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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农媳翻身:老公,乖乖就擒-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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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0章 深山孤坟

  “哎呀,怪不得淑兰吓得半死,我这心里都凉悠悠的,咱们别看了,赶紧走吧。”
  沈凌武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深切明白为什么姜淑兰会那么害怕了。
  他一个大老爷们都差点吓尿了,姜淑兰又是出了名的胆小,怪不得被吓成了那样。
  越看着那渗人得慌的棺材和骨头,他就觉得心里越来越慌,忙不得的催促着兄弟几个出去。
  沈凌云和沈凌文对视一眼,点了点头,绕到了坟墓前面,沈凌云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墓碑上的内容。
  墓碑下面,名字倒是刻得不少,足足有十几二十个,看来这个叫耿万青的人还挺有钱的。
  可是,他的亲子却好像只有一个,名叫耿东明,而那耿东明名下也只有一子,名叫耿淮西……
  沈凌云不由乐了一下,“大哥你看,这人家里一个儿子,儿子也只有一个儿子,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三代单传?”
  沈凌文浑身一个激灵,看神经病一样的看了沈凌云一眼,“都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情研究这个?赶紧走吧,这林子里,越来越吓人了。”
  说完,拽着沈凌云就往外走了。
  沈凌云脚步跟着他走,头却回头又扫了一眼,这一次,就看到了耿淮西那个鲜红色的名字,醒目而刺眼……
  *
  沈凌云一回到家,邓宁心正守在他们的房间里,陪着姜淑兰,经过邓宁心的安慰和陪伴,姜淑兰的神智已经恢复了不少,可是对林子里的东西,她是半句都不敢说,连想也不敢想。
  她越是这样,邓宁心也就越担心。
  这不,一见到沈凌云进门,忙不迭的就扑上来揪住了沈凌云的袖子。
  “怎么样?林子里到底有什么,能把淑兰吓成那个样子?”
  沈凌云扶住了她,然后走到了姜淑兰的床边,轻轻一伸手,揽住了姜淑兰的肩头。
  “没什么大事,就是有一座坟墓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弄开了,里面的尸骨露出来一截,吓着她了。”
  邓宁心闻言脸色一变,“啊?那……哪座坟啊?谁没事去挖人家的坟墓?”
  沈凌云眯了眯眼,脑子里只记住了最后那个耿淮西,对于一开始的墓主人名字,却有一点点的模糊了。
  “有块墓碑,我看了名字的,好像叫什么来着?我忘了,反正姓耿,名字我忘记了……”
  “耿万青?”
  邓宁心嘴一滑,接了下去。
  沈凌云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邓宁心,“就是耿万青,妈,你认识那个人?”
  邓宁心眉心一跳,忙收了收眼中的震惊,点了点头。
  “认识,是隔壁你外公他们那个村的人,小时候很熟悉,他不是都埋了好多年了吗?怎么会坟墓又被人掏出来了?”
  又?
  沈凌云听着邓宁心的话,不由得有一丝好奇。
  “难道他的坟墓以前被人掏出来过?”
  邓宁心的面色忽地一僵,随后眼神有些闪躲起来,“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他儿子参加了革命工作,连累了耿家,他……他死后也没得安宁,被人刨了坟墓……”
  后面的话,邓宁心没有再说,沈凌云却已经明白,跟着默然了一会儿。
  “怪不得呢,可能是他的坟墓和棺材被人毁过,后来再次掩埋没掩埋好,又被什么豺狼野狗之类的刨开了吧。”
  想着,忙低头哄了哄姜淑兰。
  “没事了,就是一个坟被野兽刨开了而已,你别害怕了。”
  姜淑兰顺着他的话,想象了一下自己看到的场景,虽然骨子里还是凉悠悠一片,但理智还是好了许多,脸色不由得有点羞愧。
  亏她还做了几十年的鬼,见到那样的场景,还被吓了个半死,说出去可能都丢死个人。
  可见这胆子大不大,跟死不死的没什么关系。
  “是我太没用了,可能不是突然看见也不会被吓成这样。”
  沈凌云不由得笑了笑,低头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发顶。
  看着俩人耳鬓厮磨的样子,邓宁心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色泛起了一片苍白。
  “你们先休息一会儿吧,房子明天再扫就行,我先……我先出去了。”
  沈凌云点了点头,抬起头,却错过了邓宁心苍白的脸色,也错过了不少事情。
  屋子里,瞬间静谧下来,沈凌云干脆也脱了鞋子上了床,抱着姜淑兰倚着床头,也算是休息了。
  “你上来干什么?你不是说要找人来给编一下撮箕吗?”
  姜淑兰说着,用手推了推沈凌云。
  “你说清楚我就不害怕了,你不用陪着我,我缓缓就好了。”
  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家里却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她也不可能真的那么娇气,被吓了一跳,就躺在床上缓一天。
  “那就等你缓过来了,我们一起出去,你的竹扫把不也还没扎吗?”
  沈凌云说着,用手轻轻捏了捏姜淑兰仍然有些酸软的胳膊腿儿,替她释放着因为紧张而产生的不适。
  不得不说,他的安抚和按摩,效果还是不错的,很快,姜淑兰就感觉身体的力量回来了,想着那些未完的事情,她急忙催促着沈凌云起了床,来到了院坝上,忙碌起来。
  忙了一会儿,两个人才同时发现了一个事儿。
  “咦?妈人呢?”
  她在各个屋子里都走了一遍,却发现家里没有邓宁心的影子。
  沈凌云不以为意,“或许是出去有事了,妈这么大个人,不会丢的。”
  邓宁心当然不会丢,她只是扛着一把锄头,偷偷卷了一些香纸放在背篓里,偷偷的走进了上午沈凌云和姜淑兰刚刚去过的林子。
  因为心慌,脚步声有些凌乱,但行走的方向却一直坚定不移,不过十来分钟,她就来到了沈凌云所说的那座坟墓前。
  放下了背篓和锄头,她从背篓里掏出了香纸,噗通一声跪在了坟前。
  “都怪我,上次给你修坟没有修好,才让你又被惊到了。你安息吧,不要跟今天来的人计较,他们都不是恶意的,只是误闯而已。”

  ☆、第111章 什么时候开荤

  邓宁心说完,将香纸拿出来点了,烧在了坟墓前。
  自己则转过身,提起了锄头靠在了坟墓上,徒手爬到了坟墓上的豁口处,小心翼翼的将那两节股骨捡起来,用袖子擦净了骨头上面粘着的泥巴和渣尘,又小心翼翼的塞进了坟墓里,与其他部位合在一起。
  然后走下坟墓,来到了那半截黑色石棺旁边,铆足了劲把半截棺材塞进了坟墓里,用脚使劲的往里踹了两下,觉得再也不能再往里之后,才用锄头挖了许多的泥巴,将刨开的地方重新修补完整……
  修补好了坟墓,邓宁心早已累得精疲力尽,汗流浃背。
  整个人站在墓碑前,拄着满是泥巴的锄头粗喘着气。
  “好了,你的坟茔我已经给你修好了,希望你大人有大量,原谅那些孩子吧。时间也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那个孩子,望你在天有灵,好生保佑他。”
  可她不敢有片刻的停留,生怕又有人闯进来看到自己,忙把锄头上的泥巴蹭了蹭,扛在肩头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林子。
  绕过一条偏僻的小路,邓宁心从自家这一房的后门进了屋。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一进门就看到沈凌云和姜淑兰正齐心协力在打扫着家里的最后一间屋子……茅厕。
  “咦?妈,你什么时候出去的?干什么去了?”
  沈凌云说着,狐疑的看了一眼邓宁心手里的锄头,他们家后面好像是一片菜地,难道他妈是准备挖土点菜吗?
  “哦,我本来想去挖点儿土,可是挖了没几下,就看到你嫂子路过,两个人说了一会儿话,说得忘记了时间。”
  说话的时候,邓宁心的眼眸闪烁了一下。
  姜淑兰抬起的头低下看过来,正好看到了她和她扛在肩头的锄头上。
  上午的惊恐消失不见,姜淑兰的脑子也变得清晰起来。
  再加上那锄头上粘着的黑色的泥巴,让姜淑兰的脸色跟着惨白起来。
  耿万青……耿东明……耿淮西……
  这不就是……
  随即姜淑兰急忙回过头,装作没有回头的样子,逼着自己冷静下来,继续打扫。
  怪不得走到那一片的时候,她的双腿就像不听使唤一样,朝着里面就闯了进去,一切都好像是天注定一样。
  只不过,一切都好像提前了。
  犹记得,上辈子那个人找上门来还是在好几年后,这一次,说不定会提前。
  想到沈凌云上辈子最后去世的场景,姜淑兰就忍不住心头砰砰直跳。
  *
  姜淑兰很清楚,因着她的重生,许多人的人生轨迹似乎都发生了一些变化。
  她紧张了一晚上之后,却又变得坦然起来。
  来吧。
  该来的总会来的,这一世,她相信会有更好的办法解决那件事情,而不需要一辈子隐瞒着沈凌云了。
  这个想法一成形,姜淑兰的心情又安定了下来。
  “你不是说要带我进城吗?咱们今天去吧?”
  二十八的早上,姜淑兰一起床,就朝着沈凌云开口道。
  沈凌云起了身,穿上了自己一套黑色的中山装,配上一双黄色牛皮鞋,看起来一如既往的俊朗潇洒。
  唇角微翘,一伸手勾起了放在枕边的钥匙。
  “那你快点,咱们今天不吃早饭,我带你进城吃好吃的。”
  姜淑兰扬了扬眉,“这大灾荒年刚刚过去,什么东西都限购了,你还能请我吃什么好吃的?还是少费那钱,在家里随便做点儿吃了再去吧。”
  说着,手一扬,绿色大花棉被上掀起一阵波浪,而后被姜淑兰叠成了豆腐一样规则的块头放在了床中间,枕头枕巾,紧随而上。
  乱糟糟的床铺,瞬间变得整整齐齐。
  沈凌云第一次看她这么叠被子,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军中的日子,心中一柔,回过头一把抱住了姜淑兰的腰。
  “你忘了你男人是干什么的?太好太稀罕的东西吃不着,但是一般人吃不着的,你还是可以吃上的。”
  突如其来的热情,弄得姜淑兰身子一僵,脸色与耳垂同时红了起来。
  “大早上的,你这是干什么呢?”
  沈凌云咧了咧嘴,没有松开手,反而一下子将嘴唇贴到了姜淑兰红润的耳垂上亲了一下。
  “我想干的多着呢,媳妇儿,咱们都好几个月没亲热了?”
  姜淑兰完全没想到沈凌云一大早起来就说这个话题,整个人差点儿没燃起来,双手一动,一把揪开了沈凌云的双手,自顾自地的走到抽屉柜前,编起了辫子来。
  “你不正经,大早上的说这个干什么?我……我……哪有正经女人成天记着这个事情的?”
  沈凌云耸了耸肩,倒是没再缠上去,只是走到了她旁边的矮柜旁,拿起了一本书百无聊赖的翻了两下。
  “这哪是不正经,这要是不正经,咱们还结婚做什么?啊,都好几个月了,你准备什么时候让我开荤?”
  “……”
  天啦,一定是她重生的方式不对吧。
  这还是她原来那个高冷又禁欲的丈夫吗?
  动不动就对她笑就算了,动不动就又搂又抱也算了,现在都轮到直接问她什么时候开荤这种问题了。
  他当这是在单位跟领导请示吗?
  还什么时候可以开荤!
  他有脸问,她也没脸回答好不好?!
  “嗯?什么时候?”
  见姜淑兰始终沉默不语,沈凌云蹙了蹙眉,丢了书本,径自走到了她的身后,一张手……落了个空。
  姜淑兰腰一扭,整个人躲开了。
  头也回了过来,眯着眼瞪他。
  “你……你能不能像以前一样正经点?这种话,这种话我要怎么回答你?”
  看她一副娇羞难耐的模样,沈凌云终于满意的勾了勾唇,手指在她的脸颊上轻轻捏了一把。
  “你就回答想不想就对了。”
  轻佻的动作,换来姜淑兰一个白眼,一个巴掌,拍在他的手上。
  “不想。”
  简单明了两个字,却让沈凌云心情更加大好。
  直言不讳,比起以前明明不愿意还勉强自己总是要好很多的。
  至于到底想不想,他自然会想办法验证的。
  没一会儿,姜淑兰收拾好了,两个人跟邓宁心打了一声招呼就出了门……

  ☆、第112章 爸爸,我好冷啊

  k省一带还有一个风俗,那就是在过年之前的几天,会翻看黄历选一个宜动土的日子,给家里去了世的祖先长辈垒坟。
  所谓垒坟,就是看家里祖先长辈的坟墓是否有损毁的地方,是否杂草过于茂盛,适当的除掉杂草,修葺一番。
  迁桥村隔壁的村子,名叫望龙村,取自望子成龙的意思。
  说是很久以前这个村子里有一个妇人寡居,独自养着一个儿子,为了将儿子培养成一位有能力又本事的人,这个妇人吃尽了苦头,熬坏了身体,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妇人的儿子考上了状元,一朝飞黄腾达。
  可儿子发达了,老母亲却油尽灯枯去世了,为了纪念这位母亲望子成龙的心情,那儿子亲自给这个村子取名为望龙村。
  耿家是望龙村的老住户了,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耿家的人却一代一代在减少,尤其是到了耿万青这一代,整个耿家也不过十数余人。
  可是在二十五年前,耿万青也死了,耿家的人更少了,在经历过饥荒年,耿家耿万青这一脉就只剩下了耿淮西和一个剩余饥荒年间的孩子……
  “淮西啊,这是去哪儿呀?”
  望龙村,一个老人看着耿淮西领着一岁多的耿天赐行色匆匆的朝着村外走,不由得张口问道。
  耿淮西皱着眉头,淡淡的瞥了老人一眼,什么都没说,抱着耿天赐急匆匆的就走了。
  老人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哎,淮西这孩子也是可怜,若不是摊上了东明那样一个爹,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你少操心别人家的事情了,若不是耿东明那个杀千刀砍脑壳的,咱们老耿家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落魄。咱们都倒了耿东明的霉,耿淮西是他亲儿子,他不可怜谁可怜?”
  耿春生瞅着耿淮西,就不由想到与他七分像的耿东明,恨不得冲上去抽他一顿。
  老人听着耿春生戾气重重的声音,不由回过头看了他一眼。
  “东明是东明,淮西是淮西,更何况东明做的也没错,一个血性男儿,国难当头舍生忘死有何错?”
  耿春生面色白了白,没说话,转身干别的去了。
  耿淮西知道村子里的耿家人都不喜欢自己,也不喜欢天赐,所以他平日里就不喜欢跟任何人说话。
  除了每天埋头干活挣工分换粮食养活儿子,他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多想,什么事情都不愿意多管。
  但今天是不得已,一个月前就有人告诉他,坐落在两村之间的山里的爷爷的墓坏了,提醒他过年之前去修缮,他特意打听到了一个好日子,带着天赐一块儿出来垒坟的。
  父子俩在山间穿梭了许久,终于来到了耿万青的墓前。
  就看到坟茔上面整整齐齐的,那人说破掉的大洞也不见了,反而有些新鲜的土色翻露在外面……
  耿淮西面色一沉,又走到了墓碑前面,就看到墓碑前方不远处,一小堆黑色灰烬正安静的躺在地上,最上面的一些,被林子里的风吹得微微煽动。
  “爷爷,是她来过了吗?”
  蹲下身,耿淮西用手轻轻碰了碰那些灰烬,喃喃低语道。
  回答他的,只有一片寂寥的风声。
  “呼呼……”
  “爸爸,好冷啊。”
  耿天赐看着蹲在地上情绪十分低落的父亲,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冷颤,拉了拉耿淮西的袖子。
  耿淮西回过神来,侧身一看,耿天赐穿着一件单薄的衣裳,怪不得冷了。
  耿淮西收了收心神,弯腰抱起耿天赐。
  “咱们这就回去吧。”
  既然坟茔已经修好,那他就没什么事情了。
  *
  自从上次手指受了伤之后,姜淑兰一直就没有进过城。
  再一次进城来,一切都显得格外新鲜,不是因为城里变化大了,而是因为……姜淑兰识字了。
  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认识,但许多那种用油漆画在街道两边的标语她都差不多能知道是什么了。
  还有很多挂着牌匾匾额的地方,她也不用再进门去看是干什么的了,远远认出了那些字,就知道是干什么的。
  “还是识字方便,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什么地方是干什么的,不用像以前一样,想知道人家干什么的,还得走过去看,有些地方还不能进去。”
  以前她都是跟着邓宁心一起出门,自己感兴趣的地方都不敢去,偶尔路过伸长了脖子也没看明白到底是干什么的,可憋屈了。
  现在可好了,她识字了,出门就更方便了。
  “知道读书识字的好了吧?回去之后,继续好好学习,知道吗?”
  姜淑兰急忙点了点头,一屁股从他的车上跳了下来,“我要去这里面逛一逛。”
  沈凌云顺着她的手一看,就看到了怀良制衣厂几个字。
  沈凌云眉头皱了皱,“你去这儿干什么?”
  姜淑兰抿了抿唇,“我去看看张姐呗,当然了,顺便也让那些人看看,我姜淑兰过得很好。”
  沈凌云闻言,不由笑了起来。
  身形一动,自行车靠在了路边锁了起来,牵上姜淑兰的手,就朝着制衣厂的门走了进去。
  梁中惠正坐在火桶里打着毛线衣,感觉到门口光线暗了暗,抬起头挂着笑就准备迎客,就看到了俩人熟悉的面孔,脸色僵了僵,随即又笑了起来。
  “是小沈和淑兰啊,你们怎么来了?”
  说话的时候,梁中惠的心底还是有些七上八下的。
  毕竟自己当初的想法着实不光彩,还被自己那个傻女儿给一股脑捅了出来……
  “梁姨,我来是想找一下张亚姐,能让她出来一下吗?”
  若不是张亚当初好心跟沈凌云提了一嘴安冉的事情,就算沈凌云现在没被安冉勾走,只怕也会因为安冉惹出麻烦来不可。
  对这件事,姜淑兰一直想找个机会谢谢张亚。
  但是无缘无故,她又不会进城,总不能在忙碌之中,特意抽个时间进城找张亚吧。
  再说了,上班期间来找她也不太合适,便一拖再拖,拖到了现在。
  谁知道梁中惠的脸色凝了凝,竟开口告诉她,“你还不知道吗?张亚已经离开了制衣厂。”

  ☆、第113章 买年货

  “啊?”
  姜淑兰完全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因为张亚说过,只要厂里不开除她,她会一直在厂里干下去。
  “张亚姐怎么会离开制衣厂的?是不是她家里发生什么事了?”姜淑兰忽然想起来,张亚的婆婆好像十分重男轻女,对她女儿王倩倩不是很好,该不会是她那个婆婆又虐待王倩倩,导致倩倩又病了吧?
  梁中惠抿了抿唇,摇摇头,“不是,是因为她不小心犯了错,被开除了。”
  姜淑兰更觉得不可思议了,张亚的能力,她可是亲眼看过的,怎么可能会犯错?
  “梁姨,张姐她犯了什么错?怎么就落得要开除的地步?她那么能干,又是车间的组长,她走了,那你的车间谁在管?”
  梁中惠咧了咧嘴角,面带嘲讽。
  “淑兰啊,虽然张亚这个人能力很不错,可厂里是绝对容不下犯错的工人的。而且这厂里除了张亚,也还有别的人能够胜任组长的,这是厂里的事情,你不用管了。”
  姜淑兰张了张嘴,还想问些什么,就被沈凌云捏了捏手腕,牵着往外走了两步。
  “既然张亚不在,那咱们就赶紧走吧。”
  想起安冉那件事,沈凌云如今见到梁中惠就觉得心里膈应,片刻都不想在这个多留。
  从进了门起,他就一直跟着姜淑兰,一句话没说,梁中惠差点儿都没注意到他,这会儿听到他出声,才看到他的脸色十分阴沉,梁中惠不禁心中咯噔一声,忙伸手拉住了意欲转身的姜淑兰的胳膊。
  “淑兰,小沈,之前的事情是梁姨想岔了,还望你们……还望你们莫要介意。”
  也怪她自己,明明白白活了三四十年,竟因为安冉的事情被鬼迷了心窍,竟想着从人家手里抢一个男人给女儿。
  却忘了若是轻而易举能抢得过来,那样的男人安冉要来何用?
  白白让她自己把人给得罪死了。
  本来姜淑兰没打算提起这事儿的,毕竟事情已经过去了,她和沈凌云也没怎么样,可没想到梁中惠竟自己提了起来。
  姜淑兰的脸色,一下子与沈凌云变得一样又黑又沉。
  “梁姨,当初我以为你是真心对我好的,却没想到你对我好,却是打着抢我男人的主意。”
  姜淑兰咄咄逼人的口气,震得梁中惠一愣,手缓缓松开了姜淑兰的胳膊。
  “淑兰,都是梁姨不好,看在我对你还不错的份上,你就原谅一回吧。你……你要是还愿意回来,还可以回来,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
  “不用了,我可不敢拿凌云再冒一次险,凌云,咱们走吧。”
  这一次,姜淑兰没有再停留,转过身挽住了沈凌云的胳膊,快步走出了制衣厂。
  梁中惠追了几步,见他们去意已决,便没再继续追。
  整个人倚在门口,惋惜的看着姜淑兰。
  其实撇开其他不说,姜淑兰做衣服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虽然她来这里不到一个月,但是做衣服的水准却与做了很多年的张亚差不了多少。更重要的是,她脑子里的想法还挺多,这年头的衣服款式不算多,但她总能做一些细小的改变,让那些衣服穿在身上更加的舒适合体。
  可惜,一切都被她的一时鬼迷心窍毁了。
  说是惋惜,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
  人啊,谁离了谁日子不能过?没有姜淑兰,难道制衣厂就不转了?
  *
  俩口子走出制衣厂,姜淑兰的情绪就低落下来,“你说,张亚姐不在制衣厂了,能去哪儿?”
  沈凌云耸了耸肩,语气清淡,“这我哪儿知道?行了,你也别想了,你都不知道她人在哪儿,想那么多不也于事无补?就算你知道她在哪儿,就凭咱们家的情况,你又能帮她什么?”
  不怪沈凌云冷情,实在是他从小性格就偏向淡漠,别说是萍水相逢的张亚了,就是上辈子的姜淑兰,处处不合他的心意之后,他都能冷淡一辈子。
  那可是枕边人,都是如此,就别提其他人了。
  听到他冷淡的口气,姜淑兰忽然觉得脊骨一寒,瞪着眼就看向了沈凌云。
  “你怎么这样?张亚姐怎么说也算是我的朋友,我关心一下怎么了?”
  就是这样,上辈子他是不是就是这样对待自己的?
  反正那女人已经蠢得要死了,怎么教都教不好,就让她自生自灭好了……
  “你在想什么?我不是不让你关心,只是这种情况,你什么都做不了,空想有什么用?你若是有心,等过了年有空了,你找到她家里面去问问不更清楚?”
  看着姜淑兰怨愤自己的表情,沈凌云恨不得撬开她的脑袋瓜好好看看,到底是怎么长的?
  他这般劝她,是为了谁?
  还不是大过年的不开心,一年到头,也就这几天空闲,还要为别人不高兴,那可划不来。
  “对呀,你说得对,那咱们走吧,去买东西。”
  愁绪散开,她高兴得一把拉起了沈凌云的手,飞快的朝着不远处城里最大的供销社分销点跑去。
  这年代的供销社里,日用家常的东西,几乎什么都有。
  “凌云……这里面的东西……好齐全啊。”一进门,姜淑兰就被供销社里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吸引住了,从居家常用的老式热水壶,外面用竹条编的外壳,挡不住里面内胆反射的灯光。
  带着背带的绿色大水瓶,就悬挂在高高的架子角落,人从架子旁边走过,带动一串水瓶撞得砰砰砰响。
  不管是高高的货架上,还是前面的柜台上,大大小小商品摆了满满一屋子,挑的人眼花缭乱。
  “嗯,你快想想家里都缺什么,咱们好买回去。”
  沈凌云跟姜淑兰说了一声,就转身到了侧面的一个摆台,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条斯理的打量着。
  这一边,好像是专门用来卖女人东西的,上面摆着的不是篦子,就是梳子,还有镜子,橡皮筋,甚至还有表面上印着一个妖娆多姿的美人图的圆形铁盒。还有一些装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白色瓶子。
  从前,沈凌云到供销社,无非就是买皮带,买皮鞋,买自己要用的东西,从未关注过女人家用的东西。
  他掏出一只手,指了指美人图。
  “这是什么?”

  ☆、第114章 不许松开

  店员看着他穿得整整齐齐溜光水滑,就知道是个有钱的,忙凑了过来,递了一个给他。
  “这是香粉,从上海那边过来的。”
  香粉?
  沈凌云观察了一下,拧开了铁盒盖子,就闻到了一阵清香。
  “这个是用来干什么的?”其实他已经猜到,这大概就是书上写得女人专用的脂粉?
  店员的脸色有些尴尬,看起来挺有钱的,怎么会连香粉也不知道?
  “香粉是用来擦脸的,不但可以让人看起来皮肤好,还可以散发香味儿。先生你在看这个,这个是雪花膏,是用来擦脸擦手的,冬天的时候风大天气也干燥,脸上,手上,尤其是女人的手上容易开裂,长出一些卷口,卷口大了就会觉得疼,手上的皮肤也变得很粗糙。擦了这个,既可以让皮肤细腻柔嫩,也能避免开卷口。”
  听了店员的话,沈凌云第一反应回过头看了一眼姜淑兰。
  发现她正在忙碌着挑选家里要用的东西,便没有惊动她,将盒子关上,递给了店员,“这个给我拿一个,那个雪花膏也来一个,先不急,我再看看别的。”
  店员是个人精,见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便明白他是想偷偷给那边那个女人惊喜。
  唇角一勾,羡慕的看了姜淑兰一眼。
  小姑娘挺有福气的。
  *
  也不知道在店内多久,沈凌云悄无声息付了两块多钱给店员,并从她手里接过了一堆东西藏进了衣兜里,转过头,就看到姜淑兰也开始挑拣自己已经挑好的东西。
  “怎么样?选好了吗?”
  姜淑拧眉点了点头,低着头不停的在选好的东西里面翻翻找找。
  “选是选好了,就是选的有点多,刚刚让人算了一下,这些东西,要四五块钱呢,太多了,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暂时先不买的。”
  说着,手正好摸到了一双解放鞋,思量了一下,准备递还给店员。
  却被沈凌云一伸手给按住了。
  “不用退了,都买了吧,算账,多少钱?”
  店员忙笑呵呵的朝着他道,“先生,一共四块八毛三。另外,还要布票……”
  沈凌云颔了颔首,从中山装左侧的口袋里掏出来五块钱,并着今年仅剩的布票,爽快的递给了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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