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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山空传-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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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时候甲玛聃就混进了地包天的屋子,他之所以没有一开始就来救我们,是因为明知道我们是有能力对付这群人的,反倒是那个女鬼此刻却不好对付了。因为女鬼是甲玛聃已经卖给了地包天,按理说的话,它的主人是地包天才对。而既然认了主人。就必然会相应地保护自己的主人,所以如果我们就算真的在肉搏当中打败了地包天一群人,我们接下来要面对的,就是这个女鬼了,而那个时候我们大家都非常虚弱。所以肯定也是凶多吉少。
  甲玛聃正是因为这样,才迟迟没有对我们出手相救,只有他还保全自身的情况下,才能够帮助我们牵制住接下来即将面临的危险。而随后的画面就是地包天被我打败,然后女鬼出动的时候,但是那个时候甲玛聃已经找到了女鬼的竹牌,于是他就跟女鬼在地包天的屋子里缠斗了起来。甲玛聃虽然算是高人,但是先前那次收服女鬼,是因为女鬼化成了两个分身,分别被我和大毛牵制住了一个。力量也算是一分为二,这才给了他这么顺利收服对方的机会,但是当时那种面对面的硬碰,且女鬼的力量合二为一,这结局就很难说了。
  甲玛聃经过一番打斗之后。就用绊魂索抓住了对方,但是自己因此也受了些伤,他也没能够躲过和我们起初的命运,也被那个女鬼将手伸进了自己的胸口。但是甲玛聃和我们不同的是,我们虽然能够看见这个女鬼。但是如果不用例如紫微讳,雷决等东西击打的话,其实是没有办法直接触碰到对方的,就算明明白白看到女鬼在自己眼前,当我伸手去打的话,也就好像是打到一团空气一般。但是甲玛聃的手上有佛家五眼的纹身,他可以直接用手和鬼魂发生接触,因此而对抗女鬼。
  在甲玛聃抓住了女鬼之后,女鬼始终不肯安宁,于是甲玛聃趁着短短的时间给自己化了个替身。而替身的对象就是外头的那个女人。既然这女鬼今天非得要走一条命,那就把这个女人的命给她吧,正好算是除害了,搞不好还算作女鬼的功德一件呢。于是才有了后来的一幕,女鬼杀死了那个女人。
  这一切信息,就在短短的一两秒钟握手的时候,透过甲玛聃手心的佛家五眼传递给了我,而我也知道如果他没有释放法术的话,我也不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如同寻常的握手一般。正是因为甲玛聃知道我心里早有疑问,而自己又懒得用言语解释,于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因为他说出口或许我未必会相信,但是让我亲眼看到,那又另当别论了。
  松开他手的时候。我就好像是从一场极其真实的梦境中醒过来一般,这样的感觉非常奇妙,因为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梦,如果在醒来的时候不刻意去回想昨晚的梦境的话,我其实是想不起来昨天到底梦见了什么,但是却清楚地知道自己做过一场梦。
  可我还是有些不解之处,于是我问甲玛聃,那你选择替身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选择其他人而偏偏选择了这个女人呢?甲玛聃笑了笑说,没有什么为什么。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安排吧,寻找的时候,恰好那个女人离自己最近,又并不是自己人,所以就选她了。我心里有些感慨。或许当时如果地包天倒下的位置距离甲玛聃更近的话,也许现在死掉的就是地包天了。我不算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但是我信现世报,为非作歹的人一定会自尝苦果,女人和地包天种下的因是因为这个绿色旗袍的女人而起。那么最终也因她而结束,或许这就是一场因果,这样的结局是这个女人和地包天都难以避免的,只不过这个女人比较倒霉,被甲玛聃选中了而已。
  然后我又问甲玛聃说,先前咱们藏在杂草堆里的时候,你曾经提到过那个什么…河神庙?那是什么东西?甲玛聃说,他在进入三川鬼市之前,曾经听闻过一些关于李冰风水的传闻,但是具体是谁传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其中提到这么一句话说的是为了防止千百年后李冰当初沉在江底的石犀被人挖掘出来,在每个石犀沉下的位置,都修了一座河神庙,这个河神庙需要世世代代存在在这个地方,但又为了区分不能和别的河神庙相同,于是庙里供奉的虽然也是二郎神君,但是身边却没有跟着哮天犬,而是跟着一头犀牛,以作辨认。
  甲玛聃说,自己在来之前,曾经专门去寻找过那个河神庙,许多人都说这附近的确是有个河神庙,但是早年打仗的时候已经毁掉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地基,而这一代被摧毁的房屋其实很多,尤其是沿河的两岸,所以现在具体也没有人能够找得到那个河神庙到底在哪里了。
  甲玛聃告诉我,早前你问我的时候,我也就顺口回答了一下。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内容,假如将来你要寻找或是要保护这头镇水神兽的话。你只要打听到河神庙的地址,在河神庙面前的江心深处,应该就是李冰当年沉下石犀的地方。
  而事实上,我最终从未去寻找,也未将这件事从我口中告诉过任何人,起码在那一带改建之前。因为在许多年后,李冰当年沉下的另外一头送往成都的石犀在施工建设当中被挖了出来,以至于天府之国大涝了一场。所以这个秘密,还是藏在我的心里比较好。
  我本来想要问问甲玛聃将来可否书信来往,却被甲玛聃拒绝了,他说咱们相遇本是一场阴差阳错,如果我和大毛当初不误闯他的破屋子的话,也许他就跟那三川鬼市上所有其他商贩一样,不会在我心里留下任何印象。既然是缘,那就随缘而去吧。将来若是缘分未断,自有相见之时。甲玛聃说完这一切,天已经开始有些亮起来了。昨晚我们开了这么多枪,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不知道天亮后会不会有好事之徒前来围观。甲玛聃在临走之前指了指地上依然还在昏迷的地包天说道,这人是你的朋友吧?
  我点头说,曾经是。甲玛聃说,如果你希望他从此以后洗心革面,好好做人的话,不妨留给他一个机会吧。他这样的头目如果被抓捕,后果你也知道,肯定是好不了的。甲玛聃这一说我反而惆怅了,其实这些我也翻来覆去的想过,我是知道公务机关对于嫌疑人的对待方式的,于是我点点头对甲玛聃说,我会再考虑考虑。
  甲玛聃朝着我和大毛挥挥手,然后说道,来日虽方长,后会恐无期,就此别过。接着头也不回地跨过了女人躺在地上脸色都已经开始变白的尸体,然后扬长而去。
  那是我直至今日最后一次见到甲玛聃,我曾四处打听过此人的下落,却迟迟无果,也就只能作罢。


第四十六章 。一把大火
  天渐渐亮了起来,周围的一切都因此而变得清晰可见。大毛自打敷药后就醒了过来,我扶着他靠墙坐着。一夜未睡的傻姑娘在吃完糖果之后,大大咧咧地就地四仰八叉地呼呼大睡着。那些被我反绑住的男人在亲眼目睹了女鬼杀人之后,早已吓得接近崩溃,此刻恐怕我随便从包里摸出一样什么东西来,在他们面前晃悠一下,就能够吓死几个。
  大毛看上去虽然精神不好,但是情绪却稳定了许多,在甲玛聃离开之后我问大毛,现在咱们怎么做?大毛说,我现在在这里还好。不会有危险,我虽然受了重伤,但是我的功夫还在,如果等下有人来查看这里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会迷住他的眼睛的。你这就去县城里,给公安机关写你匿名信举报吧,至于你的这位发小,这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作为我个人而言,我其实是有心放地包天一条生路的,因为我知道如果把他送法严办的话,估计他这种煽动颠覆社会稳定局面的行为,就算是不枪毙以正纲法。恐怕余生也只能在高墙内渡过了,此刻的我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在平和的环境下,人总是容易陷入回忆,我回想起许多我们小时候一起经过的事。
  于是我从屋里找来绳子,趁着地包天还没有醒过来,绑住了他的手脚,接着我手抓住早已因为血液的凝固而好像焊在地包天大腿上的那把铁剪刀,然后慢慢开始往外拔出来。这样的过程其实和我刺入他大腿里,地包天遭受的痛楚是差不多的,于是很快他就痛得醒转了过来,但是也许是因为受伤或是失血的缘故,他叫喊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沙哑,并且显得有气无力的。挣扎了几下发现已经被我捆住了,于是地包天两眼木然地望着我,索性也不挣扎了。
  拔出剪刀之后,地包天的腿上又开始渗出鲜血。整个大腿已经肿起来很高,好像是一个吹胀的气球。把裤腿撑得鼓鼓的。我撕开了地包天的裤腿,将他的伤口暴露了出来,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他的伤口已经出现了感染。于是我给他稍微包扎了一下,然后问他说,兄弟,我再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若是能够幡然悔悟,今天当哥哥的还能够再给你一个机会,放了你回去,我会在你身上下咒,将来你若是重蹈覆辙,此咒立刻反噬,让你七孔流血暴毙而死。
  我故意说得这么严重,这是在告诉地包天后果会是怎样,但是你还有机会重新来过,做个好人,安安分分当一个老百姓。可是地包天听到之后,突然鼻孔伸缩了几下,接着鼻头和眼睛都红了起来,他带着哭腔跟我说,司徒大哥,一切都完了,今天就算是你放了我回去。我也照样会被追杀的,而且我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没有退路了,我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是死是活,就听天由命吧。
  从他的语气和口吻来看。其实地包天在今天之前的这么长时间当中,其实心里有过怀疑,甚至是怀疑过自己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但是每次都说服自己的理由,则是自己已经深陷其中,根本无法自拔。与其临时变卦,不如一直走下去。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当好人要当的人尽皆知,当坏人要让人闻风丧胆一样。
  于是我再劝说了几句,地包天态度突然变得坚决了起来,他说事已至此,自己也不奢求什么宽大处理,如果自己做的事是对的话。那么老天爷也不会惩罚自己,可如果自己因此落狱甚至是被判刑枪毙,那就说明这么做一早就是错的,自己所遭受的罪责,都是这些错误的代价。
  我很高兴地包天比当年分别的时候成熟和理智了许多,可我很难过当我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竟然是我们立场对立,且必须分个胜负对错的时候。
  于是我也不再劝他,把女人的尸体拖到一边,她的死相狰狞可怕,但是被鬼吓死的人是会畏惧鬼魂的,所以自身变成厉鬼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就算是真的变了,大毛也是有办法对付的。接着我给在场所有的人都喂了水,然后我叮嘱大毛,如果有好事之徒来围观的话,你想办法对付一下就行,接着我就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到了县公安局门口,我在附近的一家供销社里接来了纸笔,写下一封匿名信,匿名信的举报内容对于三川鬼市一字未提,只是说了下有人持枪火并,现在已经死了人。地址在什么地方之类。并且在信的末尾提到希望追查其背后势力,因为据悉是和反动势力有关。写完信之后,我就趁人不注意,走到公安局门口,装作报案的人,将信放在了接待员的桌子上。
  很快我就赶回了大毛身边,大毛说我离开的期间的确有一些附近的村民来查看,都被自己迷了眼睛,什么都没看见。我告诉他估计很快警察就会来调查这里,咱们这就离开吧。我站起身来叫醒了还在呼呼大睡的傻姑娘,然后问道,小妹妹,我们要走了,你愿意跟着这位哥哥一起走吗?说完我朝着大毛一指。傻姑娘睡得迷迷糊糊的,盯着大毛半晌后问道,那是不是还有好多糖吃?
  我没有说话,低头叹息,转头看着大毛。他也一脸伤感,但是我心里知道,此刻要大毛丢下这个姑娘自生自灭,以他的性格来说,也是办不到的。大毛强装出一副微笑说道,是的,每天都可以有很多糖果吃,你要不要去啊?
  这一幕,有点像是拐卖妇女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大毛的这句话其实是做出了自己的决定,这个决定非常残酷。而且有着深深的缺憾,但既然是大毛自己选择的,将来就不会有后悔的机会,剩下的一切,都需要用他的余生和所有时间与奉献来证明。
  在离开之前,我对瘫倒在地上的地包天说了句珍重再见。然后就扶着大毛,带着傻姑娘,朝着县城的方向而去。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地包天,至于他的结局是什么,我其实并不知道,因为我起初去县城投放匿名信的时候。曾经注意到街上有一家中药铺,于是我把大毛放到药铺后,就马不停蹄地赶回了院子里,发现外面停着军警的武装车,还有医院的白衣医生,所以我知道地包天和这一群人是被政府接管了,他们的后果究竟如何,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大毛留在郫县治疗枪伤,大概呆了半个多月,于是我也理所当然地陪着他,每天我都会关注着他的伤情。直到郎中告诉我,再休息个几天就能够经得起长途车的颠簸后,我和大毛商量好了三天后就启程回家。这次来这边呆了快一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虽然最早促使我们来调查的动机此刻已经算是圆满的解决,坏分子也都收到了相应的惩罚,可是我总觉得还有什么地方不够完美。
  于是在我和大毛临走前的一个白天,我偷偷潜回到了土桥边上,观察了一下四下无人,就从鸳鸯阵的竹林里钻了进去,再一次回到了三川鬼市当中。这一次,我不是为了调查什么,也不是偷偷摸摸的,白天的时候大多数商贩都在休息,于是我顺着长街两边的房屋后,隔山差五地放了一把火,在火势变大之前,我开始装作自己发现了火情一样,在街上一边跑一边叫喊着,说起火了,大家快逃啊!
  三川鬼市里都是废旧的房屋,几乎是见火就着,那些原本晚上摆摊白天休息的摊贩们被我这么一闹,于是纷纷都逃了出来。由于这个地方最近的水源也只有一条小小溪流,日常饮水尚且只能勉强满足,是完全不能用来救火的。距离这里最近且有充足水源来救火的,就是竹林边上的那条河沟,一去一来,估计也少了个精光。
  这些其实早在我放这把火的时候,就早已计算过。所以很快,火光冲天,我估计抹了一把黑炭擦在脸上,一副好像我多么为大家着想似的,开始煽动大家说,师傅们,这火已经控制不住了,大家快逃跑吧!于是很快有几个人放弃了救火,跟着我一起逃走,人就是这样,当有人开始带头做某件事的时候,剩下的人就会纷纷群起而效仿之。
  这是我第一次放火。并且是蓄意为之的放火。所有人都很惊慌,却没有一个人伤亡,当大家都逃出了竹林之后,我远远地看见竹林顶端冒起阵阵烟雾,那就是火势还在蔓延的证明。我找了个机会,趁乱溜走了,因为我知道这场火已经引起了周围所有人包括在土桥附近居住的人的注意,不用我去报警救火,自然有人会去的。
  三川鬼市,就这样,在我的一把无名火下,付之一炬。


第四十七章 。大毛结婚
  大毛的伤势已无大碍,剩下的只需要继续调养就行了,手脚能够自由活动,于是我们在我火烧三川鬼市的第二天下午,就踏上了去往成都的汽车,当晚在成都留宿一晚,再回到了山城。
  当年的通讯比较不发达,虽然很多地方是安装了电话,但大多数都在人民公社、警察局等地方,工厂也有,但是电话这种东西并非寻常百姓会常常使用的,所以我和大毛离开家乡时间长达一个月。家乡的朋友对我们的消息几乎无从得知。
  我孤身寡人一个,加上随着这些年做了不少大事,在行业里也算是有点名气,所以我身边的朋友还是会相信我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懂得保护自己,知道全身而退。但是大毛不同,虽然出道的时间几乎和我一样,但是大毛岁数小,多年来也都大多数时间在王承乾先生的羽翼保护之下,为人也比较低调,所以行业里王承乾先生的名望远远盖过了大毛。
  这也就意味着,大毛离家一个月,最担心他的人,就是王承乾先生了。可是当我们回到家乡后,我便把大毛送回了家,路上的时候我不禁望了望在我身边行走缓慢的大毛,一个月之前他来找我的时候,刚刚从三川鬼市里回来,被几乎软禁了一个月,心情和身体备受折磨,那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比之前瘦了整整一圈。而此刻走在我身边的大毛,竟然又比一个月前我和他一起动身前往三川鬼市的时候,更瘦了一圈。
  大毛二十多岁的青年。原本高大结实,此刻却病怏怏的,连脸颊都凹陷了一些下去。我作为老大哥,看到他的样子,心里还是挺心疼的。因为一个月之前,我们大可不必去多生事端,只因为大毛的正义感,以及我的好奇心,我们才踏上了这一段旅程,而且在出发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想过此行会如此凶险,差点连命都搭进去。
  搭进去命的不止是大毛,还包括我自己,因为我也没有料到在调查三川鬼市的时候,竟然会牵扯出这么大的一场阴谋,即便最终阻拦了灾祸的发生,却也让我倍感疲惫,同时也非常唏嘘,唏嘘的是原来人可以落魄到靠贩卖鬼魂才能够维持生计,唏嘘原来当人的善良被利用,就会变得失去理智。这一个月时间里,我的胡子又长长了接近一寸,这样的胡须在我这样岁数的人脸上看来,显得那么的不和谐。也许是我看着大毛的时候被大毛察觉到了,他转过头看着我,然后释怀的一笑,仿佛是在对我说,不必说出口,你我心里都懂。
  当我把大毛送到王承乾先生跟前的时候,王承乾先生就好像看到自己久别的儿子一般。一把就把大毛拉到身边搂在怀里,一边骂着你这兔崽子怎么瘦成这个样子了,你还有脸回来啊之类的话,一边却忍不住老泪纵横。我站在一边默不作声,心里百感交集,当初我和大毛出发去三川鬼市的时候。事实上是经过了王承乾先生的默许的,或许他当时的想法就和此刻的我一样,经历过了,才知道自己的浅薄,才懂得归来之人的难能可贵。
  可是当王承乾先生看到站在一边一脸无邪模样的傻姑娘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会儿,然后转头看向我,他大概认为这个姑娘是我带回来的。因为在我们那个年代,男女的婚嫁相对来说还比较早,一般来说二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都已经当上了孩子的爹妈,像我这种三十多岁还打光棍的人。要么是家里穷得娶不上媳妇,要么就是身体残疾。而即便是那些身体残障的人,也大多会娶个痴呆或者傻子,好歹是个人,还能够延续香火。
  所以当王承乾先生一脸不怀好意但有欣慰的眼神看向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是误会了。换了从前,我或许会摆摆手进行辩解,但是此刻我话到嘴边却又忍住了,只是微笑着对着王承乾摇摇头,意思是并非你想象的那样,然后朝着大毛扬了扬下巴。意思是你还是问你的徒弟吧。
  王承乾先生是我们本地行业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家规严明,自打我认识大毛以来,就一直觉得大毛对王承乾先生那叫一个毕恭毕敬,而王承乾先生虽然嘴上常常责骂,有时候甚至还会拳打脚踢,但是却打从心底心疼他的这个徒弟。于是当王承乾一边搂着大毛边骂边哭的时候,大毛也是默默地泣不成声。只不过当我递给王承乾先生这个眼神的时候,他还是很吃惊,在傻姑娘身边走来走去,上下打量,然后把大毛拉到一边问道。这姑娘眼神涣散,目中无神,你带回家里,难道说…?
  大毛先是叹了一口气,然后坚定地点点头说,是的师父,这就是我喜欢的女孩,我带她回来,我们要一起生活,我要娶她做媳妇。
  这大概是大毛第一次跟王承乾说话这么有底气,也那么坚决吧。我心里虽然觉得以大毛的人品手艺才貌,就算将来不能找一个知识分子姑娘做老婆。也至少能够找一个我们行里的江湖儿女,再不行大不了娶个乡下老实本分的姑娘当老婆也行,可情感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有时候喜欢上一个人之后,其实就接受了对方的全部,包括好的与不好的,优点与缺点,甚至是缺陷。也许是这些年我在江湖的漂泊生活,常常在头一夜入睡前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于是我开始学会了要做让自己快乐的事,因为我怕自己明天会后悔。
  王承乾先生对于大毛找了一个傻瓜来当媳妇,显得有些不理解。但是当着我的面也没好意思发作,加上大毛瘦了一圈,回到家的时候又这么虚弱,大概王承乾先生认为这件事可以慢慢再议,或许过段日子大毛也就改了主意之类的。
  当天晚上王承乾师徒俩收留我一起吃晚饭,席间大毛似乎有说不完的话,把这些日子以来我们俩遇到的事情加油添醋地告诉了王承乾,期间还不断地夸着这傻姑娘其实挺好的,咱们身在江湖之中,虽然干的是那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事,但终究生死之交也就只有那么寥寥几个而已,这傻姑娘虽然智力不高,但是人很真诚,咱们随着年岁长大渐渐变得没有那么单纯,当自己想要再纯粹一些的时候却发现那样的感觉已经无法找回。而傻姑娘却将这样的情感一辈子都这么维持着,说到底也都是苦命人家的孩子,爹娘为了钱把她给卖掉了,让她自己出去谋生。恐怕要不了几天就会死掉,自己是在救她,同时也是在救自己。
  说道末处,大毛感慨的说,或许这就是命里的选择吧,除了她。我谁也不要。
  王承乾先生毕竟还是爱自己徒弟的,虽然自己心有微词,但是既然大毛如此坚持,也把这当中的道理感悟得如此之深,最终王承乾先生还是答应了,尽管这样的答应带着一丝他内心的遗憾。可是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无法照顾大毛一生一世,等到自己百年之后,还是需要有人陪伴在大毛身边的。
  于是在那顿饭的末尾,看着大毛和王承乾的师徒情深,我不禁一边默默地喝酒。一边想起我前后两位师父来,若是他们还在,我指的是任何一个人的话,或许此刻我们也会好像如此一般的把酒言欢,江湖豪情从来都不是做给别人看的,而是让几个知心交心之人。默默微笑,推杯换盏,然后在心里静静感受。
  所以那一夜,我果然又喝多了。醒来的时候已经天亮,才发现我还趴在昨晚喝酒的酒桌上,我对于那一晚最后一个印象。就是王承乾先生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啊,好啊,林其山收了个好徒弟,后继有人,他的在天之灵。可以宽慰了。
  人在酒后总是容易感性,所以当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时候猛然提到了师父的名字,我竟然脑子一热,痛哭流涕。哭着哭着,也就断了篇儿。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个月,由于傻姑娘没有身份。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总是说不清楚,王承乾寻思着也不必去验明正身了,反正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里帮帮忙打打杂,没事的时候给她几颗糖,就能够换来她一整天的快乐,这样也挺好。于是在一个月之后,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里举办了婚事,没有邀请什么来宾,只寥寥通知了几个行里的老前辈,以作见证。我是受邀人群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辈分最低的一个,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规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兴,原来看到自己关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会感觉到快乐。
  只不过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负众望地在婚礼上发了飙,可能觉得这结婚好麻烦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于是不顾自己身上穿着新娘子的红色衣服,也不顾及因为化妆后变得更加美丽的脸,当着所有宾客的面一个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着喊着要糖吃,急得大毛一边喂糖一边哄着,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大毛的余生,估计这样的日子会占据他的大部分时间,既然选择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礼结束后的第二个礼拜,再一次锁上了屋子,在门缝里留了一封写给大毛的信,然后我离开了家乡,浪迹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间
  信的内容大概还是祝福为主,因为结婚后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单帮助老百姓之外,还要担负起家庭的职责,即便老婆是个傻瓜。将来还要想法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些事情,就够得他操劳一辈子了。在信里我告诉大毛,请他帮我看管好屋子,现在大革命已经结束了,许多因此而背井离乡的人或许会回来,这当中有我的叔父,还有地包天的二叔,请大毛时不时帮我去走动走动,关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诉他咱们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还告诉大毛,房子一定帮我留好,因为将来我还会回来住的,只不过我不清楚我这一去会是多久,也许一年半载,也许十年八年。
  而事实上,这一次离开家乡,一走就是十五年。
  这期间,我几乎是居无定所,去到一个城市,就小住个半年左右,了解不同地方的风俗和民俗,和各个地方的师傅们拜码头,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艺,且在不断地进步,办起事来越来越得心应手,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我并不是每天都开门做事,而是当生活有了压力的时候,才会去赚一笔钱,足够支撑我一段日子的那种。
  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小平同志在几年前提出的“改革开放”构想在几个试点的经济特区初见成效,于是很快改革就席卷了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政治气氛的松动使得老百姓开始用除去工作的时间做一些别的事情,私人经商渐渐开始被允许了,集体公社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因为人人都开始不为每个月那一点工分去拼搏,不再守着国家发放的补给过日子了。人们对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报以极大的感恩和参与其中的热情。
  在那些年,中国和美帝国主义在小平同志的访美中,长久以来的对峙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缓和,人民也开始亲切地打出了“小平你好”的口号,这恐怕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亲昵的称呼,来直呼国家领导人。那些年,西南边陲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涌现了一大批令人动容的英雄事迹,才有了后来那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血染的风采》。八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机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娱乐形态进入到老百姓们的生活当中,哪家屋里有电视的话,门槛都被宾朋给踩坏了。公社革委会被撤销了,取而代之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那一年,街头巷尾传唱度最高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啊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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