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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手眼(拉风)-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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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人”我见过,虽然害怕,但并不是特别害怕。他就是鬼市的那个老头。
原来他一直跟着叶子暄,如果不是今天用手眼观出,真的还不知道这老头唱的这一出。
想到这里,我急忙提示叶子暄说道:“叶兄,你有没有感觉身边特别冷,似乎有种阴魂不散的感觉?”
叶子暄摇了摇头说:“没啊。”
但他很快想了起来说:“现在是已到月半,你的手眼应该开启,所以你刚才应该看到了什么,没错,他就是鬼市掌柜,我是特意把他找来,因为我们准备在这里谈一件事。我也正想告诉你,大龙,今天晚上,你先不要回来,我与他之间的谈话,生人勿听,生人勿近,主要是说说先前的交换条件——你身上要是有钱的话,就去附近的宾馆中开个房间。”
叶子暄既然这样说,再加上小黑也需要吃东西,我也只好下去,尽管下面很危险。
不过,在下去之前,我包装了一下自己:戴上一个帽子,又戴了一个口罩,外加一幅墨镜——我就不信,这个样子,还会有人认出我。
来到电梯之前,我深呼吸了一下,手眼开后,脏东西没少见,只要他们不害人,这个应该慢慢习惯。
摁下电梯按钮,抱起小黑走了进去。
电梯内没有人,也没有脏东西。
就在我按下关门按钮时,突然之间闯进来一个姑娘,我定睛一看,这不就是刚才的那个临时演员吗?便对她说:“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剧组吗?”
她并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我。
我突然这间想起,我现在这幅装扮,她肯定认不出我是谁,便对她解释道:“我就是刚才问你要签名的那个人啊,你的fans,住在你隔壁。”
她依然冷冷地没有理我。
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此言一点不假,刚才还有说有笑,现在竟然翻脸不认人了。
虽说气氛尴尬了点,但是十层电梯也很快,走出电梯之后,我便也离开了。
叶子暄虽说让我去附近旅馆,但是这里稍微大一点的宾馆都很贵,哪里住的起,小宾馆更是不敢住,万一民齤警突然扫黄,顺带把我也抓走了,以后面对江娜?
想了想,一会还是去小区凉亭中吧,坐上一夜算了。
于是就出小区,在门前一个小饭店中要了一些夜宵,我吃点,剩下的全喂给了小黑。
其实小黑有一点不错,那就是它虽然可以变身,但是饭量并没有大增,还是原来那个样。
待小黑吃饱之后,我便带着它回到小区之后。
整个过程像做贼一样,尼玛的南联,把我害成目前这种样子。
回到小区后,习惯性的来到电梯前,突然想起,叶子暄说暂时不让我回去。
一时之间无聊,又伸出手,放在电梯门上,闭上眼睛,用手眼观电梯,看看究竟除了能不能看到那道白绫。
就在这时,身后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用甜甜的声音说:“先生,你是不是想坐电梯,冒昧问一下,你闭着眼睛,是不是眼睛不舒服?”
我抱着小黑,转过身子,用手眼观之,竟然是一个身材高桃,面容姣好,长发披肩的女孩,穿着职业的深蓝西装,里面是一件白色衬衣,领子还是蕾丝。
看到这里,我不禁乐了,老天待我也算不薄。
于是我一边伸出手,一边接着她的话说:“我是一个盲人,你能不能引我上楼呢?”
她一笑露出了两个酒窝:“可以啊,你想去几楼?”
听她说到这里,说:“听你的声音,你一定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姑娘,你的心灵与你一样美,你真是一位女雷锋。”
她的纤纤玉手就快接触到我的手时,我瞬间感觉如躺在花丛中一样,eon;baby!eon;ohyes!
谁知就在这时,一个魁梧的西装男人走了过来,问:“琪琪,你在做什么?”
“我遇到一个可怜的盲人,所以想带他上去。”她顿时缩回了手,转身对那男人说道。
“这种事是应该的,我带他上去吧。”男人说到这里,便伸出手去拉我的手。
对于这个突然之间的转变,我根本没想到,草,又再次被命运耍了。
琪琪对西装男说:“你真好,大西。我果然没看错你。”
当下又吻了了这个男人。
我心中那个羡慕妒忌恨啊,哥们你出现的真是时候,我不过就想让女神牵一下我的手,不对,应该说是这里面有脏东西,我要保护上女神,你为何要当第三者呢?
就在男人伸手牵我手时,我急忙缩回了手。
“你怎么了?”男人有些惊讶地问。
我依然闭着眼睛,顺势捂住了肚子:“不好意思,你们先上去吧。我间接性肠胃痉挛,现在很痛,我要休息一下,你们不用管我了。”
西装男急忙说:“哥们,要不去医院吧?”
“不用,真的不用,我这是老毛病,休息一会就可以了,你们先上去吧。”我一边说,一边靠着墙壁。慢慢坐在地上,装作很痛苦的样子说道。
随后便用手眼看他们走进电梯间,在关门之前时,琪琪还对我说了一句:“保重。”
接着我睁开了眼睛,尼玛,我终于逮住了一个机会,结果还是被破坏了,难道我与叶子暄都这么悲剧?难道真的应了前面所说的:一入玄门深似海,从此娇娘似路人?
我冲电梯门踹了两脚,然后抱起小黑向凉亭中走去。
小黑不知道是不是对我刚才的逼真的表演惊呆,一直用很惊讶的目光看着我,舌尖露在嘴外。
此时已算初冬,我刚坐下,便感觉一阵寒意袭来。
凉亭的名字真他娘的没错,确实够凉的。
四周一片寂静,就在这时,突然听到一个细细的女音传来,在唱歌:
夜静更深面对朗月,朗月清辉亮。
行遍天涯离开家园,沉痛看月亮。
何堪天涯回首家乡,夜夜暗盼望。
……
听她唱到这里,我也突然倍加伤感,纵然我表现快乐,谁又能了解我的伤悲?
不由叹了口气,对着月亮说道:“每夜每朝报愁眠悲痛流浪,故地故苑最是难忘空盼望,初冬满地风霜最断肠。”
但就在这时却发现,小黑面对月亮,张开嘴巴,月光仿佛水一样被它吸进了嘴中。
第三十九节:死在吉时7
我叫了一声小黑。
它却像没有听到一般,继续吸收月华。
我不禁想起叶子暄所说死尸日月精华容易发生尸变,那小黑呢?它本身已经有尸毒在身,如果它若发生变化,那变成什么?三尾虎僵?
我不敢继续想下去,急忙又把它紧紧地搂在怀中,不让它接触月光,但它一直想挣扎着出来。
“虽然现在叶子暄已经受了重伤,但不代表没人帮他,那夜我竟然梦到了张天师,以他所说,是在点化我,其实是在点化叶子暄,毕竟他拿着张天师手中的那把砍柴刀,你明白我说的意思吗?”我一边听着这女生唱歌,一边对小黑说:“如果你不明白,我就直白一点告诉你,那就是,纵然叶子暄被打死,他都有可能再活过来,因为他有后台,而你呢,后台是我,只可惜,我到目前为止,还不清什么是四十二手眼,只能用自己本身所带的手眼,看个妖魔鬼怪什么的,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小黑也不傻,听我说完,它竟然慢慢的老实了。
那女声依然细细传来:
夜静更深面对朗月,朗月清辉亮。
行遍天涯离开家园,沉痛看月亮。
何堪天涯回首家乡,夜夜暗盼望。
……
听后依然倍觉伤感。
如果没有少年离家老大还这种经历,是很难体会,我虽然不是少小离家老大还,但长年在外,也感到心酸,想上年时,母亲曾说,六年未见一面。而如今唱此歌之人,更是以情动人,如果不能理解离别之苦,是不能唱出这首歌的,看来也同时天涯沦落人。
听着听着,竟如催眠曲一般,慢慢睡去。
不知何时,醒来发现自己竟然坐地一个简易的茶亭虽的木头方桌前。
四周有几个穿着粗布衣的人,正一边大笑,一边喝茶。
我面前也有一只粗瓷大碗,不过已经空空如也。
旁边还一个穿着青色布衣的伙计正在为客人们端茶送水。
茶亭前面,有一面茶旗随风飘扬。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不是在小区的凉亭里坐着吗?”我看了看自己的装束,并没有变化,与他们这些人相比,显得有些特立独行。
先不管这个,我一看怀中,小黑也不见了:这个是最重要的。
我左看右看,依然看不到小黑,它在哪里?
我急忙站身,却不想提着茶壶的伙计来到我跟前说:“客官,你还没付钱呢?”
“付钱,付什么钱?”我有些惊讶。
“茶水钱啊,一文。”
“茶水钱?我没喝茶啊。”我急忙说,我确实没有喝茶。
“客官,你是想喝霸王茶吧?要是真没钱,直说一声,不要喝了之后不认账”。伙计一幅不开心的语气。
这伙计一说,其他人也看到了我,不禁指指点点说:“这人一看就不是好人。”
“是啊,喝茶钱都要赖账!”
……
虽然不明白怎么回事,但感觉这样毕竟不好,于是掏了掏口袋,摸出一块钱纸币给他。
谁知他看了看说:“客官,我们这小本生意,不收银票。”
“银票?我这是人民币好吧。”我对他说。
伙计一脸不解:“什么是人民币,我们只收银子或者铜钱。”
听到这里,我又向四周看了看,发现这里只是一风尘仆仆的土路,两边有绿树相映,太阳已经偏西。
一眼望去,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这是哪里?”我问伙计。
“这是郑郡的外围,这条路可以通往神都洛阳。”
“神都洛阳?”我听到这里越发迷惑:“现在是什么时候?”
“现在是大周垂拱元年。”
大周垂拱元年?擦,垂拱元年是哪一年?我听这里,不禁愣了一下,这家伙明显是期负我文化水平低啊。
伙计看我一脸不解,便问:“你不是本地人?”
“嗯,我是外乡人,这样吧,你那碗茶我先赊着行吗?等我搞清现在的状况之后,我再还钱,怎么样?”我此时已不想再与他多说,找小黑要紧。
但那伙计却依然不依。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的典故于是就出现了。
就在我与他争执之时,一男一女走到我们面前,男人问伙计:“小二大哥,这么兄台怎么了?”
“他没付钱。”伙计非常不爽地说道。
“我来付。”男人笑着说。
“一文,谢谢。”伙计马上变的非常高兴。
那男人就要从包袱中取钱时,那女的小声说道:“哥,我们这次去神都献宝,盘缠本来就不够,你还要替他们付钱?”
虽然小,但还是被我听到了,我也感觉挺不好意思的。
那男人说:“红衣,不过一文钱而已。”
随后便将一文钱交给了伙计。
伙计心满意足地走开了。
这时我仔细看了看他们:那男人身穿白色的长褂,虽然有些破,但是缝补的很仔细,也很干静整洁,看年龄也不过二十出头,虽然不是富贵人家,但是气宇轩昂,一看便是人中龙凤;跟着他的女孩,不过二八年华,身穿红衣,衣服并非新衣,但也很干净,扎着两个马尾辫,虽然没施粉黛,但看上犹如小荷出水一般秀丽。
“多谢兄弟,在下赵子龙,改日一定加倍偿还。”我非常感激。
“赵子龙?可是三国名将?”他问。
“同名同姓而已。”我笑道:“敢问高姓大名?”
“兄台客气,免贵姓李,这位是舍妹红衣,在下淳风。”他作揖说道:“我们因为有急事,后会有期。”
李淳风,好熟悉的名字,可我依然想不起是谁。
看着他们兄妹二人向前走去,我不由跟了上去:“李大哥,你们要去神都献什么宝呢?”
二人停了下来。
李淳风不由笑道:“我看兄台面相清郎,眼神清静,也不是奸诈狡猾之徒,实不相瞒,家父偶然之间得了一颗黑色的珠子,发现它非普通的奇珍异宝,似乎可以下通幽冥之地,便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幽冥灵珠。”
“幽冥灵珠?”听到这里,我顿时感觉比偷看女人脱衣服还要兴奋:“李大哥,能否让小弟开开眼?”
看他有些迟疑,我不由说:“李大哥,请放心,我只是看一眼,绝无半点贪念。”
说句实话,我确实想看,必竟因为这颗珠子也差点被砍了几次,先是进丰,后是南联,然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也只是听说,却从来没有见过。
最重要的一点时,这颗珠子,我也明白,我无福去享。
李红衣这时说:“哥,赶紧走吧,咱们先替他付了茶钱,他还不知足,还想着我们这个宝贝呢。”
这时李淳风问:“兄台,我刚才看你听到幽冥灵珠,似乎熟识,莫非你知道这珠子的妙用?”
“没错,不瞒李大哥,此珠子是否下通幽冥不知,但我听说的是含在嘴里,便可长生不老,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李淳风听后,却并无惊讶之情,只是问:“兄台,你说的可当真?”
我心暗想,别人说的,我一字不差复述,并没有私自改编,这一点当然是真的。现在不但黑白两道想抢进丰这颗珠子,就连玄门高手也在争夺,能不能长生不知道,值钱倒是错不了。
李淳风听后说:“既然如此,我更应该去把这颗珠子奉献给当今圣上,希望天下百姓能永享太平盛世,不再饱受战乱之苦,妻离子散,颠沛流离。”
“我只看一眼,可以吗?”我又问道。
李淳风这次没有拒绝,从包袱中拿出一个白布包裹,里一层外一层打开,最后像一个尸丹那么大小的黑色珠子出现在我面前。
第一次见到幽冥灵珠的真颜。
除了与尸丹外表一样之外,其它有诸多不同,尸丹只是外表有一层黑色的煞气,质地非常非常浑浊,而幽冥灵珠则并没有这层煞气,虽名有幽冥,但是却闪现着许多祥和之光,晶莹剔透,犹如一颗黑珍珠一般,只看表面,便是非凡之物。
看完之后,我便让他包了起来,同时问道:“李大哥,这种宝贝,令尊是如何得来的?”
“这宝贝来源也确实神奇,前些日子,我们家的那头公猪竟然生一窝猪崽,于是我爹夜观天像说公猪生崽,有违天道,地下必定有妖,便在我家猪圈处挖下六尺,妖没挖出来,却挖出了这个。得了这个东西之后,我们家也怪事频出,经常看到死去之人,不过这些人并不害人,所以我们就感觉它能下通幽冥。”
“令尊真厉害。”我不由赞道。
“我爹是当地有名的半仙。”李红衣在一边插嘴说道。
李淳风不由轻笑:“红衣,大人说话,你不要乱插嘴。”
李红衣也撅起嘴巴:“哥,我不小了,你还说我。”
李淳风笑了笑:“子龙兄台,你不要见怪,舍妹年幼且调皮。”
李红衣听到这里,不由冲李淳风吐了吐舌头。
我笑了笑说:“不怪,不怪。我们也是有缘得见。”
这时李红衣拉着李淳风的袖子说:“哥,我们快走吧,天马上要晚了,我们至少要赶到郑郡,才有客栈住啊。”
李淳风这时又作揖道:“子龙兄台,告辞。”
我也作揖道:“拜拜。”
第四十节:死在吉时8
看着他们二人渐行渐远,我突然想起我虽然还不不清楚目前的状况,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但认识他们也算熟人,我就这样让他们二人走了,那我该怎么办?
一时之间竟然忘了小黑,只是跟在他们身后走着。
虽然现在是下午,但行人并不多,偶尔会有人,马车或牛车经过,但很快又消失在视线中,甚至连一个茶亭也看不到了。
在跟着他们的过程中,李红衣不时扭头看看我,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她肯定在想,我为会很要跟着他们,果然跟了一些距离之后,听到红衣对李淳风说:“哥,那个怪人一直跟着我们,他不是想打我们宝贝的主意吧。”
李淳风这时也停了下来,转身对我作揖说道:“兄台,还有什么指教?”
“不敢指教,我是外乡人,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我们能不能结伴同行?”我急忙说道。
红衣有些不乐意,噘着嘴巴对李淳风说道:“哥,就你心肠好,看,现在想甩也甩不掉了。”
李淳风对李红衣笑道:“红衣,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在外行走,难免有落难之处,我们今日帮人,日后也会有人帮我们,天理循环,不必斤斤计较。”
红衣依然想说什么,李淳风摸了摸她的头说:“红衣,又调皮了?等我这次带你去神都之后,回去就把你嫁出去……”
红衣的脸顿时红了:“哥……”
李淳风这时对我说道:“子龙兄台,红衣心直口快,你不必在意,现在天色已不算早,我们要尽快赶到郑郡城中,方便晚上落脚,这荒郊野外,着实不便,赶紧走吧。”
我点了点头,跟着他们二人一路向前。
斜阳渐落,在这条黄土路上,印下三个长长的身影。
依照那茶亭伙计所说,我们本身就在郑郡外围,所以离郑郡也不是很远,不过因为是步行,还要走上一段距离。
当夕阳完全落山,玉兔东升之时,李红衣的脸上越来越呈现焦急之色:“哥,天黑了,我们路上万一遇到……”
“别怕,红衣,你看有月亮,再夜行七八里,我们马上就会到郑郡城门之外。”李淳风安慰她道。
谁知他话音刚落,突然听到沙沙声,接着便从路边黑乎乎的树丛中跳出来几个蒙面黑衣大汉,犹如几条恶狗一般拦住我们去路。
这几人手持钢刀,在本来清幽的月光之下,竟然闪着夺目的恶寒之光。
果然是痒处有虱,怕处有鬼。
为首的蒙面大汉厉声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载,要想打此过,留下买路财。”
这些大汉出现的比较突然,看上去也比较凶恶,不过这里不得赞一下李红衣,虽然二八年华,虽然刚才一幅焦急之像,但现在却面对这几个人,竟然毫不慌张,静静地站在那里,胆色过人。
这些狗齤日的,让我顿时想起了南联,不过,他们比南联那些人有文化,至少会念个五言绝句什么的。
目光落在钢刀之上,我顿时觉得应该找个地方躲一躲,悄悄看了一下四周,发现既无人家,也无官府,根本无藏身之地。
李淳风这时依然作揖说道:“几位大哥,我们确实是过路的,但我们身上银两并不多,能不能通融一下,下次补上。”
为首蒙面大汉冷笑:“没钱也可以,就把这个女人留下当压寨夫人,哈哈……”
看来今天是一定要留下点什么了,我悄悄地对李淳风说:“李大哥,你会拳脚功夫吗?”
李淳风摇了摇头:“我一介书生,根本不会这个。”
“那你妹呢?”
“舍妹虽然淘气了些,但家教也颇为严厉,家父一直让她跟家母学习女红刺绣,不曾接触过拳脚功夫,否则无法嫁人——你呢,子龙兄台?
“我只会一些三脚猫的功夫,最擅长跑。”我说。
“子龙兄台,今日之劫,可能不易过,那你先跑吧,红衣可能跑不快。”
我叹了一口气说:“李大哥,劫虽不易过,但不是不能过,咱们一起跑吧,红衣跑不快,咱们一人架着她一只胳臂跑,如何?”
李淳风非常感激地说道:“子龙兄台,我果然没看错你。”
正说话间,那个蒙面大汉说:“还磨蹭什么?要么留财,要么留人。”
说着就要去拉红衣,红衣急忙向后退了一步。
趁这个机会,我冲李淳风使了个眼色,一人架着她一只胳臂向后一路跑去。
李红衣个头不高,而且看上去又很瘦,所以一开始根本感觉不到李红衣的重量,可是跑着跑着,不知李淳风的感觉如何,但说我,便感觉她就像一个千金坠一样,只觉得呼吸的压力越来越大,犹如垂危的老人一般,照这样下去,不用多久,不被他们砍死,也会被累死。
李淳风的脸色,也是一片苍白,汗珠像黄豆一样直往外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李红衣看到这里,说:“你们让我下来吧,我自己跑。”
虽然她这样说,但是让她自己跑的话,估计更容易被抓,眼看那些大汉就要跟到我们屁股后之后,李红衣突然之间甩开了我们,说了一句:哥,子龙大哥,我不想连累你们,你们走吧。”
说完之后,她便捡了一根树根,向劫匪打去。
她肯定打不中这帮土匪,但是土匪的钢刀却捅进了她的肚子。
亲见古书中的杀人,我一时之间愣住了,但同时一股热血冲上头顶。
但很快又想起,小黑,纸关刀都不在,就算有又如何?我又想起了那把大唐刀,然而又不在手中。
李淳风看到这里,马上就要去救李红衣。
我一把拉住了他:“李大哥,事实是无法改变的,恐怕令妹已死,咱们还是先逃为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又何必送死呢?”
说完之后,拉着他一路跑去。
不知又跑了多远,我终于跑不动了,停在那里长长地喘了口气,却发现,李淳风不见了。
难道他跟丢了?
就在我想着要不要找他时,不远处渐渐走来一个老头。
背着月光,看不清脸,但背影很熟悉,他停在我身边说:“刚才那些土匪杀人,你是不是很愤怒?”
“那是当然,我恨不得把他们吃了,如果小黑在,我一定让小黑把他们全部咬死。”
“吃了他们,你不与到他们一样吗?”老头问:“小黑咬了他们,他们再去咬别人,你的情绪依然无法控制。”
“你的意思是好人必须要死,坏人必须作恶?就算是阎王,也要油炸他们,能道就因为炸了他们,阎王就是坏人吗?”我心中暗想,尼玛是谁啊,虽然与他们兄妹二人不过萍水相逢,但是他们二人也是好人,李淳风已死了妹妹,你又何必在这里说风凉话呢?我为李淳风打抱不平两句,又岂轮到你这老头胡言乱语?
不由仔细看了看他:“你是……你为什么不去救他们?”
“此乃定数。”
“去你娘的定数。人家死人了,你幸灾乐祸说是定数,你好意思吗?你为何不出手相救?”
“你看不惯,你可以打他们。”老头却也不恼
“我草,我要是能打的过,早就干翻他们了,还用你在这里说。”
老头提出一把刀给我:“拿着我这把砍柴刀,去吧。”
我不假思索夺过他的刀,返了回去。
李红衣确实死了,血流了一地,夜风之中,全是血腥味。
李淳风正抱着李红衣,默默无言,所谓大恩无言,大悲无泪吧,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些白绫,为李红衣包扎伤口——虽然她已经不需要了。
尽管如此,那些土匪依然举起钢刀向李淳风砍去。
“今日我定要你们血溅这里,不是一直想让我渡吗?今日大爷我就渡你们全部去投胎。”我大骂了一句,拎起那把砍柴刀,就冲向了土匪。
但就在刀砍向土匪时,却发现就像砍向空气一般,根本砍不到他们。
“这是怎么回事?”我急忙问:“为什么砍不到他们?”
“这是你的幻觉,这并不是真实的,你改变不了这一切,只能看着事情发生。”
那帮土匪的钢刀就要接触到李淳风的脑袋之时,我急忙说:“张天师,你快救救他吧。”
老头笑了笑说:“他死不了,这也是定数。”
马上就要被开瓢了,还说死不了?
谁知就在这闪电之间,那帮土匪突然之间收住了刀,然后慢慢拿起刀,像自己的脖子抹去。
只听咔嚓一声脆响,那些土匪的当时便血溅当场,然后犹如一堵墙一样,倒在地上。
看这帮土匪的表情,是不愿意自己抹脖子的,但他们又不能不抹,似乎有看不到的力量抓住他们的手,让他们自己抹。
老头说:“李淳风对他妹妹说道,天理循环,现在也没错,这些人杀了他妹妹,而且妹妹死时身着红衣,已化为厉鬼,刚才那些人自杀,就是拜他所赐。”
此时再看李淳风,对发生的事已完全不以为然,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抱起缠着白绫的李红衣,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四十一节:死在吉时9
看着他们消失的背影,我内心之中也浮现出一阵阵感伤。
转眼之间,便已阴阳两隔;转眼之间,便是生死离别。
放在谁身上,谁又能受得了呢?哪怕只是旁观者。
“天理若是循环,为什么不事先死那几个土匪呢?”我叹了一口气:“如今她着红衣被土匪杀死,死后化成厉鬼再伤土匪,我并没有感觉到报应,只是感到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些暴戾之气。”
老头淡淡一笑:“历史就是历史,这个无法更改。李淳风于垂拱元年,去神都献宝,携小妹李红衣途径郑郡外郊,遭遇拦路土匪,其妹因舍身救兄而亡。李淳风为其妹扯一白绫缠身,葬于郑郡之外。此后夜间,凡有路人经过这里,大人能听到幽幽哀啼,孩童看能看到一女子身着红衣,扯一白绫,望着远方,呈思乡之状。”
“这是什么意思?”我问老头。
“你帮李淳风带他小妹一起逃难,只可以延缓他小妹死亡时间,却改变不了他小妹死亡事实,这便是注定;我纵然送你一把刀去帮李淳风砍杀那些土匪,但是那些土匪并非你能杀得了,只能被李红衣化鬼后缠身,这也是注定。”老头说。
说到这里,老头从我手中接过砍柴刀说:“还有一个注定,就是这把刀注定不是你所用,算了,不说这件事了,先前我所交代给你的事,你完成的怎么样了?”
“怎么样?没怎么样。”我在路边坐下,慢慢说道:“能怎么样?他根本不听劝,我又有什么办法?对了,你谈过恋爱吗?结婚没,有小孩没?”
我问这个问题,老头瞬间尴尬:“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我是贫夭孤中的孤命。”
“得,我明白了,这么说你是老光棍了,既然如此感情这种事情,你的理解不会有我深——奥,我明白了,老头,你为什么不去直接找叶子暄,反而让我去渡化于他,因为你也不懂爱情。”
老头不禁笑了:“要说你资质愚钝,其实你也蛮聪明。”
“所以说,你根本不知道这有多难,算了,你也不用考验我了,你去找月老吧,让他重新牵一次线,把一些错误的姻缘全部拨乱反正,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什么事情就解决了。”
老头听到这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找了月老,你也改变不了,一但注定,就会发生,或许是叶子暄的机缘未到,暂时被执念蒙蔽双眼——你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说:“我记得我在小区凉亭那里,正在休息。”
“你被怨念所引到这里,你现在是在梦境之中。”老头说:“确切一点说是被李红衣的怨怨念所吸引到这里,所以你便看到了李红衣整个死亡过程,也算是机缘使然吧。”
“我现在很郁闷,我一来就看到这个生死离别的场面,有些接受不了。”我又说道:“那李红衣还准备嫁人呢。”
“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老头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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