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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蛊_萌心小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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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遇到僵尸了!
吓的我魂儿都差点从脑门儿上飞出去,连滚带爬的逃跑。
它蹦着前行,速度特别快,转眼就要追上我了。
即便死门归位,雾气消散,想出村子,也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难怪春花给我鸟蛋,并苦口婆心的嘱咐用法。
错不了,这是一只僵尸。
跑着跑着,我忽然停将下来,转身,用力将鸟蛋抛向僵尸面门。
恍若漫长的刹那回头,惊的我全身觳觫。
僵尸的披头散发,发丝如枯草一般,灰不拉几的。夜风吹拂,我看清了它的脸。
干皮贴着骨头,皱皱巴巴的,表面就像是涂了层草灰,两个黑洞洞的眼眶布满了混了尘土的絮状物。
恶心极了。
鸟蛋打在僵尸脸上,啪的一声碎裂,汁液顺着脸颊往下流淌。
我已经吓傻了,直愣愣的看着它,生怕这鸟蛋不管用。
那样,我就死定了。
这一刻,时间都像是停止了似得,紧张的我呼吸都不顺畅了。
嘎吱的一声,僵尸张开嘴巴,喝出一团瘴气,嘴里白花花的尸虫一拱一拱的蠕动着。舌头早就不见了。
我腿一软,吓的坐在了地上。
嗤~嗤~
伴随声响,一丝丝的黑气从僵尸的脑袋蒸腾而起,奇臭无比,像屎发酵了的味道。
它的喉咙发着奇怪的声响,撑开大嘴咆哮,像是特别的痛苦。
嘴巴里的尸虫攀爬出来,有的顺着嘴唇蠕动,有的吧嗒吧嗒的掉在了地上。
叫着叫着,忽然像是泄了气似得,声音变得微弱,之后轰然倒地,不动弹了。
我擦了把冷汗,心说好险。目光复杂的望了眼村子,爬起来,站在天地间说:“春花姐,你放心,你救了我,你交代的话,我会带到的。”
此地不宜久留,对着村子的方向作了个揖,我继续逃跑,跑着跑着,发现不远处有个亭子,亭子里靠坐着三个低头的人,古装打扮,带斗笠,手里各自攥着一口刀,刀没入鞘,寒光闪闪。
我没敢贸然过去,停下脚步,蹲在一块花斑大石后,观察亭子。
穿着这么古怪,大半夜出来拍戏吗?
怎么可能?
不对!我联想到一个可怕的想法,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要放在过去,我是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的,现如今,经历了这么多离奇凶险的事情,甚至与鬼和僵尸打了照面,我的世界观已经重新洗牌。
你见过大半夜坐在野外亭子里的人?还穿的古装,还带的刀。
这三个人一定是鬼!
看来,虽然春花给了我鸟蛋,并嘱咐了我该怎么去做,可还是无法逃出去。
这时,我陷入了沉思。
我现在已经没有选择,凭自己的能耐,是无论如何都逃不出去的,看来之前决定的事情,有必要行动了。去迷雾森林找九斟。
与那些居心叵测的人相比,潜意识里,我更相信九斟这只女鬼。
既然一切都已经不按常规出牌,那就有必要剑走偏锋了。
时间紧迫,既然决定了,就赶紧行动,以免夜长梦多,村长他们追过来。
迷雾森林,顾名思义,想必一定笼罩着浓雾。之前村子外围荡起了大雾,看不清外面的世界,更无法分辨。现下鬼门归位,浓雾散了,笼罩在雾气中的树林一定就是迷雾森林。
四下张望,我还真发现西北方向有一大片树林笼罩再迷雾之中。皓月下,白蒙蒙的一片,模模糊糊,什么都看不清。
恰好那地方与亭子不在一个方向,要去那里完全可以避开亭子。
四下瞅了一眼,我拔腿便跑。
这时,村子里出来了动静,先是传来一声狗叫,随后两声,三声,群狗乱吠,一片吵杂,如潮水一般,连绵不断。
深夜静谧,忽然想起的狗叫吓了我一跳。这些狗真气人,早不叫,晚不叫,偏偏这个时候叫。
之前事态那么严峻,这些狗都和哑巴了似得。
现在这是怎么了?
第一卷通天浮屠 第三十三章繁衍那之树
不会是村长他们追过来了吧?
这么一想,当即打了个冷颤。
跑!
脑海里只有这一个想法,一股脑就往浓雾弥漫的树林跑去。
跑到树林旁,我停了下来。我有些犹豫了。
这是一场赌博,凶险万分,赌对了生,赌错了,死。咬了咬牙,我向前一步,走了进去。与其被别人耍的团团转,即便是死,也要相信自己。
这树林阴森森的,一股股清冷的雾气划过,冰冷彻骨,不一会儿我便冷的开始哆嗦。
走了没几步,发现不远处立着一块石碑,风雨侵蚀,变得坑洞斑驳,上面还沾满泥点儿。石碑周围长着一尺高的青草,扒开青草,看清了石碑上刻着的苍松有力的四个字:迷雾森林。
我松了口气,心说可算来对地方了。
九斟说过,她在迷雾森林外围,千年桑槐树旁。
迷雾森林这么大,单拼这么点儿信息想找到她的坟墓,那这千年桑槐树应该特别醒目。
千年的桑槐树,一定长的又粗又高。这里树林密布,看不出那棵树长的粗,不过,高……
这么一想,我仰面看去,果真看到一棵高出其他树木一大节的树冠。那树冠铺天盖地,像一把巨伞,张开偌大的怀抱,似要拥抱大地。
好震撼!这绝对是我见过最粗壮的一棵树了,称作参天大树一点都不为过。
擦了把冷汗,急忙便往那参天古树的方向跑。
树林间雾气弥漫,皓月当空,却只能看到三四米远近的东西,我每跑一小段距离就得抬头看看那如蘑菇云一般的树冠,生怕会跑错了方向。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我也越来越紧张,额头渗出了一层冷汗。心中告诫自己,不能死,你不能死,婉儿需要你救,表哥也生死未卜,你要是死了,他们怎么办?
这么一想,我心生退意,想原路折回了。
转念一想,男人顶天立地,站着就别趴着,躺下也要把地砸个坑。心一横,继续前行。
走着走着,忽然嗷的一声,身后出来了一声狼叫,我下意识的回头,四周寒意宣泄而来。迷雾之中看不清它们的样子,一排排绿油油的眼睛,闪烁着狡黠的寒光,隔着雾气却清晰可见。
狼群!
跑~
吓的我腿都软了,狼群发了狂似得,嗷嗷叫着追赶,我甚至已经听到了它们身体擦碰野草的声音。
这么多狼,追上来非得给我生吞活剥了。
真是地狱无门却闯了进来。
跑着跑着,狼嚎戛然而止,我只听到了野草擦拭自己裤腿,还有我那破旧旅游鞋踩踏地面的声音。
按耐不住好奇,我喘息粗气回头看了一眼,恐惧如潮水一般散去。
狼群停在了原地,并没有继续追赶,或许是不甘心,也没有离开。
我的心一紧,一种不详的预感油然而生。
它们就这样看着我。我实在是太累了,弯腰扶着膝盖喘气,一段时间过去后。
嗷~
群狼齐嚎,然后调转方向,离开了。
稍微缓了片刻,我继续前行,没多久便来到了桑槐树旁。
当我亲自站在这棵参天大树旁的时候,彻底被震撼到了。岁月千载,它历尽风云,它却越发生机盎然,这简直就是人间奇迹。
发了会儿愣,我拍了下脑袋,骂了自己一声,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发愣?
于是我急忙跑到古树根处,扒拉野草。
这树的树干特别粗,根基处要比树干还有粗壮的多,五六个人手拉手我看也抱不住它。
扒拉了好大一会儿,我才找到一块墓碑,那墓碑巴掌大小,大半截插在泥土之中,上面刻写的字迹特别细小,白天都不一定看的清,更别说晚上了。
趴在地上,避开月光,我仔细的瞅那墓碑,模模糊糊的看不真切,挤了挤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看,看清楚了。
阿育王之墓。
嗡!
我的脑袋一片混沌。
妈呀,找错了,这回可完蛋了!
“你来了?”这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
没有任何心里准备,身后忽然有人讲话,吓的我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又急忙爬了起来,转身,惊恐的看着她。
她背对着我,一袭血红的曲裾及地,血红的凤霞,血红的丝带,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一层血雾之中。
身材高挑,气质高贵雍雅,虽然只是一个背影,却给我惊艳的感觉,直觉告诉我,她必然绝代风华。
“是……是你吗?”我战战巍巍的说。
“你说呢?”她冷冰冰的回答。
我瞥了眼那墓碑,说:“为……为什么是阿育王之墓?”
“阿育王是我父亲,已经魂飞魄散,化作这千年古树。能找来这里,说明你脑子不笨,看来我没有找错人。”
九斟这话令我一头雾水,我皱着眉问:“没找错人,你要干什么?”
九斟说:“别管我想干什么,你只需知道,只有我可以带你逃离这里。”
九斟这话一说,我的心里顿时蹭的一下蹿起了希望的火焰,激动的呼吸急促起来。
“你……你真可以带我离开?”我浑身都在颤抖,天无绝人之路,终于柳暗花明了。
“我可以带你离开,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件事。”
我去,就知道没这么简单,我鄙夷的看了眼自己,又抬头看着女鬼,说:“我有何德何能呢?”
九斟的声音犹如万年的玄冰:“我带你离开,你也带我离开。”
“怎么带你离开?”我好奇的问她。
九斟说:“我要离开就必须附着在你身上。”
我一听脸色顿变,连忙摇手:“不行不行,我不要做行尸走肉,婉儿等我去救,表哥也生死未卜,我决对不能有事,被鬼上身,我就不是我了。”
“住嘴!”九斟厉声呵斥:“听我说完。”
我的心猛的一颤,不敢说话了,我生怕她一不高兴解决了我。
冷风卷着九斟的裾衣,飘飘摇摇,寒夜下,显的有些凄凉、寂渺,她继续说:“我的骨骸埋在父亲对面,你把骨灰挖出来。吃到肚子里去,这样我就可以跟着你离开这里,我现在身受重伤,先借宿在你体内,届时,我伤势痊愈,自会离去。在此期间,你不会受到丝毫的损害,当然,不会像恶鬼上身那样,控制你的身体,只是借宿养伤,懂吗?”
我点头说懂,脑袋却乱成了一锅粥,万一她在骗我,上身后夺舍了我的身体,我不死翘翘了?
“怎么?不情愿?”九斟的声音阴冷了几分,显然有些不高兴了。
我说难敢啊?这么严峻的事儿,我考虑考虑。
“你鬼点子挺多啊?”
九斟没好气的说。
我心中一紧,忙说哪有,都到这份儿上了,都是被逼的。
九斟冷哼一声说:“你没的选择,这是你唯一可以逃出去的机会,阿水一众人斗法只是表象,通天浮屠之中另有高人,养了顶尸血婴的不过是小角色,他也是受人指使,这趟水深的很,你卷入了邪灵教与第一苗侗的争斗中。不过你放心,那些人还破不开碧血染青天的血玉符。你只要逃出去找到鬼神杨禹修,一切都会迎刃而解。”
九斟说话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待她话音一落,我立即说:“好,我答应你。”
“哦?这么痛快?”九斟有些惊讶,或许她没想到我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我说:“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你想要我的命,强制上身,我也丝毫没有能力抵抗,既然你和我商量,就没有害我之心。”
“聪明,看来我真没看走眼,你自愿把骨灰吃下肚去,这样对你也好,对我也好。”
我点头说开始吧。
九斟依旧背对着我,她指挥我来到阿育王墓碑的对面,扒拉开野草,我看到了一块儿墓碑,仔细一瞅,还真写着:慈宁郡主,九斟。
抛开泥土,从里面挖出一个泥土包裹着的骨灰坛,扑拉掉泥土后,我惊呆了,金光闪闪,尽然是黄金打造的,这是古董,又是金子,带出去,可就发财了。
“怎么?起贪念了?”九斟始终没有转身,这让我感到很奇怪,更让我好奇的,是她的容貌。
我猛的吸了口气,说:“这金灿灿的,谁看着不激动?这相当于你的家,我真拿了,也没命消费。”
“那你一会儿就再把它放回去。”九斟冷冷的说。
我打了个冷颤,庆幸自己没有被这金旮沓冲昏了头脑。
“这东西好不好吃?”揭开骨灰坛的盖子我看了一眼,有些担心的问。
“你的话太多了!”九斟认真的讲。
我心一紧,惊出一身冷汗,言多必失,我不敢再说话了,往起脖子,就把骨灰坛里的骨灰往嘴里倒。
骨灰入口和寻常的灰渍没有什么区别,像松软的面粉,嚼了几口就和成了一团,有些淡淡的苦涩,不是特别难吃,就是咽不下去。
要有口水喝该多好啊!
着脖子,使出吃奶的劲儿,也没咽下去多少,咳嗽了一声,还差点喷出去。
九斟急了,厉声警告:“吐出去我扯了你的嘴。”她依旧背对着我,月下,一袭曼妙的背影,绝代风华。
我愁眉苦脸,鬼使神差的,不知道怎么把一罐子骨灰吃下去吧,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抬头,长出口气,恰好吹来阵风,我再定眼一瞧,发现什么都没有了。
第一卷通天浮屠 第三十四章再次现身的小狐狸
人哪去了?莫不是利用完我,拍屁股走人了?
刚这样一想,脑海中便传来了一道清晰的警告:“龌蹉,本郡主怎么会言而无信?”
我靠,她尽然可以窥知我的想法,并使用神识交流,太可怕了,万一哪天看到美女,我起了什么邪念,那岂不……
“所以你最好安分点儿,好了,先把本郡主的骨灰坛埋回去,我适应适应你的脑海。。”
我急忙点头去做,虽然有些不满,但却连一丝不满的想法都不敢有。
身体里可借宿着一个煞星。
骨灰坛放回坑中,填土埋好,我长长的松了口气,说:“可以离开这里了吧?”
“好,回村子。”九斟用神识与我交流。
我靠,没搞错吧?好不容易逃出来,哪有再回去找死的道理。?
“不行不行,我才不回去呢。”情急之下我撂了蹶子:“你不是牛逼吗?你带我杀出去啊!租房还得交房租呢,切~”
“你在威胁我?”九斟的语气冷冽冽的问。
我哭丧着脸,咧咧嘴说:“姐姐呀,我哪敢啊?你不救我也就罢了,还把我往火坑里推,我要是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
“你不相信我?”
我迟疑了一下忙说:“信,信的很。”
“别废话,信就往回走。”九斟都要发怒了。
我摇头叹气,只得照做,心里直骂自己作死。
走出迷雾森林,一路回到村子,在村口我停了下来,满心的忐忑,这鬼地方诡异的很,我是打心底里不想回去。
“走吧,磨蹭什么?”
我抿了抿唇问道:“可以不进去吗?”
“方圆十几里被邪灵教布下天罗地网,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你逃出去了,加强了警戒,快把这里掀翻了天呀。你自己选择吧。”
我靠,不是吧,我这是招谁惹谁了?无妄之灾啊这简直是。进退两难之迹,我忽然灵光一闪,还没张嘴呢,九斟先说话了。
“别想着我带你杀出去,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如果你自己没有本事,就是我带你出去了,往后再遇到麻烦,你还是会死在别人手里。”
我去,我都快哭了,这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这什么事儿呀?我感觉我被忽悠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聪明,你没有脑子,我怎么帮你都没有用。”九斟给我做起了思想工作。
我有些不耐烦了,说:“好了好了,回去不就行了吗?我知道你的意思,置之死地而后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们绝不会想到,我敢跑回来,说实话,道理我懂,可我真的不敢,都是被你逼的。”
“你的话真多,知道就去做。”九斟冷厉的回答,就和我欠了她几碗黑豆似得。这也是一个怪人,从来都不会和颜悦色的说话,冷冰冰的,不近人情。
好!
我沉声一喝,硬着头皮往村里走。走了没几步,九斟说话了:“那小狐狸和你有渊源,带上她。”
小狐狸?难道又是死皮赖脸趴婉儿肩上那只火狐?
活了上千年的九斟,见多识广,既然她都这么认可小狐狸,我虽然不喜欢它,也就勉为其难的收做宠物吧!
“混账东西,它你也敢收做宠物,活腻歪了,你只可以和它做朋友!”九斟厉声的呵斥我。
我当即惊出了一身鸡皮疙瘩:“好好好,做朋友,做朋友。”
然后四下这么一扫,还真发现了那小畜生,她正蹲在不远处的一块儿石头上,探着脑袋,贼溜溜的瞅我。
“过来,过来,过来啊小毛球。”
我勾着手指招呼她。
小狐狸尖叫一声,张嘴露出了尖牙,做出了非常拟人动作。她浑身绒毛乍立,愤怒极了。
我靠,这只狐狸能听懂人话。
“本郡主警告你,这只小狐狸可不是你能惹的起的,她性子顽劣,离家出走,破开结界之时记忆被暂时封印,以至神通只能在生死悬于一线时,才可以出于本能的爆发出来。你可别惹她,不然等她恢复记忆,你就死翘翘了,以她的实力,别说迷雾山区了,就是整个三界,敌得过她的人也没多少。”
我靠,我难以置信的看着小狐狸,感觉有些危言耸听了,就这么一个小毛球,能有这么大本事?
“好了,快呼唤她,她叫狸狸,天快亮了,再磨蹭就被人发现了。”
被人发现岂不功亏一篑?
“狸狸,过来,过来,咱们一起离开这鬼地方。”我努力让自己保持微笑,轻声的呼唤小狐狸。
小狐狸变得温顺,盯着我,眼睛眨了眨,呜呜的哼唧了几声,身体骤然消失,同时我感觉肩膀一沉,侧目一瞅,这小王八蛋已经趴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尾巴一摆一摆的,弄的我特别痒痒。
真是无语。
收了小狐狸,咳咳,是和小狐狸交了朋友,我继续小心谨慎的前行。琢磨了一下,春花家和村长家都不安全,万一这俩人回去了呢?
这时,我心里已经打定了主意,就去村长和春花“私会”那破屋。
想起破屋里那张遗像,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一路小跑到那处破旧的院落处,月亮已经含羞遮脸,天色破晓,农家起的早,不远处几户人家的烟囱已经冒起了缕缕青烟。
时间紧迫,担心有人出来溜达,我急忙往院子里跑去。
跑到门口处,我猛的停在原地,缓缓的往后倒退,眼睛瞪的老大,内心瞬间被恐惧湮没。
那破旧的木门半掩着,猩红的血液顺着门缝流了出来,已经稍微有些凝固,颜色也微微暗沉了。
我想坏了,春花出事儿了,她还是被村长给杀害了。
春花待我不薄,我这条命是她救回来的,一想她出了事儿,我当即急了,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推开门就走了进去。
入眼的场把我惊呆,事情完全出乎了我的意料,趟在血泊中的不是春花,而是村长。
村长的眼睛瞪如铜铃,满脸的惊恐,嘴里塞着那只退了毛的鸡,鸡腿屁股露在外面,前半部分都含在了他的嘴巴里,他的腮帮子鼓的都快炸了,如沟壑一般的皱纹被撑开,一道道白印儿触目惊心。
难道是春花杀了他?真是小瞧这个春花了。
“春花杀不死他,这家伙是被另一个同伴杀死的,春花也遭了毒手,不过杀了他们的家伙也遭了报应,被春花摆了一道,挖墓时被春花的本命蛊噬心,一命呜呼,好了,留在这里,风头过了再离开。”
这么说来,隐藏在暗处的高人露了面,他们互相残杀,一个都没有活下来。
哎~,这又是何必呢?
只是,那高人会是谁呢?
“看墙壁?”九斟提醒我道。
我抬头,不禁疑惑的皱了眉头,白灰墙体龟裂狼藉,泛黄严重,有一处特别醒目,氧化程度低,颜色还很白净,正是挂遗像的地方,而那块遗像,不见了!
遗像这么晦气东西,谁会无缘无故来把它取走呢?
只有一种可能,遗像中的人还没有死!
如果这个人还活着,当然不能让人把他的照片挂在墙上供着,原来这个隐藏在暗处的高人,就是二十年前村长和春花联手杀害的老三。
这么说来,二十年前,老三是假死!
这场争斗一直持续了二十多年,老三以退为进,想坐收渔翁之利。
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却不想,到头来,三个人鱼死网破,一起去见了阎王。
“聪明,推理的丝毫不差,如果你一直保持现在这个状态,我相信你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我满脸的黑线,幽幽道,你帮帮我能死吗?
九斟勃然大怒,厉声呵斥:“混账!这世界最靠的住的只有自己。”
我被骂了个哑口无言。
谁说不是呢?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倒了血霉的。
如此一分析,心中豁然开朗,可却一点儿都高兴不起来。
我指了指躺着血泊中的村长,咧咧嘴说:“就一直守着尸体?本来就倒霉,沾了这晦气以后可没法活了。”
“好,你现在就可以出去,邪灵教的人正愁找不到你呢。”
靠,那我还是在这儿待着好了,墙边放着个椅子,距离尸体较远,污血也没有流淌过去,挂满了灰尘,我俯身吹了一口,一圈圈肉眼可见尘土飘荡起来,阳光顺着门缝挤进来,光线斑驳。
哎~
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闭上眼睛小憩,折腾一晚上,真的累坏了。
不曾想,这一闭眼,再睁开时,伸手不见五指,顿时惊出一身冷汗,我以为自己瞎了,往院子里瞅了一眼,看到清冷月光下,墙上摇摆的狗尾草,这才恍然大悟,我靠,一觉睡醒天又黑了。
这时听的咕噜咕噜的几声,腹中传来了饥饿感。我摸了摸肚皮,有些失落,这屋里根本就没有食物,就是有,也不敢吃呀。
饿几顿的话,倒也没什么,恐慌的是,还不知道要饿到什么时候。一直这么下去,没被邪灵教的人抓住,自己先饿死了,即便饿不死,也要渴死了。
第一卷通天浮屠 加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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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通天浮屠 第三十五章九斟身世
“林沐,你有房吗?”这时九斟忽然问我,我摇头。
“那你有车吗?”我继续摇头。
“你有什么?”
“你说呢?”我反问。
九斟不说话了,我也沉默了,凉夜静谧,沉闷如酒。
许久过去,九斟叹了口气说:“我虽然几百年没出过迷雾山区,可我经常把神识散发出去,方圆几百里的事情了解不少,社会路难走,活人别做狗,显然你活成了狗,自己穷的连饭都吃不起了,还来参加别人的婚礼,现在连路费都没有,回都回不去了,难怪被人利用,真替你发愁。”
我更是愁深似海,不住的摇头叹气,说:“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确实特别恨表哥,可慢慢的,我就不恨他了。”
“哦?怎么说?”
我说:“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这点表哥没错,农村的娃,娶个媳妇儿倾家荡产,难如登天,表哥只是为了把幸福牢牢的把握在手中。再说了,他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懂法术?他也是被人蛊惑,昏了头,再说,我相信表哥也被蒙在鼓里,他不是有心害我的。”
“你倒是看的明白。”九斟淡淡的说。
我的心却猛的悸动了一下,
九斟表面冷冰冰的,其实是个热心肠的人,不然她怎么会问我这些问题呢?
想罢,我老脸一红,尴尬了,我忘记了一件事儿,九斟可以感知到我的想法。
心慌慌的跳着,我一句话都不敢说了,九斟也沉默了很长时间,转移话题说:“如果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可以让你变成富翁,需要付出一些代价,你愿意吗?”
我愣了一下,有些糊涂了,九斟这话什么意思呢?人家可是郡主,阿育王的女儿,又有上千年的修为,必然不会问一些平白无故的问题。
这么一琢磨,我貌似明白了什么,脊背就蹿起了一阵寒意。
我有些害怕的说:“代价,什么样的代价?出卖灵魂我可不干,我这条命虽然不值钱,可我的亲人都还在盼着我呢,父母哥嫂盼我衣锦还乡,婉儿表哥盼我打跑坏人,救他们回家。其实感情比金钱更重要,但是金钱是用来维持感情的,所以就显的更加重要了,只要不伤害我的亲人,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我只想开开心心的和他们生活在一起,让他们过的好一点。”
哎~
九斟长长的叹了口气说:“像,你和我太像了,看来我真没有找错人,千年前,我和父亲受召前来天朝朝拜,半路遭遇伏击,父亲掩护我撤退,身中数刀,躺在血泊之中,我不忍苟且偷生,紧紧的抓着他的手不放,然后我们死在了一起。现在父亲化身千年桑槐树,我的愿望只有一个,救活父亲,或者送他投胎。”
九斟的这番话引起了我的共鸣,我的心底泛起涟漪,一阵酥麻的感觉顺着神经遍布全身。
同是天涯沦落人呐!
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陷入危机,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这种肝肠寸断的感觉,悲天悯人,催人泪下。
心中默默发誓,我一定会回来的。九斟纠正我说,是我们。
我郑重的点头,说,嗯,我们。
一番交谈,夜已经深了,我摸出手机一瞧,十一点二十五分,快到午夜了。
往外面看去,夜色如墨,就像把黑布挂在了我眼前似得,漆黑的一片。
定是今晚天气不好,乌云盖顶,遮蔽了月亮。
凝望夜色,我心中愁绪泛滥。
这时,九斟忽然说话了:“安全了,赶紧离开这里!”
我一听,激动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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