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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倾心,抢来的老婆有点甜-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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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骗子,”夏翩痛得当场就落了泪,她一边哭一边用手捶他,“你说会轻点的……”
霍之卿没敢再动,就这样一动不动地撑在她身上,那种痛苦又爽到极致的感觉,让他黑眸中的余望更加火热。
视线落在她落满了晶莹的小脸上,低头,一点点亲走她脸上的泪。
《
最后,他再一次亲上她的唇瓣……
在他温柔的吻中,夏翩的身子渐渐软了下来……
那一夜,夏翩被吃了一遍又一遍,从深夜到天亮。
最后若不是夏翩体力不支,直接晕死过去,她不敢保证,自己还有命在。
……
次日,夏翩困得睁不开眼,但身上有一只不安分的大手在四处乱摸,摸得她不能安睡。
她用手将他丢开,没过一会儿,那只手又缠了上来。
如此反复了无数次之后,夏翩忍无可忍的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就对上了那双深邃的黑眸,里面一片清明,说明其主人已经醒来好久。
夏翩用手推他一把,转身又想睡。
但这一次,不仅仅是手,霍之卿一个翻身,整个人就压了上来。
被他这么一压,夏翩才感觉浑身酸疼得厉害。
昨晚所有的记忆都随之冒了出来,在她刚刚清醒的脑子里快速过了一遍……
最后,她羞涩的用手捂住了脸。
不敢看眼前的男人。
霍之卿看着她一副‘没脸见人’的害羞小模样,忍不住勾了唇角,表情慵懒而迷人,“在害羞什么?昨晚不是很热情?”
夏翩一边捂着脸一边弱弱地回道,“昨晚那不是我本尊,我是被妖精附身了。”
霍之卿被她幼稚的话弄得唇角一抽,“嗯,昨晚的确是个小妖精。”
夏翩一把松开捂着脸的手,恶狠狠地瞪他,“你才是妖孽!”
“妖孽昨晚的表现如何?”霍之卿一边说着,一边低头去亲她的眼睛。
他家小姑娘的眼睛,是他最爱的器官之一。
他的吻特别的轻柔,一下下落在她的眼睛上,夏翩的一颗心顿时就化了。
她抬手勾住他的脖子,脸红地回他,“你这是想让我表扬你。”
“我也接受批评。”霍之卿停了亲吻她的动作,抬眸看向她,深邃的黑眸间带着点点的笑,“如有不足,下次改正。”
吓得夏翩连忙摇头,“没有没有,你表现得非常好,让我……嗯很满足。”
“一个够么?”霍之卿眼眸半眯,气息危险。
夏翩一听就懂了他的意思,一个劲儿地摇头,“不够,绝对不够。“她说完,又好奇地问他,“你到底准备了多少?”
霍之卿勾了勾唇角,一个翻身从她身上起来,顺手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
夏翩抬头看去,当看到那满满一抽屉的小盒子时,整个人都傻眼了。
这么多……
他是想一次买足一辈子的么?
还有……
夏翩抬眸看他,“你什么时候买的?“
“从你住进来的那一天。”
“……”
他果然,每一晚他都没安过好心。
做足了随时吃她的准备。
可怜她,一直那么相信他!
想到这儿,夏翩那个伤心啊失望啊,她一把抓过他的枕头,就朝他砸了过去,“霍之卿,你是个坏男人!”
“男人不坏,女人能爱?”霍之卿一边说着,一边俯身朝她压过来。
见他又要压过来,吓得夏翩连滚带爬地下了床,她没地方跑,就直接跑进了浴室。
进去之后,她赶紧反锁上门,这才安心地喘着气。
霍之卿没追她,而是慢条斯理地脱了身上的睡衣,随手从抽屉里拿了一个小盒子,抬脚朝浴室走去……
那一天,可怜的夏翩又被霍之卿从早上折腾到中午。
从浴室到大床……
从浴室到卧室,从地板到床上,各种姿势……
夏翩想,有一天她死了,一定是被累死的。
而且,死得很不纯洁。
再次醒来时,已是傍晚,这一次,夏翩是被饿醒的。
身边的位置早已没了人,她拖着疲软的双腿去了浴室,洗的时候,发现原本很疼的某处好像被涂了药,已经不那么疼了。
只是浑身没力气,肚子饿得咕咕叫。
洗了澡出来,换上一条烟灰色长裙,她就出了卧室。
经过书房时,听到里面传来霍之卿跟谁打电话的声音……
“想查就让他查,他迟早会知道的,希望真相不会让他失望。”………题外话………首先,祝所有支持我的亲们,端午节快乐~
另外,快看啊,茶花想,这一章会不会被退稿?
终于吃了,你们啥感想?
不管你们啥感想,霍老大只有一个感想。。。。。。
老子终于吃饱了!
第101章 夜夜被欺压
霍之卿从书房里出来,听到厨房有动静,就抬脚走了过去。
还没靠近,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原本因一通电话而紧抿的唇角不自觉地缓缓勾了起来。
家里有个女人,感觉就是不一样泗。
双手抄袋,他缓步走到厨房外,没有立即进去,而是将修长的身子斜倚在门框上,视线落在在流理台前忙碌的小女人,眸色一片柔和唐。
一身烟灰色包臀长裙,将她的好身材显露无遗,前凸后翘,肤色白皙,长发随意挽起,露出她白皙修长的脖颈。
就这样看着,霍之卿就有些着迷。
这个女人,在他眼里,每一处都是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喉结不自觉微微一动,他想到了昨晚,她身上散发着的那股妖精劲儿……
勾人得很!
估计是感觉到了他灼灼的目光,正在做饭的夏翩回头看过来,视线落在他的脸上,粉红的唇儿就咧了开来,“忙完了?”
“嗯。”霍之卿抬脚走进去,站在她身后,双手很自然地环上她纤细的腰身,唇也跟着落在她白嫩的脖颈上。
“痒。”夏翩想要躲开,却被他的有力的胳膊仅仅禁锢在他的胸膛间。
不得已,她只能任由他亲着,只是再也没法安心做饭。
霍之卿一边亲着她一边在她耳边呢喃出声,“痒?哪里痒?”
他说着,手已经往下面探去……
恼得夏翩一把抓住他耍流氓的那只手,气得白牙森森,“霍之卿,你再这样,我就……”
“就怎样?”
“别想吃面!”
夏翩正在做的是茄汁面。
霍之卿缓缓松开了手,站在她身边,唇角微勾,笑得一脸不怀好意,“你下面?嗯,我喜欢吃。”
一语双关,可惜单纯的夏翩没听出来。
她一边将面条捞出来,一边得意的说,“我下面最好吃,很多人都喜欢吃。”
霍之卿微眯了眼,再开口,语气特别不爽,“你下面只能给我吃,你还想给谁吃?!”
夏翩白他一眼,“你也太霸道了吧?不就是个面条嘛。”
霍之卿冷哼一声,转身,一脸不爽地出了厨房。
夏翩看他一眼,觉得他有些莫名其妙,撇撇嘴角不去管他。
面条煮好之后,夏翩将头从厨房门处探出来,对着正在看电视的霍之卿喊道,“过来端面。”
霍之卿就跟没听见似的,没看她也没理她。
夏翩原以为是电视声音太大,霍之卿没听见她的叫声,于是,加大了音量,“过来端面条。”
霍之卿依旧没理她。
夏翩微微蹙了眉头,抬脚从厨房理走了出去。
走到霍之卿面前,霍之卿依旧没抬头看她,貌似在极其认真的看电视。
夏翩用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然后将脸凑到他跟前,问,“哎,看得见我么?“
霍之卿淡淡撇她一眼,抬手一把将她凑过来的脸给轻轻推了回去,薄唇微启,“看你做什么?你好看?“
语气,不大好。
夏翩郁闷地拧着眉头,双手环在胸前,心里有些气,“姓霍的,你到底几个意思?“
霍之卿抬眸看着她,脸色臭臭的,“你跟我说清楚,下面到底给谁吃?“
“……”
夏翩终于明白了。
这货别扭了这么长时间的原因,竟然是……为了一婉面条?
第一次见识了他的幼稚,直接让夏翩无语了!
她的沉默,让霍之卿愈发拧紧了眉心,再一次出声追问道,“说!”
“你……”夏翩哭笑不得,“霍之卿,你都多大了,怎么还这么幼稚。”
“这关系到我在你心目中的地位。”霍之卿说得一本正经,“我要的是唯一。”
“好
tang,”夏翩一脸无奈,“以后我下面只给你吃,这样总行了吧?”
霍之卿这才关了电视,一脸傲娇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单手勾着夏翩的肩膀,一边朝厨房走一边说,“也就我不嫌弃你下面,你就知足吧。”
夏翩听得不太顺耳,就纠正他,“是面,不是下面。”
霍之卿勾了勾唇角,“有什么区别。”
“……”
夏翩都懒得理他。
……
自从那一夜之后,霍之卿就跟开了荤的和尚似的,再也吃不了素。
哪怕是一天,他都素不了。
每天晚上,不弄得夏翩苦苦求饶,他是不下战场。
天天吃得心满意足,满面春风。
霍氏集团的员工们最近也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一贯习惯加班到深夜的大boss突然下班准时了,每天下班时间一到,他就走了。
总裁不加班,下面员工的加班时间也少了很多,更重要的是,boss最近心情一直很好,连带着各部门的任务也完成得特别顺畅。
整个霍氏上下一片和谐美好。
当然,最高兴的还是作为总裁秘书的罗媚,她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了。
只是……
这天,她趁着午饭时间,和林简挤在一桌,偷偷地跟他八卦,“想不想知道为什么咱家老大最近老早就下班的原因?“
“你知道?”
“一个女人,”罗媚一脸兴奋吗“一个他喜欢的女人。”
林简是知道夏翩的,也知道两人早已住在了一起。
不要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得这么多?
作为霍大boss的心腹,消息就是这么灵通。
但他却不敢表现出他已经知道的样子,而是一脸意外地开口,“你确定?“
“我敢用我的这张脸做担保,消息绝对属实,那女人,我见过。“
“你见过?“
虽然比罗媚更早知道夏翩,但林简从来没见过她,只是听说……
罗媚立马将那天宴会上的事说了,“宴会开到一半,你知道有多少人想和他谈合作么?咱家老大就这样为了一个女人,直接一走了之。”
“嗯,boss的确太人性,可他就有任性,你能怎么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听说那女人是市行沈行长带过来的。”
“什么?”林简立马脑补了一出两男争一女的好戏,最后摇摇头,一脸可惜,“沈梵也太自不量力了,敢和咱家boss争?”
“我觉得沈梵也挺优秀的……”
“这话你敢当着咱boss的面说?”
“我这是开个玩笑,嘿嘿。”
林简抬手敲了她脑门一下,继而叮嘱道,“这事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毕竟是boss的感情**,他既然不想让人知道,肯定是有原因的。”
罗媚点头,一脸严肃,“除了你,我谁也不敢说。”
“说实话,我现在有些担心。”林简放下手里的筷子,紧皱了眉头,“霍氏现在并不如表面上那么安稳和谐,霍副总
一直在背地搞幺蛾子,防不胜防。”
“老大怎么说?”
“静观其变。”林简低低出声,“要对付霍之炎的人不是咱家老大。”
罗媚点头,“他搅得局越大,最后就会越难收场。“
“老爷子那边看似不管集团的事,但安排在公司内部的耳目不少,霍之炎的动作不可能逃过他们。“
“你的意思是……“
“如果我没猜错,老爷子估计快要有所动作了。”
……
下班的时候,夏翩一把抱住了简求水的胳膊,苦苦哀求,“让我去你家吧,就一晚。”
简秋水无视她的哀求,将其残忍拒绝,“在牺牲你和讨好霍男神之间
,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你。”
夏翩被伤得体无完肤,“说好的姐妹之情呢?说好的永远的好闺蜜呢?说好的,上刀山下火海呢,你转眼就忘了我们的誓言了么?”
“谁让我的霍男神有钱有权有颜呢,更重要是这个。”简秋水从包里掏出一张高档美容私人会所的半年vip免费劵,集
护肤美体美颜于一身,据说,效果简直好到爆。
夏翩咬牙切齿,“你这个卖友求荣的坏银。”
“嘿嘿,小妞,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家伺候你的主子去吧,我走了,别目送了,拜拜。”
“……”
夏翩欲哭无泪,她不想回家,不想被欺压。
这一晚接着一晚的,她小身板扛不住啊。………题外话………还有三千字~
第102章 英雄救美
相较于夏翩的‘x福过度‘的夜生活,简秋水的夜生活就太空虚了。
一个吃得太饱,一个饿了太久。
那块被她惦记了许久的‘肉’,自从上次在幻城国际遇见之后,这么多天过去了,她再也没遇到过他。
每天下班后,她都会开着车出去逛,希望能在某一处相遇坼。
即便什么都不做,既然他依旧对她冷眼相对,但只要看一眼,对她来说就足够。
可老天似乎连这点愿望都满足不了她,每一次满怀希望的出门,然后又带着失望归来。
一次一次又一次,简秋水的心情也渐渐变得糟糕起来。
她甚至会忍不住想,全世界就他一个这种类型的男人吗?
大不了,她不要了。
可一想到未来他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老公,那种心痛……
无法言喻。
简秋水终于明白,她是中了他的毒,心甘情愿的毒。
今天是周五,想着明天不上班,和夏翩分开之后,她没直接回家,而是开车去了购物中心。
心情是糟糕的。
每一次心情糟糕的时候,她都会买东西来发泄自己的坏情绪。
将车子停在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她坐电梯直上三楼,这一层是卖衣服的。
时间还早,她就一家一家的店满满地转,看到中意的就试一下,最后一整层楼逛完,她也收货颇丰。
相对的,信用卡也刷到爆。
坏情绪一扫而空,她手里拎着购物袋正要打道回府,突然想起过几天是外婆的生日,她就想去给她买副金镯子。
虽然外婆的金手镯很多,但总是差了一个‘康’字,她准备去金柜转转,买一对上面刻着‘康’字的镯子。
整个二楼都是卖金饰的,相较于三楼的人多嘈杂,这边安静了许多。
买东西的人并不多。
简秋水转了一圈之后,挑中了一个靠近步行梯的柜台。
其他柜台的‘康‘字都是简体的,只有这个柜台的‘康’字是繁体字,而简秋水的外婆就喜欢繁体字。
“能不能拿出来我仔细看一下。”简秋水指着那款手镯,对柜台工作人员说。
“好的。”工作人员将那对手镯拿了出来,递到夏翩面前。
夏翩伸手接过,仔细地看了又看,最后满意的点头,对工作人员说,“帮我包起来吧。”
这时,身边走过来一戴口罩的男人,大大的口罩恨不能遮住了半张脸。
他一过来就站在简秋水身边,中间就隔了很小的距离,
简秋水不习惯和陌生人靠得太近,就下意识地往一旁挪了挪。
只是,她挪了一步,那男人也跟着挪了一步。
简秋水微微蹙了眉头,抬头看向那男人,刚想说点什么,谁知那男人突然伸手,一把就抢走了她身上的小挎包,转身就跑向步行梯。
他的动作极快,快到简秋水根本没反应过来。
直到工作人员朝她大叫,“他抢了你的包。”
“卧槽,”简秋水这才反应过来,立马拎着手里的购物袋朝着步行梯的方向追去,她一边追一边大喊,“帮我拦住那个穿黑衣服戴口罩的男人。”
但这个社会人情淡漠,任由简秋水喊哑了嗓子,除了看热闹的,每一个人愿意出来帮她。
简秋水火了。
她一边跑一边甩掉脚上的七寸高跟,就这样光着脚丫子,从二楼一路追到一楼。
她跑得极快,这也归功于她天天的五公里晨跑,身体素质不错,还有一点就是,初中时,她就是他们学校的短跑冠军。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公里尚在。
再加上那抢劫的男人,他之所以选择简秋水下手,首先,看准了她有钱,出手就是一副金镯子,连一丝迟疑都没有,
再加上她一身的名牌以及手里拎着的大小手提袋子,各种名牌新款;其次,身材高挑纤细,脚上穿着七寸高跟
tang鞋,一副走几步就累着的模样……
于是,在抢走她包的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他跑得根本不快,似乎认定简秋水追不上来,只有认命痛哭的份儿。
但结果却是……
从二楼到一楼,他眼瞅着和简秋水的距离越来越近,整个人都慌了神。
一个转身,他拐进了一条消防通道,然后顺着通道一直跑,简秋水就一直在后面追,这一追一赶,到了最后两人跑进了地下停车场。
这一路追来,简秋水的体力也有些透支,再加上她光着脚,停车场的地面不像商场那么平滑,各种凹凸不平,磨砺着她的脚底,疼痛难忍。
她愈发跑得慢了。
但她依旧没有放弃,却也追得冒火,瘸着脚一边跑一边从那抢劫的人大叫,“卧槽你这个贱人,你把包还给我!“
停车场回音很大,她又喊得极其有力,顿时,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
但依旧没人帮她。
就在简秋水绝望之际,一辆军绿色的越野突然从一个角落冲了出来,一个急速转弯之后,直直地追上了正在逃跑的抢劫男人,一个漂亮的横扫,越野车稳稳地停在了那男人面前。
驾驶座车门打开,从上面跳下一个男人,一个威猛高大,身体矫健的穿着军装的男人。
只见他飞快地窜到那抢了简秋水包的男人面前,一个抬腿横扫,直接将作势继续逃跑的男人给撂倒了。
只听见‘砰’的一声,那贼直接摔个四脚朝天。
军装男人转身从车里拿了一副手铐,走上去,无视那贼的求饶,直接就给铐在了一旁的柱子上,然后掏出手机,拨通了队里的电话。
简秋水气喘吁吁地赶了过来,她第一件事就是捡起自己的包,打开看了看,见没少任何东西,这才松了口气。
抬头,看向一旁出手相救的男人,正要开口说谢谢,当视线落在他脸上时,整个人在一秒呆傻之后,就激动了。
还真是……英雄救美啊。
她扬了扬唇角,笑得一脸灿烂,冲‘英雄’打招呼,“嗨,真巧。“
从她光着脚一瘸一拐跑过来的那一刻,楼天城就认出她就是简秋水。
试问世上有那个女人,穿着超短裙还能跑得飞快?
哪怕是一瘸一拐!
这女人,不止厚脸皮,腿脚也挺利索。
楼天城没理她,而是将视线从她挂满了汗水的脸上一路下移,落在她光着的脚上。
不知道她追了有多久,反正十根脚趾头有一半都磨破了。
简秋水的脚生得极其好看,纤巧而白嫩,个个都很精致。
只是此刻,因为光着跑了一路的原因,不仅脏兮兮还有些惨不忍睹。
原本舒展的眉心微微蹙紧,楼天城沉声开了口,“鞋呢?”
鞋?
简秋水没料到他第一句话会问这个,明显愣了一下,但紧接着,她又开心起来。
嘴儿咧开的弧度更大,那张娇媚的脸蛋上,笑容愈发灿烂,“追的时候耽误事,我就把它给脱了。”
说完,她脸上的笑就僵住了。
一秒之后,她大叫,“卧槽,那是我刚买的香奈儿新款,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不行不行,我得回去找找……“她一边说着一边转身就朝来时的方向急匆匆走去。
但没走几步,她又折了回来。
将手里的大包小包往一直站在那里没动的楼天城的怀里一塞,“你帮我拿一会儿,我找到鞋之后再过来找你。”
简秋水说着,就害怕楼天城会拒绝似的,转身就想跑。
但刚抬脚,就被一只大手给拽住了胳膊。
她回头,就被刚塞出去的大包小包塞了个满怀。
她抬眸看向眼前的男人,刚想说什么,却听他率先开了口,“把鞋脱哪儿了?”
“啊……”简秋水当中傻眼。
她原本以为,他将大包小包还会来,是不想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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