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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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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从今以后,别让我看见你用那恶心的眼神看我媳妇儿!”
*
一直到晚上睡觉前,姜淑兰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
她担心了一天一下午的事儿,竟然就这么解决了。
而且还解决得十分完美,中午还是对她指指点点的人全都把苗头别到了张秀琴身上。
只是,她也好奇,沈凌云为什么会记得她给过张秀琴一件小衣?还知道张秀琴的那件小衣不见了?
而且张秀琴的脸,为什么要那么红?
“睡觉吧,你坐在那儿不冷吗?”
寒冬腊月的,西南的天气湿冷刻骨,她竟然一直在椅子上干坐着,也不嫌冷。
“哦。”
姜淑兰回神,忽然打了个寒颤,向着床边走去。
这天儿,确实冷。
这年代的床不宽,她的床还是娘家陪嫁来的嫁妆,算是村子里的头一份,也不过一米二宽。
床不宽,被子自然也比较窄小,她掸开了被条,率先脱了衣裳爬上床,滚到了最里侧蜷缩着,小身板裹着被子瑟瑟发抖。
看的沈凌云一阵叹息。
紧跟着,姜淑兰就听到耳边传来一阵沙沙声,回过头一看,就看到沈凌云正坐在自己身边,从衣兜里掏出来一叠钱和票,还抽出了两张向自己递了过来。
“这钱拿着,抽空去城里买点儿棉花回来,给自己做身棉衣,再弹一床棉被吧。”
姜淑兰看着那钱,正要习惯性的回绝,忽然就想起了上辈子自己也是这样,从未主动找他拿过钱。
她妈说过,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就该做好贤内助,妄想控制男人的荷包。
可是她上辈子那么做了,沈凌云已然不待见她。
她好不容易有机会回到他身边,何不做些改变?
这么一想,到嘴边的话锋便转了转。
“能不能再多给点儿?我……我还想买点儿别的东西。”如今他们已结婚四年,这还是她头一次开口要钱。
尽管心中笃定,姜淑兰仍旧有些害怕。
毕竟……这人她怕了一辈子。
沈凌云听见她的话,不由一愣,随后抿紧的唇角略微勾了一下,便将手里所有的钱都塞进了姜淑兰的手中。
“一共十七块八,你拿五块给妈当家用,剩余的自己收着吧。但是……轻易不要借人,尤其是张秀琴。”
她从未主动要过钱,可最开始工作的时候,他也给过她一些,可到头来全被张秀琴忽悠去了,气得他再也不肯多给她一分一厘。
今天她的表现很不错,也敢开口要钱,算是个奖励,希望她能够鼓励她再多改变改变吧。
虽说他这个人天生性格偏冷淡,跟她这场婚姻也能将就,但他也还是个人,总希望两个人的关系可以稍微好一点儿。
她自己也不用那么煎熬。
“你工资好像才十八块五吧,今天还买了肉和骨头,全都给我了呀?你不是还要买烟吗?我给你留点儿吧。”
沈凌云有抽烟的习惯,从工作,不从结婚起就有了。
沈凌云一愣,随即点了点头,从里面抽走了两块钱。
“够了,剩下的你拿着吧。”
姜淑兰捧着钱,想要起身把钱放好,就被沈凌云给拉住了,“就放枕头下,好不容易睡热乎了就别动了,睡觉吧。”
姜淑兰老实点了点头,将钱塞在了枕头底下,缩着身子慢慢闭上了双眼。
沈凌云吹了煤油灯,飞快的躺了下来,便感觉到被条里面全是冷气,转过头,看到她的小身板还在微微发颤,不由唇角一抿。
手一伸,就把人抱到了怀里面。
吓得姜淑兰差点儿叫出声来。
“怕冷就靠着我,我火气大。”
“哦。”
怀里的人儿低低的应了一声,不再说话,只有身体绷紧着。
却让沈凌云忍不住想起了白天她被王哑子压在马路边的场景,脑海开始膨胀。
“以后见着王哑子绕道走知道吗?”
姜淑兰迷迷糊糊正要睡着了,就听到耳边忽然响了这么一句,不由一愣。
“啊?”
头一抬,唇瓣正好擦过了沈凌云的唇角。
沈凌云当即心头一酥,大手在被窝里动了起来,三两下就扯开了姜淑兰身上的里衣,隔着小衣揉弄起来。
“啊什么啊?难道你真想跟那傻子有点儿什么?你要记住了,你是我的,你这身子这人都是我的,即便我不要,也不许给别人。”
姜淑兰顿觉震惊不已,完全没想到沈凌云会说这种话,让她的脸上都跟着热了起来,加上被打的红肿,简直快要起火一样。
但她知道,如果她什么都不说,他会不开心多
所以还是压低了声音,跟蚊子叫一般在他身边低语。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你的,一辈子都是你的。”
沈凌云闻言,不由满意的勾了勾唇,手上的力道越发大了,却也不会弄疼她,只会弄得她呼吸更加混乱,身子更加软和,还热乎乎的,摸着更加舒服。
“那你说说,今天选我的理由是什么?”
“啊?”
“就下午,为什么选我?”
姜淑兰明白过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还用选吗?”
“假设不是呢?”
“假设不是,也选你啊。你聪明又能干,是全村最出息的,就是个傻子,也得选你啊。”
☆、第28章 他碰你哪儿了?
越是如此,姜淑兰越觉得自己上辈子是个蠢货。
上辈子她嫁了个最好的人,却活得最憋屈,也是没谁了。
这辈子,再也不要重复上辈子的路。
“你就是傻子,又傻又笨。”说完,沈凌云头一低,就在她肩胛骨上轻咬了一口。
姜淑兰浑身一震,忽地一把推开了沈凌云。
“不要!不要!”
那声调,跟动情时截然不同,沈凌云当即视线一沉,将她重新捞回了怀里,沉声质问。
“你怎么了?”
“我……别……别咬那里,那个人……那个人今天也咬我脖子。”
砰……
沈凌云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的那根弦断了,当下一个翻身,将姜淑兰压在了身下,一口含住了她脖子间的软肉。
“他碰你哪儿了?”
姜淑兰顿时整个人都抽搐起来,全身肌肉绷紧,仿佛回到了被王哑子压着的时候。
“就……就脖子……”
沈凌云眸色一深,对着她的脖子就啃了起来,脖子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没有被遗漏,尽数被他舔了一遍,就那样他还觉得不够,一把扯开了她挂在脖子上的小衣,一路向下。
他带着怒火与嫉妒,理智丧失大半,手上和嘴上的动作都不太温柔。
吓得姜淑兰眼泪直流,浑身绷紧,却又不敢推开他。
“呜呜呜……”
最后,在他举着利剑准备刺穿她的时候,她的惊恐终于到达顶峰,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只一秒钟,就拉回了沈凌云的理智,他急忙伸手捂住了她的嘴,身子一翻,从她身上翻了下来,将她抱在怀里。
“呜呜呜……”
他的温暖,和他刚刚的粗暴,弄得姜淑兰只剩下本能的哭,有害怕的,也有依赖的,双手还紧紧的拽着他的衣襟,浑身打颤。
感受到她的害怕和无助,沈凌云不禁想抬手给自己一耳光。
他明明不是那么急色的人,偏偏在听见她说王哑子碰到了她的脖子时,跟疯了一样,想杀人!想吃人!
却忘了她并不愿意,而且比他更加害怕。
“好了好了,别哭了,我……我不碰你了。”
姜淑兰摇了摇头,“不是,不是怕你……我是怕你……怕你生气。我今天已经很努力了,我怕被他追上,我也不敢回家,家里只有我一个人,而且他追的很紧,我想着你要下班了,就往大马路上跑,我拼了命的跑了,可是还是跑不过,我不想的,我不想的,我也嫌弃他,他那么窝囊,又不会讲话,长得也不好看,又没有本事,我怎么可能找他那样的。就是……就是你不要我,我也不会要他那样的。你别生气……”
沈凌云忽而笑出了声来,这个傻女人,心里话还挺多。
“好了,我不生气,睡吧。”
“你真的不生气?我都给你丢了那么大的人,你真不生气?”
“真不生,不早了,快点睡吧。”笨女人,哎……
就这样吧,如果她能够变得比以前坚强一点,这份责任,他背负起来也轻省一些,以前那样,未免太累了。
姜淑兰见他真不像生气,总算是松了一口气,闭上眼,渐入梦境。
根本顾不得想太多,她今天也是太累了……
张秀琴陷害姜淑兰不成,却反被沈凌云将了一军,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呕得她一整天没吃下去饭。
也不想出门去,被人指指点点的滋味儿她不用体会都清楚,指定不好受。
所以就只能成天就站在家门口盯着二房的方向恨得牙痒痒。
沈茂追看着她阴沉个脸站在那儿,他和儿子偶尔进出,都会被她吓一跳,就忍不住劝她。
“你别在这儿站在摆脸色了,人家也不看你,倒是不怕把你儿子吓着了。”
沈茂追不说她还好,一说,就跟点了火药引线似的。
“还不都怪你太没用了!昨天那贱人那么扯我的头发,你就不能上前帮帮我?你看看人家怎么当人丈夫的,那么不喜欢他媳妇儿,人家都知道护着,你呢?往先嘴里不是说疼我爱我,这关键时候怎么不见你护着我?你就是没用!窝囊废!”
“好好好,我窝囊废,我窝囊废……”沈茂追被她一阵连珠炮语轰得老脸通红。
半句话不敢再多说,转过身就朝着屋外走去。
她也不看看,她如今的模样需要他护着吗?
稍有不顺,就能把天捅破了去,还需要他?
沈茂追想起这么多年挨得骂,不由暗暗气愤。
要不是看在你争强好胜都是为了儿子,老子早就不伺候你了,哼!
泼妇!
“你去哪儿?”
看着沈茂追往外走,张秀琴连忙追问。
“干活去!我没本事,只能去卖力气,换工分!”
其实这大冬天的,谁想出去挣那几个辛苦钱,成天冻得手开裂不说,连口饭菜都吃不上,一去就得一整天,到晚上才能回来吃口热的。
他们家条件不如二房,吃肉吃荤极少,多半时候都是玉米面汤,麦片儿粑汤,或者红苕粑汤。
油水又少,刚吃下去管阵饱,到了夜里就痨肠寡肚的饿心慌。
听到他的话,张秀琴才仰着脖子哼了一声,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
其实她心里也明白,生闷气是没用的。
姜淑兰如今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怕她惧她又敬她的姜淑兰了,这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还得重新合计过才是。
这么一想,张秀琴的斗志便又回来了。
无论如何,等她顺利把儿媳妇先讨进门再说。
另一边,姜淑兰也不禁舒了一口气。
虽然昨天她被沈凌云大肆维护了一番,她偷着乐了一晚上,可是冷静下来不免心里发憷。
张秀琴那个人不是个善罢甘休的,今天起来必然会闹,她一早上就忐忑不安,怕她真的又闹。
没想到却没有,都快晌午了,都没见半点儿动静。
她慢慢放下心来,就想起了沈凌云说的事儿,要给她自己和邓宁心做衣裳的事儿。
沈凌云说了,棉花去买。
那还有布呢。
布,得自己织。
当然了,自己织出来的大棉布,并不能直接作为做衣裳的料子裁剪,还得拿去合作社里面跟人换,这些都是有定数的。
他们一家,就一台织布机,三房共用,是放在后面的偏房里的。
☆、第29章 时好时坏
姜淑兰端着之前邓宁心买回来专门用来织布的棉花,来到了偏房里,扫了扫织布机上面的灰尘,安然做了下来。
棉花要织成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棉花首先要制成棉线,也叫纱线。
需要经过开清、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等工序,其实就是把棉花开松并除掉杂质,然后进行梳理,欠伸,加捻,把棉花制成一股或者多股交缠的纱线。
制作纱线的过程,也是用织布机来完成的,姜淑兰已经有数十年没有使用过织布机了,一时之间不免有点儿生疏,盯着织布机看了好一会儿,好生回忆了一番以往的操作之后,才慢慢动起手来。
她这个人口笨嘴拙,可手脚还是挺利索的。
不一会儿,纱线就慢慢的出来了,她将纱线缠绕在了专用的线轴上,等着一会儿用来织布用。
织布是个慢活儿,她在偏房里待了整整一天,也不过织了四五米而已,不过姜淑兰也非常满足了。
拿着自己亲手织出来的布料,感受着期间粗糙不平的手感,姜淑兰的心底觉得很安定。
“你织好了?快过来吃饭吧,妈在叫了。”
沈凌云一边说着,一边将手里的带勾扁担挂在了柱头上面的钉子上,抹着汗朝着姜淑兰打招呼。
无奈拿手上也全是汗水,擦来擦去跟没擦一个样。
姜淑兰见状,急忙走上前,掏出了自己怀里的一方帕子递给了他。
“用这个擦吧,你担些够今天用的就好了,明天的我再去担就行。”
沈凌云接过帕子,心里越发觉得满意了,便拿着帕子摸着额头跟在她后面往屋里走。
“我一个男人担了两担就累够呛,你去……一路上怕是要歇好几回,以后我天天都要回家,这水你别担了,把其他事情照应好就成。”
“你上班也很辛苦,我有空就去担呗,这大冬天我也不忙,要是别的季节,就等着你回来担。”
把布放下,转头就看到沈凌云竟跟着自己走了进来,不由脸色微红,转身朝着厨房走去。
“快来,快来,吃饭了。”
邓宁心抬起头,就看到俩口子不再像以前那样,十天半月难得说上一个月,就算说话,也都是一板一眼,走过场一般,心里就不由得替他们高兴。
这样好,这样好啊。
这样下去,她的孙子怕是过不了多久就能抱上了。
“妈,那肉炒完了吗?怎么不见有多少?”
沈凌云看着邓宁心做出来的晚饭,一小盆的玉米面汤,一小叠萝卜丝炒肉丝,其间还夹杂着几丝红色的酸辣椒丝儿,闻起来一股子酸辣味儿,挺开胃的。
就是肉丁儿又细又少,沈凌云想起买肉的初衷,不由朝着邓宁文问了一句。
“还有一半,留着明儿炒,这个大骨汤炖的不错,你和淑兰多喝点儿,难得吃到这么多有油水的东西,多喝点儿。”
说着,就把两只碗推向了他们俩口子。
姜淑兰低头一看,就见碗里装着一满碗的大骨汤,为了节省,邓宁心连头遍血水都没舍得扔掉,上面还飘着一层灰色的沫子。
“妈?你呢?”
“妈不喜欢喝汤,快吃吧,这骨头你也啃一啃,有些肉呢。”
说着给姜淑兰夹了一块,另外一块又朝着沈凌云碗里而去。
沈凌云接了过来,又夹着放到了邓宁心的碗里去。
“妈,你吃吧。我每天在单位吃一顿,顿顿见荤,不差这一口。倒是你们,平日里也吃不着,我特意找人买了一只大骨,让他多留了些肉,你们俩吃吧。”
邓宁心仍是不想吃,家里苦惯了,她已经习惯了将最好的东西都留给孩子们。
“妈,你吃吧,我跟凌云吃一块儿就成了。”
说着,姜淑兰就跑过去洗了洗手,然后将大骨上面可以扒拉下来的肉丢到了沈凌云的碗里,刚丢了一块儿,就被沈凌云给拉住了手。
“你自己吃,不用给我,妈,你也是,不就是一只大骨吗?等来年我想办法到别的地儿抓一只小猪回来养着,到时候咱们就能吃上足够的猪肉了。”
谁知邓宁心听了之后,却面露苦涩的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猪仔好买,喂猪的东西可不容易有。”
这年头饥荒闹得凶,家家户户粮食都不够吃,饶是他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改变了家里的窘困。
人都不够吃的年头,还喂猪……
一来,人都不够吃的,哪有东西喂猪?
二来,买小猪仔也是要钱的,他们以前哪有闲钱?
看着邓宁心愁苦的表情,沈凌云一下子醒过神来,用别的东西岔开了话题。
“这事儿暂且不提吧,妈,你跟淑兰都没有新棉衣,往年的棉花都烂成了一团,穿着也不暖和,后天你跟淑兰一块儿去城里买点儿布料和棉花回来,先把新衣服做起来吧。”
邓宁心习惯性的再皱眉头,沈凌云却打定了主意。
“妈,钱挣来就是用的,这天气越来越冷了,若是穿不暖容易冻出毛病来,到时候还得花更多钱去治病,反而得不偿失。”
见沈凌云主意已定,又看了看自己和姜淑兰身上的棉衣确实太破旧了,邓宁心才勉强点了点头。
“那好吧。”
*
太穷了。
尽管曾经他们家被评为贫下中农,还有个沈凌云领着财政工资,那也还是穷。
虽然现在看着他们一家才三个人,靠着沈凌云的工资可以衣食无忧,可是一想到以后他们会有孩子,姜淑兰就觉得穷得心慌。
可是,该怎么样让家里的条件好起来呢?
姜淑兰躺在床上,不由有些发愁。
她没什么本事,就会织布,刺绣,再不然就是干地里那些苦力活,砍柴……
“想什么呢?”
“想养猪……”
随口说完,姜淑兰才意识到是沈凌云上床了,忙往里挪了挪身子,给他腾地方。
“怎么?你想养猪?”
姜淑兰急忙摆了摆头,“不……不是,就是想想而已,睡觉吧,天色不早了。”说着,被子一撩,盖住了自己,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家里连人吃的都不够,她养什么猪?
看着她逃避的样子,刚觉得有些轻松的沈凌云面色就沉了下来。
☆、第30章 淑兰找活干
刚好了没几天这就又故态复萌了吗?
说什么不想,她刚刚明明想得入神,肯定是想的。
可是他一开口,她就又憋回去了,这种感觉……无力啊。
算了,她不说就不说,反正猪仔也不是那么好买的,他刚刚也就是那么一说,买不买得回来还两说呢。
她若是说想,那他费些心思去弄未尝不可,可她都不敢承认,他这剃头挑子一头热算怎么回事?
这么一想,沈凌云觉得气都不顺起来,睡也睡不着,干脆一翻身,将煤油灯从帐外端到了帐内,从床里侧的隔板上取下来一本书,看了起来……
*
从迁桥村二队到城里的距离并不远,也就两三公里的距离,脚程快一点个把钟头就到了。
安立县是个老县城,从迁桥村进城的大路上,一路都是破旧老化的旧房子,最邻近城中心的一段路两旁还分布着一截围墙。
斑驳陆离的围墙上这里有个孔,那里有个洞,爬满了各种各样绿色植被。
有些植被遮不住的地方,有用红漆泼上去的标语。
姜淑兰不认识字,只知道这样的标语很熟悉,家里的一些物件上都有,像搪瓷杯,搪瓷盆上。
“妈,你经常进城来,知不知道这城里有没有什么可以挣钱的活做吗?”
面对婆婆邓宁心,姜淑兰倒不似在沈凌云跟前一样,话不敢多说,连气也不敢喘大声了。
邓宁心瞪着眼回过头,不可思议的看向姜淑兰。
“你想出来做工挣钱?”
这年头,也不是没有人出来做工挣钱,只是做零工稳定性不高,人家雇你,多半都是图个便宜。
邓宁心也不是没想过自己或者姜淑兰出来打零工挣钱,可是想想姜淑兰的性子,邓宁心就不是很放心,因此从未提过这一茬。
没想到姜淑兰今天主动提了起来,让她很是惊讶。
“是啊,咱们家凌云是有工作,工资也算是多的了,可是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来找个活干,挣点儿零花钱也好。”
她其实另有想法,家里的院子越来越破了,房上的瓦片破碎的也多,一到下雨天,家里的锅碗瓢盆全部用来接雨都嫌不够用的。
而且以她上辈子的经历来看,张秀琴不是个容易老实的人,再加上樊春芳就快进门了,到时候她的日子肯定变得水深火热。
她想,不如早点存够钱,重新选个地方另起一个房子比较省事。
听见姜淑兰的话,邓宁心深感欣慰。
老天爷终于开眼了呀,她这个傻儿媳妇,终于知道用脑子想事情了。
“既然你想来,那咱们就去逛逛,看有没有哪儿招人的。”
邓宁心跟姜淑兰一样,是个没念过书的女人,但是胜在她年长,经历的事情比较多,自然比姜淑兰来得有见识。
婆媳俩拎着布包一路穿行在繁华热闹的街面上,看到店铺外面贴着纸张的就跑进去问人家是不是招工人。
找了好几家,一直逛到了接近下午,才终于找到了一家制衣厂,招聘缝纫女工。
“你要应聘?会用缝纫机吗?”
厂子里负责招工的大姐梳着个溜光水滑的大辫子,手里捧着一个本子,不知道在忙活什么。听到邓宁心问起招工的事情,大姐抬起头就瞄了一眼邓宁心,眼神清淡,口气轻飘。
邓宁心急忙闪开身子,让出了站在她后面的姜淑兰。
“不,不是我,是我儿媳妇,她不会用缝纫机,那么金贵的东西,我们这种家里怎么会有,不过她会手缝,还会刺绣。”
大姐唇角一掀,语带轻蔑。
“刺绣?多少人饭都吃不起了,谁还管衣服上刺不刺绣啊。不会用缝纫机,我就还得现教,工钱可不高哦。”
姜淑兰听见能够留下,也不等着邓宁心给自己代言了,急忙上前一步,接过了大姐的话茬。
“给工钱就行,我学东西很快的……”话说一半,姜淑兰顿觉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只知道不能凡事都靠着别人代言,急急忙忙冲出来接话,却忽然卡了壳,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大姐又抬头看了她一眼,就看她急得直拧巴衣摆,眼里冒出了水光,不由噗嗤一声,笑开了。
“干一个月,给你三块钱。”
三块钱……
太少了,就算是个半大孩子,也不应该只有那么点钱。
邓宁心蹙了蹙眉头,“这也太少了,淑兰,不如回去吧。”
姜淑兰却摇了摇头,想了一下,咬牙答应了下来。
“不,妈,我要做。反正在家里闲着也没事干,能挣几个是几个。”
“可是……”邓宁心还是觉得太亏了。
招工大姐看着婆媳俩僵持住了,不由勾了勾唇,放下了手里的本子。
“大娘,三块钱不少了,这缝纫机你就是想学,也找不到地方呢,她又不是干长期,我还得浪费些许布料先教会她呢。只不过你也不要答应得太爽快了,你是大娘的儿媳妇,也就是结婚了,我这儿可是包食宿,要求住在这里的,你家男人可能同意?”
招工大姐这话一出,顿时就把姜淑兰给难住了。
沈凌云,他会同意吗?
她心里没谱呢。
“我……那我先回去和他商量商量吧,可以吗?”
大姐耸了耸肩,“当然可以,我这儿长期招人,你要是有熟悉的人也可以介绍过来。”三块钱一个短工干一个月,比请长工划算多了,她当然不嫌人多。
姜淑兰点了点头,朝着大姐笑了笑,这才搂着邓宁心的胳膊离开了。
“淑兰,这工你还是别干了。”
一出门,邓宁心就板起了脸色,朝着姜淑兰冷冷道。
姜淑兰唇上的笑容瞬间敛去,不可思议的看着邓宁心。
“妈?为什么?你刚刚不是同意了吗?”
“那是因为我不知道钱那么少,还要求你天天住在城里。这城里人多嘴杂的,什么人都有,你这么笨……老实,我怕你受欺负。还有,你跟凌云都结婚四年多了,还没有一个孩子,你们准备拖到什么时候去?”
孩子……
姜淑兰脚步一个踉跄,连连后退了好几步。
☆、第31章 娶的是媳妇,还是闺女?
上辈子,她这个时候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明年的八月孩子就会出生。
可是这辈子,因为她摧毁了张秀琴的诡计,导致沈凌云那天根本没有与自己同房,前天晚上他倒是想了,可又被自己给拒绝了。
这就代表,她的孩子,也没了。
更代表着,她的人生,已然与前世不一样了。
深呼吸了一口气,姜淑兰重新勾住了邓宁心的胳膊。
“妈,孩子……我会努力的。”
*
奇怪。
姜淑兰这个女人,很奇怪。
沈凌云一手拿着毛巾擦着头发,一边看着床上靠着床头的姜淑兰。
结婚四年,虽然没有天天同床,但起码也有一年多以上的日子是睡在一个床上的。
无论哪天,她都会赶在自己上床之前脱好了衣服用被子裹住自己,防自己防得跟外面的野男人差不多了。
可今天,她非但没有早早窝进被窝里,反而脱了外面的棉袄,解开了里面的胎身衣,露出了里面绣着缠枝牡丹的小衣……
她这是开窍了?想让他睡了?
这么一想,沈凌云忽然就觉得自己刚刚洗过澡的身子一阵兽血沸腾。
手上动作加快,随意在头上抹了几下就丢到了一旁,转身大步朝着床边走了过去。
姜淑兰正在床上想着许多事,忽然手腕一紧,整个人就被沈凌云拽着压在了床上,火热的唇,在自己的颈窝里开始蔓延,一路点燃了全身。
对这种事,姜淑兰一直深深记着母亲的教育。
不管你有多隐忍难耐,都不可以叫出来,尤其是叫得轻浮放荡……
所以前世姜淑兰每次和沈凌云同房,就把牙关咬得死死地,哪怕是最快乐的那一刻,能听到她呼吸粗了就算不错的。
这辈子,她已经很努力的想要挣脱束缚,忘记母亲的那些教导,可一道这种时候,她就情不自禁的憋着,不咬唇瓣已经是她能达到的最大尺度。
所以,沈凌云上下齐手了半天,也就听到了她的喉咙深处冒出来几丝破碎的低吟。
“嗯……呃……呃……”
那拉得老长的碎音听着就知道并不愉悦,沈凌云锁着眉头抬起头。
“很难受?”
“没……没有……”只是忍不住想叫,却又憋得难受。
“今天怎么想起来穿成这样,故意勾引我?”
语带轻佻,手指尖也伸到了小衣的带子上,轻轻一勾,白色的小衣被他拎着放到了枕头下面,转而覆上了她的胸口。
随意搓弄几下,姜淑兰就连气都喘不匀了。
“我……妈说,我们应该生个孩子了。”
满身热情,像是被一盆冷水浇过一样,从里冷到外。
腰部一挺,身子一翻,重重的砸在了姜淑兰的身侧,扯过被子翻过身,大手一挥,熄掉了煤油灯……
一连串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顺畅,直到他安静下来,姜淑兰还没回过神来怎么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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