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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舟(九当家)-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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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着急,就说刚看完了《玉瓶梅》,说完了才觉得后悔,《玉瓶梅》可是(*)啊!哎!果不其然,又被爹骂了个狗血淋头。”
风随雨忍俊不禁,心头暗笑,“草包就是草包,我还以为他真的学会认字了,看来是我多心了。呵呵!居然在义父面前说自己看《玉瓶梅》,这下义父怕是对他更加的失望了。”
风随雨脸上却是丝毫都无嘲笑之色,关心的道:“飞云,你也别太放在心上,这事我会帮你在义父面前解释的。”
“那真是太感谢大哥你了。”风飞云感动得泪眼汪汪,心头却知道风随雨绝对不是这样的好心人,会在父亲面前替他解释才是怪事,替他抹黑还差不多。
“我们可是比亲兄弟还要亲,这点小事,不足挂齿。听说你最近对罗老汉家的小孙女有兴趣,要不现在去找她放松放松,将刚才的不愉快都给忘了。”风随雨关切的建议道。
“好办法!还是大哥你了解我。”风飞云应了一声,精神一震,然后就快步行了出去。
风随雨看着风飞云急切的背影,讥诮的一笑,这小子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摇了摇头,然后便转身走进了大堂,向着坐在太师椅上沉思的风万鹏拱手一拜,道:“义父,飞云的事……”
“飞云的事你也知道了?”风万鹏的手指轻轻的把玩着桌面上的茶杯,脸上带着几分异样的神彩。
风随雨也把不准风万鹏此刻的心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风万鹏现在对风飞云肯定更加的失望,甚至于绝望。
嘿嘿!越是绝望,对我的利益也就越大!
风随雨心头窃喜,但是表面上却轻轻的叹息,点了点头,道:“飞云毕竟年纪还小,看有些书的确是不太合适。”
“不,我觉得很合适,飞云这孩子从小疏于管教,本来我也没想过他能有什么作为,不过他既然能够研究这些书,我觉得还是值得培养。随雨,在这方面你可要向他学习学习,多看看这一类型的书,对你将来进军仕途,有百利而无一害。”风万鹏神色严肃,语重心长的道。
风随雨愕然!
“看《玉瓶梅》这类书对进军仕途有百利无一害?难道义父这是在向我传授什么为官诀窍,但是《玉瓶梅》怎么可能与仕途扯上关系?或许是因为我阅历还不够,看不到义父那么长远吧!”
风随雨虽然心头满是疑问,但是却也不敢问出来,只是恭敬的道:“义父教导得是,随雨这就去专心研究,必定不让义父失望。”
风万鹏点了点你头,深表欣慰!
……
风飞云自然不会真的去找罗玉儿,刚才也仅仅是骗风随雨的把戏罢了。
如今他最急切的事还是修炼《不死凤凰身》,只有踏上了修炼之路,才是说话的本钱,至于研究兵法,这都是次要的了。
若是修为高绝,达到顶尖,一拳就能毁灭百万大军,兵法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风飞云现在连一个普通的大汉都打不过,风随雨这样的高手若是要杀他,他根本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这也是他急切修炼的原因之一。
他的身体虽然不适合修炼,但是《不死凤凰身》却可以改变他的体质,甚至可以让他变成修仙奇才。
《不死凤凰身》一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乃是“换血”。
血液乃是身体的根本,密布身体的每一处,血液之中的杂质越多,体质也就越弱。
血液的品级越低,体质也就越低等。
所以只要血液的纯度和等级提升了上去,体质自然能够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经脉会扩张,肌肉会刚硬,骨骼也会变得精奇。
第二个阶段乃是“炼骨”,也被称为“修炼凤骨”。
修炼的资质取决于体质,但是身体的强度则取决于骨骼,由骨骼打通全身,化为一具不灭的真身。
每修炼出一块凤骨,身体便强上一分,只有修炼出九百九十九块凤骨,才算是达到了《不死凤凰身》的大乘,可以活九万岁。
风飞云曾经就修炼出了二百零六块凤骨,身体已经强大到金刚不坏,水火不侵的地步,当初他若是修炼出了九百九十九块凤骨,达到大乘的境界,水月婷就算修为通玄,也不可能杀得了他。
一旦将《不死凤凰身》修炼到大乘,可以和远古圣灵叫板。
风飞云现在只能从头再来,从第一个阶段“换血”,开始修炼。
换血,又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步就是分离血液之中的杂质,让血液变得精纯,血液颜色达到“赤红如火”,便算是完成了第一步。
一旦达到这一步,那么身体之中的血脉和经脉都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血液之中可以孕育出灵气来,从而改变原来的体质。
也就算是正式开始脱离凡胎,达到了灵引境界的初期。
修仙者也是要划分等级的,一旦等级到了,就能成圣,成仙。
灵引期,就是修仙的第一个境界,分为初期、中期、巅峰,三个小境界。
所谓的灵引,就是凡人在身体之中种下的一道灵气引子,只要种下了灵引,那么就算是初步的和凡人区分开,拥有了一定的实力。
总之一句话,只要在身体之中种出“灵引”,达到灵引初期,那么风飞云就能摆脱草包的名声,比之一般的修武高手都要厉害几分。
这还仅仅只是灵引初期,灵引中期、灵引巅峰实力更加的了不得。
而且“灵引”之上还有境界,那个境界被称为“仙根”。仙根境界的修士,那就已经是一方霸主了。
风飞云修炼过《不死凤凰身》,如今再次修炼,显得轻车熟路,身体之中的血液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
正常情况下,人的血液围绕身体运行一圈需要三分钟,而此时风飞云身体之中的血液流动速度,提升了一大截,两分钟就能围绕身体运行一圈。
血液之中的杂质,顺着毛孔,被挤压出来。
风飞云修炼了三个时辰,身体之中的血液已经运转了一百八十个周天,脸上,手臂,身上的皮肤都带着一层黑色的黏状杂质。
“这换血的第一步,乃是最简单的环节,应该可以在三天到五天之间就能修炼成功。”风飞云睁开双目,心头做出大致的推断。
此刻,窗外射入一道道和煦的阳光,不知不觉直接竟然已经天亮。
一夜都没有睡,但是风飞云却并没有感觉到困意,吩咐家奴烧好了热水,将身上的杂质洗干净之后,便在丫鬟的服侍下,换上了一件白色劲装,依旧精神饱满,浑身是劲。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将丰盛的早餐准备妥当,一碗水密银耳,一碗燕窝莲子,一碟雪花酥饼,外加一碟开胃精肉。
风飞天看了看这一桌吃食,摇了摇头,道:“撤了,撤了,给我来一斤馒头,两碗白水。”
风飞天现在乃是在凝练血液的阶段,吃得越清淡越好,馒头加白水,便是最好不过了。
两个丫鬟心头犯嘀咕,风少爷的心思越来越让人摸不透,简直就能中了邪一般。
但是她们却也不敢违背他的意,连忙将桌上的吃食给撤下,然后端上来了馒头和白水。
“中午的饭,也这样给我准备。”
风飞云将一斤馒头都给吃下,喝完了白水,便来到了西院的假山水池之畔,站在一处颇为空旷的石台之上,双目微闭,轻轻的打出了一拳。
然后又收拳!
这是一招起手式,他想测试一下现在身体到底改善到了什么程度。
“经脉扩张了一倍,算是达到了普通人的水平。肌肉凝实了三分,力度增强,一拳可打出比以前多一倍的力量。”
虽然仅仅只是修炼了一夜,风飞天现在的身体强度已经与以前有天差地别,这就是《不死凤凰身》的厉害之处。
在修仙界绝对是最顶尖的炼体之术。
想要改善体质,修炼体魄的强度,仅仅只是修炼《不死凤凰身》是不够的,只有让身体千锤百炼,才能越来越强大。
“啪啪!”
风飞云开始缓缓的打起了拳法来,这一套拳法并不属于任何一派的修炼功法,仅仅是根据他自身对天道的感悟,而总结出来的一套炼身拳术。
一共只有九拳,每一拳都代表着一种道韵,修炼着身体的每一处部位,仿佛每一拳都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一起,给打出去了一般,行云流水,暗合天道,给人一种奇异的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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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灵引初期
“少爷今天竟然没有出去风流快活,反而练起拳法来了,真是太奇怪了。”
“这拳法似乎并不怎么厉害,一点力量都没有,不过却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韵律。”
“怪了,怪了。少爷打的拳法莫非是神拳不成,怎么模仿都模仿不出那拳法之中的味道来。”有人想要学者风飞云打拳,但是却总感觉无法流畅,而且每打出一拳都浑身发疼,最后只能作罢,不敢再学下去。
风飞云这九招拳法,代表着九种意,看似贫庸简单,实则精妙绝伦,就算有人能够模仿拳法,但是却模仿不了其中的意,只要稍有偏差,便会自伤身体。
风随雨站在一座六层楼台之上,望着远处正在练拳的风飞云,俊美的脸上满是冷沉,一只手捏着一本书籍,一只手轻轻的敲动着榆木栏杆,似乎正在沉思。
“大少爷,没必要忧心,风飞云练拳就是猴把式,成不了气候的。”一个尖嘴猴腮的家奴在风随雨的身后冷笑道。
风随雨摇了摇头,肃然道:“不正常,不正常,我总觉得他似乎有什么地方变得不一样了,让我有些不安!”
“嘎嘎,要不要我去做掉他,免得夜长梦多。”那一个家奴说道。
风随雨双目一冷,瞪了他一眼,道:“你真当义父已经彻底放弃他了吗?义父可是一个精明的人,只要被他查到一点蛛丝马迹,我们都要完蛋。”
“不到万不得已,风飞云动不得,再说他身边还有一个刘管家,这位刘管家修为深不可测,有他守在风飞云的身边,就算是我亲自出手,恐怕也讨不得好。”
那一位家奴道:“大少爷已经将《大风劲》修炼到了第三层,修为达到了灵引的巅峰,完全可以一人独战数十名武学强者,难道还敌不过那一个刘老头子?”
《大风劲》乃是一本残缺的修仙典籍,乃是风万鹏传授给风随雨,风随雨的天资不俗,仅仅修炼了数年,就已经达到了第三层,被风万鹏称赞过数次。
风万鹏修炼近三十年,也就修炼到了《大风劲》第五层,成为了雄霸一方的强者,风随雨仅仅修炼了数年就达到了第三层,天赋之高,犹在风万鹏之上。
“别太小看刘管家,这老家伙的修为不在义父之下。”
风随雨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心思缜密,所以他几乎从来都没有犯过错,皱了皱眉头,道:“风飞云是从昨晚开始发生改变的,昨天他和什么人接触过?”
那家奴思索了片刻,突然神情一动,道:“罗家小娘子,罗玉儿。听说昨天还发生了一件怪事,风少爷竟然请了古善堂的王大夫给罗老汉治伤,而且也奇迹般的没有对罗家小娘子动粗。会不会是罗玉儿感化了风少爷,让他浪子回头?”
“被女人感化,浪子回头,罗玉儿!”风随雨轻轻的念了一句,继而道:“有意思,有意思!你去找吴老大,这事就交给他办得了!风飞云居然也学会了怜香惜玉,那我们就找一个不怜香惜玉的。呵呵!”
“罗玉儿若是遇到了吴老大,那可真是娇花被摧残,嫩叶被蹂躏!嘎嘎!”那家奴银邪的一笑,心头对吴老大太了解,罗玉儿那小娘子,这次在劫难逃。
“哏哏!想要浪子回头哪那么容易!”
风随雨收回了目光,将手中的书籍翻开了新的一页,开始认真的研读了起来。
书的封面上写着“玉瓶梅”三个大字!
……
接下来三天,一贯放荡不羁的风少爷,就再也没有走出过风府的大门,白天跟着葛军师学习兵法,入夜之后就修炼《不死凤凰身》。
如今的风少爷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让很多家奴和丫鬟都猜不透是怎么回事。
经过三天的修炼,风飞云身体之中的血气变得无比的旺盛,血液赤红如火,血液流动的速度更快,身体的强度比之以前不知强了多少倍。
“轰!”
一丝丝白色灵气在血液之中诞生,流入丹田之中,生生不息,就好像一条涓涓的小河在将水注入大海之中一般。
这就是“灵引”!
“终于将换血的第一个层次修炼成功,孕育出了灵引,现在算是达到了灵引的初期。”
换血一共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血液精纯,赤红如火。
第二个层次,血液沸腾,漆黑似墨。
第三个层次,血液灵动,金光四射。
第四个层次,血液返璞归真,再次变为本色。
血液的颜色会产生四次变化,赤红,墨黑,金色,本色。
风飞云现在便是第一个层次,血液纯度提高,变为了赤红色。
身体之中孕育出了灵气,风飞云迫不及待的利用这一丝灵器,想要将右手掌心的那一只灵舟给激活。
但是让他失望的是,手掌心的那一只淡淡的舟影一丝反应都没有,灵气流入掌心就好像石沉大海,一点涟漪都没有激起。
“看来想要将这一只灵舟给激活,需要庞大的灵气作为支撑,圣灵器皿果然不能用常理来揣度。”
风飞云倒也并不气馁,若是一丝灵气就能掌控圣灵器皿,那才是不正常。
总得来说,再次踏入修仙路,风飞云心情大好,手指之间一道白色的灵光浮现,一指点了出去,顿时将墙壁都给洞穿出一个小窟窿。
“嘭!”
风飞云直接用手掌将一只白瓷茶杯给捏碎,化为了白色的粉末。
现在虽然才达到灵引初期的境界,但是论战力完全可以和修武的高手相比,甚至强上一分。
“哈哈!风平,洗澡水烧好了没有?”风飞云打开房门,对着守在外面的一个家奴叫道。
“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小兰,小青,快服侍少爷沐浴更衣。”那个叫做风平的家奴连声催促,继而又笑嘻嘻的问道:“少爷,今天啥事这么高兴啊?”
两个丫鬟已经将热水倒进了橡木木桶之中,洒在了一篮子红色花瓣,白雾蒸腾,热浪铺面。
“这你就管不着了,待会跟少爷我出去一趟,我要去买一件上好的兵器,灵州城的哪一家兵器铺可以买到上好的神兵利器?”
风飞云现在达到了灵引初期,手臂的力量足有数百斤,但若真的与人交手,一件上好的兵器,能够增加不少战力。
他并不寄希望在灵州城可以买到灵器级别的兵刃,但若是能够买到一件宝兵,那么也足够他现在使用。
风平一听,顿时大喜,这几天他和风安两个狗奴才可是憋坏了,风少爷不出府,他们两人也不敢出府。
今天风少爷的兴致总算是回来了!
他们又可以再次跟在风少爷的身后,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能够混到风少爷的奴才的位置,那也是一件体面的事。
“回禀少爷,灵州城中大型的兵器铺,一共有三家,但是想要买到最好的神兵利器,怕是只有银钩坊。”风平道。
“为什么只有银钩坊才有最好的神兵利器?”风飞云舒服的趴在浴桶之中,有丫鬟在帮他捶背。
“银钩坊可了不得,生意做的极大,乃是神牧王朝四大家族之一银钩家族的产业,整个神牧王朝分店足有上万家,遍布每一座古城。若是出得起价格,连灵器都可以买得到。”
“这么厉害,灵器都拿出来买,看来这是银钩家族很不简单啊!”
灵器在人类国度绝对是稀罕的东西,就算是品级最低的灵器,都极其少见,价值超过十座城池。
灵器就是通灵的宝物,超越了凡俗,可以产生灵姓,不是一般的宝物可以比拟。
“四大家族没有一个是简单的,几乎掌握着神牧王朝一半的权势和财富,简直就是四座庞然大物。”
“好,就去银钩坊!”风飞云道。
第八章 赤龙
风飞云年方十四,正是风流少年儿郎,今天换上了一件紫绸镶金长袍,发髻束在脑后,手中还握着一把檀木宣纸折扇,显得前所未有的俊朗。
风飞云本来就长得秀气,宛如一个小书生,如今修炼了《不死凤凰身》,气质与以前完全不同,显得英姿勃发,隐隐之中还透露着一股风流洒脱之气。
就连风平和风安这两个奴才,见到风飞云之后都是愣了半晌,仿佛不认识他了一般。
“走吧!现在就去银钩坊,你们两个发什么愣,还不前面带路。”风飞云呵斥了一声。
两个奴才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前面引路去了。
银钩坊位于灵州城的城南繁华地段,建筑高达七层,砖砌木造,雕龙刻凤,俨然成为了灵州城的标志姓建筑之一。
银钩坊中所买的也不仅仅只是兵器,一些异宝、丹药、护甲等等,凡是跟修炼沾上边的东西,在这里都有卖,只是很多东西都不是一般人买得起。
“哎呦,这不是风少爷,今天什么风将你这尊大神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郑东流乃是银钩坊的主事,年过六旬,识人无数,那一双眼睛相当毒辣,一眼就将风飞云给认了出来。
郑东流的那一双眼睛虽然称不上火眼金睛,但是却也是阅人无数,老练而深沉,敏锐得宛如鹰隼鸟目。
风飞云乃是第一次来银钩坊,但是这位灵州城的太岁爷,早就已经写进了他的账簿单里,这可是一位大金主,需要妥善的接待。
风飞云捏着折扇,风度翩翩的走进了银钩坊,笑道:“银钩坊果然名不虚传,本少爷还是第一次来,你这位主事却都已经认识我了。”
“在灵州城谁若是不认识你风少爷,那么这生意也肯定经营不下去。”郑东流将风飞云请到了内堂,备上了一壶好茶,显得格外的熟络。
风飞云倒也不客气,便是坐了下来,笑道:“主事先生这玩笑开大了,别的人或许经营不下去,但是银钩坊绝对不在此列。”
银钩坊的背后老辈可是银钩家族,作为神晋王朝的四大家族之一,可不是一般人得罪得起。
风飞云自然不会傻到去和银钩家族叫板,至少他现在还没有那个实力。
从风飞云一进门,郑东流就在打量这位传说中的灵州城二世主,但是风飞云给他的映像,却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同。
这个风少爷似乎并不是草包!
郑东流打了一个哈哈,询问道:“风少爷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到银钩坊不知想要买些什么东西?”
“兵器,你们银钩坊最好的神兵利器。”风飞云道。
郑东流道:“兵器分二十八种,剑、刀、环、钩、枪……等等,不知风少爷想要买哪一种?”
“刀!”风飞云道。
“刀又分三十四种门类,斩马刀、柳叶刀、朴刀、雁翎刀、大环刀、虎牙刀……等等,不知风少爷要哪一种?”郑东流显然是一个精明的商人,对任何商品都极其熟悉,不然也做不了银钩坊的分店的主事。
“重刀!”风飞云道。
郑东流心头诧异,这位风少爷怎么看都像手无缚鸡之力的人,重刀他拿得起来吗?
虽然满腹疑问,但是郑东流却是一个商人,一个精明的商人自然懂得管住自己的嘴,他并没有将心头的疑惑问出。
“重刀,最轻的都有八十九斤,又分为三种等级,精铁刀、宝刀、灵刀。相信精铁刀这种级别的兵刃,以风少爷的眼光也看不上。而如今银钩坊一共有两柄上好的极重宝刀,可以供风少爷选择。”郑东流道。
兵刃分三个等级:兵器,宝器,灵器。
上好的兵器都是精铁打造,可以一刀将铁锭都给劈开,而不损伤刀锋。
但是一件最低级的宝器都能轻易的将最顶级的兵器给斩断,坚韧至极,乃是一些特殊的金属和材料炼制而成,十分珍贵。
至于宝兵之上的灵器,就更加的稀少了,每一件都是威力惊天动地的神刃,就算拿十座城池来换,都没有人愿意换。灵州城的银钩坊如今一件灵器也没有,灵器级别的兵刃,只能在银钩总坊才可能买得到。
郑东流将风飞云引到了,银钩坊第五层!
越到上面,兵器的品质越高,守卫也越森严。
第一柄宝器级别的重刀,被两个护卫给抬了上来,通体漆黑,刀身足有两米长,刀刃宽得宛如门板,刀背都有半掌厚,上面刻着兽纹,散发着一股寒气,就好像寒冰打成的战刀一般。
这是真正的寒气,让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寒噤。
“这柄宝刀名叫蛮牙,重达三百四十二斤,乃是深海玄铁打造,刀锋冰寒,一刀砍断人的脖子,可以瞬间冻住人的血液,所以杀人之后,刀身之上也是不沾血的。”
郑东流端着一斗水,直接倒在了刀身之上,顿时发出“嗤嗤”的声音,水还没有从刀身之上滴落,就被冻成了一层冰。
“这柄刀售价三千枚金币。”
一枚金币=一百枚银币=一万枚铜币
一个金币就已经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一年,由此可见三千个金币绝对一笔巨款,在普通人的眼中就是天文数字。
“好刀!”风飞云拍手赞道,继而又是摇了摇头,道:“只可惜这刀实在太大,有没有刀身小一点的重刀?”
风飞云丝毫都不提刀的价格,很显然三千枚金币对他来说根本没有压力。
“有!”
郑东流吩咐人将第二柄宝刀抬了上来!
这第二柄刀大概只有三尺长,刀身大概手背那么宽,呈现出赤红的色彩,质感古朴细腻,用手摸在刀身之上还有一股温热的感觉。
刀身之上显得朴实无华,刀锋显得颇为的粗糙,还有一道道缺口,丝毫都没有宝刀的那种精致之感。
郑东流叹了叹,道:“这柄刀名叫赤龙,材质相当特殊,经过鉴定里面竟然蕴含了九种罕见的铁质,虽然长度也就三尺,但是却重达两百四十斤,简直让人惊讶。”
看到这柄刀之后,风飞云双目之中一道异彩闪过,豁然站起身来,手指轻轻的在刀身之上抚摸,心头大喜,根据他的直觉,这柄刀虽然卖相差了点,但是威力绝对在上一柄刀的十倍以上。
他能感觉到刀中似乎流动着灵气,这种感觉十分微妙,除了他,别的人恐怕都无法将这一丝灵气给察觉到。
“这是一柄灵器级别的刀,只不过刀身折断,里面的灵气几乎尽数卸去,所以才无人能够识出它曾经乃是灵器。”
风飞云的手指摸到了断口处,心中做出这样的判断。
虽然是一柄折断的灵器,但是其威力也不是一般的宝器可以比拟。
风飞云不露声色的收回了手,点了点头,道:“这柄刀倒是和我投缘,郑主事,这刀怎么卖?”
“五千枚金币。”郑东流自然也知道这柄刀的不凡,但是他却不知道为何不凡,所以报出这个价格之后,心头还是在打鼓,眼角微微的瞥了瞥风飞云。
这本断刀乃是灵器残兵,价值绝对超过五万金币,风飞云心头暗笑郑东流不识货,但是脸上却露出迟疑之色,皱了皱眉头道:“郑主事,你这是在坑我啊!五千枚金币都够本少爷玩五千个顶尖的美人儿来,一柄破刀值五千个金币,这不是抢钱嘛?”
郑东流笑道:“那风少爷觉得多少合适?”
“三千枚金币。”风飞云道。
“好,就这么定了。”郑东流就好像生怕风飞云返回一般,一口答应了下来,脸上都笑开了花,三千枚金币已经比他预估的价格高出了一倍。
见郑东流答应得这么爽快,风飞云心头暗叹,看来自己价格还是给高了,不过三千枚金币买一柄灵器级别的断刀,风飞云已经是赚大了。
郑东流却是比风飞云笑得更欢,还特地赠送了一副精铁刀鞘,雕刻着华丽的纹理,显得相当上档次。
“风少爷,这刀要不我让人亲自送到你府上?”
赤龙宝刀重达二百四十斤,郑东流自然不相当风飞云拿得动,所以才有此一问。
“不用。”
风飞云将金票子付了之后,伸手将赤红宝刀接了过去,抱在了手中,然后便直接转身下楼。
郑东流震惊的盯着他走下楼梯,久久之后才回过神来,喃喃自语道:“怪事,怪事,传说中的草包竟然是一个高手,有意思,有意思,看来得立即将这个消息卖给风随雨,定然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
……
“少爷,这就是你买的宝刀?”
等在银钩坊外的两位家奴,见风飞云从里面走了出来,便是迎了上来。
“一柄破刀而已,没什么好看的。”风飞云笑着点了点头,便率先行了出去。
风平和风安从后面披头屁颠的追了上来,边问道:“少爷,我们这是去哪?”
“喝茶!”
“灵州城最好的茶楼是竹尖阁,最老字号的茶楼是净水台,少爷你要去那一家?”
风飞云笑而不言,快步穿梭在古街之上,就算抱着一柄二百四十斤重的刀,依旧健步如飞,直是将跟在后面的两人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如今修为达到了灵引初期,丹田之中孕育出一道灵气长河,算是初步的跨入了修仙的门槛,风飞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好。
穿过了三条大街,风飞云这才在一座简陋偏僻的巷子口停下了脚步。
那巷子口开着一家陈旧的露天茶棚,茶棚顶部盖着茅草,下面搭着五张破旧的桌子,其中一张桌子的旁边还立着一张木板,上面用木炭歪歪扭扭的写着一个“茶”字。
风平和风安气喘吁吁的追了上来,站在风飞云的身后,望着不远处巷子口的茶棚,皆是路出恍然的神色。
“原来少爷喝得不是茶,而是罗家小娘子。”风平阴笑了起来。
“上次少爷心软,放过了她,这次她在劫难逃,嘎嘎!”风安笑得更加的荡漾。
这茶棚正是罗玉儿和罗老汉经营的!
风飞云现在自然不是欺男霸女的恶少,更不会对罗玉儿施暴,他只是想要来看看罗老汉的伤势,毕竟这老人和孙女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又被自己的家奴打伤,自己多少要负些责任。
给他们送些钱财,也能让他们的生活过得好一点。
风飞云举目望去,正好看到那茶棚之中,正在煮茶的罗家小娘子,娇小身姿,亭亭玉立,就好像一位邻家的小妹妹。
柔和的风吹了过去,将她头上的蓝色发带给吹落,青丝散落,宛如水瀑。
风也将滚烫的水雾吹开,茶香飘满古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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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两大恶人
茶棚之中,灶炉下的柴火在明亮而温暖的跳跃着。
灶台上三、五个茶壶已经煮沸,冒出一缕缕白色的烟,带着浓浓的粗茶香。
罗玉儿身材娇小,也就比灶台高出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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