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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1988-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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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恩怎么可能说小水的不是?我觉得吧,他纯粹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如果小水真惹到了什么人,咱们的麻烦也就会来了。”
“那也没办法,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
“嗯!”
墓园的工作人员来了,建议张小蕙先让他们把棺材盖子盖上,把墓地给整理好,以免引起外人的闲话。
这话正和张小蕙和苏兰的意,于是,就这么决定了。
工人们的效率不是盖的,没过多久就将小水的坟给复原了,苏兰又叮嘱曲阿姨,让她对这件事要守口如瓶,曲阿姨答应了。
“张老板,您需不需要报警呢?”一位工人问。
张小蕙苦笑着摇摇头,“不用了,又不是凶杀案,估计警察也不会重视的,我自己找人查明情况的。”
天地良心,她哪敢报警啊,小水他根本就不是正常死亡啊!
那工人露出一副“有钱就是好”的羡慕表情,“是啊,每天有那么多的案件发生,这种事,就算立案了,估计也不会派专人查。你自己找的人就不一样,专查这一件事,肯定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张小蕙苦笑,“借您吉言!”
第五十三章 还魂(一)
二十五号,这是第八十一天了!
何淑媛在台历上用钢笔在那个小小的黑色阿拉伯数字“5”上画了个大大的“”。
一个又一个“”连成片,颇有些触目惊心的味道。
可是,又怎么样呢?
触目惊心也罢,不触目惊心也罢,都不过,是她这个寂寞的女人在唱的独角戏罢了,谁都看不见,谁都不在意。
盖好笔帽,何淑媛将那款昂贵的钢笔放在了考究的笔架上,叹了口气,转身下楼。
她去厨房拿了个精致的竹篮,出门去买菜。
这个时间,离她家不远处的菜市场就开始热闹起来了。
水果、蔬菜,应有尽有,不想自己做饭的,还可以选择各种小吃。
何淑媛当然是不会去吃这种路边摊的,以前,她甚至都不会逛这种弥漫着油泼辣子味儿,煤球散发出的二氧化碳味儿,充斥着为一毛钱争个脸红脖子粗的粗鄙的人的地方。
她的价值不菲的各种款式的白色连衣裙,也不能沾染这样的“人间烟火”,否则,真的有暴殄天物的罪恶感。
今天,她仍然穿了白色连衣裙,搭配了珍珠项链,使她看起来在飘飘欲仙的仙气中多了几分华贵和典雅。
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晚市里多了个穿高跟鞋,白裙,素面朝天,手提买菜用的竹篮的美丽少妇,大家都说不清了。
这件事,连何淑媛自己也说不清。
结婚蜜月期一过,王建国就越来越喜欢出差了,几天,十几天,几个月,一次比一次出去的时间长。
何淑媛哭过、哀求过、大闹过、回娘家躲过,十八般武器用尽,终于死心。
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有爱情六够了,可对男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事业。
她用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继续待在这栋高大空旷,一日三餐和家务都有保姆来做,她只需要吃吃睡睡,穿上漂亮衣服出去购物的房子里。
待的时间越长,寂寞越是疯长。
她觉得自己不是王建国明媒正娶的老婆,而是他包养的情儿,窝在这个精致的大鸟笼里,等待着他偶尔的宠幸。
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正是最好的青春,面如芙蓉,身材窈窕。
如此美好的年华,不该这样被辜负啊!
何淑媛看着镜子落寞地笑。
于是,她辞退了保姆,自己来做家务,以期打发时间。
干不了一天就腰酸背痛,狼狈不堪,她只好厚着脸皮去把保姆请了回来。
某天,她无意中发现了这充满人间烟火气息的晚市,立马就蠢蠢欲动。
那是曾经她避之唯恐不及的生活啊,现在的她看来,却格外的可爱。
第一次去,她买了个漂亮的竹篮,此后的每个傍晚,她就开始了拎着竹篮,披着及腰的长发,穿着高跟鞋和飘飘欲仙的白裙逛晚市的日子。
她知道,这样的打扮,和这个夜市格格不入。每次逛的时候,男男女女甚至是小孩子们,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
她并没有因为这样的目光而局促,然后换个造型继续她的“晚市之旅”,而是我行我素。
内心深处,她是享受着那些目光的注视的。
在那些异样的目光中,她才能清楚地知道,她是活着的,是真真切切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谁都不知道,每个傍晚半个小时的“晚市之旅”,是何淑媛一天最幸福的时光。甚至,那些偶尔出现的,对着她大声说一半句下流话的醉汉,也没有被她当成烦恼,而是当成了对自己女性魅力的一种另类证明。
有点变态!
没错,寂寞让她越来越向变态的深渊滑去了呢。
如果,没有这个孩子的出现的话,她相信自己会滑向无底的深渊。
还好,他来了,头上顶着一个光的环,宛如从天而降的神,将她这迷途的人救赎了。
昨天傍晚,何淑媛如同平时一样,精心打扮一番,拎着竹篮去了晚市。
平时,她都是象征性地买点什么,因为她家的一应生活用品,都是由那个能干的保姆来采购的。
但是昨晚,她的购物欲不知道怎么的很高涨,买了几斤新鲜草莓,一只烧鸡,路过卖酱牛肉的小摊,又被那味道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所以又称了几斤。
沉甸甸的一大块酱牛肉放进篮子,她的胳膊被拽得沉了一下。
“你是谁家的小媳妇儿啊?提不动是不是?我给你送回去吧。”色迷迷的老板嘴里斜斜地叼着一支烟,看着她坏笑。
老板娘一巴掌扇在了她男人的后脑勺上,如同狮子般怒吼,“干你的活!吃饱撑了没处消食是不是?晚上把老娘和娃娃们的衣服洗了。”
老板的脸一下子成了苦瓜。
看她还不走,老板娘在地上啐了一口,“哎哟,这好端端的,哪来的一股骚味儿?八成是哪里躲着个狐狸精吧?”
何淑媛的脸一下子红了,可又不屑于跟这些人理论,于是拎东西走人。
“姐!你怎么这么慢?妈让我来接你。来,给我!”仿佛从地底下钻出来的眉眼弯弯的男孩子,一把接过了她手中沉甸甸的篮子。
那篮子到了他手里,一下子变成了很轻巧的物件。
男孩子撸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肌肉,还冲着那肥腻的老板娘挥了挥拳头。
老板娘和那老板都是外地人,才来这里做生意不久,也就嘴上欺负欺负形只影单的何淑慧,不敢跟一听口音就是本地人的男孩计较。
估摸着走出了那老板和老板娘的视线,何淑媛谢了男孩,想把篮子拿过来。
“不谢,能为姐做一点事,我特别开心。”男孩子笑得一脸纯真。
何淑媛有太久,都没见过这么笑着的人了。
她没什么朋友,婚前婚后都生活在王建国的关系圈里。那个圈子里,人人戴着面具做人,表面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其实都是“脸上笑着,脚底下使绊子”的人。连王建国那样的人精,都有过很几次被坑的经历。
“真会说话!”何淑媛笑,“你叫什么啊?”
“姐可以叫我小水!”男孩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第五十四章 还魂(二)
“你,认识我吗?”何淑媛问,不自觉地歪了头,做了个小女孩般娇憨的表情。
她想,她真的是疯了,才会对着一个看起来刚刚成年的孩子撒娇。
除了在夜市上问价,她都不记得,自己上次对一个男人说话是什么时候。
在这个城市里,她自己没朋友,王建国的那些狐朋狗友,她也懒得理。她觉得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心里看不起她,那又何必勉强来往呢?一个人,更自在些。
只是,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太久了,人便渐渐散发出旧书的味道了,苦苦的、腐败的,不似活物的味道。
这孩子长得有些单薄,但身材颀长,皮肤白皙而清秀,衣着考究,不像是跟那个烟熏火燎的晚市有关联的人。
她从少女时代开始就喜欢这样的男的,到现在已为人妻,也改变不了这样的审美,甚至比年轻时更甚了,这可能与她的眼睛长期被王建国那五短身材和肥肚腩荼毒有关系。
恋爱中的姑娘都又聋又瞎,她也不例外。
在她们结婚前,王建国就已经是那样的身材了,但她一点儿都不觉得难看。婚后,激情一点点消失,准确地说,是被那男人的“忙碌”给磨光了,她的眼睛逐渐亮了,惊诧地发现枕边的人竟然那么的不堪。
她有时候怨恨王建国光顾事业不顾家,有时候又觉得,他不回来也是好事,当他那肥腻腻的手碰到她的皮肤,她都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她喜欢的,从来都是有着“少年感”的男人,瘦、白、干净、青涩,当然,关键是要长得好看。
而现在,她的面前就站着一个真正的少年,一个真正的,长得非常好看的少年,这少年还用那么热切的眼光看着他。
她自认为非常了解男人,所以,她也明白少年那眼光的内涵。
她都已经为人妇了,竟然还可以得到这样干干净净的孩子的爱慕,这实在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你肯定没见过我,但我已经认识你很久了。”
“啊?”何淑媛用开玩笑的口气问,“我都没见过你,你怎么能认识我?”
“是真的!你不相信吗?”小水有点急了,脸上因为激动,都泛出了红晕,“这几个月以来,我每天都躲在夜市里偷窥你。”
“哦?”何淑媛挑挑眉,玩味地说,“你偷窥我?”
少年的脸更加红了,结结巴巴地说,“其,其实也不是偷窥,我,我就那么看,看……”
“看看看,看什么?好看吗?”
“啊?”知道她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少年有些讶异,而后低下头,抿着嘴笑了,“好看,特别好看。”
何淑媛爆发出了一阵大笑。
这是真正开怀的大笑,她都不记得,上一次这么大笑是什么时候了。
或许,是在没结婚前,跟那个烟视媚行的女子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甚至一起上厕所的时候吧。
那个时候,好像是她这辈子笑的最多的日子。
那个女子,也许是这辈子对她最好的人。
然而,她不在了呢……
“姐,你现在不开心吗?”少年问。
何淑媛一问,“你,看出来了?”
“当然!”
“怎么可能?”
她明明,是最会掩饰情绪的人呢。即使别人把竹签扎进她的指头缝里,她也会忍着痛,露出得体、优雅的笑。
在所有人的眼中,她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古典淑女”。古典淑女只会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怨,没有大开大合的开心与不开心。
“我要是连你不开心都看不出来,这么久以来,就白盯着你看了。”
“哎呀,你还好意思说,小色狼。”她嗔怪地说。
少年地脸一下子红了,支支吾吾,“不,我,不是,我只是,就是……”
“好了好了,别解释了,没有怪你的意思。你就那么怕我吗?怎么只要我跟你说句话,你就吓成这个样子了?”
她的话,让少年更加的手足无措了起来,那样子,如果眼前有个老鼠洞,他都会不顾一切地钻进去。
何淑媛再次“噗哧”一下笑了出来,她觉得心情大好,这么多天以来积在心上的阴霾一扫而光了。
“你吃过饭了吗?家在附近吗?”
少年摇摇头,“没吃,家也不在这里,父母都在外地,没功夫管我。”
“哎哟,真看不出来,也是个跟我一样,孤家寡人,没人疼没人爱的小可怜儿一个啊。”
少年红了脸。
“你既然不住这里,为什么会来这里逛晚市?”
“无聊呗!每天都这里走走,那里逛逛的,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我都走过了。那天,我走到了这里,肚子有些饿,看到有卖饸饹面的,就进来吃了一碗。”
何淑媛惊呼,“就是那家荞面饸饹?浇头特别香,放了黄花菜,还有木耳和香菇。我特别喜欢吃。”
“对!”少年笑,“那面让我想起我妈妈,她做的荞面饸饹就是那个味道,可惜,我已经有很几年没有吃过她做的了。她生意越做越大,也越来越忙,很少回家来看我,就算偶尔来一次,也没空给我做饭。因为她有钱,所以,就算我每天都吃这个城市最高档的餐厅也没问题。但是,没有一家餐厅的饭菜有家的味道。”
“你妈妈也是为了你……”
“不!”少年苦笑,“她是为了她自己!她早就跟我爸没感情了,对我这个“错误的结晶”更是怨恨,她说,如果不是为了我,她早就跟我爸离婚了。”
少年的脸凄苦极了,何淑媛心下不忍,脱口而出,“你别理她,她都是骗你的。如果她真不爱你爸,她那么有钱,要离婚还不容易?就因为她不想离才没离的,跟你没什么关系。”
说完这些话,何淑媛后知后觉,她跟这个孩子认识还不到一个小时,谁给了她说人家妈妈的权利?
“对不起……”
“是真的吗?”少年抬起头,带着期望看着何淑媛,“姐你是女人,更加了解女人的心思。你真的觉得,我妈妈是因为不想离婚才不离的,而不是被我拖累的吗?”
第五十五章 还魂(三)
是,同样是女人,但她并没有当过妈妈,所以,并不了解那些当了妈妈的女人的心思。但是,她不忍心让少年失望。
“当然,女人更加了解女人,所以,你相信姐的话,别自责了。”何淑媛严肃地说。
她知道,她此刻的样子简直就是上帝在人间的化身,说的句句都是真理,她都要被自己说服了。
少年笑了,那笑容,宛如初升的太阳的第一道光线照在了千年不化的无暇的冰峰之上,灿烂得晃人的眼睛。
哎呀,真好看啊!
何淑媛的少女心跳了一下。
“姐不会做荞面饸饹,但是,臊子面还是做得挺拿手的,臊子里也会放黄花菜、木耳、香菇。你想不想吃啊?”
“啊?”少年的眼睛亮了,激动地问,“去哪儿吃?”
“讨厌,明知故问,当然是去我家吃了。”
“哎呀,”少年整理整理自己扣得整整齐齐的扣子,抻了抻平整的衣角,紧张到不行,“我,我还没准备好呢。”
何淑媛看着他那手足无措的样子,忍不住“吃吃”地笑,“不就吃碗面吗?要准备什么呀?”
“话不能这么说,这是我第一次去姐家,当然得捯饬好看一点。以后姐回忆往事,或许因为我的好看,会记住我一点点。”
“是吗?”何淑媛逗他,“我倒没想到那么远。要不然,你先回去,好好捯饬捯饬,明天再来我家吃面。”
“别!”少年急了,一把抓住作势要走的何淑媛的胳膊,而后,又觉得唐突,立刻放开了手,脸烧成了一朵火烧云。
有个男人,摸了她的胳膊。
这个认知,让何淑媛心里莫名的兴奋。
“怎么了?又想通了?”
少年羞涩地笑,“我是怕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明天,说不定姐就不来这家晚市了,说不定,我妈妈会打电话让我去北京跟她一起生活。太多的变数了,我等不起。”
“这小小年纪,还挺没有安全感的。”
少年苦笑,“没办法,老被我爸爸妈妈给丢下,丢怕了。他们总是来的时候搞突然袭击,生怕我在做什么坏事,所以一个招呼都不打。待不上两天,事情办完了,看着我也不像做坏事的人,又一声不吭地消失了。然后,我又是一个人了。这种感觉,姐你肯定不会明白的。”
明天,她太明白了!
她跟这少年过的,简直就是一模一样的日子。前两年,她也几乎要被王建国的突然袭击和突然离开搞疯了,今年过来倒好了,人家根本就不来了。
这一次,甚至离开快三个月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何淑媛动容地看着少年。
“赶紧走,去姐家,姐给你做臊子面吃,饿坏了吧?”
“特别饿!”少年说,最后一个字带了鼻音,是个撒娇的意思。
何淑媛抿嘴笑,“那就赶紧走,别站在这风地里贫嘴了。”
走不上五分钟,就是王建国亲自监工,让人盖的那一栋房子,四层,每层十间。之所以叫房子,而不是别墅,是因为这建筑物看起来像个盒子,完全没有美感。
唯一能让人感觉到的,恐怕就是,“这房子的主人,人傻钱多”。
“钱多”,正是王建国想要的效果。
“人傻”这种事,王建国做梦都不会梦到。
他的逻辑非常简单,有钱就是爷。都这么有钱了,怎么会傻?就算傻,也TM闭嘴,不然老子拿钱砸死你。
以前,何淑媛虽然有些看不上王建国的品味,但也觉得是小事一桩,不就是个住的地方嘛,能遮风挡雨就行了。
今年,看着那少年好奇的眼神,她难堪极了。
“呵呵,这就是,我男人的品味,让你见笑了。”
“我想,你男人这辈子最好的品味肯定就是娶了你。”
何淑媛讶异,“你小小年纪怎么这么会说话?这要不是亲眼看着这话是出自你嘴的,我肯定以为我在跟一个情场浪子说话呢。”
少年比她更讶异,“我?会说话?怎么可能?不管是我爸妈,还是我的朋友们,都说我说的话就跟一堵墙一样,能一下子把人给推翻了。”
“那为什么在我面前这么会说?”
“我只是说出了我心里的想法而已,姐你要是觉得我是在故意说好话恭维你,那就太让我伤心了。”少年撅起嘴,一脸的不快。
“好了好了,逗你呢,走吧,进去吧!”何淑媛拿出钥匙开了门。
少年却有些迟疑,“你先生如果发现你带了个情敌来,会不会跟我决斗啊?”
何淑媛逗他,“就你这小屁孩,还能当别人的情敌啊?”
“我虽然年纪小,但我也懂得什么是爱。”少年拉下脸,一副马上要拂袖而去的架势。
“哎哎哎,”何淑媛一把拉住他,“怎么那么爱生气啊?逗你的!我先生出去旅游了,不在家。”
两人进了屋,少年再次被屋子里的金色窗帘、各种金色的摆件晃到了眼睛。
“呵呵,这,这是我先生的品味。”何淑媛再次尬笑。
“一个家,不应该是以主妇的品味为主吗?”少年似笑非笑地说。
这话让何淑媛没法招架,她以做饭为理由躲开了,走到客厅跟厨房连通的地方,还不忘回头来跟少年说,让他自己拿冰箱里的饮料喝。
何淑媛的厨艺不是很好,但擀面条的手艺很纯熟,有现成的炒好的臊子,做浇头也非常方便。很快的,一碗热气腾腾的臊子面就端在了她的手上。
她端着面进了客厅的时候,发现少年正坐在沙发上喝着一罐健力宝。
到底是小孩子,会喜欢这种甜甜的饮料。不过,这种饮料真的是很流行呢,少年人爱赶时髦也是正常的。
像她,宁愿喝白开水也不喝这种把人的舌头刺得难受的东西。
“吃面了!”何淑媛把面放在了少年的面前。
“这么快啊?”
“是啊,怕你等太久饿坏了,所以就很赶。不过,味道肯定跟慢工出细活的不一样,别嫌弃啊。”
少年低头,在面碗上面深深地嗅了一下,而后陶醉地闭上眼,“真香啊!”
第五十六章 还魂(四)
少年用风卷残云的速度吃光了那碗面,而后将空碗捧了起来,眼巴巴地看着何淑媛,“姐,还有吗?再来一碗。”
“你真能吃啊!我跟你说,这个碗我平时都是当盆来用的。也就是说,你都吃了一盆了,怎么还没饱?”
“胃里饱了,心里没饱。”
“噗嗤!”何淑媛掩住口,娇俏地笑,“没饱也没办法了,我是懒得再做一碗,不,是一盆给你了。累啊!”
“辛苦姐了!你看起来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竟然为了我洗手做羹汤,我好开心啊。”
其实,我没那么娇贵的!
何淑媛心想。
“先别开心了,我问问你,我的手艺好吗?”
“好,特别好,有家的味道,暖胃暖心。”少年说,眼睛里有委屈的泪。他忍了忍,终究还是没忍住,那一滴晶莹的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何淑媛拿出自己的手帕,温柔地帮他拭去眼泪,“别难过了,以后想家了,就来姐这儿,姐给你做饭吃。”
“我能常来吗?”
“能!我很闲的。你要没事啊,就多来串串门,跟姐聊聊天,姐一个人也是冷清。”
少年讶异,“你不是结婚了吗?”
何淑媛苦笑,“弟弟啊,你不懂,结了婚可比一个人过冷清多了。”
“你男人,是不是老去旅游啊?为什么不带着你?”
“其实,他不是去旅游,是出差。哪有出差带老婆的啊,带情儿倒有可能。”
“什么?他怎么能这样?”少年义愤填膺,“娶了这么好的老婆,竟然还去外面找人!姐,你别怕,我给你做主。我虽然其他本事没有,认识的能为我两肋插刀的朋友倒是挺多,等你男人回来了,我找几个人狠狠揍他一顿,揍得他满地找牙,保证他从此老老实实在家陪你。”
“咯咯咯——!”何淑媛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少年急了,“姐,你笑什么啊?我是说真的。对那种不知道珍惜的男人,只有让他害怕,他才不会出去鬼混。以暴制暴才是最有效的手段!”
这话,听起来好耳熟啊!
何淑媛恍惚了一下。
“姐,姐,你在想什么?别犹豫了,只要你一声令下,我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你这孩子……”何淑媛的心里又是酸涩又是甜蜜,“那是我的男人啊,我怎么可能跟外人联手去打他呢?”
少年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瓢冷水,浑身一震,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是啊,那是你的男人,而我,是个外人。对你来说,还是个刚刚认识的外人。不过,对我来说,姐是我非常熟悉的人。”
“好啦,不要难过了。以后不就慢慢熟悉起来了吗?看见你,我也觉得很亲切,所以才邀请你来我家吃饭的。我不是那么轻浮的人,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带人到家里来,尤其还是男人。”
少年长长叹了口气,笑了,他弯弯的眼睛看着何淑媛,“我刚刚都气死了,给你这么一说,立马就不生气了。姐简直就是我的克星,让我拿你没办法。这要是换成其他人这么跟我说,我早走人了,并且以后和他老死不相往来。”
“哎呀,你个小鬼这么记仇啊?”
“对啊,我就是个心胸狭窄、睚眦必报的人啊。所以,姐以后要对我好一点。”少年的双眸里,含着一汪水。那是秋天的月光下的湖面,美得让人心醉。
何淑媛觉得自己也要醉了。
他们一起聊了好久,何淑媛说了她跟王建国在一起三年也没有说过的那么多的话,享受着与人交流的乐趣。
少年是个很好的倾听者,始终面带微笑看着她,并在她觉得话题快要终结的时候适时带出别的话题。
原来,说自己想说的话,不逢迎别人,是这么开心的事啊!
何淑媛想。
夜深了,少年提出告别,并说好了第二天来她家吃晚饭。
何淑媛送他出去,依依不舍。
“姐,我明天晚上还来。”
“我知道,”何淑媛看着他,梦呓一般说,“可当你跨出这个门的时候,又剩我一个人了呀。漫漫长夜,该怎么过呢?”
“想着我过呗!”少年微微一笑,“就像我是想着你过的一样。”
何淑媛听过的情话不多,这样动听的情话更是没有听过,她觉得自己像是被电击了一下,一种又酥又痒的感觉从心房传遍了全身。
她忍不住伸出手去,抓那少年的垂在身侧的纤长、白皙的手,正好他做了个转身离开的动作,于是,就只抓住了他几根手指。
少年的手指冰凉,让人怜惜,他背对着她的单薄的身体随着大口的呼吸而轻轻颤抖着。
“姐!”他说,“你再不放开我,我今晚就不走了,你可别后悔!”
何淑媛放开了他。
少年没有回头,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但是她知道,肯定是跟她一样的柔肠百结。
那些让你怦然心动的人,为什么总是不能完全占据“天时地利与人和”三个可以相守在一起的因素?要么不能占据“人和”,要么就像现在一样,无法顺应“天时”。
你这辈子一直在走霉运,什么时候能够得到上苍的眷顾,幸运一次呢?
何淑媛关上门,身体无力地靠在门上,听着那少年的脚步声远去。
他们约好了今天一起吃晚饭的,吃过中午饭,她就开始忙碌了。
砂锅里炖着鸡,里面放了王建国的狐朋狗友送来的名贵羊肚菌。他们当着她的面跟王建国开玩笑,这玩意儿可是能给男人力量的,吃了以后,保证让家里的床都受不了。
她是受不了这样露骨的玩笑的,红着脸走开。等那些人走了以后,王建国还骂她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不就是开个玩笑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下午四点的时候,她又开始切果盘,并摆出了特别复杂的图案。
五点的时候,她估摸着少年快来了,把饭煮上了。
等到米饭的香味弥漫在厨房的时候,少年还没来,何淑媛有些急了。
第五十七章 还魂(五)
按照她的推断,那少年今天应该迫不及待地早早到她家才对。
是她算错了人心?抑或是,那少年出了什么事?
看错人,应该不至于吧?就一个小毛孩子,一眼就能看穿的,怎么可能弄错?她可是连那些自以为成熟精明的男人的心思都能揣摩透的女人。
所以,就是他出什么事了?
何淑媛拎了竹篮,匆匆忙忙出门。因为心里有事,没注意脚下,不小心崴了一下。
有一点点疼,她没太在意,慢慢地逛着晚市,买了一大堆根本就不需要的东西,只为好好观察一下,发现那少年的身影。
结果,她大失所望。
天都黑了,又拎了满满一竹篮的东西,这才感觉脚部传来一阵又一阵钻心的痛。
只是,比起脚部的痛,心更痛。她明明是想找个男人依靠才结婚的,可是,却过着跟单身时一样的生活。
不对,单身时她也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那是,有那个烟视媚行的女子在的时候。
她们,曾经相依为命,她们曾经那么快乐。
你还好吗?
何淑媛抬起头,仰望着天空,泪水湿了眼眶。
拎着东西,一瘸一拐地往前走,心里酸楚得厉害,那眼泪怎么止都止不住,出门急,没有带手帕,只好不时用手去拭泪。
前面有人挡住了去路。
何淑媛没有抬头,想要绕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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