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刀锋上的救赎-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报纸,露出了三把手枪。
在一把军用五点八毫米口径的九二式、一把大弹夹的格洛克21以及一把我不认识的型号里,我选择了格洛克。虽然他向我隆重推荐的是那把MP446——就是我不认识的那把俄制手枪,但我实在不放心把命押在这么个陌生家伙上。当然,格洛克我也从没用过,不过对它可以保持实弹上膛的便利保险装置早有耳闻。简而言之,我枪法超烂,在警校那会儿还是脱靶冠军——真是枉费了名师的指点,如果今天真出现不得不开枪的局面,最好能有梁枭东家出产的M61A1六管火神炮撑门面,或至少,手里拿的是可以保证随时击发的子弹水管。
他再三叮嘱我加长弹夹是后改装上去的,为了加快装卸速度,用的是金属材质而非塑胶,所以导致枪口一端重量偏轻,射击时务必瞄得略低一点儿——没问题,我想很快就能有机会验证一下了。
我检查了备用弹夹,问他:“那边什么情况?”
他回头看了看,对我摇头,一脸费解:“你真的……”盯着我看了一阵,又改口道:“别随便开枪,容易引起连锁反应。”
我把枪别进腰里:“知道。”
他还是摇头,仿佛不相信我真的要去赴死。最后,他递给我一把军用匕首,尺寸足以用来切西瓜或类似大小的人体部位:“如果要开枪,千万别犹豫。”
这次我没应声——那要看瞄的是谁。
“计划得再缜密,运气不好也白搭。”
没错,彬计划好了一切,他的运气也一直都很好,但自他踏上这个曾经出卖过他和他伙伴的国度,幸运女神终于抛弃了他——梁枭和陈娟也好,阮八和姚江也罢,这些失去祖国庇护的精英们,注定只会成为某个霸权势力的玩偶。目前对彬而言,本来缜密设置的出逃路线,却因为芒街突发的暴乱而彻底作废。此时的芒街,已经成为了一个巨大风暴的中心——他的逃亡计划不可能再顺利实施。
豪情万丈的时光很短暂,我很快就发现自己也失策了。
在东兴关口的时候,我还以为发生在这里的只是关乎一年几十亿人民币灰色利益的帮派争斗;身处事发地点后,我才明白,对控制权的争夺只是一个引子,民族思想的冲突、地域文化的差异、贫富分化的代沟、历史遗留的恩怨……也许不需要任何原因,人类互相伤害的本能自然会推动一切。集贸市场的方向冒着火光,街上到处散落着胶制拖鞋、草帽、零散的自行车与摩托车残骸。我入境后一路狂奔,沿途斗殴的人群不下十数,参与的人数上百,居然没见到半个军警的影子!据说当初“五甘”落网的时候牵扯到近百名政府的公职人员,由此足见越南帮派的实力。时天说得对,没有“后台”支持的中国黑势力,在这里恐难争得一席之地。
一路上,我好几次被不知道是从哪里飞来的东西打中;在集贸市场的门口,我放倒了两个正在殴打一具尸体的越南人——他们似乎打算把目标转向我;从外寨街经过的时候,路边小铺里冲出一个半裸的女人胡乱抡着手里的铁镐,打算不经消毒麻醉就给我做开颅手术,我听不懂她嘴里说的是什么,只好逃之夭夭;我还勒晕了一个试图用拖鞋把自己的脸抽烂的同胞;从鱼市的水池里帮一个女人捞出她孩子的尸体……渐渐我发现这已不是单纯的中越黑恶势力的火并,似乎没人在意打的是谁、杀的是谁,整条街道弥漫着一种歇斯底里的疯狂。
我想回去了,真的,我很害怕。
我曾经想象过作为刑侦人员,也许会有为国捐躯的那一天。但那得是面对十恶不赦的残暴罪犯,经过顽强激烈的不懈奋战,躺在战友或爱人的怀抱中……至少,是死在自己的国家,生我养我的土地上。我不想在这里,被某个不知名、不知国籍的人因为某个他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将我变成异国他乡肮脏排水沟里的一具无名尸体。
这次连那个叫阿关的倒霉翻译官都不在,我只能凭记忆去摸“夜来香”。少了摩托车代步,却多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我利用破落民居间的甬道穿街越巷,尽可能向芒街的西南侧靠拢。闪转腾挪了半小时后,我对目前四处游荡的各色人群有了大概的区分:一种是平民老百姓,大多关门躲在家里或已被某一方暴徒袭击;一种是入侵势力,一眼能看出是中国人,喊句“兄弟,自己人”可以蒙混过去;还有一种是当地帮派分子,见中国人就刀枪拳脚地招呼,但不伤本地居民;最后一种是趁火打劫的地头无赖,这类杂碎从十几到三四十岁不等,往往三五成群无处不在,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却又欺软怕硬,俨然南亚版本的新纳粹信徒。
我是在挂篮街被盯上的。隔着一排平房已经能看到“夜来香”二层的红木围栏,街角一个芒果摊后面突然蹦出七八个越南人,其中手拿廉价片刀的一个平头矬子冲我喊了句越语,我自然是装没听见,故作镇定地自走自路,但很快,身后不规律的跑步声便迫使我不得不脚底抹油。还好就奔跑而言,皮鞋对拖鞋的优势明显。我拐出挂篮街,追兵还未出现,茶古滩东侧垒着几十个近一人高的工业废料桶,我心中一动,钻了进去。
时天能在“夜来香”是最理想的状态,同时是我唯一明确的方向,但万一他不在呢?甚至是,如果里面只有马莉带着一群孩子……我不敢奢望那些贪杯如命的越南老兵会仗义援手,更不相信传教布道能感化这群浑蛋。
既然没把握,最好别引狼入室,反正有武器在手,稳妥起见,我打算借这个由塑料桶搭建的小迷宫先放倒他们。
没想到这哥儿几个简直就是没长大脑,追出来以后扫了眼光秃秃的茶古滩,看都不看我这边,径直闯入对面一栋灰砖砌的民宅。进去八个,出来六个。我努力不去想那俩人没出来的原因,强迫自己紧盯离我不到二十米的这群冤家。他们几个在酒吧门口商量了一阵,举着廉价开山刀的像疯子一样大喊大叫,很快就把其他人传染成了“嗷嗷嗷嗷”的印第安战士。鼓舞士气后,他们进了“夜来香”。
这可不是我想要的发展。
大脑没来由地空白了一会儿,我猛然醒悟,咒骂自己怎会如此胆怯,忙跑向酒吧正门。这时那间灰色的民宅里出现了小骚乱,伴随着若有若无的哭喊声,一个浑蛋心满意足地走出来,边提着裤子边嘲笑另一个垂头丧气的——两人的表情在见到我的瞬间立刻又统一成不知所措的惊惧。
我不想浪费时间,掏出了枪。
那俩畜生迅速配合我的动作,举起双手——其中一个只举了一只手,另一只手还在提着裤子。
场面变得有些不大好处理,射杀他们应该还不至于,但要就这样放他们走,难保不会招来后患。我把食指从扳机护弓里抽出来,轻轻敲打着塑胶枪身……时间在流逝,我变得愈发急躁。
应该开枪,不能犹豫。
左右为难之际,屋里冲出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越南妇女,她穿着一件灰白色的肥大衬衫,下身的帆布长裙在右腿侧裂了个口子。我立刻举起手枪,手指搭上扳机,既防止她可能把我当成暴徒,也是不希望那俩孙子继续做出伤害她的行为。
但她压根儿没朝我这边多看一眼,一声不吭地撞向提裤子的那个,这家伙本就是举手投降的无防备状态,被直接从后撞翻在地——然后我才看到刀,那个女人从他背上爬起身,吃力地拔出没至刀柄的武器,眼睛却已望向尸体的同伙。
剩下的那个完全蒙了,在我的枪和她的刀之间往复体味恐惧,双腿本能地向后挪动。我大概预见到了一个可以接受的结果,便收起枪,推门进了“夜来香”——
几乎和廉价开山刀撞了个满怀。
我举起背包搪了一下,右滑步闪到他侧面,摆拳兜在后脑上,同时踹了膝盖窝一脚,揪着他头发朝实木大门猛砸。第一下砸上我就听到了刀撒手落地的声音,第二下砸在门框上,我感觉对方的身体突然一沉,失去了支撑力。
扭头我便看到面目全非的退伍军人之家:桌、椅、酒瓶和唱片遍地散落,吧台上面躺着半张凳子,四下都是人,有的躺着,有的趴着,有的睁着眼,有的闭着,有的似曾相识,有的完全陌生。
曾经给我拿过“333”牌啤酒的那个人背倚着吧台的翻门,一手反握着半截酒瓶,一手捂着大腿根,血像小喷泉似的从指缝间滋出来,脚下的地板是一片肮脏的黑色。
和“333”对峙的是一个手持菜刀的家伙,我的豪快登场无疑分散了他的大部分注意力。此刻他已调整角度,把正方向对着我。
整个屋里只剩下这两个站着的人。
我抽出甩棍,大步走向他,左侧眼角不自觉地抖动起来。
当他发觉后退没我逼近的速度快时,想掉头跑可来不及了,只好怪叫一声挥刀搏命。他砍我也抡,这不是光拼快慢的问题,一寸长一寸强,我还没进他的攻击范围,甩棍已经落在他脑袋上。他挥刀的手停在半空,举着刀踉跄几步坐在地上,双目失神。我上前踢掉他早就拿不住的菜刀,又戳了他喉结一棍,把人彻底放平。
与此同时,“333”仿佛突然被抽去了骨架,瘫倒在吧台前。
我忙捡回背包跑到他身边,翻出迷你急救箱,徒劳地试着封住喷血的动脉,温热黏稠的液体覆流过手背,我觉得两手空空,什么也抓不住。
他搭在我的手腕上,提醒我抬头——我看到一张苦涩的笑脸。他沮丧地摇着头,嘴里念叨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我反握住他的手:“时天呢?时——天——撕钱!对,撕钱!撕钱!”
他两眼半开半合,打瞌睡般点着头:“撕钱……撕钱……乔比曼达……”
“什么?你说什么?”
他肩膀一歪,身体缓慢地向左侧滑落,我托住他,大声喊道:“你说什么?是我!看着我!是我,你给我拿的‘333’……是我,看着我!看着……”
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已经走了,但他突然猛地睁开眼,抓住我的衣领,用熟悉的生硬汉语一字一顿地对我说:“孩——子——”
“孩子?孩子!对,孩子,孩子在哪儿?”
他的瞳仁向吧台转了转。顺着他给出的方向,我看到吧台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门,上面挂着皮质的帘子。手上似乎轻了一些,再低头看,他离开了,变得很重。
我放下他,检视了一遍房间,确认没有哪个人或尸体是时天,便走进吧台后面的小门里,穿过一间狭长的厨房后,从后门离开了“夜来香”。
然后我就看到了曾经活泼靓丽的修女,以及搂着她尸体哭泣的韩依晨——这本是我最担心出现的一种邂逅。
马莉穿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教会外衣,但神职人员的身份显然已无法在这片土地上赢得最起码的尊重。她衣服上白色的部分全被染红,黑色的部分则呈现一片污秽的蓝紫。依晨哭叫着,努力拖拽她,地上的血迹蜿蜒数米。一个比依晨大不了几岁的女孩手中挥舞着半根还在燃烧的木棍,疯狂地试图驱赶四名嘻嘻哈哈的本地流氓——别指望我能对赤膊、文身、针孔、砍刀和猥亵表情的组合能有其他定义。他们时拢时散,仿佛在玩火中取栗的游戏。
周围还有很多具尸体,其中一个我在片马教会见过,剩下的,大多是六七岁到十几岁的孩子。
我张大了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我被骇到了极限。我痛恨在酒吧门外的犹豫,我痛恨这一小时内经历的暴力与杀戮,我痛恨彬和陈娟,我痛恨制造所有这一切的人,我痛恨我自己,更痛恨我将要做的事……
“我们在选择命运,殊不知,命运也在选择我们。”
不错,这是我的选择。我痛恨它,但它是我的选择。
“人对命运的选择,源自根深蒂固的性格。”
我要做的,是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人之所行在自己眼中均看为正;唯有耶和华衡量人心。”
看这些谋杀者,他们甚至无意让自己的兽行合理化。
“有人说,这个世界早已病入膏肓。”
不,这个世界从来不曾变过,病的是我们,是人,是人心。
“人心都坏掉了。”
贪婪、愤怒、虚伪……我们全都病入膏肓,伤害同类和我们可以伤害的一切,只为满足私欲。
“背对他,你是猎物;转身面对,你是对手。”
没错,他们已经给了我一个充分的理由,可以转身的理由。
“你会跑么?”
我会么?
左眼又在抖。我绕过依晨和马莉,猫腰冲上前,把那个体重轻若鸿毛的女孩拨到身后,右手一棍抡了出去。中间那厮明显还没适应眼前的角色调换,甩棍结结实实地砸在天灵盖上,他连点儿动静都没来得及出,像断电一样原地散了架。左侧白光闪烁,我不假思索地架上去,火星迸溅,磕飞一把砍刀。与此同时,我觉得好像被犀牛顶在了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我的胃痉挛起来,右肩挨了一刀,失去重心的身体还未及后倾,右胯又挨了一脚,我斜着就出去了。
倒在地上,五脏六腑一阵翻腾,竟然没感到疼。我撑起身把甩棍朝冲举刀过来的一个家伙的裆部插了过去,力量之大,连棍子的第一节都缩进去了,那孙子一声闷哼就跟只死虾一样蜷身滚翻在地。左边有人在踢,我捋腰拔出匕首,反手插在他大腿外侧,腥热的血溅满了半边脸。
最后一个站着的家伙回身要跑,被我三步并作两步撵上一棍扫倒,背后跟着一刀直透心窝。
爬起来,我才发现自己浑身是血,至于是谁的血,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第一次杀人,却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
依晨和那个女孩怔怔地看着我,我回望着依晨,知道她认出我了,但我宁愿没被认出来——她们都只是孩子,她们不该去面对这些,她们不该被迫接受人类最丑陋的嘴脸。
一阵脚步声,面前又多了十几个人。他们个个手持刀棍,冲这边戳戳点点、大呼小叫,好像同一个人渣制造厂的流水线残次品,同样肮脏,同样残暴,同样狰狞。
来吧,给我同样的理由,给我杀光你们的理由。
我走到那个捂着裆满地打滚的孙子旁边,柔声问依晨:“彬呢?”
依晨抽泣着,闭上眼睛对我摇头。
“放下她,去找彬。”我又冲另一个女孩摆了下头,“我会带马莉回去。”
脚下的禽兽还在悲鸣,不远处的狼群正在靠近。
我掖起匕首,双手正握甩棍,下垂到地上那家伙的脑后,朝涌来的暴徒摆了个高尔夫挥杆的预备动作。
我可以么?
他们继续逼近,踩踏着孩子们的尸体。
操!有何不可?
我狠命地抡了下去。
伸手拔枪的时候,有人对我沉声喊了句“别开枪”,紧接着,三道人影从我身后两侧冲了过去。这是三个明显久经沙场的猛男,都是短粗身段,棕黑扎实的臂膀裸露在背心外,手持同样的军刺,个个出手是拼命的打法。不到半分钟,对方倒下六个,其余的四散奔逃。
并非毫无代价,这边也倒下一人——其中一个留着黑色短卷发的,脖子上横贯了一把刀,侧卧在人堆里,再没站起来。
回过身,我见到时天眉头紧锁地搀着依晨,浅粉色的衬衫和米色的卡其裤一尘不染,配上苍白的国字脸,在这片第三次世界大战的主战场上,扎眼程度尤胜从前。一名体形堪比UFC擂台冠军的壮汉站在他身侧,铜铃大小的眼睛像探照灯一样不停扫视着周围。
时天抿嘴望着刚阵亡的手下,问我:“你怎么在这儿?”
“你该庆幸我在这儿。”我抹了把脸,才注意到他和身边的护卫腰上都别着枪,“彬呢?”
他用某种外语叫回剩下的两人,把依晨和另一个女孩交给他们:“你自己出得去么?我得送她们走。”
我低头和依晨望向同一处:“她呢?”
时天扫了眼马莉的尸身,有些烦恼。
“UFC冠军”用外语——能听出同样不是越语——急促地对时天说了两句,他点头,其他人扛起两个女孩,急匆匆向西南侧的一条小巷撤退。
时天冲盯着马莉发呆的我摆头:“你要不打算背上她,就跟我走。”
没时间做任何思想斗争,逝者已去,保命要紧。
穿过巷子就是雄王路,时天告诉我那是通往接应车辆的捷径。芒街的现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导致他未能按时出现在接应地点,代价则是满地死伤的无辜。我问他彬到底在哪儿,他似乎觉得我不可理喻,但还是耸肩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我奇怪他们刚才为什么宁可承受伤亡也不开枪,时天脸上掠过一丝悔意:“这条街上有无数把枪,可你听到过枪声么?”
我想想,确实没有。
“不许开枪可以算是两方势力默认的斗殴规则,至少可以有效地控制伤亡。毙了阮勋宋这种毒虫是一回事,数百人对射就是另一回事了;而且一旦响枪,本地的军警不可能再袖手旁观。”
“但我们都不属于任何一方。”
时天边走边掏出手机:“那就更得守规矩。你试试开一枪,和捅马蜂窝没两样——而且你也很快会被打成马蜂窝。”他举起拨通的电话用越语简短说了几句,同时观察周围,似乎是在描述目前所处的位置。
我心里悬乎乎地没着落,脚下又不受控制:“时天,帮我个忙。”
“说。”
“如果我……我要是、要是有什么意外,帮我给我爱人带个话,行么?你神通广大,肯定能找到她……我是说,当面转达。”
“哈哈!就你那个乳尖臀圆的老婆?没问题,正好……”他淫笑着望向我,旋即笑容又像退潮般迅速消失了,“要我带什么话?”
我收紧嘴唇:“替我告诉她:‘对不起’……”
他的眼神像月光下的海水:“只有道歉么?”
我咬着牙,竭力吞咽自己的软弱,努力放弃一切矜持,或遏制所有回忆:“还有;还有……我……随便吧,大概就这个意思。”
时天站住了。
他不顾其他随行人员的催促,把刚揣回去的电话又掏出来:“赵馨诚,听我一句劝:你要是没胆子现在打电话亲口对她说后半句,不如回去。我们都是了无牵挂的人,但你不是。这条路,你走不来的。”
我没理会。如果现在打电话给雪晶,我一定会丧失继续前行的勇气。和很多事一样,想得太多,就什么都不敢做了。
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宁愿牺牲自己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有些一直被忽略的东西,爱或死亡,今天都离我很近,近到令我不敢触碰,不愿提及,却又无法回避。
大概人就是这样,最无助的时刻,思念的往往是最牵挂的人。和大多数同行一样,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丈夫。如果有机会重新选择做一个好警察,或成为一个好老公,我不知道自己会更倾向于哪种人生。我更不确定雪晶若有机会再次选择,还会不会嫁我。我不能推卸责任说今天这种状况是我无法避免的,但她说得对:结婚这些年,我一直在让她担惊受怕。
归乡的诱惑仿佛万有引力,令我心烦意乱无法集中精神。其实我很希望雪晶此时能在我身边,却又庆幸她可以不必和我一起承担危险。是的,某种意义上,我终于理解到彬的感受:我可以死,但我无法承受所爱之人被伤害。
因为,雪晶,我爱你。
随后,我们进入了那条狭窄的捷径。
捷径通常代表着效率与便利,但往往也隐藏着阴谋与陷阱。跑到中段,两拨暴徒像是掐着表一样同时出现在两侧路口,前后夹击,把我们一行七人堵死在这条仅容擦肩而过的窄巷之中。
我后脑的神经线一紧,对时天喊了句“你们冲”,转身刀棍并举,逼退后面的来敌。逃亡的方向立刻响起砍杀的叱喝声,金属与骨骼摩擦撕咬,女孩子们在抽泣。
面前的人越挤越多,最终拱得靠前的二位收不住脚,只能双双举刀扑来。我伸出甩棍顶在左边那人的锁骨窝,他的刀也豁开了我的小臂。我伏身滑步把匕首插进右边一人的胸口,刃尖进去一半卡在肋骨上,拔不动了。甩棍脱手,我胡乱朝左边那人蹬了两脚,他失去了平衡捂着被棍子戳中的位置倒地,被我一脚踩在颈动脉上,直接抽了。露着半截匕首的哥们儿虽然还没死透,但已失去抵抗能力,我右手攥紧刀柄,左手下面一兜他裆——小臂上刀口崩裂疼得我叫了出来——把这孙子整个人架起来当盾牌推了过去。
也许我打小喝的是冥河水,吃的是大力丸,也许是挤得像沙丁鱼罐头般的那帮乌合之众分工不明,反正这招还真抵挡了几秒钟。但很快我便意识到这是个无法用常理揣度的世界,一把青黑色的刀从我面前的尸体上穿了过来,直接扎进我的左肋,我一口气提不上来,忙丢下人盾急撤两步。
同一把刀很快又向我劈来,我本能地错身躲避,重伤的左手捏住来人的腋窝,右手拔出格洛克21顶在他胸口……
我盯着他,却没有看清他的样子,我甚至相信这辈子都不会记得他的模样。不知他是否看清了我,但我想他没看到枪。我们四目对视,血红的视网膜覆盖着没有来由,却又毫不妥协的恨意,颜色逐渐变深,他看到了死亡。我扣下扳机。
扣到一半时撞针锁打开带来轻微的震动感,提醒我还有反悔的余地。我继续扣下去,撞针触击子弹底火,有东西像过山车般沿膛线划过,面前的躯体猛地抽动了一下,抛壳窗飘出火药蒸腾的气息。
我抬高枪口,又补了一枪。枪口上扬把子弹吐进了那人的锁骨里,飞溅的骨渣像弹片一样扎进我手背。他半边身子向后飞出去。我松开左手,捋着胳膊从他手上夺下刀。
然后,我向前迈了一步,对着后面相同颜色的两眼之间,再度扣动扳机,一次,两次,三次……人群没有后退。我左手持刀反手划开一个人的肩膀,斜着把几发子弹送进他的腹腔。继续向前,飞来的东西拉开我的颧骨。我向右侧伏身,把刀插进某人的肋下,枪口越过他肩头,方才注意到枪声其实很响,弹壳崩到已经失去生命的脸颊上。
过关斩将,所向披靡。
我想住手,却停不下来。不杀人,难道只能等着被杀?
原始规则下,我们只是一群最低级的野兽。摆脱一切束缚,我会比他们更强大;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我甚至能够超越彬。
直到扳机的滞阻让我察觉到子弹已经用尽,对面的敌人依旧前赴后继。我退下弹夹,细长的金属模具砸在脚面上。正要掏出备用弹夹,一把银色的匕首冒了出来。我忙用枪去拨,刀刃偏离既定方向,扎进我左侧肩窝。我能感觉到心脏挣扎了一下,膝盖发软,跪倒在地。与此同时,一只手抓着我的后脖领往回拖了一把,我随之仰倒……
黑色的闪电从上方划过——我终于,终于见到了他。
即便是在意识有些游离的状态下,依旧不难辨认出那个如鬼魅般穿梭的身影,冰锥一样凌厉——彬和他的战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快,快得仿佛脱离了人类对世间的一切认知。
枪口发烫,指尖冰凉。我控制不住地笑了。这就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二号,时天在安隆汶迷雾中看到的情景——
死神狂奔。
尾声
暴风过境的屠戮把所有疯狂暂时打回原形,剩下的在裹足发抖。彬拉开了一段数米的安全距离,路上铺满尸体。他有些蹒跚地走过来,架起我半侧身后撤。时天他们杀出了血路,已从窄巷脱离。
退至路口,他扶我靠在墙边,剧烈地咳嗽起来。我才注意到他的黑色衬衫外附着一层黏稠的液体,右胸侧靠近腋窝的位置,一个明显的伤口在急速流血,浸湿了右边的裤腿。他低着头,气息短促,小腿在抖。
所有的痛感自上而下麻木了,我站直身子,无措地抓着他。
彬侧脸冲巷子里的残兵眯着眼一瞥,肉蛆般缓慢蠕动的人流慌忙踩下刹车。
他继而转向我:“你还是来了……”
我望着雄王路:时天他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黑压压的人群——把我们围得水泄不通的、愤怒的无政府主义军团。越过仇恨的人墙,虽然面朝着祖国的方向,但从这里并不能看到两国的边疆。太阳下山了,天空却没有完全暗下来,我似乎还能凭借着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光亮,眺望着无限远的地方。
在那里,有家人、朋友和同事,“海碗居”的炸酱面,早市环抱的城门楼,喧闹街边的“指纹”咖啡屋,雨夜中的小月河……在那里,珍藏着彬永生眷恋的回忆。
换上备用弹夹,我试图用左臂去架他:“走,跟我回去。”
彬推开我,抬起头,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分不清是在嘲笑什么:“馨诚,我们……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看着他,第一次读懂了这个记忆囚徒瞳孔中的镜像:那是一种徘徊在人性与兽性之间的、无可替代的悲伤。
“一个男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无论一个女人爱不爱你,你都可以义无反顾地去爱她……”
但最不幸的是,无论你如何义无反顾地去爱她,都无法强求她爱你——感情,本就是无解的迷局。
情深不寿,爱重成仇。
没错,彬,你在追寻死亡。八年间我认识的你,早在陈娟离开时,灵魂就已脱窍而去。剩下的,仅仅是直立行走的殉葬之躯。
我抓紧机会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到头来你还是蒙了我一道。你不是姚江。你杀人,你救人,但你的的确确,没有出卖过任何人。”
他回报以微笑:“有什么分别……”
我说出心中所念:“你还会再杀人么?”
彬又一次咳嗽,咳出很多血。他抽了下鼻子,盯着我手中的武器,抖动的左侧眼角像抹了层凡士林,反问:“你是来杀我的么?”
我觉得眉宇间在痉挛,便握紧枪,四下观望,仿佛能够找到答案。
他伸手扶住我肩膀,好像打算对我耳语,但随即闪过我,奔向海啸般的人群。
我左手兜了一把,没抓住他。这是最后的机会,我立刻把子弹顶上膛,倚墙单臂据枪,瞄准他——或是他面对的人群。
“彬!”
他回首看了一眼,转过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我,表情活像在同一个世界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我想起界桥边的提示,把枪口略微放低,食指在扳机上加力,直到撞针锁打开……
弹夹里一共有多少发子弹?
彬缓缓抬起双臂,两肘贴在腰际,像一只因为先天残疾而放弃飞翔的雏鸟,仿佛在迎接我为他带来的结局,或是已准备好随时湮没在身后涌来的刀光与人潮里。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与你同行,还是送你离去。
我眯着左眼,确认目标,把扳机扣到底。
(全文完)
后 记
一.关于写作
对于我这样的普通人而言,写小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三年多以前,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对一本“很烂”的国内同类作品大肆批判,尽情挥霍着自己的无知自大,并借杨绛先生在《洗澡》中的描述扬言:“我两个脚指头夹着笔,写得还比他好些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