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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修奇仙(东流)-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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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曾想,沈兆轩开口第一句话便带着笑意,道:“看到师弟用功如此,为兄便觉得羞愧无地啊。”
“呃~”
宁风愕然抬头,看到沈兆轩脸上只有关怀,只有真诚,并没有其他,不禁感动。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很多东西,心照可也。
“师兄,我们回去吧。”
“回去,师尊想来等急了。”
师兄弟两人,离扶桑谷,出天都山,往天云峰。
刚刚踏足天云峰山范围,还没有往天云子洞府去呢,沈兆轩脚步突然一顿。
宁风疑惑止步,问道:“师兄,怎么了?”
沈兆轩冲着前面抬了抬下巴,宁风循着方向望去,只见得一只看上去灵动,实则身体雾蒙蒙的,只有巴掌大小的白鹤冲着他们飞过来。
白鹤飞到师兄弟两人面前,悬停在那里。
它飞行的姿态既灵动,摇头晃脑时候更是自有灵性,与天云峰脚下豢养着的那些代步仙鹤几无不同。
偏偏近在咫尺下,宁风肉眼就能分辨出来,这头白鹤身躯赫然是由云雾凝结而成的,并非实体,显然是某种法术。
沈兆轩低声道:“师弟,这是师尊的云中飞鹤传音。”
他话说完,拖了宁风一起行礼:
“弟子沈兆轩、宁风,恭听师尊教诲。”
云中飞鹤传音应声而散,熟悉的,属于天云子的声音,传入两师兄弟耳中。
“闻吾徒宁风得获第一,为师心中甚慰。”
“吾徒既于太阳法上有长材,苦修便不急于一时,扎实根基,福泽一世,为师当为筹划。”
“宁风吾徒,此后三日,你可自由出入宗门,三日后回返见吾。”
最后一个字的声音散去,云中飞鹤传音术所散开的最后一缕云气随之散尽。
“师尊这是?”
宁风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侧过头望向沈兆轩。
沈兆轩直起身来,为自家师弟欢喜道:“师弟,师尊确实看重师弟,他以云中飞鹤传音而不是等我们往拜见,显然是不在山中。”
他拍着宁风肩膀,不自禁地来回周行,前前后后地不见停,晃得宁风眼晕。
“为兄入扶桑谷时候得到消息,师弟得宗门奖励,可自由出入宗门一月,不受新晋弟子限制。
师尊想来更是早就知道了,此时既不在山中,那当就是在筹划用这一个月的时间,为师弟准备些什么,以扎实根基,打下雄厚基础了。”
宁风听着连连点头,沈兆轩的分析听起来毫无问题。
“用什么扎实根基需要借用的一月放风时间?还需要师尊亲自跑上一趟?”
宁风心中疑惑,不过更让他在意的是沈兆轩。
无论是天云子从云中飞鹤传音中表现出来的欣慰,还是亲自离山代为筹划的看重,沈兆轩对此竟然没有半点嫉妒,没有失落,只是单纯地为他而高兴。
“师兄其人,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行事则潇洒自若,春风和煦。”
“处事,如青天白日;待人,则光风霁月。”
“有如此人物为兄,引路,是老天厚爱!”
相比较什么好处,宁风对沈兆轩表现出来的东西,更是感念与珍视。
想到动容处,他闭上眼睛,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在脑海中流淌而过。
“有这样的引路师兄,有这样的师尊,有这样的宗门……,我竟然幸运如此。”
他睁开眼睛,看到沈兆轩脸上犹自挂着欢喜之色,还在为他感到高兴,不禁脱口而出:
“师兄……”
沈兆轩关怀望来:“怎么了师弟?”
“没,没什么。”
宁风微笑着,笑容干净如清晨第一缕阳光,缓缓地摇头,有些话的确是不用说,留待日后践行之,回报之便是了。
他抬起头,眺望着天云峰中景象,看云卷云舒,听风起风歇,感触道:“我只是觉得,我们太阳神宫,我们天云峰,真是一个好地方啊。”
沈兆轩与宁风并肩而立,看着从小长大的熟悉地方,赞同地点头……
……
辞别了师兄,宁风孤身下山,往朝阳镇去。
既得三日假期,怎能不回家看看老父呢?
“不知道这段时间,父亲他过得怎样?”
宁风每每想到这个问题,就想到宁采臣那几招散手,嘴角便开始抽搐。
很快穿朝阳镇,一路走向自家院落。
这一路上,宁风时不时地驻足,与眼熟的,陌生的,各种人等招呼。
这回跟上次不同,他成为太阳神宫入室弟子的事情,传遍了整个朝阳镇。
当年同入外门者,镇上亦有不少,坚持到最后一百者,亦不乏人,唯独成为神宫入室弟子的,只有宁风一个。
朝阳镇上居民想不热情也难。
宁风微笑得脸上都有些发木了,这才走到家门口。
“嘎吱”一声,房门推开,他踏步而入,同时喊道:“父亲,孩儿回来了。”
“我儿稍坐,为父这就出来。”
宁采臣声音从里屋传出来,紧接着就是一阵杂乱声音,窸窸窣窣的分辨不清楚。
“嗯?”
宁风隐隐觉得奇怪。
自家老爷子什么性子他还不知道吗?怪怪的。
宁风等了几个呼吸时间,里屋倒是安静了下来,只是宁采臣的身影犹自不见。
就在他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里屋门打开了。
宁采臣笑容满面,手高高举起摇着:“儿子,你怎么突然回来了?想死为父了。”
宁风上上下下看了几眼,脸上忽然闪过一抹古怪之色。
第三十五章琅琊福地,晨曦一份
“儿子……”
宁采臣讪讪地道:“……我有什么不对吗?”
宁风点点头,神色愈发古怪起来。
这会儿宁采臣何止是不对,简直是太不对了。
他一身书生打扮利落无比,头发整整齐齐地,脸上干干净净的,面容与宁风有七八分相似,清秀外加儒雅。
这个模样,宁风看着太不习惯了。
自从家里落魄后,他看惯了宁采臣不修边幅,尤其是在自家院子里,那是要怎么邋遢就怎么邋遢,能躺着绝对不会坐着,怎么这就转了性子?
宁风奇怪地望了一眼里屋,心里想着宁采臣刚刚磨磨蹭蹭那么久,该不会就是在里面打扮自己吧?没道理呀。
他这头想不通,宁采臣则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改平时大大咧咧,现在一副手脚没处放的样子,父子两人大眼瞪小眼呢,“嘭嘭嘭”的声音从院子后面传来。
这响动来得很是时候。
“儿子,听见没有,前头开始动工了。”
宁采臣指着院子后面,隔街店铺方向,意气风发地走过来,拉着宁风就坐到石桌旁。
桌上布着几道菜,看来宁风回来得挺是时候,宁采臣这是正要开饭呢。
“儿子,为父这段时间请托了赵大和赵二帮忙,打听了一番,终于决定要做点什么生意了。”
宁采臣说话时候脸上都在放光,偏偏硬是忍住不往下说,那神情,那抓耳挠腮,就差拿笔在额头上写上一行字:快来问我吧。
宁风摇头,失笑。
自家老父他还不了解吗?这妥妥的是在岔开话题。
宁风笑完,还是凑趣地问道:“父亲你打算做什么呢?”
“书铺!”
宁采臣总算是逮到机会了,滔滔不绝地往下讲。
一开始宁风也就是听听,反正无非是找点事情给老父做,打发时间罢了,做什么有何紧要?
不过听下去,他倒是有些动容,宁采臣这回却是真用了心思,也未必就不可行。
总结起来,宁采臣想做的并不是普通书铺,而是一间专门为修仙者,及有志修行者开办的铺子。
一来,收集各种修仙界典籍,资料,将其从玉简阅读方式,转为手抄本,让还没有开始修仙者能够阅读;
二来,购买收集各种基础的修行功法,各种残篇,只作借阅,并不出售。只要付出代价,就能直接在书铺里阅读,学习该功法。
“父亲,这是你想到的?”
宁风颇有些刮目相看的意思,上下打量宁采臣。
“当然!”
宁采臣拍着大腿,他是没尾巴,不然能翘起来,“我早就想这么干了。”
“早就想?”
宁风这就奇怪了,他们接受四师兄岱山赔礼,得到这个铺子才几天?宁采臣怎么就能早琢磨呢?
“那是。”宁采臣说到得意处,就坐不住了,噌地站起来,绕着石桌转圈子,一边转一边很是感慨地说道:
“想想当初儿子你说要修仙,我可是愁坏了,神仙鬼怪什么的是听多了,可谁也没见过不是,怎么修?”
“再后来,我就想着,要是找不到师父教你,没有宗门收你,那可怎么办?”
宁采臣越说脚步越快,仿佛又回到了那些焦虑得难眠的日子里。
“我就琢磨着,不能进入宗门,那当个散修也不错嘛。
我儿子这么聪明,七八岁就比我这个当老子的强一百倍,就是当散修,也能称仙作祖,厉害得没边。
只是,没有功法,没有门路啊。”
宁采臣将大腿拍得“啪啪”响,声音都拔高了道:“那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有一间这种铺子就好了。我就是去给人抄抄写写,也能赚点钱财,记下功法,回来给儿子你学不是?”
“快来夸我”那种神情又在他脸上出现了,宁采臣话说完,乐颠颠地回到石桌上坐下,一抬头才发现自家儿子神情似乎有些不对。
“儿子,你怎么了?”宁采臣担忧地问道。
“没,没什么。”宁风先摇头,后低头,深吸了一口气才重新抬起头来,微笑地看着宁采臣,道:“父亲,这个想法很好,我支持你。”
他的眼眶红红的,眼眸间,神情中,流露的尽是浓浓孺幕之色,感激之情。
宁风一直信心满满,一直是期待无比,一直向往仙神,一直没有想过放弃……,他却没有想到,看起来没心没肺的父亲,在一个个日日夜夜里,为他辗转难眠,为他想了那么多,只为支持他继续前行。
现在,轮到他来支持父亲的梦想了。
这种感觉,很好。
宁风收拾情绪,正打算多问问细节,看有什么能做的,两个脚步声从门外传来。
“宁师弟,你回来了啊。”
来的是熟人,双生子赵大,赵二。
宁风忙站起来迎接。
这两人这段时间,在他不在的时候,没少照顾宁采臣,若不是他们两个,凭着宁采臣的性子,那书铺怎么都没这么容易就开始动工。
赵家兄弟本是天云子记名弟子,按规矩称呼宁风等天云亲传七子,都该是喊师兄的,只是上次接触、相处,宁风一再表示以“师弟”称之就可以,两人才勉强改口。
那会儿双方已经混得惯熟,宁风这一迎上,赵家兄弟表现出来的神情却有些不对,嗯,是有些局促。
“这是什么情况?”
宁风有些奇怪,尤其是两兄弟其中一个还冲着他身后挤眉弄眼。
后面还能是谁?宁采臣罢了。
宁风回头望,只见宁采臣正襟危坐,似乎没什么异样,只是这后背未免也挺得太直了吧?
他心中疑惑,倒没失了礼数,一番见礼后,宁风邀请两兄弟落座,两人却连连摆手。
赵大伸手入怀,拿出一个薄薄的,也就是指甲盖粗细的玉函,双手递到宁风面前,正色道:“宁师弟,我们兄弟换班回天云峰,恰值宗门执事送来此物,沈师兄与那执事是旧识,正在把酒言欢,便让我们跑上一趟,将它交给宁师弟。”
宁风茫然接过,托在掌中两个巴掌大小的玉函仿佛没有重量,轻如鸿毛。
“啧啧啧,没想到师弟入门没几日,就有了成绩,竟被神宫允许下山行走,我们兄弟佩服,佩服。”
赵大交出玉函,就好像交卸了什么重担似的,语气都显得轻快了起来。
“这是?”宁风翻来覆去的看,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于是问道。
“晨曦!”
赵二接口,紧接着兄弟两人异口同声:“神宫弟子,初次下山行走,宗门特赐晨曦一份,以壮行色。”
宁风神色一下子就变了,郑重起来。
他听说过。
晨曦者,黎明之微光。
它不是最绚烂的,不是最耀眼的,亦不是最温暖的,但它是无尽黑暗后第一缕的光,是开启后面一切的初始。
于是最珍贵,也最重要。
太阳神宫有一个规定,但凡神宫亲传弟子,得到宗门、师尊允许,准下山行走,便赐予一些礼物,都是天下行走时候用得上之物。
因是赏赐给初次下山行走弟子者,故而神宫名之为:晨曦。
这名字里,蕴含着的看重、希翼,美好愿望,超过了礼物本身分量。
“没什么事,我们兄弟就先走了。”
赵大、赵二完成了任务,竟是连茶都不喝上一杯,掉头就走。
他们走得那叫一个利落,一个迅捷,宁风从晨曦中回过神来,想要再劝他们一声,都没能来得及。
“他们这是怎么了?”
宁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捧着晨曦回到桌边,重新落座。
“儿子,你说我们的书铺叫什么名字好?”
宁采臣一看到儿子回来落座,忙不迭地问道:“你快给想想,我想了几天,你看,头发都白了几根。”
“名字?”
宁风脱口而出:“那便叫琅琊福地吧。”
“琅琊福地?”
宁采臣停下拨头发的动作,眨了眨眼睛,虚心问道:“可有典故?”
“呃~”
宁风眼珠子转了转,摇头道:“没,孩儿就是觉得朗朗上口,易记难忘,父亲若是不满意……”
“不不不,满意,很满意。”
宁采臣是真满意,这比他自个儿想的名字强多了。
“就这么定了,便叫琅琊福地了。”
他拍着桌子,震得手掌发疼,碗筷颤鸣,脸上兴奋得通红,连疼痛都顾不得了。
宁风微微一笑,心想:“轮到我了。父亲,孩儿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力量,该轮到我来实现你的梦想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拿起筷子,随意地夹起菜入口。
筷子入口瞬间,宁风动作顿了一顿,旋即摇了摇头,想着:“算了,留点小秘密,也蛮好。”
他咽下菜,抬头就碰上宁采臣眼巴巴的目光。
宁风笑着夸赞:
“菜不错!”
……
入夜,月明。
宁风盘坐在房中,膝上放着玉函晨曦。
“来,看看神宫给我准备的晨曦是什么?”
他伸出手掌,默运太阳法,掌心放着微光按在玉函上,一推。
“刷!”
玉函盖开,几个光团雀跃般喷涌而出,玉函本身则解体化光。
盈盈光点,萦绕一室,亮如白昼。
亦如,此刻宁风眼中在放出的光。
第三十六章苍灵有玉,一日三变
“这些是……”
宁风后背一下就停直了,两眼放光,看着几个光团喷涌而出,又徐徐地落到他面前。
光芒散去,露出其中真容,共是三份东西。
第一份是一个木盒,檀木为料,雕工精细,四四方方,单纯这个盒子就比之前晨曦玉函要来得大许多,显然是法术作用才放得进去。
这个木盒最大,也最先落到宁风面前。
他伸手接过,手臂为之稍稍一沉,这木盒竟是分量不轻。
一经推开,木盒中迸发出青色的光,瞬间映照在宁风脸上。
“灵玉。”
盒子里面,赫然放着十方苍玉,苍者为青,一方方都在放着纯净的青光。
盒子一开,充盈灵气喷涌出来,置身其间,只觉得浑身毛孔都要张开,贪婪地多吸上几口。
显然,这些苍玉都是蕴含着精纯灵力的苍灵玉。
天地灵气,稀薄而杂乱,除非是洞天福地级别,不然修士以之修炼,既无效率,又有隐患。
从蕴含着精纯灵力的灵玉中汲取灵力,再以之辅助修炼,事半功倍。
灵玉对修仙者的重要,恰似肉食之于凡人,有肉食可以吃,谁愿意去啃树皮,咽观音土呢?
“这么说,这些就是亲传弟子的份例喽。”
“竟然足足有十方苍灵玉这么多,太阳神宫当真大方。”
宁风伸手在一方方的苍灵玉上抹过,心满意足。
亲传弟子,一季度一份例,其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灵玉和灵丹。
灵丹方面,由各自师尊依修炼情况发下,灵玉则是人人相同的。
“外面的散修要得到这么几方灵玉,要付出多少代价,多少血汗,多少条人命?”
宁风不是世家公子,无论是在进入神宫外门前的漂泊,还是神宫三年接触下来,他深知疾苦,更明白这一盒份例别看人人都有,季季皆发,那是在太阳神宫。
放到外面,不知道能让多少散修头都打破,眼睛发蓝。
僧多粥少,狼多肉少嘛。
不是所有玉料中都蕴含着精纯灵气,只有伴生灵脉之上的玉脉中,才会出产各色灵玉。
苍灵玉为最下,白灵玉为其次,五色灵玉称最上。
“一方苍灵玉,可兑百颗灵珠,只要有上几方,次一点的法器都能换到了。”
“以之修炼,普通练气期修士,十日都消耗不到一方。”
宁风不是第一次看到苍灵玉,却是首次拥有。
太阳神宫的外门与其他门派不同,不讲究修为,不讲究境界,不论法术,不管战力,要的就是练成药师琉璃经,成就琉璃体。
故而,对这些修炼资源上,宁风等人都相当之陌生。
“据说筑基期修士,平日里修炼当以吸收白灵玉中精纯灵气为好,金丹期最上是以五色灵玉为佳,但基本都消耗不起,无不是等而下之,退求其次。”
宁风合上木盒盖子,将精纯灵气和铺面青光重新盖住,心想:“不知道师兄修炼时候用得起白灵玉吗?还是还在用苍灵玉?”
相比较于灵玉,他还是对灵珠更熟悉一些。
当初为了踏入修炼门槛,宁采臣倾家荡产,以百两纹银换一灵珠的方式,才请来各路招摇撞骗者。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灵珠,连那些骗子都看不上黄白之物,骗都懒得骗你。
“购买力惊人啊。”
宁风在心中换算了一遍后,感慨无比,真是一入仙门,就与俗世再不相同。这般一盒子,放在俗世,就是滔天一般产业,现在呢,不过是一季度消耗品罢了,兴许还不够使……
这个时候,第二件东西,也散尽光芒,落了下来,紧跟着是第三件。
晨曦玉函中,共有的三件东西,全部落到了宁风面前。
“太阳袍?”
宁风将第二件东西托在掌心,略感疑惑,这不就是太阳炮吗,多发上一件换洗?
“咦,不对!”
袍子入手,他立刻感觉到不对了,这种垂坠感,以及空气般的轻灵,绝对不是他身上这件徒有样式的太阳袍能有的。
这又明显不是太阳神宫最出名的金缕衣。
“这么说……”宁风脸上出现兴奋之色,猜测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日三变?”
外门传说,太阳神宫亲传弟子,在下山行走时候,会有一种特殊的法袍,名:一日三变。
“试试看就知道了。”
宁风难掩兴奋,当即脱下太阳炮,换上新的这件。
三下五除二穿好,他闭上眼睛,默运太阳法,调动太阳神宫一脉九法十三化诸般**修炼出来的特有灵力,涌入法袍中。
“如我心愿,变!”
宁风轻喝出声,同时在脑海中不住地观想。
有过修炼太阳法,观想太阳神宫的经历,他对观想法熟悉得不行,轻而易举地就观想出了想要的内容。
在他脑海中,自己一身书生打扮,行走在青山绿水间……
“魂境啊。”
“这才多久,便有了恍如隔世的感觉。”
宁风想起在魂境中的诸般遭遇,苦苦挣扎,孜孜以求,不知道怎么回事,竟是有些怀念。
他睁开眼睛,低头一看,身上青色布袍,书生样式,熟悉而亲切。
求仙问道,百折不挠,一书生也。
“果然是一日三变法袍。”
宁风感慨过后,抚着身上书生袍,脑海中浮现出对一日三变法袍的各种道听途说。
此法袍上,含有一法术,名“一日三变”,吸收满太阳精华一整日,能有三般变化,凭心观想,法袍随着改换式样。
这样一来,神宫弟子出行时候,就可以按场合,视情况,看要不要亮出神宫弟子身份。
“区区一件法袍,上面就体现出神宫方面的思想和对自己的爱护。”
“依情况而定,不拘泥,这是神宫弟子张扬霸道跋扈之外,灵活的地方。不然一个个都跟煌煌火炬一样横行不看情况,早晚就是被人围殴的下场。”
“再来,由于是使用一日三变法袍改换的打扮,恢复原本样子,亮出神宫弟子身份,只在一念之间。”
“如此这般,无论是最后关头亮明身份登场,还是危急时刻以神宫弟子身份唬人,都很是方便。”
“煞费苦心啊。”
宁风啧啧赞叹,拿起最后一样东西。
那东西他看着眼熟无比,不就是沈兆轩在他采集太阳果时候,交予他使用的袋子嘛。
“怪不得我交回袋子时候师兄笑而不语,只字不提,颇不类他平时为人,原来根子在这里。他早就知道我会收到晨曦玉函,里面就会有这东西。”
“储物法器:海纳百川。”
宁风抚摸着名为“海纳百川”的储物袋子,爱不释手。
此袋子以特殊材料炼制而成,能承受开辟类法术“海纳百川”,故而形成巨大的空间,并无视了其中之物的重量。
修仙中人,天下行走,怎能少得了此物?大包小包搬家似的像话吗?
宁风玩心起,将“海纳百川”布袋往身后一甩,打个结系在“一日三变”法袍上,闭上眼睛再次观想,喊一声:“变!”
下一刻,布袋不见,代之的是一个熟悉的书匮背负在他身上。
“哈哈哈~~”
宁风原地转圈,恨不得有一面大镜子让他自照,缅怀一下魂境中形象。
回到当时形象,他不禁地情绪也回到了那时候。
“对了!”
宁风一拍大腿,猛地想起来,“当初我梦寐以求的那些神仙法术,现在看来,其实很多都是练气期修士就能修炼的小术罢了。”
“我铸就琉璃体,修成主修功法入门,按神宫规矩,就可以正式开始引气入体,进入练气期。”
“后面一段时日,以我外门三年打下的扎实根基,神宫亲传的身份,九死心境的辅助,定会突飞猛进,完全可以去经香阁选取一些练气期法术准备开始修习了。”
宁风越想越是兴奋,恨不得现在就跑回宗门,冲进经香阁中去。
“等等等,等三日后,回归宗门,听候师尊安排后再说。”
“忍耐。”
宁风以绝大的克制,才忍住了冲动。
要修法术,先得有境界,有灵力。这点他倒并不担心。
太阳法中本就有整套的修炼功法,从练气期开始,直指法相境界,堪称是彼岸大道。
独特的太阳法术之外,太阳法本身也是此界顶尖级别的修炼功法。
宁风用了好半晌的功夫,方才彻底平静下来,将一日三变法袍变回原本样子,收拢所有晨曦礼物,恢复如常。
“再到九窍石境中看看。”
宁风走到窗前,推开窗户,见明月西斜,竟是大半个夜过去。
如水月华流淌在他身上时候,他双目紧闭,气息收敛,犹如泥塑木雕一般。
才几个呼吸功夫,宁风身体颤动了一下,睁开眼睛。
“果然……”
“一点没涨!”
他摇了摇头,在九窍石境中看到金池枯竭如故,一点金水也没有,倒没有太大的失落。
“看来,还是要做好事啊。”
“嗯,必须得再验证一下。”
“只是……总觉得怪怪的……”
宁风脸色古怪无比,嘴角一阵阵抽搐,清冷的月华落在他身上,好像是温柔小手在抚慰他受伤的心灵。
明日,开始,做好事……
第三十七章今天开始做好事
次日,清晨,天气晴好。
宁风踏出小院子时候,神情古怪,脚步迟疑,脸色看着不像太好。
“青铜古树那会儿,我就记得金水了,还没有什么感觉。”
“现在怎么觉得好像要上刑场……”
宁风想到自己的身影在朝阳镇各个角落无所不在,各种好事,被无数熟人看到,他就想死。
“伸头一刀,缩头一刀。”
“既然只有这个办法可以增加金水,我难道还能不做?”
“干了!”
宁风一咬牙,一跺脚,雄赳赳,气昂昂,赴刑场,不,是做好事去。
只是吧,他心里面犹自嘀咕着:“怎么会是做好事呢,怎么会有这么奇葩的方式?是什么地方不对吧?”
再没有更好的方式前,宁风还能怎样?
“一切为了金水,上!”
他好不容易坚定了心思,深吸一口气,踏出自家院落所在的巷子。
前面,有一老妇,满脸病容,脸色潮红,正在沿街乞讨,破碗烂杖,步履维艰,身形佝偻,衣衫褴褛,看着就让人心生怜悯。
在宁风踏出巷子的当口,老乞婆几次向着路人行丐,有镇上慈眉善目的老奶奶,有心地善良的小伙计……,各色人等,每一个都是摇头,叹息,绕道。
老乞婆破碗中,依旧是一个铜板都没有。
要是朝阳镇外的人,或许还会奇怪一下,最近朝阳镇中外人的确是不少,就这么片刻就好有几个人投来奇怪的目光,或是拉着镇上居民打听情况。
宁风不用打听。
他到朝阳镇都三年了,一些事情还是知道的。
“哎,邱婆婆又被他儿子赶出来了。”
宁风摇头叹息,不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儿子。
邱婆婆的儿子,一个四十好几的壮汉,不事生产,老婆儿子都被打跑,整天狂喝烂赌成性,没了钱财就将老母亲赶出来行乞,养活于他。
朝阳镇上不是没有人看不惯,想要教训于他,只是一来邱婆婆儿子死猪不怕开水烫,不管是打是骂,一概不改;二来是邱婆婆护着儿子,宁愿自己吃苦。
久而久之,镇上人即便是心有怜悯,也不愿意施舍给邱婆婆,反正到头来都是让那个混蛋买醉烂赌去。
叹了口气,宁风摸出身上碎银子,走过去,“噹”的一声放到了老乞婆碗中。
“刷刷刷~”
外来人就罢了,镇上居民一个个奇怪无比地看过来,好像不认识了一样。
宁风可不是外人,难道还不知道邱婆婆底细?干嘛做这傻事?
近距离下,宁风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倒不是嫌弃邱婆婆身上味道,老人家即便是出来行乞,衣服虽然破烂,还是洗得干干净净,没有一丝异味,头发也梳理得整齐,好像在努力地保持着一点自尊一样。
这样的老人家,为儿子所逼,不得不出来行乞,其心中苦痛,可想而知。
宁风皱眉的原因是,仅仅是靠近一些,便隐隐能感受到邱婆婆身上热度,更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潮红。
病态十足!
宁风这会儿也有些分辨不出,他明知道这份善心终究只会喂狗还行施舍,究竟是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呢,还是真的心生恻隐,想要让邱婆婆早点回去休息。
他叹了口气,温和地道:“邱婆婆,你身体不好,拿这点银子,寻个大夫好生看看吧。”
宁风不想看到这么老人家对他千恩万谢,话刚说完,掉头便走,飞速消失在人群中。
其匆忙,其狼狈,逃跑一般。
离了两个街口了,宁风才慢下脚步,自己都觉得好笑,没听说过做了好事跟做贼一样的。
紧接着,他又觉得轻快了不少,自言自语:
“其实,做好事的感觉,也蛮好。”
“没想象中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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