。
抱抱。
然后,默然前行。
——狼烟起,江山北望,苏秦三年后回头看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如同现在的我一样,喜欢曾经那个在深夜里带着一点期盼的自己。
不遗憾。
值了。
安。
第一百一十六章 翻寻一章一回的烽烟 下
(月票这玩意太烧钱,投的都是看情分的,一天的时间杀入前十,不得不说你们很风骚,嗯,谢谢你们,不管如何,咱们多牛一天是一天。有空的投下红票吧。)
相较于门庭若市的光明府而言,罗府因为门前的一则通告则要显的冷清的多,但是依旧有不死心的人想通过罗五这层关系以其得到陆天宇的青睐——不知道是谁传出了消息,前些日子光明府和城主府之争,罗五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罗五在大家的眼里成了光明府的红人,还有人说接下来陆天宇会给罗五一个职位,让罗五掌管光明府的军务,士乃军之本,军乃国之源,由此可见罗五在陆天宇心里的地位,随着炎国这些年举贤任官的世风盛行,家里有点钱财,或者在其他城池有偏远的亲戚有点权势的,都想让罗五开口在光明府谋个一官半职,毕竟随着《赋税律》的颁布,让那些有些家底的人越来越觉得,当官好,哪怕是芝麻大的小官,所以,即便罗府大门紧闭的铁门上说罗五身体欠安的通告,他们还是源源不断的把礼品从家里带出来,写上拜帖。
他们并不知道,此刻的罗五并不在罗府里,而是去了他们眼中应该恨罗五恨到要死的城主府,他们更不知道,此刻看着寂静的罗府里其实里面早已因为一个人到来,而掀起了一丝波澜。
就在罗五去见李浩然的时候,在罗府来了一个不速之客,来人看样子并非不请自来,这点从刘仪看到来人之后脸上露出的欣慰表情就可以看出一二。
来人人高马大,说话声音洪亮,一张面孔虽然布红润,但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从他眉角的皱纹里看出他的年龄已经到了中年。
“仪哥,好久不见。”看着面带微笑的刘仪,来人抱拳说了一句,说完他的目光从刘仪身后的几个人面孔上看过,最后轻轻的说了一声,“兄弟们好久不见……”说到这里来人一顿,接着道,“浩宇归队了。”
听到上官浩宇的话,虽然早就知道结果的刘仪还是开心的爽朗一笑,接着上前拍了拍上官浩宇的肩膀,“能来就好,兄弟们一别十八年,现在就你混的人模人样了。”
微微一笑,上官浩宇谦虚的说了一句让仪哥见笑了。
“见笑?”刘仪摇了摇头,“这么多弟兄里,有谁拉起来上万人队伍?你啊……”似乎想起了什么,刘仪顿住了话语。
“是啊宇哥,虽然在世人眼里你是草寇,但是你那上万人的暗屠盗贼团不知道令多少人头疼呢。”小七接口说道。
上官浩宇没在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表情沉稳的看了几人一眼,然后问了一句莫大哥不在?
“莫大哥……已经不在了。”看着沉默的众人,刘仪缓缓开口说道,说完,刘仪低下了眉目,似乎无脸见这个曾经扬言一起打天下的弟兄。
“莫大哥……死……了?”听到这个消息,上官浩宇有些难以置信的反问了一句,说完这话浑身不知觉的流露出一股杀意,刘仪看着面色突然阴沉的可怕的上官浩宇,感觉室内的温度似乎都降了几分。
曾经一人一刀敢笑对上千人马的上官浩宇在刘仪的印象里是一个一言不合就敢拔刀相向的主,但是刘仪很清楚,他清楚的知道在上官浩宇心里对暗香小队每个队员的感情,特别是莫离,当初如果不是莫离,上官浩宇或许就不会加入暗香小队,说不定上官浩宇现在还在离火城某家地下赌场当一个籍籍无名却本事惊人的护院。
仅凭之力一个能建一个上万人盗贼团,上官浩宇靠不是财大气粗,靠的不是八面玲珑,而是他的一身热血,一身是胆的男儿气概,就像几年前,有好事之徒没事的时候给炎国的盗贼团制作了一个排行榜,说论盗贼团首领的凶狠程度,暗屠盗贼团的团长上官浩宇位列第二,原因是上官浩宇由此在西凉城,路见不平,手里拿着一把长枪,从街头杀到街尾,在他面前横尸的官兵在百人以上,当时上官浩宇一袭染尽鲜血的红衣,令西凉城的守城士兵吓破了胆。
虽然暗屠盗贼团的人数在盗贼团里不是最多的,虽然暗屠盗贼团的实力在盗贼团里不是最强的,但是暗屠盗贼团的名声却很大,论其原因,无非是上官浩宇的行事作风影响了暗屠盗贼团的团员,就像上官浩宇喜欢用钉子形容一个人的拼劲,在暗屠盗贼团里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那就是上官浩宇每次带着团员出去杀官兵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是站着撒尿的男人,就跟我往前冲。
关于上官浩宇的传闻不止这些,但是真假无从考证,有一点倒是事实,那就是暗屠盗贼团一直被列为炎**部的一级剿杀对象,甚至关于上官浩宇人头的悬赏这些年都翻了几倍,到了上万两两真金白银。
世人都说盗贼团凶残成性,研究过每个盗贼团的成长或者说历史的人应该发现一个问题,暗屠盗贼团只杀官,不杀平民,这也是暗屠盗贼团为什么喜欢抢劫官家粮草的原因所在。
“怎么死的。”看着刘仪,紧握着拳头的上官浩宇几乎是咬牙切齿的问了一句。
“这个……”刘仪看着上官浩宇的样子,沉默了一下,正想说什么的时候,听到后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扭头看了一旁的严守成一眼,刘仪回头低声对上官浩宇说了一句,“乔二哥来了,莫大哥的死,我正在查。”
刘仪原以为上官浩宇会明白自己话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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