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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侦]风暴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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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弯腰捡起脚边的白板笔,我将它搁上小圆桌,转身走出书房。
    我几乎要忘了,往年的这段日子也是最难熬的。
    秦森一夕之间就消沉了下来。他回到从前最不清醒的状态,不肯洗漱、进食,不愿意换衣服,抗拒一切打理他自己的行为。我一一代劳,有时候喂他吃饭也会因为他突然发火而被烫伤。夜里他坚持要睡在书房角落的地板上,又时常踢掉被子缩成一团,感冒因此不断反复。我只能陪他睡书房,晚上总要起身四五次,替他掖好蝉丝被。
    白天他通常会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穿得不修边幅地裹着羊绒毯待上一整天。他对自己糟糕的状态多多少少有所察觉,却又不肯真正承认,只会一刻不停疯狂地对自己的大脑进行锻炼:速读,默写记忆训练,绘制人体解剖图,设计实验……书房中各式各样的稿纸杂乱无章地满天飞,原本在书架上码放整齐书本被乱七八糟地摞成堆,窗帘上端甚至可以找到他随手一揉扔开的纸团。
    有关“敲头魔鬼”的消息还是会在新闻中出现。一月二十四号以来,又有三个妇女遭到了他的抢劫。网络上指责专案组和当地警方的言论铺天盖地,愈是临近春节,人们就愈发的恐慌。秦森却漠不关心。他像是失去了对这个案子的兴趣,也彻底丢掉了他对工作的热情。曾启瑞先生打过几次电话过来,得知秦森的现状以后便不再打扰。
    至于秦森自己,别说是曾启瑞先生这个人,就连每天室内运动的习惯被他抛到脑后。午时他偶尔也会睡在书堆里,醒来以后便有鼻炎发作,进一步失去进食的*。我做的食物他只会吃上一点,而从外头买来的熟食他不仅不会碰,还会戴上手套把它们统统扔进垃圾桶。春节将至,我如往年那样赶在超市休业前进行了一次大采购,结果第二天就发现家里的冰箱被秦森翻了个遍。他把家里所有能用来检验有毒物质的东西都堆到了厨房,仔细检查了冰箱中的全部食材,甚至将卷心菜的叶子一片片剥下来检验。
    而当我发现厨房里这一片狼藉的时候,他还蜷在书房里的另一片狼藉当中浅睡。
    对此也无可奈何,我只能收拾了厨房,再拿上扫帚去书房叫醒他。
    除夕的早上,为了增进他的食欲,我特地跑了趟最近的养蜂场,提回了三斤蜂蜜。回家途中经过一个卖宠物的地毯,无意间瞥到铁笼中四处乱窜的小白鼠,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从前秦森还是A大生科院的教授时,因为实验需要,总是要在家里养殖小白鼠。如果我没记错,搬到这座城市来的时候,我也一并带来了他留下的养殖设备。只是这几年他清醒的时间少,不论是我还是他,都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养殖这种实验用鼠。
    考虑再三,我买下了两对小白鼠。
    带着蜂蜜和小白鼠回到家,推开书房的门,果不其然发现秦森还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沙发底下躺着他的马克杯,我早晨出门前替他冲的牛奶泼了一地,他却浑然不觉,只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写着手里的东西,飞快地写满一页后便将那张纸用力地撕下来扔到一边。如此循环往复,好像乐此不疲。
    我把装着小白鼠的笼子搁到他身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
    敷衍性地抬眼瞟了眼我搁下的东西,他不过一秒就收回目光,等意识到那是什么,却又很快重新将视线挪回来。他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四只小白鼠,表情麻木了许久,才缓慢地伸手,将食指送到其中一只趴在笼子边使劲啃咬铁笼的小白鼠嘴旁。
    它注意到有东西靠近,便小心地探了脑袋过去嗅嗅,然后挪了挪身体,转而啃起了秦森的食指。
    他垂眼看它,微不可闻地哼笑了一下。
    接下来直到年夜饭前,秦森都在研究这四只小东西。他把书房里的小圆桌搬到沙发前,将铁笼摆上桌面,自己则如常缩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我给他冲的蜂蜜水,裹着羊绒毯一动不动地观察它们。
    晚上我喂他吃东西,他也没有拒绝。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铁笼里的小白鼠那儿,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再晚些的时候,我独自到客厅打开电视,抱着棉被缩进沙发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直播。
    其实以前我从没有看春晚的习惯。倒是遇到秦森以后,受到他的影响,才让春晚成了每年除夕夜的固定节目。可惜自从他开始不清醒,每年的除夕夜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电视面前。
    或许是白天太累,这天我没有等到凌晨,就窝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了。半夜听到有人走到客厅的动静,从脚步声来看,应该是秦森。他来到沙发前,似乎是站了一会儿,然后悄无声息地坐下,小心抬起我的脑袋让我枕在他腿上休息。
    脸颊蹭到他身上披着的羊绒毯,我困得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还在黑暗中看着我,没有睡。
    “秦森……”我轻声叫他,“我们再要个孩子吧……”意识混沌不清,我不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真的发出声音,“我想再要个孩子……”
    他大概是没有回答的。
    好在我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
    毕竟从三年前的今天开始,他突然的发病就证明了这一点。
    从我们失去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开始。

  ☆、第六章

大年初一的早晨,我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吵醒。
    电话子机摆在沙发一头的小方桌上,恰好我的脑袋枕在这边,因此更觉得响声震耳欲聋。脑袋有点发沉,我从微烫的被窝里钻出来,撑起身伸手去拿子机:“您好?”
    “不太好。”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还有轻微而匆忙的脚步,听起来对方似乎正在疾步走动,“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你比平时起晚了三个小时。”
    我将垂到脸边的头发捋到耳后:“秦森。”扭头看看四周,没有在客厅里找到他的身影,“你出去了?”
    回应我的是电话那头和书房方向几乎同时出现的一声巨响。
    下意识地回头往书房那儿看,我也终于得到了秦森在电话中的回答:“没有,我在书房。”
    “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掀开被子从沙发上下来,我趿上拖鞋走向书房。
    “因为我知道你被我叫醒的时候会露出什么表情。”他语速飞快,答得理所当然,“言归正传。四十分钟前有一对老夫妻在A区公园遭到‘敲头魔鬼’的抢劫,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我刚跟曾队长通过电话,他的意思是只要有监护人陪同,我就可以过去。”说完他刻意停顿片刻,把对我的称呼换成了那个法律上的专有名词,“所以监护人,我们最好快点出发。”
    推开书房虚掩的门,我不出所料见他正对着我直挺挺地立在书房中央,手里握着他的手机,好整以暇地迎上我的视线。他穿了件衬衫打底,外头套着灰色V领毛衣,衣袖捋到手肘处,露出精瘦的小臂。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袜子是完整的一对并且没有穿反,不论是衬衫的纽扣还是深色牛仔裤的文明扣和拉链,甚至就连皮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应该还洗了个澡,头发看起来还有些湿润,脸色也被水汽蒸得稍有血色,以至于黑眼圈都比往常要浅上一些。
    “看来你已经换好衣服了。”我说。
    不仅是他自己,书房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他把几台书架挪了位,这大概就是刚才他制造出响动的原因。而昨晚我睡前看到的满室狼藉已经被收拾干净,胡乱摞放的书本被有序地码回了书架,脏兮兮的地毯消失了踪影,两床被褥整齐地叠放在沙发上。实验用鼠的养殖箱被他从阁楼翻出来,擦干净摆在了靠近墙角的最为阴凉干爽的位置。那四只小白鼠已经搬进新家,正撅着屁股一个劲地刨木屑。
    说实话,这实在过于反常。
    但很显然,秦森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至少不能吓到老人。”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
    我无言以对,只从卫生间取了吹风机过来:“坐,把头发吹干。”
    恐怕没有料到我的反应,他站在原地神色颇为古怪地看着我,直到我走上前把他拉到沙发边,拽了他坐下。他不像往常那样等我帮他,而是拿走了我手里的吹风机,自己将头发吹干。我等在一旁,等他关掉吹风机,才拿过它准备离开,“我去洗漱。”
    “我看到灶上煲了鸡汤。”秦森在这时煞有其事地开口,“如果你是准备煮鸡汤面,可以先把水烧开。”
    禁不住顿住脚步,我回头看他:“你饿了?”
    他平静站起身与我对视,如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蜂蜜水的作用。”
    于是我给他煮了一大碗面条。
    和他面对面坐到餐桌边吃早餐时,我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他,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状态。毕竟他昨天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很难想象一夜之间他就清醒了过来。然而他仅仅是专心致志地享用着鸡汤面,没有表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一早就注意到我在留意他,因而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
    可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咀嚼生菜的时候,他把自己碗中一块去了皮的鸡胸肉夹到我碗里,而后又低头灵活地用筷子给另一块鸡胸肉去皮:“我们基本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观察的机会还有很多,所以你现在最好快点吃面,不要等我吃完了你还没有动筷子。”
    话音落下,他也完成了手里去皮的活,将那块鸡胸肉也扔到了我的碗中。
    这是他生病以前经常会做的事。他知道我喜欢吃鸡胸肉,也知道我讨厌鸡皮,所以每到吃鸡时都会把鸡胸肉上的皮去了再给我。我已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
    “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
    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
    “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
    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
    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
    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
    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
    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听到秦森的名字,这个年轻的警察愣了愣,和对面的另一名警察交换了一个眼神,显然不大敢相信,“呃,他就是那个秦先生?”
    幸运的是他已经松开了手。
    秦森甩开另一个警察,头也不回地走进病房。两个警察相互对视一眼,仍有些不知所措。我只好提醒他们,“你们可以现在联系曾队长确认。”
    这时候另一道声音从大门半敞的病房里传来:“小陈。”
    我和他们两个不约而同地转头往声源处看去,便见一个中年男人面朝着我们伫立在病床边,正抬起手向他们两个打手势,示意他们适可而止。这个男人很高,约摸一米八六的个子,身体精实而修长,穿着冬季的警服大衣,面庞棱角分明,眉眼张扬精致却有几分不近人情,鼻梁高挺,嘴唇薄如刀削,一对眼角上挑的凤眼不带任何情绪地朝这里看过来,就这么不发一言地站在那儿,周身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威慑力。
    守在门边的两个警察立刻会意,稍稍推了推我的胳膊,压低声音道歉,“不好意思魏小姐,请进。”
    身后顿时有唏嘘声沸腾。我点头踏进病房,听见他们关上门,在外头帮助护士制止记者的喧哗。而此事那个中年男人已经略略向秦森颔首:“秦先生。”接着停顿片刻,礼节性地伸出了拢在衣兜里的右手,面上仍然没有情绪起伏,“我是专案组的肖明。”
    秦森却对他伸出的手视而不见,自顾自走到病床边,从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手里拿过记录簿,不顾对方惊愕的表情,视线迅速扫过簿子上的内容,将纸张翻得哗哗作响:“有什么进展?”
    脚步停在床尾,我看到肖明面不改色地收回了手:“被抢走的财物有一条鸡心琐片的金项链和一个金戒指,还有装有两万元现金的棕色女士手袋。”他不着痕迹地瞥了眼病床,“李老太说她看到了歹徒的脸。”
    坐在病床上的多半就是李飞英老太太。她脸色苍白,头上还圈着纱布,袖子被捋起,露出的胳膊上有几处轻微的擦伤。“我叫我的老伴……没听到他的回答,所以我过去看,结果发现他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她看看肖警官,再看向秦森,惊魂甫定地回忆,“然后我也被打了脑袋,迷迷糊糊就看见一个男的,把我脖子上的项链扯下来,又摘了我手上的戒指,拿走了我的手袋……”
    可惜秦森在听完肖警官的话后便掏出了手机,手指快速地在触控屏上划动,不等李老太把话说完,就忽然将手机递到她脸前,没什么表情地问她:“这是不是您的手袋?”或许是考虑到手袋辨识度不高,他又紧接着补充,“里面有两万现金和一个空红包,红包上面写着一个‘孙’字。”
    李老太在看到手机上照片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它,“是,是我的!”
    “早上七点,一个清洁工在公园的长椅上发现了它。那个时间远在案发时间之前。”秦森将手机拢回兜里,垂眼目光赤/裸而直白地打量她,颇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意味,“如果真像您说的,是‘敲头魔鬼’在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从您手上抢走了这个手袋,那么您怎么解释这个时间差?”稍作停顿,他眉梢微挑,给了她另一个选择,“或者只是您认错了,这根本不是您的手袋?”
    事关自己的财产,李老太大惊失色,赶忙摇头:“不、不是,这确实是我的手袋,确实是我的……”她结结巴巴地解释起来,“是这样,今早我跟我老伴准备到我们儿子家里去看孙子,所以就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压岁钱……经过公园的时候我们坐下来歇了一会儿,结果就把手袋落在那里了。走到半路我们发现手袋不见了,所以跑回去找……”
    “嗯。”秦森给她的回应却十分简短,转而又丢给她第三个问题,“您发现您丈夫的时候有没有大声求救?”
    李老太连连点头,“有,有。”
    她回答之前眼睛下意识地往左下角瞟了一眼,这是说谎的表现。我把微微发凉的手拢进大衣的衣兜,注意到一旁的肖警官稍稍皱了眉。
    “是吗?真是奇怪。”率先提出了质疑,秦森目不转睛地盯着李老太的脸,语速渐渐加快,“按常理来说,如果您正在尝试求救,那歹徒从背后袭击你的时候应该会下手更狠。但是您的伤反而比您丈夫的伤要轻,而且您当时甚至还有意识能够看到歹徒的脸。”
    他习惯性地稍微挑高了下颚,由于背着光,深邃的瞳仁里眼神更显阴冷。可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有多么咄咄逼人,只兀自语速极快地继续:“另外还有一点我想不通。你们夫妻身上没有带其他的现金,比起您丈夫,戴着金项链和金戒指的您显然是更显眼的目标。就算是单纯从风险上来看,通常情况下女性的反抗能力比男性要弱,选择您为目标当然更安全,这也是‘敲头魔鬼’前几次作案都把目标选定为女性的原因。可是他这次却先对您的丈夫下手,为什么?”
    原先惨白而不见血色的脸慢慢涨成了猪肝色,李老太张了张嘴,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诅咒我?”
    “算不上。”半垂着眼睑神色冷淡地同她对视,秦森简单直白地表述了自己的想法:“只不过我很怀疑您是不是真的看到了歹徒的脸。”
    李老太的脸色霎时间转青。
    “李老太,请实话实说。”肖警官也嗓音清冷地开了口,“否则您就是在妨碍我们办案。”
    大抵是被他的措辞吓到,她神情慌乱地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我……”她抿了抿嘴低下头来,“我其实没有看到……先被打晕的是我,所以……”
    看来所谓见到了歹徒的脸不过是信口胡诹。
    眨了眨干涩的眼睛,我无意间撞上一束目光,才发现肖警官居然在看我。他的眼神不像秦森发火时那样阴鸷骇人,却平静得叫人捉摸不透。我沉默地与他对视,细细看进他的眼底,希望能读出点端倪,结果只是徒劳无功。
    这时秦森把手里的记录簿还给了那个警察,突然出声道:“请停止您对我妻子的视/奸,肖警官。”
    我收回视线,而他已经走到了我和肖警官之间,挡住我视线的同时面无表情地望向他,丝毫不掩饰语气里冰冷的敌意,“她的确很漂亮,但是你休想跟她上/床或者进行什么可笑的柏拉图式恋爱——她是我的女人,也只会有我一个男人,这点谁都不能改变。”

  ☆、第七章

要不是对秦森的出言不逊早已习以为常,我应该会感到非常尴尬。
    结果反倒是肖警官的反应让我有些意外。
    “没有要冒犯的意思。”他应得从容不迫,并且再开口就把话题转回了案子上:“已经调了便衣蹲守各个金器店。秦先生有什么别的建议么?”
    “没有。”秦森干脆地即答,接着猛然转身面无表情地看向我,“走了,魏琳。”话音未落便迈开脚步朝病房大门走去,经过我身侧时还因速度太快卷起了一股微小的气流。我对见状神色依然平静的肖警官点头道别,才跟上秦森。
    他毫无征兆地推门出去时,守在门外头的两位警察再次一吓,却不像刚才那样制止。围堵在病房门口的记者们精神一振,纷纷涌上来想要提问,七嘴八舌地掀起了又一重嘈杂。我多少有些紧张,因为秦森极其厌恶闹哄哄的环境,尤其在那些声音都冲着他而来的时候,他会像颗炸弹,随时可能被引爆。
    但事实证明,我错估了秦森今天的状态。
    在我反应过来以前,他突然抬起手打开了手中的什么东西。一道强光随着他手腕活动的动作扫过在场每一个记者的脸,他们条件反射地伸手或是闭眼躲闪,就连扛着沉重摄像机的摄影师都有几秒钟的呆滞。
    而秦森趁着这个间隙拽住我的手,拽着我快步挤出了人墙。
    我们疾步穿过走廊的过程中还有几个记者试图追过来,最后统统被他用防狼强光电筒照了眼睛挡回去。
    等马不停蹄地赶到停车场,我才找到机会,边掏车钥匙边喘着气问他:“你是什么时候把手电筒从我这里偷走的?”他不是第一次从我身上偷走东西,据说之所以具备这项技能是因为他从前研究过小偷的行窃手法,了解至深之后,自身的技巧自然也已经炉火纯青。
    他绕到副驾驶座那侧打开了车门,“在你盯着肖警官看的时候。”
    “我只是发现他在看我。”我跨进驾驶座,将钥匙插好的同时不得不向他解释。
    不理会我的解释,秦森用力关上车门,低头给自己系好安全带:“你不该梳马尾出来。”
    没忍住到嘴边的一声短叹,我开始热车,“是你以前说过我梳马尾好看。”
    他承认得理直气壮:“没错,但我不是让你给别人看。”
    深知这个话题没法再继续下去,我只能按一按太阳穴问他:“为什么是金器店?”这是我刚才在病房里就感到不解的问题,“犯人想要的是钱,比起金器店,把赃物拿到跳蚤市场去卖不是更安全吗?就算是拿去金器店修理也可能会败露行踪,还需要额外的加工费。”
    “他这次要的不是钱,是那两件首饰。”秦森重重地将后脑勺靠上椅背,合眼像是打算小憩,“前几个被害人遭到抢劫的时候也有携带别的值钱物品,比如名牌包和首饰。只不过这个人很谨慎,每次都只抢难以被追踪的现金——除了这次以外。”他反过来把问题抛给我,“而且这是他头一次在白天作案。你认为原因是什么?”
    没有头绪,我只好顺着他上回分析嫌犯打破作案规律的思路想下去:“他急着要钱?”
    “今天早上公园有花市,那段时间在公园里的不只程明和李飞英夫妻。”张开眼把视线投向后视镜里的我,他似乎已经平复了情绪,脸上神情平淡,“目标那么多,如果是为了钱,他为什么要冒险对两个人下手,抢的还是首饰而不是现金?”
    这显然推翻了我的猜测。
    “我不知道。”我实话实说,发动车子将它开出停车场。
    “因为他需要那两件首饰。”他递了一张钞票给我交停车费,“所以可以推测他会把项链拿去修理。”
    敷衍地应了一声,我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却在把车开到路口时听见他忽然出声:“左拐掉头,去滨树村。”
    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我转动方向盘掉头,“我以为我们可以回家了。”
    “等抓到他就回家。”他略为烦躁地扯了扯领口,大概是觉得车里的暖气闷,动手摇下车场,“你带了伸缩甩鞭吗?”
    “嗯。”我又瞥他一眼,“要去滨树村抓他?你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他不给我正面的回答:“我只知道能修理金项链的不只金器店。”
    即便和他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在这种时候我也猜不到他的打算。
    我们把车停在了滨树村外的一片空地上,接下来则是步行前往滨树二村。昨晚飘过小雪,地面被融雪濡湿,滨树村的小路没有经过修整,走出几步脚下便满是泥泞。秦森步速向来比我快,哪怕是走在泥地里也健步如飞,没过半分钟就已经把我甩得很远。
    所幸他还没有忘记我的存在,时不时会停下来等我追上去,而后再一次将我甩远。这样脚步匆忙地跟了他大约十分钟,我已经气喘吁吁,再一次追上他的时候便找了个话题想要拖住他:“我们要去哪里?”
    他原本已转过身继续朝前走,听到我的问题果然稍微放慢了脚步:“滨树村历史悠久,至今还有几个老金匠在自己家开张作业,但是生意惨淡,收费比较低。”稍不注意,他与我的距离又开始拉远,“我上次过来的时候听说滨树二村有个叫陈方纲的老人,前些年因为儿子发了财,就没再接订做金器的活,平时只会偶尔免费帮别人修理首饰。”
    几乎是小跑着跟上他,我勉强听清了他的话:“你觉得‘敲头魔鬼’会去找他修项链?”
    “有可能。也有可能会去找别的金匠。”他说,“所以我们要碰碰运气。”
    十分钟之后我们总算抵达了滨树二村。住在这里的多数是外地来的民工,一到春节便收拾行李回家乡过年,因而整个村庄都因人去楼空而显得格外冷清。当然也有即使是到了春节也无法回家的村民,屋门口满地鞭炮的残屑,门边挂着对联,窗户上贴满红色的窗花,倒也在萧索的背景中平添了几分喜庆。
    远远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正从一户人家出来,上身裹着单薄的短袄,在门槛边停下脚步四处张望了一番,视线在正向他那个方向靠近的我和秦森身上逗留了一会儿,紧接着很快挪开。他像是觉得冷,将两手拢进兜里,若无其事地跨出门槛朝另一个方向离开。
    他没走出几步又停下,在原地来回蹬了蹬两只脚。我注意到他穿着很薄的棉布鞋,可能是脚底生了冻疮,走起路来稍感不适。
    这样的行径似乎有些古怪,却算不上可疑。
    然而秦森好像并不这么想。
    他来到那户人家门前,驻足低头,仿佛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注意。
    “看来今年运气不错。”几秒过后,他突然自言自语。
    我刚赶到他身边,一时不明所以:“什么?”
    对我的疑问置若罔闻,秦森兀自同我错肩而过,大步朝那个中年男人走去。我匆匆低下头,发现地面上除了几个略浅的泥鞋印,再无其他。秦森刚刚是在看这个?
    还在犹疑的时候,我听到秦森突然将嗓音抬高了一个八度喊:“先生!”
    我反射性地望向他所在的方向,看到那个走在秦森前方五步以外的男人闻声停下脚步,回过了头来。秦森此时已经打开了右手中的强光手电筒,一面继续朝前走,一面在那人回头的瞬间将光线对准了他的眼睛。
    被强光刺激到眼球,那个男人一惊,下意识抬起胳膊挡住脸,而秦森则是熟练地甩开了左手握着的三节鞭棍,两步来到他跟前,直接用甩鞭抽向了他的脑袋!
    这一击力道极大,对方不过挨了一鞭就颓然瘫软,倒下/身失去了意识。
    秦森从容地蹲下来,伸手去掀他的眼皮,确认他有没有真的昏迷。被这一系列动作吓到,我这时才回过神,跑上前想要查看那个男人的情况。可等我蹲到他身边,秦森已经开始翻找这个男人的口袋,竟从他外衣的衣兜里找出了一条金项链和一枚金戒指。
    “这是……”看见金项链上的鸡心琐片,我不禁一愣。
    对于自己刚刚击晕一名连环抢劫犯这件事不甚在意,秦森捏着赃物掏出自己的手机,很快拨通了一个号码:“滨树二村,我们已经抓到了‘敲头魔鬼’。”垂下眼睑扫了眼尚且处在昏迷状态的嫌犯,他不咸不淡地补充,“虽然他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醒。”
    警方在五分钟之内赶到,带走了昏迷中的嫌犯。曾启瑞先生随后赶到,确认了嫌犯的身份便调遣警力去他的住处搜查,而后又看看一旁正在和陈方纲老先生交谈的秦森,有些欲言又止。
    事后他只能冲着我叹气:“你们应该先通知警方,这么单枪匹马过来实在太鲁莽。”语罢又想起点什么,“秦森是一直都有把防狼工具带在身边的习惯吗?”
    我没有告诉他真相,只笑笑:“他从很久以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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