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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蚀骨-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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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子宁愿抛下孙子一个人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再被父母以“我们是为你好啊”、“我们是为舒阳着想啊”这种借口来支配他的人生。

    老伴儿老是说儿子心狠、孙子糊涂,常老太太却是觉得老伴儿的眼是被那所谓“规矩”的糟粕给糊了——若不是当初他们一意孤行觉得守明的媳妇不好,没了更好,守明的媳妇舒阳的妈能那么年纪轻轻就去了?若不是当初他们一意孤行觉得守明没媳妇不行,非要在丧期就开始给他安排相亲,守明能一气之下再不回家,这一走就是十几年?若不是当初他们一意孤行觉得舒阳必须得参军,必须得作为常家的中流砥柱进入大夏的政治中心,舒阳会因为被卷进明面上的军事演习、暗地里的政治风暴而断了一条腿、差点儿连命也送了?

    糊涂!糊涂!都是糊涂!因为自以为是才会这么糊涂!因为糊涂,这个原本完完整整的家才会这么四分五裂!

    若是儿媳妇还活着,儿子守明就不会走!若是守明在家里,舒阳又怎么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向着一个外人?如今老伴儿还想把手往舒阳身上伸……这是不知悔改、要重蹈覆辙啊!天知道舒阳会为了那个闻家的小姑娘做到什么地步!如果那个小姑娘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看起来性格温厚、事实上远比守明还要更加固执激烈的舒阳又会拉多少人陪葬!

    常老太太越想越伤心,丢下做了一半的晚饭就回了房间。一个人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对着屋里的佛像专心礼佛。保姆赵阿姨这些天得了常老太太的命令和她一起做饭、为亲自下厨的常老太太打下手,见常老太太一个人回了房,也不知道剩下半桌还没做的菜还要不要继续做下去。

    ——

    ————

    ——————

    常舒阳一出常家就打了张车回市区。只不过他没马上回闻暮雨那里,而是七拐八绕的在市中心几个人流量特别大的购物中心与商业中心里徘徊了几个小时。中间悠悠哉哉地吃了个晚饭,又去品鉴了下红酒。最后还去逛了逛街,给闻暮雨买了几件小玩意儿才消失在了人流中。

    ——诚然常舒阳因为腿伤已经退出了和常家涉足的交际圈、政治圈,可常舒阳依旧是常家人。常家人的一举一动总会有人盯着,就像常家也派了不少人四散开去盯着别的对手一样。常舒阳出了常家的同时肯定也就被一些人跟上了。

    能够跟踪常舒阳、不被常舒阳甩掉,并且监视常舒阳的人常舒阳不会去管。因为这种人真要想动手,弄死常舒阳不会比捏死一只蚂蚁更难。而这种人不会贸然出手,也不会为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小事施展雷霆手段。简单的说,这种人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彼此都知道对方不是好惹的,所以只要明白对方对自己无害,便什么事都只做壁上观。

    被常舒阳甩掉的那些人则有更明确的目的,而且恐怕还不是冲着常舒阳本人来的。

    只要常舒阳一天还是常舒阳,“常”这个姓氏便是低调又强力的武器。只要知道了常舒阳是常家人,一般的刺探和刺探背后的恶意都得在常家的积威面前消停。不愿消停只怕是想绕过常舒阳,去动和常舒阳有联系的人。

    那个人会是谁呢?当然只能是和常舒阳一起回到南都的闻暮雨了。

    闻暮雨刚到南都不久,行事也算低调。再加上有一个让大夏举国闹腾的梅尔蒂斯,常舒阳不认为闻暮雨的猎物会这么快就注意到她的存在。除非,这个猎物一直没有断绝对闻暮雨的追踪,用了十几年的功夫去监视当年的那个小女孩,就怕这个离开父母身边时还十分年幼的孩子做出些什么能够威胁到自己的事情。又或者这个猎物监视了闻敬或是李云十几年,直到闻暮雨重新找到闻敬和李云,还负担起闻敬和李云的生活,这才注意到闻暮雨的存在。

    可如今李云和闻敬一个去世,另一个行踪不明。要是害怕闻敬报复,那此时更应该把眼线用在寻找闻敬之上。针对闻暮雨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毕竟要是闻敬真有报复的能力,拿他唯一的女儿威胁他,那无疑是火上浇油激怒了一头疯虎,最好的结果也只能是两败俱伤。

    再说闻敬早已中风,说他“失踪”不过是顾虑到闻暮雨的感受。一个生活都无法自理的中风病人,人间蒸发地“失踪”了半年以上,十有□□是遭遇了不测。这甚至不需要什么人在暗中动什么手脚。

    冲着闻暮雨而来,又不是因为闻敬的关系。那么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打了辆车,付了司机足够多的钱,让司机原地绕了一圈后继续往城北开的常舒阳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为了常家人,闷在常家那么多天,出门只能是应梅尔蒂斯的要求去陪她四处参观、事实上就是打发时间的常舒阳坐在后座上,看着后视镜里那些跟上了前一辆出租车的跟踪者们,挑了挑唇角。

    ……是不是他没有对梅尔蒂斯说清楚?他和她是不可能的。

    就算没有闻暮雨的存在也不可能。

    因为他不爱她,也不喜欢她,甚至没有一次在乎过她。她只是他执行任务的对象,只是他用来获得情报得到各种便利的道具。他不可能因为被她喜欢就将她作为爱人、作为女性来看待。

    常舒阳承认自己很过分也很自私。

    可,感情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只要有了喜欢的人,视线就全在那人身上。“与众不同”也是只留给那个人的特权。纵然能用一千种方法来强求一段感情,留下的也必定是一万种令人心碎的结局。

    梅尔蒂斯是因为太年轻、经历的太少才不明白这种简单的事情呢?还是她不是不明白,而是明白了却不愿意服输、不愿意放手呢?

    要怎么办才好呢?梅尔蒂斯确实帮过自己不少忙,身份上又比较复杂。与她为敌或是对她下狠手不仅不符合道义,还会引出剪不断的麻烦。可如果给梅尔蒂斯的警告太轻,只怕梦中的她依旧醒不过来,还认为自己将她当作了特别才会这样留手。

    想到马克西那张严肃的老脸,常舒阳微微地苦笑了起来。他实在没想到自己还会有这么一天,还会为了闻暮雨以外的女人而感到苦恼。

 第140章

    闻暮雨恹恹地歪在床上,手里的手机不时震动一下,提醒她有消息到了。

    消息是白云发来的,内容则是和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有关:制鞋厂女工一幅画卖两百元,画协画家的画一幅能卖出五百万。

    光是新闻标题就已经如此耸人听闻,新闻的内容本身更是挑拨离间。在闻暮雨眼里,这条新闻算不上是什么新闻,只是一次人工炒作。有心人故意煽动对艺术没有太多了解的圈外人,以农妇和画家画同样题材、画作看上去也有些相似为舆论中心,试图“打脸”当代的画家以及他们手中的艺术品。

    白云就这个话题给闻暮雨发了不少消息,闻暮雨也时不时地回复上几句。

    上次的慈善晚会之后,得到了白云号码的闻暮雨在智能手机自带的社交app上加了白云好友,她没主动和白云说话,白云已经先发了消息过来。之后两人就在这app上进行一些交流。

    说是交流,闻暮雨却是听得多,回得少。因为回应冷淡,白云起初以为闻暮雨这是不想搭理他,后来才发觉闻暮雨是先听后说型的人。她总是听完了对方想说的话,到了对方寻求她意见的时候才一口气说出自己的想法。既不会断章取义,也不会过于片面。

    话虽如此,闻暮雨也不是理客中。她从不摆出一副道德卫士的嘴脸趾高气扬地指责他人,也不动辄就攻击他人品性,社会环境。和闻暮雨说话,白云觉得舒服。加之闻暮雨似乎什么都懂,哪怕不是精通,也总是略有涉猎。两人交流时不需要刻意选择话题,过滤言词,谨慎地考虑对方怎么想,对方怎么认为,这些话会不会触怒对方,然后再适当的回应。两个人交流向来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单刀直入不用顾忌太多。

    『你也认为那农妇两百块的画能和画家五百万的画相提并论吗?』

    『我没有看过那位画家的画,所以不作评论。不过一幅画的价值不仅仅是由这幅画的画面来决定的。』

    闻暮雨发出的字句一段段地显示在白云的手机屏幕上。一手持着高脚杯,一手拿着手机的白云微微一笑,连有其他人向他打招呼都没有注意到。

    『伟大的画家之所以是伟大的画家是因为他们的作品都有他们的伟大之处。哪怕是国王的新衣,也总会有那个揭穿裁缝的孩子,鉴赏家们的眼睛可不是装饰品。人云亦云不可取。因为有人说农妇也能画出和画家相似的画来就抨击画作价值,进而引申到抨击现代艺术,我认为是很可笑也很愚昧的。』

    『绘画本身即是用画具在画具上雕刻。除了画面、色彩、构图之外,笔触也很重要。一块只有巴掌大的缩小照片是看不到一副画的笔触细节的。眼睛有时候也会骗人,在没有完全掌握细节以前,我不会擅自妄下定论,说哪一边一定会是好的,哪一边一定会是对的,哪一边一定会是正义。』

    “……、经理、白经理?”

    “啊!”

    被人再三呼唤,白云这才回过了神,将视线从手机屏幕上转移到眼前大腹便便、脑袋微秃的中年男人身上。

    “抱歉,沈总。一时走神。”

    沈总眼里写着不满,明面上却还是对白云笑着。他不过是个暴发户,和继承了毛、白两家血液的白云不可同日而语。没有关系有再多的钱也没法在南都这片土地上立足,所以他才要向比自己儿子还小的白云如此恭敬。得罪白云可不是他来和白云打招呼、攀关系的初衷。

    “哪里哪里。白经理有事的话咱们下次就到我家的酒窖里,一边品鉴我珍藏的好久,一边慢慢地聊一聊?”

    打蛇随棍上,沈总这个暴发户可不是瞎猫撞到死耗子,稀里糊涂地就赚到那么多钱的。

    “实在对不起,沈总,我最近的安排有点多,无缘和您到云城去了。”

    沈总见白云记得他家在云城,满意地点了点头——名利场上,人缘最重要。记不住对方的资料等于赤手空拳上博弈的战场。白云虽然是不用努力也能玩乐一生的小开,该做的功课倒也是好好的做了的。

    “那就这周我们找个时间一起去打个高尔夫球?哎呀……我听说西边儿新建了一个特别好的高尔夫球场?但一直没空过去。白经理能带我去见识一下吗?”

    沈总笑呵呵地说着,白云脸上也笑着,心里却道自己是着了老狐狸的道儿了。

    先提出一个对方十有八/九会拒绝的提议,在对方拒绝后降低提议标准,再一次说出自己的目标。只要对方不是打定了主意坚决不同意这个人所有的提议或是请求,那么对方很有可能会接受后面的提议。

    沈总的家底没白云丰厚,可沈总毕竟是长辈。白云可驳他一次,但绝不可驳他第二次。否则就会显得白云自视甚高、没有礼貌规矩,不但拂了长辈的好意,还不懂人情世故。传出去,想同毛氏合作的人谁都会在心中掂量一下同白云接触的利弊。对白云的评判也会更加苛刻。

    白云的生父毛刚在毛氏企业里本来就处于势力的下风,兄弟两人近年来又频频传出些不合的风言风语来。有人猜测毛氏企业顶多五年一定会经历一次高层洗牌。哥哥毛勇要是赢了,那弟弟毛刚免不得要被毛氏企业除名。万一白婉柔和白家见事不好抛弃了毛刚,那毛刚可就真得落草凤凰不如鸡了。

    当然如果弟弟毛刚赢了,那毛氏企业的高层铁定会有一次大换血。到时候谁上位不一定,但毛氏企业的下一任继承人一定会是白云。

    毛氏内部的争斗先不说,无论如何,白云若是没有一个好的口碑,作为上位者便是会落得分分钟下马的下场。毛刚要是在争权时输了,不被人看好的白云肯定会四处碰壁,指不定会比毛刚更惨。毛刚要是有幸赢了,白云驾驭不了毛氏这辆横冲直撞的战车,同样会被摔下马,得到个身败名裂的结局。

    当务之急,白云需要的是自己的人脉,以及这人脉能带来的力量。这样无论毛刚是输是赢,他都能在这名利场上站稳自己的脚跟。不至于做个富贵乞丐,向着毛家或是白家伸手。

    所以即使知道自己是着了沈总这老狐狸的道儿了,白云也必须回答出沈总预料中的答案。

    “不敢当。只要沈总不嫌弃我这个小辈做东道主,沈总在南都的这段时间,什么地方小辈我都会陪您去的。”

    白云的话比沈总想象中的要谦卑多了。这让沈总不由得愣了一愣,接着又马上端出了满意的笑容。

    “嗨!白经理哪儿的话呢!”

    因为白云的迎合,沈总的话匣子很快就被打开了。两人看上去是越说越投机。一圈酒下来,沈总又给白云介绍了几个有意在南都发展的外地大鳄。

    间中白云没空去关心手机。等他满身疲惫,满心厌倦地坐上自家的豪车,命令司机开车之后,他才终于看到了闻暮雨后面发来的消息。

    『……只是因为相似就下定论说两者价值如何,我认为是对双方的不公平。』

    『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农妇是了不起的。人不是平等的,可真心实意地去喜欢什么的心是平等的。艺术人人都能去喜欢,人人都能去追求。而能付出实际的努力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我认为是了不起的。』

    闻暮雨的消息到这里就断了,想来是她觉得自己已经陈述完了自己的观点。

    被长辈们灌酒灌得面红耳赤的白云盯着手机的屏幕,先是拄着下巴,接着又捂住了嘴巴。最后像是被酒精摧毁了本来就没那么坚强的泪腺,抖着肩膀笑出声来,又看着手机屏幕朦胧了双眼。

    艺术人人都能去喜欢,人人都能去追求?能付出实际的努力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了不起的?

    满身铜臭,今后还要继续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也配谈艺术吗?

    付出了努力去追求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但作品却从未被世人认可的人,是了不起的吗?

    热液从白云的指缝里滴落了下来,“啪嗒”、“啪嗒”地落在了手机的显示屏上。细碎的啜泣声让司机不由得频频侧目,却又因为身份问题不敢向白云搭腔。

    城市暗夜并不寂静,四处都是纸醉金迷。有人哭,更有人笑。有人失意,更有人得意。

    郭伟终是撺掇着李淑娟答应了自己的条件,送走了郭伟的李淑娟总算是迫不及待地享用了一番白面儿。

    林瑜和江莹莹的公关团队各自筑构起自己的舆论堡垒,打算编织直指对方命门的丑闻,想要给对方致命一击。

    毛氏兄弟明面上兄友弟恭,私底下却都在挖对方墙角,妄图动摇对方心腹。让自己的兄弟不战自溃。

    甩掉了跟踪者的常舒阳想着要用什么方式来和梅尔蒂斯谈谈,梅尔蒂斯则因为从马克西那里得到常舒阳察觉并甩掉了跟踪者的事情而惴惴不安。

    对着屏幕的阎海还在调查闻暮雨让他调查的事情,龙麒麻木不仁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继续失眠。

    周凝拿着手机,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阎海。阎夏在某五星级酒店的酒吧角落里不断地看着腕上的手脚,等待着来人。

    南都玫瑰之星酒店九十三层,闻暮雨站在落地窗边眺望着万家灯火。看着灯光汇聚成的金色血脉在这个浓稠黑暗的城市里涌动,内心竟有无限平静。

 第141章

    白云没废多大功夫就成功地约到了闻暮雨去看画展。因为那画展就在玫瑰之星负一层的博物馆“武苑”举行。

    世界上的画种很多,油画在其中算得上是色彩鲜明、笔触多样,立体质感极强的一种画种。大夏人多偏爱写意潇洒的水墨画,所以油画大家一直不多。现代名家的油画作品也大多流往国外、进入国际市场。

    武苑此次展出的作品虽属一流,但实在说不上是顶尖。对于在国外看了不少大师真迹的白云来说,这样一个现代油画展本入不了他的眼。可是想到闻暮雨,想到闻暮雨的那些话,白云还是用“那我们去看看那几幅据说一幅五百万的画”的借口把闻暮雨约到了油画展。

    玫瑰之星说是大夏的门面之一也不为过,其环境与安全性自然都有着极高的水准。玫瑰之星的主要客源又是南都的富裕阶级。五百万一幅的画对于这些富裕阶层来说也不是个事儿,是以诸多名画、文物乃至银行聚集在玫瑰之星的负一层,也从来没有人担心过会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毛贼大盗来偷窃抢劫,更不会担心自己到这种地方去会遭遇什么人身威胁。

    白云早早的到了玫瑰之星,在大堂里等着闻暮雨。大堂里人员川流不息,中心处的六台观景电梯一直乘着客人在上上下下。高大的热带植物与人工造物以一种十分协调的方式被组合在一起,分割开各个空间领域,给了客人们足够的隐私。只是看着那些浓郁青翠的绿意,似乎心中的焦急、烦恼与浮躁都能淡上两分。而那中央空调吹出的冷气也犹如绿色植物释放出的自然气息。

    圆环形的前台内外,工作人员正有条不紊地应对着络绎不绝的客人们。多个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着各个国家首都的时间,还无声播放着各个国家代表电视台的新闻。繁杂但不紊乱,玫瑰之星优雅依旧。

    随着一台观景电梯又一次降至大堂,电梯门甫一打开,白云就看见了闻暮雨。

    今天闻暮雨穿了条一侧开叉到腰的米白连衣裙,棉麻的质感轻盈但不轻浮,清爽且端庄。同色的七分铅笔裤让闻暮雨的腿看起来更加修长,淡黄的手袋和经典款式的高跟鞋也相当益彰。

    闻暮雨这一身打扮既没有连衣裙给人的拘束笨拙感,也没有裤裙混穿的不协调。裤子令闻暮雨看起来干练而英气十足,连衣裙又大大地削弱了过于刚强的印象,给了闻暮雨浓而不稠的女人味。

    米白的颜色在这炎炎夏日里让闻暮雨看起来简直自带圣光,白云远远地便看见了闻暮雨,看着她如同踏碎一地暖阳那样朝着自己走来。

    ——真是一举手一投足都能变成一幅好画的女人。

    白云这么想着,末了又觉得自己可笑:自己已经下定决心再也不拿画笔了。现在再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白先生?”

    见白云站在那里,也不招呼自己,走到白云面前的闻暮雨露出了有点困惑的表情。

    “没、没什么……”

    心里明知这种时候哪怕是假的也应当称赞女士美丽,更何况闻暮雨根本不需要他说些违心之论,白云还是僵硬地移开了视线,讷讷得犹如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

    闻暮雨也不在意,只是点头询道:“那我们走吧?”

    “好。”

    见闻暮雨已经朝着武苑的门口迈步,白云也立刻往前走去。玫瑰之星的武苑是免费提供住宿者到了门口,两人只停了一下,待门卫检查了两人的电子锁匙就请两人入内,并询问两人是否需要能够解说作品的向导。

    执着地学习了那么多年绘画的白云自然是不需要向导的,闻暮雨也拒绝了免费的说明,只是要了一张博物馆的展区地图。

    大夏地大物博,大夏人都习惯了大,大夏土地造就了大夏人对“大气”和“阔气”的无限追求。在大夏,即便只是一个佛堂也能比邻国一座完整的庙宇还要大。更别提近代一些用来展示国家实力的面子工程了。

    纵然玫瑰之星的武苑比文馆小,为了和文馆区别总是被人叫作“小博物馆”,但武苑绝不是那种只有两间教室大的小场馆。对于第一次来的人来说,九曲通幽的文馆媲美迷宫,武苑的大小也算不上友好。

    要是没有目的闲逛,随便在武苑走很快就会感到劳累,想要看完自己有兴趣的作品便不容易。还是先选定目标再行动比较易于规划参观路线。

    仅是闻暮雨要了展区地图这么一个小动作,白云就能从闻暮雨的身上看出她是真的对画作有兴趣,而非冲着自己或是勉为其难地陪着自己来看画展。

    于是乎白云和闻暮雨合计了一下,两人都决定先去看那个在新闻里无辜躺枪的画家的画作。

    优雅的冷爵士若有似无,少量的人行走在博物馆之中,偶尔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讨论对艺术品的看法。也有一家老小跟着向导,聚精会神地听着向导科普各个画作的创作背景以及精妙之处。

    “这幅画的感觉……很像格雷仕。”

    闻暮雨说着以征询地目光看向了白云,她似乎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自己随便把这种话说出口合不合适。

    白云笑了一下,对闻暮雨解释道:“这个画家本来就是格雷仕的弟子。据说以前关系很好。”

    “以前关系很好……那现在呢?”

    闻暮雨眨了眨眼,显然是没有听过什么艺术圈的八卦。

    “听说这对师徒因为格雷仕另外的几个弟子闹翻了。到现在都还对彼此心怀芥蒂。”

    “这样啊……”

    闻暮雨闻言不无感慨地摇摇头:“师徒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怎么会这么容易就闹翻了……”

    “人和人翻脸,有些时候就是这么一瞬间的事情。”

    脑海里浮现出父亲和舅舅的脸,再浮现出父亲带年轻貌美的超模回家,母亲在英俊帅气的小狼犬家留宿的事情,白云笑容微苦,只觉得喉中泛涩。

    “那何必要让这个瞬间出现呢?”

    闻暮雨看上去漫不经心。她朝着色彩浓艳、满是桃花的画作靠近,细细地分辨着那上面或轻或重、或深或浅的笔触,轻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多数的矛盾都不是一、两件事造成的。”

    “既然如此,那么在矛盾爆发之前为什么不能坐下来好好的、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呢?”

    欣赏了一会儿油画的细节,这才转过头来的闻暮雨用黑白分明的双眸凝视着白云:“找到平衡点,大家各退一步,就谁都不用伤害谁。不是吗?”

    白云一怔,复又一笑:“……谈何容易。”

    “正是因为不容易才要去争取啊。除非对方是就算翻脸也无所谓的人。”

    没有见风使舵的世故机敏,没有强行圆场的圆滑柔软。闻暮雨的话太直白,太直接,也太执着。

    “如果对方是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人,再怎么不容易,我也是要争取一下的。”

    闻暮雨说完,又指了指旁边的另外一幅画:“下面去看那幅画好吗?”

    “好。”

    白云果然跟上闻暮雨的脚步,两人相携而去,一路上白云又给闻暮雨讲了一些圈外人不知的密辛。无意中还说起以前自己为画留学的事情。

    闻暮雨是个好听众,说起话来又总是有她自己独到的看法与见解。而她那双干净澄澈的眼睛……那双眼睛仿佛有着某种魔力,烙印在白云的视网膜上,还要刻在他的心底深处。

    还没有和闻暮雨分开,白云就已经预见自己和闻暮雨分开后,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肯定就能浮现出她那双像是不会被任何感情、任何事物所玷污的眼睛。

    闻暮雨的话也像佛音一般震动着白云的鼓膜,敲打在白云的心头之上。

    闻暮雨说得对,既然对自己来说,父亲、母亲还有舅舅都是重要的人,那自己怎么能看着他们撕破脸、吵翻天,闹得鸡犬不宁、满城风雨?现在还来得及阻止父亲□□,父母之间濒临破碎的感情与婚姻也还有拯救的希望。至于舅舅……舅舅毛勇不是不讲道理的莽汉糙爷。只要能和他坐下来好好的谈谈,哪怕不能打消他心中的疑虑,也总是能让他不把事情做绝,能给自己的父亲毛刚留条生路的。

    有了主意有了方向,白云不再像之前那样惶然。他既然已经知道自己之后要做些什么,剩下地就只有去把这些事情一件件地做好了。

    如同吃了一颗定心丸一般,白云说话谈吐之间开始有了余裕。神情之中的苦闷也消散的七七八八。他兴致勃勃地和闻暮雨在武苑逗留了一整个上午,直到下午近三点才一起到玫瑰之星里一家主打生态有机的私人厨房里去吃午饭。

    用完主食,等待现做甜品的过程之中,闻暮雨暂别白云去了卫生间补妆。

    为了维持环境,这家餐厅设有两个卫生间,其中一个卫生间较为偏僻。闻暮雨去了较为偏僻也较大的那一间。

    此时不是饭点,偌大的卫生间里便只有闻暮雨一个人。闻暮雨的妆容是淡淡的透明妆,没有多少需要补的地方。她只是稍微抹了点儿唇釉就拿出试管小香给自己补香。

    “呲”、“呲”两下,闻暮雨在颈项和手腕处各喷了一点儿香水。接着低下头看着手腕交叉磨蹭,以确定香水抹匀并已干燥。

    寂静到只能听见闻暮雨呼吸声的卫生间中,一个浑身黑西服的高大身影突然出现在了闻暮雨的身后!

    人影的双手交握成拳,眼看着就要朝闻暮雨的颈椎砸下!要知道以来人的体型与他那青筋暴现的双手的大小来看,只要这一击正中闻暮雨的颈椎,闻暮雨的脖子没断,人也会马上晕厥过去!

    然而闻暮雨就像是后脑勺上长了眼睛一般以极快地速度扭转了身体。她手上的试管小香自下由上对着可怕的高大男人的脸喷去。

    呲——!

    高大男人的眼睛甫一接触到试管小香喷出的物质便捂住眼睛惨叫了起来。

    闻暮雨毫无迟疑地冷着脸退到了一边,顺便向堪堪冲入卫生间的常舒阳道:“这是谁的人?”

    是的,闻暮雨早就料到自己迟早有一天会遇袭。尽管她没有想到这一切会来的这么快,但早在她回南都的时候,她便已经有备无患地想好了各种应对之法。

    今天她之所以能察觉到自己被人跟踪了,并想办法把这人引到僻静处,诱使这人对自己出手就是因为如此。

 第142章

    常舒阳不是没考虑过对闻暮雨隐瞒,但是他始终还是没对闻暮雨说谎,因为闻暮雨不是那种心宽到能容忍他人对自己撒谎的人。( 小说阅读最佳体验尽在【】)尤其,这个人还与她走得极近。

    “……是公主殿下养的狗。”

    常舒阳没有指名道姓,但闻弦歌而知雅意,闻暮雨不会连他是在说谁都没听出来。

    “……”

    一个和自己无怨无处,甚至连照面都没打过的一国公主,为什么会派人对自己下狠手呢?想也知道只能是因为面前这个正微微笑着折了袭击者的手腕,又拿一大团卫生纸塞进袭击者嘴里后用皮鞋先端看不见的金属块弄碎对方膝盖骨的男人了。

    瞥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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