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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墓兽-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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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镇墓兽被触发苏醒的征兆。接着一声刺耳的嘶鸣,还有喷鼻子,撩蹄子,甩马尾巴……
  马蹄声,绿色的双眼,竖起鬃毛,无须扬鞭自奋蹄。这是一匹马,也是一头龙,体型修长纤细,肌肉强劲,肩长耆高,颈部弯曲高昂的,诚千里马也。
  白马非马。
  而早这匹雪白的骏马肩部,似乎还在流血?不,这不是血,而是汗。
  “汗血马!”
  小郡王高声呼唤,他生在蒙古草原,见惯天下名驹,却唯独不曾亲眼见识过汗血马——汉武帝为它牺牲几万人的生命,劳师远征西域。李陵必定见过大宛国的天马,甚至……这就是李陵本人的坐骑?将军死后,爱马殉葬,共赴幽冥世界,并非没有先例。
  当这匹马嘶鸣着冲到跟前,头顶心长出一只尖角。
  秦北洋胸口的和田暖血玉坠子发热了。九色吐出琉璃火球攻击这匹马,却被它轻巧地腾跃躲过。当汗血马从头顶飞过,秦北洋才看清它头顶的尖角,不同于九色的一对鹿角,那是个螺旋形的独角,就像个长长的钻头。幸亏他在地上打了个滚躲开,马头上的角撞入地宫墙壁,当场捅出个碗口大的洞眼。若是刺到人的身上,必然是戳得个透心凉,胸口一个大窟窿。
  “独角兽?”
  沃尔夫娜说了一句俄语,西方人传说的独角兽,就是一匹白马配上螺旋形的独角。
  它是千年不死的神兽,既是独角兽,也是独角的汗血马,来自西域大宛国,纵横欧亚草原两千年。
  它也是镇墓兽。
  一击未中,汗血马从墙上抽出独角,便与九色的鹿角迎头相撞。
  角与角的战斗,又是个火星撞地球。这匹马将他们当作盗墓贼,力量并不逊于九色,灵活性与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秦北洋心想,当年在李陵的五千步兵之中,必有秦氏墓匠族的成员,跟随将军一起被俘定居在匈奴。李陵死后,他就为主人营造墓穴,以及这尊汗血宝马镇墓兽。不知道这位秦氏,有没有在草原上传播镇墓兽的技艺,如今在哪个民族里还有这一支血脉?
  他慢慢转到汗血马背后,双脚在地宫墙壁上借力,腾身而起,挥舞安禄山的唐刀,狠狠劈向汗血马的中段。
  刀锋切开镇墓兽后背的刹那,秦北洋听到骏马痛苦的呼号。
  四蹄再也无法站立,像尊雕像轰然倒地。九色的鹿角刺入汗血马的胸口,琉璃火球灼烧马头。李陵的镇墓兽失去抵抗,变成一堆抽搐的青铜。
  “九色,不要!”
  秦北洋知道小镇墓兽想要干嘛,九色的眼里写满饥饿与贪婪。但是面对灵石,谁也无法阻拦九色。它用鹿角挖出汗血马的心脏,一块热气腾腾布满泡沫,让人看一眼都会头晕目眩的黑色石头。
  九色吃下了汗血宝马的心脏,这是它吞食的第六个镇墓兽的灵石,真不知它的小身体里怎么放得下那么多宝贝?
  小郡王与沃尔夫娜满头冷汗地出来,一度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墓葬里的探险可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
  就在这第三个地宫里,他们看到了李陵的棺椁。
  唐朝以后的棺椁通常有带弧度的棺盖,更像一艘上大下小的船。但汉代棺椁是直线条,总体结构就是个正方形的木箱子。
  秦北洋不是盗墓贼,无意于破坏这座大木棺椁。他对墓主人下跪叩头,祈求李陵原谅自己的闯入,更要原谅九色杀死了汗血宝马镇墓兽。
  忽然,传来沃尔夫娜的尖叫声,小郡王扶着她的肩膀,发现地宫里躺着两具腐朽殆尽的骨骸。
  秦北洋走在鬼影森森的地宫之中,发现骨骸身上有散落的甲片,那是宋朝以后才有的山文甲,而汉朝多是扎甲或鱼鳞甲。地上落着一把明清时代的腰刀,而不是汉朝的环首刀。从两具骨头的骨盆形状来看,似乎是一男一女。
  “盗墓贼?”
  “第二道地宫中的盗洞,多半是他们打下来的。”两具骨骸的肋骨与脊椎骨,有着明显的断裂破损,秦北洋判断道,“汗血宝马镇墓兽杀了他们,独角穿透了身体。”
  骨骸背后有一根铜管,中间部分有个圆形凸起,表面布满铜锈。秦北洋拿起来掂量,像一支粗短的猎枪,前后中空,表面还有孔洞。北方人至今还在使用三眼铳,就跟这玩意儿很像,只不过那个是三管,后面用木棍固定以手持。
  “火铳!”小郡王认了出来,啧啧称奇,“元代发明的火器,也是明朝火器的主力。”
  “汉朝的李陵墓里怎会有火铳?”
  看着这具元明时代的火铳,人类最古老的热兵器,秦北洋摸不着头脑,沃尔夫娜喊了一声:“那是什么?”
  还是女人眼尖敏感,她指了指那具女性骨骸的腰部,有个镶着玛瑙宝石的宝匣。
  宝匣里有什么东西?秦北洋并不忌讳死尸,低声道了个“得罪!”,便从女性骨骸身上取出匣子。
  西汉李陵墓室里的明朝宝匣。
  “这不是关公战秦琼吗?”
  小郡王一声嘀咕,他们费了好半天才打开宝匣,只见一个大图章。
  不知什么玉料?颜色青绿发亮,厚约三寸的正方形。背上雕刻小怪兽,似龙非龙、似凤非凤、似麒非麒、似龟非龟,简直四不相——麒麟。
  秦北洋端起这块图章,七八斤重,小心翼翼拖在手掌心,果然跟小镇墓兽九色神似。这神兽的雕工粗犷古朴,貌似秦汉工匠,表面残留皮壳,光滑浓厚的包浆,显然有上千年了,应该远远早于明朝。
  不过,外面的宝匣是个铁器,底下印着“大明永乐年御制”字样,距今也就五百年。
  他把图章正面翻过来,发现缺了一个角。借着琉璃火球仔细端详,一片白底之中,却是一堆龙飞凤舞的图形,看不懂是啥意思?
  “谁有印泥啊?”
  秦北洋随口一说,没想到小郡王竟随身携带国会议员的印章和印泥,便又拿出身上的信纸,将这古老的图章蘸着印泥盖上去。
  纸上现出八个笔划繁复的汉字,貌似象形文字,又如先秦的六国文字。
  小郡王惊呼一声:“这不是虫鸟篆吗?小时候,鄂尔多斯郡王府从苏州请来先生教我汉字。那位先生精通篆刻,绝技便是这种虫鸟篆,春秋战国时候许多吴越宝剑上都有这种铭文,后来多见于汉朝的印玺,《说文解字》列为秦书八体之一。”
  “你可能认出这八个字的意思?”
  “让我瞧瞧……”小郡王就差拿出放大镜了,一个字一个字看过来,神色先是惊恐,然后喜悦,最后是凝重,“不可能!不可能是真的!这……”


第283章 完璧归谁(一)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慢悠悠地念出这八个大字,面色如同鬼魅。
  “秦……”秦北洋说的可不是自己的姓氏,“秦始皇的传国玉玺?”
  “这八个字没错!”
  秦北洋倒吸一口凉气:“这也是《韩非子》记载的和氏璧?”
  “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一璞玉,献给楚厉王。玉匠认为是块普通石头,楚厉王下令砍了卞和左脚。厉王死后,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璞玉来献,玉匠又说这是块石头,楚武王下令剁了卞和右脚。武王死后,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荆山下痛哭,他不是悲伤自己被砍掉双脚,而是宝石被说成石头,忠良被说成骗子。楚文王认真琢磨这块璞玉,果然发现是一块稀世宝玉,命名为和氏璧。
  “当初我读这个故事,第一感受是楚王换了三代,卞和却还活着,生命真是一场马拉松。第二感受是这个玉匠绝对上辈子跟卞和有仇。”秦北洋端起碧绿的和氏璧琢磨,“这颜色绝不是和田玉,硬度更不是缅甸翠,更像是绿松石哩。”
  “藏星之精,坠入荆山,化而为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很少见小郡王一本正经,“这是唐朝人对传国玉玺的描述。”
  “我在北京德胜门内的陇西堂打工时,玉器师傅跟我说过,中国最出名的绿松石产地,就是湖北一代,又称襄阳甸子。湖北是楚国的中心,和氏璧在荆山发现并非偶然。人们把绿松石作为镇妖驱邪的宝物,秦始皇将它做成传国玉玺,也算是有眼光了。”
  小郡王跟秦北洋要比试谁更学富五车:“和氏璧后来到了赵国,秦王要用十五座城池换取这块宝物,蔺相如发觉有诈,威胁要跟和氏璧同归于尽,成就‘完璧归赵’这四个字。秦始皇统一六国,李斯以虫鸟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将和氏璧作为传国玉玺。秦朝二世而亡,刘邦率先攻入咸阳,获得这块传国玉玺,开创汉朝……”
  “王莽篡位,西汉末代皇太后将玉玺砸碎了一个角。”秦北洋指着玉玺崩坏的一角,“就在这儿。”
  “北洋,天下至宝,留此瑕疵,倒是成了鉴别真伪的依据。王莽败亡,玉玺辗转到东汉光武帝刘秀手中。汉末天下大乱,十八诸侯讨董卓,江东英雄孙坚攻入洛阳,井中捞出一个宫女尸体,在项下朱红小匣内取出玉玺——经过袁术之手,最后归属曹操。西晋五胡十六国,玉玺从司马氏到刘聪到石勒到冉闵再到慕容氏,最后回到东晋司马氏,历经宋齐梁陈四朝。人们把南朝视为正统,北朝视为蛮夷,也有这传国玉玺的因素。”
  “日本皇室所谓‘三神器’也是这意思,总要有象征帝王正统的信物,中国就是这方和氏璧传国玉玺的图章。”
  秦北洋想起在日本的经历,在徐福地宫中发现真正的“三神器”。
  “不错,隋朝灭陈得到玉玺,接着便是大唐盛世——唐太宗李世民、唐高宗李治、女皇武则天、唐玄宗李隆基……他们都亲手触摸使用过这块图章。”小郡王帖木儿趁机多摸了几把,“哎呀,这印纽上的重重包浆,必然也留有武则天手掌心的油脂。”
  “少恶心啦!唐朝灭亡至五代,石敬瑭引狼入室,契丹大军至洛阳,后唐废帝李从珂与太后、皇后携传国玉玺登玄武楼自焚,传国玉玺在大火中消失,就此成为千古之谜。”
  “自和氏璧始,传至五代十国,计一千六百余年。后周帝王遍寻玉玺不得,只能自己刻了方‘皇帝神宝’的印玺。据说和氏璧在北宋末年出土,传到蔡京手里被鉴定为真品,但在靖康之变中,随徽钦二帝被金人掳走。从金到元末,朱元璋打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元顺帝北遁大漠,带走了传国玉玺,从此再无下落。”
  秦北洋不敢再用手触碰这件宝物,将它放置在地宫青砖上,脱下自己衣服垫在底下,唯恐磨坏了秦相李斯篆刻的大字。
  “竟然亲眼见到了和氏璧!还将它捧在手心,这块图章代表中华帝国最高的权力。谁能得到它,谁就是真命天子!历朝历代的君主,为了争夺这枚印章,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流了多少血……”
  沃尔夫娜好奇这个俄罗斯套娃大小的玩意儿,把头凑进来说:“哎呀,你们到底在说些什么啊?”
  “中国历史。”秦北洋说了一句俄语,又用汉语对小郡王说,“王家维教授说过,中国人不是没有信仰的民族,历史就是我们的信仰。三千年前的殷墟的甲骨文开始,我们的历史从未中断,五德始终,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犹如这方和氏璧的传国玉玺。”
  “世界各个民族皆有可能灭亡,唯独我们中国人不会灭亡。”
  秦北洋与小郡王两手相握,深有同感:“若说元顺帝带走传国玉玺,丢失在阿尔泰山确有可能。怎么又会在汉朝的李陵墓呢?时空穿越吗?”
  “答案就在这一男一女的骨骸身上!”
  他们重新打开宝匣,发现最底下藏着一卷高丽纸。秦北洋小心地展开这卷纸,惊现密密麻麻的楷体红字,颜色凝积郁黑,怕是用手指头鲜血写上去的,开头便是两行人名——
  大明神机营中军把总吴名
  大明婕妤朴氏
  “神机营?”小郡王若有所思,“莫不是京军三大营之一?”
  “明成祖朱棣远征越南,得到神机枪炮法,在北京设置使用火器的神机营。明成祖曾经六次远征漠北草原,创立了神机铳居前,马队居后的火器战法,恐怕也领先于欧洲。”
  “嘿,他远征的对象就是我的祖先呢!对了,这个男的是明朝神机营的中军把总,那么女的呢?婕妤?莫不是皇宫中的嫔妃称号?”
  “汉朝就有婕妤了,但是地位卑贱,不享有‘妃’的封号,低于昭仪,高于美人。唐朝的武则天刚进宫服侍唐太宗时,只是个区区的才人,还不如婕妤呢。”
  “朴氏?汉人中可不多见这个姓,难道是朝鲜人?”
  秦北洋不说话,只往下看,血书开头是“妾朴氏,朝鲜国京畿道开城府人氏”……其后大意是朝鲜是大明藩属,朝鲜国王要给明朝皇帝进贡妃子。永乐年间,这位朴氏年方十四岁,被选中渡过鸭绿江,进入刚刚落成的北京紫禁城。她在深宫中寂寞了三年,方才第一次被皇帝临幸。
  不消说,这位皇帝就是明成祖朱棣……


第284章 完璧归谁(二)
  秦北洋想起在东海达摩山,发现舍身崖下的建文帝之墓,靖难之役被叔叔燕王朱棣篡夺帝位,被迫流亡到海上。
  再看血书,朴氏说“帝甚宠幸”,封她为婕妤。不久,明成祖远征漠北鞑靼,命朴婕妤随驾侍奉。明朝大军在斡难河畔的鞑靼营地内,发现一方秦朝印章,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虫鸟篆,确定为和氏璧传国玉玺,当初被元顺帝带入大漠。明成祖六次远征漠北,也有追寻玉玺之意,正如派遣郑和下西洋实为查找建文帝。归途中,七月十七日,皇帝驾崩榆木川。按照惯例,秘不发丧。明朝还有一项惯例,便是嫔妃要给皇帝殉葬,为皇帝侍寝的朴婕妤,亲眼目睹皇帝“马上风”龙驭宾天,太监在营帐中给她准备了三尺白绫……
  “马上风?不就是在男女云雨之中猝死吗?”小郡王年纪虽小,但早已通了人事,经历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数打,“大名鼎鼎的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建造紫禁城、远征交趾、扫荡漠北、派遣郑和下西洋、编纂永乐大典,开创盛世的永乐大帝,就是死在这个朝鲜妃子朴婕妤的十七岁少女身上?”
  “哎呀,你怎么说得如此活色生香。”
  秦北洋脑子里也联想一番,可惜岁月从来败美人,一直败成了眼前的枯骨。
  朴婕妤不想为了一个老头殉葬,便在自缢前夜,携带玛瑙宝匣内的传国玉玺,悄悄逃出营帐,穿上男人衣服,偷了一匹骏马,独自深入戈壁。
  “这朝鲜少女忒也胆大了!”小郡王拍了拍大腿,“反正都是一死,无非被抓获以后,死得比较难看,凌迟是免不了啦。但她带走传国玉玺,倒也是有心了。”
  朝廷派遣东厂太监与神机营负责追捕。其中,神机营中军把总吴名,苏州阊门人氏,从军七载,屡立奇功,善骑射火器。途中遭遇沙尘暴,他独自掉队游荡于戈壁滩,竟与朴婕妤意外邂逅。
  吴名本要押解朴婕妤回大营,两人共乘一匹马,在风沙中到了哈拉和林古城。他是个帅小伙,朴婕妤是朝鲜国美少女,孤男寡女,前胸贴后背,天地伦常,两情相悦,自不待言。
  《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永乐皇帝阳衰,就是个性无能,如何比得过年轻的神机营军官?两人干柴烈火,犯下男女私情,血书里有“大逆不道”四字,还不得逃得离长城越远越好?他们携带宝匣里的传国玉玺,一路逃到“金山”就是阿尔泰山。
  山谷之中,两人被鞑靼骑兵发现,逃亡到李陵碑前。吴名与朴婕妤下马,发现个地洞钻下去。这是古时盗墓贼所打的盗洞,坠落到古墓地宫,四周都是汉画像石。
  神机营军官与朝鲜婕妤,自知无路可逃,此生必将困死于此,便在高丽纸上书写血书,记录这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历程,压在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底下,后人若能挖开此墓,发现他俩的遗骸,就算是和氏璧为他们陪葬了。
  落款时间是“大明永乐二十二年甲辰九月二十日”——秦北洋脑中浮起中国历代纪年表,换算成西历是公元1424年,西洋的百年战争还没结束呢。
  小郡王读之眼眶都发红了:“这个朴婕妤,必是性情刚烈的女子,此生若能得到这样的她,身为男人也是三生有幸。”
  “别抒情啦,他们在第二道地宫写下血书,又闯入第三道地宫,结果在李陵的棺椁前,遭遇汗血宝马镇墓兽,当作入侵的盗墓贼,死于独角之下。”
  秦北洋准确地推理出这个故事的大结局。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
  到底是女人心思敏感,仅仅观察两个年轻男人的眼神,沃尔夫娜就看出了端倪。
  “是!”秦北洋用俄语回答,“感人至深,简直催泪。”
  看完永乐年间的爱情故事,小郡王把注意力转回到传国玉玺,贪婪地摸了又摸,好像要把自己掌心的油脂也变成包浆。
  “天可怜见!我——孛儿只斤·帖木儿,堂堂的成吉思汗直系后裔,黄金家族成员。元世祖忽必烈、元顺帝妥懽帖睦尔都是我的祖先,他们也是正统的中国皇帝。元顺帝又是传国玉玺最后一个主人,于情于理于法,我都可以继承这枚宝贝!”
  “你该不是做起了皇帝梦吧?”
  小郡王一本正经地回答:“北洋,我若是做了皇帝,按照我们蒙古人的习惯,必为你裂土封疆,让你成为拥有数省领地的一方诸侯,子子孙孙世袭。你说,你要哪个省?对了,你不是生在白鹿原的唐朝大墓里吗?陕西省怎么样?八百里秦川沃野,以后就跟着你姓秦了。”
  “做你的大头梦吧。”秦北洋哭笑不得,在小郡王头顶重重敲了一巴掌,希望把他打醒,“什么一省的诸侯,不就是如今的军阀割据吗?小爷不稀罕。”
  “你该不是觉得我是蒙古人,不能做你们汉人的皇帝?你可错了,满人、蒙古人都可以做中国的皇帝,唐太宗李世民也是四分之三的鲜卑人呢,何况我娘还是苏州名妓呢。”
  “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皇帝的时代终结没多久,袁世凯做过八十三天的皇帝闹剧,小皇帝溥仪还在紫禁城里南面称帝,至今很多中国人的脑子里,除了狗屎就是皇帝梦。”
  “你莫不是在骂我脑子里全是狗屎?”
  “正是!二十世纪,皇帝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谁做皇帝,谁的脑袋就要被杀下来。”秦北洋想起沙俄末代皇帝的例子,也想起巴黎地下墓穴的断头国王与王后,“小郡王殿下,你若是想要做皇帝,背叛共和,我就第一个杀了你!”
  说罢,他举起手中唐刀,对准传国玉玺,仿佛要一刀将它劈成两半!
  九色也长出雪白鹿角,小镇墓兽与主人同仇敌忾。
  “小心小心!”小郡王用脑袋护住和氏璧,“我这不是犯了失心疯吗?北洋,你大人不记小人过,别跟我一般见识了。”
  “但愿你能信守诺言。”
  “我发誓,本人鄂尔多斯多罗郡王世子,孛儿只斤·帖木儿,誓死效忠中华民国,绝不图谋叛乱称帝。”
  秦北洋收起唐刀,将传国玉玺收入宝匣:“此物一出江湖,又将引来无数腥风血雨,不如留在李陵墓中,留在朴婕妤身上。这是历史的选择,我们无法改变,就让时间在此凝固。”
  他将宝匣放回到女性骨骸腰间,几乎原样未动,又跪下磕了三个头。
  “可惜啊,和氏璧,传国玉玺,要重新埋入历史的尘埃。”
  “让还在做皇帝梦的野心家们彻底死心吧。”
  沃尔夫娜拽了拽他的胳膊问:“秦,我们该如何逃出去呢?”
  终于,她问了个终极重要的问题,至于答案,两个男人还没找到呢。
  秦北洋在地宫中转了一圈,确认这是墓室尽头,别无出路。他不想再去动李陵的棺椁,免得再触动什么致命机关,流沙已够他们喝一壶的了。退到外面第二道地宫,琉璃火球照亮盗洞,那对明朝男女就是从这里下来的。秦北洋借助九色的力量爬上去,发现盗洞已彻底被碎石掩盖,毕竟又过去了五百年。
  “这么说来,我们是被困死在这座汉朝大墓里了?”小郡王翻了翻白眼,“就跟那两具骨骸一样,也得写下血书,记录自己波澜壮阔的一生?”
  沃尔夫娜倒是无所谓,靠在墙上,胸口划着十字:“我在这里等待上帝召见。”
  “我们将永无出土之日?”
  秦北洋搂着九色的赤色鬃毛,看着它琉璃色的双眼,仿佛看到了安娜。


第285章 盗墓村(一)
  民国九年,1920年,九月。
  秦北洋与小郡王被困在阿尔泰山李陵墓地宫的同一日,五千里外,跨越大漠、阴山、长城、黄河……
  河南,洛阳。
  城南二十里,伊水两岸的龙门山下,密布着北魏孝文帝至唐宋开凿的石窟,最瑰丽伟大的是奉先寺内的卢舍那大佛。这尊数丈之高,气势恢宏的佛像底部,暗藏一个幽深洞窟,唐朝苦行僧的修行之地。
  小木看着洞窟外的伊水,童年常见的风景,逆流而上十里地,便是故乡——盗墓村。
  离开家乡快五年了,小木二十二岁了。父亲死后,他单干了盗墓贼,被北洋军抓了壮丁,在陕西为军阀挖墓,进入白鹿原唐朝大墓,被镇墓兽九色烧去一根指头。难忘棺椁里的小皇子。为追踪棺椁,他在上海遇见秦北洋,惊觉他的脸与小皇子酷似。经历虹口捕房大屠杀等,九死一生,他在东海达摩山被囚禁大半年,又跟海女亡命到日本。在吉野古坟的秦朝地宫,小木竟然杀死两千年前的徐福,盗走长生不老仙丹……
  这年早春,东三省冰封的牡丹江畔,七层石头台阶的古墓内,小木被困一个月居然还活着,证明了长生不老仙丹有效。再度偶遇秦北洋,以及尾随而来的刺客们,受到命运的垂青,小木侥幸逃脱。
  沿着南满铁路南下,入了山海关。海女始终跟随左右,两个孩子都管小木叫爸爸。海女俨然成了东北大妞,学会了抽大烟袋杆子,没事儿跟人唠嗑,想是她在海岛上的一辈子太寂寞了。她身上藏着一枚银质小佛像,视为命根子般保护——她并不知道,里头藏着十二枚长生不老之药。
  小木不是没想过卖掉这些药丸,换回一大笔钱。反正他自己吃过,那么多留在身边反而是个祸患。但除了秦北洋、羽田大树、齐远山,又有谁会相信他?如果有人跟你说,他有长生不老仙丹,问你一千块大洋一粒要不要?多半当作失心疯或江湖骗子,直接扭送官府衙门。
  长城内,每寸地下都埋藏古墓。小木重操旧业,在直隶省翻了好些墓葬,有两汉、魏晋以及唐宋。但他单靠自己一人,实在力所不逮,即便挖到许多宝物,也没力气带出来,比如几百斤重的大青铜器。他遭遇很多危险,心想长生不老又如何,如果掉进古墓出不来,等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不过是被判了一场无期徒刑,不如一枪崩了爽快。
  他想到的并非金盆洗手,而是要扩大人手,最好有一批人马,帮着他放风、掘墓、开棺、搬运宝藏……
  小木想到了故乡——河南,洛阳,盗墓村。
  半个月前,他在洛阳下火车,谁曾料到偶遇齐远山与欧阳安娜。小木反应快,立即拖着海女和两个孩子逃跑。他天生胆小,谨慎心细,暂时不回盗墓村,而是躲到洛阳城南的龙门石窟,在卢舍那大佛下,残破的洞窟中昼伏夜出。
  隐居数日,走出洞窟,仰望头顶大佛,据说是仿照女皇武则天容颜塑造。小木心想,人说佛陀慈悲无边,保佑一切生灵,也包括土夫子吗?
  “媳妇,娃娃们,是时候跟俺回老家了。”
  小木带着海女与孩子离开龙门石窟,沿着伊水往上游而去。遥望盗墓村,一片贫瘠的黄土坡上,堆积密密麻麻的砖瓦房,一如无数坟茔。
  村子附近有几亩薄田,全是老弱病残在引牛耕种。健壮成年的汉子,自然都外出掘墓了。近乡情怯,小木走到村口,只见一棵歪脖子老槐树,挂着战国古墓的青铜大钟,底下是唐宋元明清的墓志铭。
  几个农村妇女在做针线活,小木向她们打招呼。
  “这不是……小木吗?”大嫂们挥手,“还是那么细皮嫩肉啊,靠屁股蛋子吃饭吧?”
  这句话让小木面色一沉,便拽着海女和孩子低头往里走,那些女人们赶紧说:“哎呀!我们的嘴巴可真贱呢,你都有婆娘生孩子了啊,好啊好啊。”
  离家五年,找到曾经的家。常年无人居住,半倒塌的荒废状态。小木摸了摸大门的铜门鼻,老爹从墓里挖出的唐三彩夜壶,自己从小往里撒尿,不禁眼眶湿润。
  海女用小拇指勾住他的手指头,靠在男人肩头说:“当家的,我可不嫌弃这个家。”
  他感激地回头看着海女,亲了亲她的脸颊。
  突然间,有人在背后说:“喂,这不是小木吗?”
  “狼哥。”
  小木看到个高大的汉子,三十来岁,光秃秃的脑门上,有个月牙形的疤痕。
  “媳妇挺漂亮的嘛。”
  狼哥直勾勾盯着海女,伸手去碰她的下巴,没想到海女一把掐住他的手腕穴位,拔出腰间鱼刀。狼哥被捏得差点昏死过去,但毕竟身高体壮,用力挣脱说:“小妞子野,俺喜欢,床上一定骚。”
  海女不是没杀过人,正准备用鱼刀切开他的肚子,却被小木按住胳膊,冷冷地说:“狼哥,我们是一起长大的,欺负兄弟的媳妇,不仗义吧?”
  “小木,我想起来了,我俩最后一次打架,你被我按在裤裆里头舔我屁眼。”
  狼哥哈哈大笑,后头还有七八个小跟班,每人都背着大包袱,手里有坛坛罐罐,刚从外地盗墓丰收而归。
  说出那么侮辱的话,小木却隐忍不发,拽着海女要离开,却被狼哥拦住:“既然你叫我哥,可你这弟弟,还没说为啥回盗墓村呢?”
  “我……”小木仿佛回到小时候,处处被人欺负的岁月,“我想找几个给我打下手的伙伴。”
  “你也配做土夫子?你也配让别人给你打下手?我看你就跟着我混吧,至于你媳妇嘛,老规矩,老大会照顾好她的。”
  狼哥如今已经成了老大,自己拉队伍到处掘墓,这些年也发了不少横财。村里男女老少都围拢过来,不下百十来人,既有青皮后生,也有生瓜蛋子。女人们要么对小木指指点点,要么哄海女的两个孩子玩呢。
  小木环视一圈,面色苍白,从小被人欺负留下的后遗症。但在这盗墓村里,他是唯一出生在坟墓里的孩子。
  于是,他重新鼓起勇气大声说:“盗墓村的父老乡亲们,俺小木回来啦!这些年,俺挖过你们所有人都不敢挖过的几个大墓,比方说,陕西白鹿原唐朝小皇子的大墓。”
  话音未落,底下一片哗然,这座大墓在盗墓村心里头,也是极其重要的地位。他举起自己左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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