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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上岗说明书-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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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吓了一跳。
“所以,你还是跟本王走吧,留在这里,是没有好下场滴~”姜重黎露出了险恶的狐狸尾巴。
青年十分犹豫,这个地方他住了许多年,实在有些不舍。
狮心豪瞪了姜重黎一眼。
你是不是忘了,我们到底干什么来的?
姜重黎赶紧弥补错误,“滚滚啊,你看没看到一头金毛小狮子啊?”
“什么金毛小狮子,是金丝猴的一种吗?”
“不,不,狮子啊。”姜重黎吼了吼,splay万兽之王。
熊猫青年依然不明所以,表示自己从没见过那样的生灵。
姜重黎恍然,哦,对啊,好像蜀地的确没有野生的狮子,滚滚没见过也是正常的。
狮心豪提溜开不靠谱的小国王,直接给熊猫青年看狮心莫莫塔的照片。
熊猫恍然大悟,“哦,这个啊,这不是我马上要迎娶的新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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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
姜重黎颤抖着拦在狮心豪与熊猫青年之间,“大狮子,你……你要冷静啊。”
狮心豪咬着牙,露出一个狰狞的笑,“我冷静什么?”
姜重黎弱弱地说:“……不要打架。”
“他绑架了我的弟弟,我不和他打?”狮心豪怒道。
“我以为你会说,他抢了你的新娘……”
“那就更应该打了!”雄狮咆哮,“你给我让开!”
“人家修行几千年了,你未必打得过……”
“不打了怎么知道!”
“人家是国宝……”
“你让不让开,不让我连你一起揍!”
姜重黎捂脸大哭,“大狮子要打本王,大狮子不喜欢本王了,呜呜呜……”
狮心豪脸都青了,“我认识你多久了,你认识他又有多久?结果你就光护着他,一点都不知道对我好,你还有脸哭,有脸指责我不喜欢你,难道不是你有了新人忘旧人,先不喜欢我的吗?”
姜重黎扯着脖子大声的嚎,“我最喜欢大狮子了,可我也想养熊猫!”
“贪得无厌的混蛋!”
“本王是混蛋本王是混蛋,大狮子你表生气了好不好?”
“不生气?抢亲抢到我头上来了,我能不气?”狮心豪指着大熊猫的鼻子,“你有本事抢人,就该有与其他雄性争夺的觉悟,你当你是动物园里的种熊吗?交|配权都是人类哭着喊着送上门的,想和哪只睡就和哪只睡。你给我过来,有本事就堂堂正正战胜我,别总躲在那混球的屁|股后面!”
大熊猫连连摇手,“这只小金毛要是你老婆的话,你领走就是了,我才不要为了他打架。”
这反应实在出人意料,狮心豪都不由一怔。
姜重黎大力夸奖熊猫,“不愧是温柔的国宝,懒散……不不,是优雅斯文爱好和平。”
狮心豪不悦道:“你怎么连为了他打一场的勇气都没有,这也算喜欢他么。”
熊猫青年挠挠头,“我又不喜欢他。”
这回连姜重黎都不解了,“不喜欢你抢啥啊,小狮子就算毛绒绒的很可爱,那也是别人家的,你都不咋喜欢还随随便便的抱走干嘛?”
大熊猫叹气,“都是人类,是他抓的小金毛,他总是自作主张地替我找老婆,胡乱操心。其实我自从修炼后,就根本没什么交|配的欲|望了,但因为不会说话,也没法跟他讲清楚我的真实想法。”
姜重黎喜道:“那现在可以解释清楚了吧。”
熊猫点头,叹息着说:“是啊,我有很多话,很多很多话……想讲。”
狮心豪却注意到了另外的事,“此处有人类生存?在这样的地底?”
姜重黎也疑惑道:“这里究竟是哪里啊,那个山腹中的巨大雕塑又是怎么回事,是滚滚你的雕像吗?”
“说来话长了。”青年忽然化出巨大的熊猫本体,“上来吧,我带你们去人类那里,找小金毛。”
姜重黎和狮心豪坐上熊猫宽阔的脊背,袅袅云雾自熊猫脚下浮现,熊猫巨大的身躯仿佛无物,瞬间腾空而起。
“哇!”
姜重黎震惊地张大了嘴,突然意识到,这头滚滚,它真的是一只妖怪啊。
巨大熊猫踏着千顷竹林风驰电掣,翠绿的竹海在它脚下,仿佛绵延无际的波浪,山间凉爽水润的风扑面而来,令人心怀大畅。
姜重黎探身下去,捞着熊猫脚下丝丝缕缕的云烟,看它们在指尖穿过,玩得不亦乐乎。
不多时,他们就来到了一处秀美绝伦的山谷。
山谷外立着一扇高耸入云的巨石牌坊,上面的字迹已经被开着小花的藤蔓隐去,但即便如此,也可以想见当年簇新时的巍峨气象。
熊猫降落下来,脚踏实地从牌坊下面走入山谷。
“这是那些人类当年炼丹的地方,也是他们教会我修行的。”
“修……修仙门派?”姜重黎惊讶得合不拢嘴。
虽然他也算经历了很多,但修仙者什么的,依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一路上溪水淙淙,虫鸣鸟叫,环境清幽,但总觉得并没有什么生气。
一直走到山谷深处,眼前出现一座荒芜的村落,村落正中,耸立着巨石垒砌的大祭台,足足三十多米高,祭台墙身上雕刻着各式各样不同形态的熊猫,无不极具威严。
姜重黎心说,难道这里的人,全都是熊猫的狂热粉丝吗。
沿着台阶登上大祭台,上面是一座小广场,狮心莫莫塔躺在地当中,衣服全被除去,一个半透明的人,正拿着罐颜料似的东西,把他的四肢涂成黑颜色,却把肚皮涂得白白。
“你干什么!”狮心豪一声狮吼。
那人一吓,差点打翻了手中的颜料。
大熊猫赶紧说:“你别激动,他……太老了,脑子有些不清楚,不要吓他。”
姜重黎跳下熊猫,慢慢走到那个半透明的人身前,忽然恍然大悟,“你是一个伴灵。”
一个可以被人类用肉眼看到的伴灵。
雄狮也走了过来,好奇地盯着那伴灵瞧,就连一直在姜重黎脖子上冬眠的小蛇蛇,也猛地睁开了双眼。
“伴灵?”狮心豪觉得这两个字,似乎触动了自己心灵深处的某种极为强烈而深刻的感情。
巨大熊猫化为青年,穿着白色的长袍,衣袖与下摆却是黑色的。
他轻轻拿走那伴灵手中的颜料,柔声道:“别再这么做了。”
那伴灵先是有些疑惑,很快就露出了喜悦的神情,“是……你?”
熊猫点头,“是我。”
那伴灵笑了两声,又有些忧虑地指着狮心莫莫塔道:“你……不喜欢他?那我……再去找……”
熊猫握住他的肩膀,“别去,我不需要。”
“啊,不要……不要……”那伴灵好像脑筋有些不好,反应十分的慢,重复了两遍熊猫的话,才理解了其中的含义。
“不需要……”那伴灵突然激动起来,“怎么……会不需要,要是……没有伴儿,等我没了,你就彻底……孤孤单单……没人陪了。”
熊猫摸了摸那伴灵的脑袋,“小家伙,你一辈子都陪着我,为我着想,就连肉身逝去,魂灵也常伴我左右,一晃眼,千年都过去了。已经足够了,真的,你年纪大了,我知道你也已经很累了,就盼着能好好的睡一觉,可是为了我,你一直都流连着不肯去,这太苦了,我看着,心里头也难受,不要再这样了,好不好?”
那伴灵满是迷蒙,“我……该走了?”
“早该走了。”
“可……我走了,谁陪着你啊?”
熊猫鼻头一酸,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我能交到新朋友的,不要担心了。”
“可……可是,他们能像我这样,一直一直照顾你吗?”
“能,放心吧。”
熊猫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看向任何人,这只是一句温柔的谎言。
在场的人中,再没有哪个,会像它的这位老朋友一样,一直一直想着它,一直一直照看着它,一直一直陪伴着它,直到生命之火燃烧的尽头。
有的人,一辈子遇上一个,便已经知足了,再遇到的人,谁都无法代替得了他。
“你去吧。”熊猫又摸了摸老友半透明的脑袋。
从前,它口不能言,现在,终于能够开口说话,说的最多的,却是在叫一直陪伴它的这个人,永远地离开它。
“那……我走了?”那伴灵犹犹豫豫地问。
“走吧。”
“我……真的走了?”那伴灵又说。
“走吧,走吧。”
伴灵气息渐渐消散,透明的身体慢慢有些看不清了,“对……对了,我……你叫一声我的名字吧。”
熊猫低声叫了一个名字。
那伴灵歪了歪头,又是喜悦,又是迷茫,“原来,我叫这个名字啊,这阵子……怎么都记不起来了,真好听啊……”
伴灵最后的精气,化为一阵清风,在熊猫身边留恋缠卷,终于消散而去。
熊猫低着头,泪水一滴一滴,滴落到青石板上。
姜重黎不知该怎么安慰它,伸出手来,轻轻碰了熊猫的后背一下,突然眼睛一酸,也跟着落下泪来。
“哥哥……”狮心莫莫塔醒了过来,“小姜,你怎么哭了?”
“没事了。”狮心豪回过神来,用力抱住他,紧紧,紧紧,将他的幼师紧拥在怀里。
狮心莫莫塔虽然还迷迷糊糊的,但也张开双臂,用力抱住了他的兄长,他的伴侣。
……
姜重黎和巨大的熊猫依偎着,坐在祭台的边缘,俯视那座小小的村落。
熊猫絮絮叨叨地讲着,讲着很久很久以前,它被修士们抚养在这片青翠的小世界里。这处福地被修士们设下了阵势,只有通过十分特殊的方法才能出入。
后来,修士们都离开了,它孤孤单单留在这里,慢慢啃着竹子,慢慢修行。
某一天,外界战乱,一村老弱妇孺躲入山洞,却仍然被贼兵发现,陷入绝境。
他们跳下了山腹内的大洞,宁死也不叫自己的血肉,变成敌人的粮食。
熊猫救了他们,将他们接到福地内生活,繁衍生息。
一年一年过去,他们为它筑起巨大的祭台,与它生活在一起,可终究,他们也全都离它而去。
只有那小小的婴孩,那个它用竹叶上的清露,一点一滴喂养长大的孤儿,为了它,艰苦地修行,因此得以天长日久,朝夕相伴。
这一陪,就是千年。
陪到肉身枯骨,魂消烟灭。
但世事本如此,生生亦死死,他们都尽了最大的努力,虽然离别伤痛,却了无遗憾。
“真让人羡慕。”
姜重黎靠着熊猫,轻轻呢喃。
熊猫一怔,接着,露出了酸涩而温柔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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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友已去,这个深处蜀山中的青竹福地,只余下了满满的追忆。
也许,是时候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了。
“滚滚,别担心,我的玄辛会在这里开个传送阵给你,只要你想家了,随时都能回来。”姜重黎道。
熊猫有些不安,“我什么都不会,到了外面,怎么生活呢,听说,外面的竹子竹笋什么的,都是要钱才能买来吃的。”
姜重黎抱抱熊猫,安慰它说,滚滚只要刷脸就好了。
熊猫摸摸自己胖乎乎的脸,不明所以。
狮心莫莫塔也凑了过来,“小姜会养你的,就算他没钱,我有钱啊,你想吃多少嫩竹叶,都没有问题,我还可以在我们家山头上专门种一大片竹林,雇专人打理,保证你每天都能吃上还沾着露水的最鲜美的竹叶。”
熊猫看了看狮心豪,狮心豪扭开脸,瞧向别的地方,“既然你对我弟弟没有坏心思,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狮心莫莫塔讪讪一笑,“它对我没有坏心眼,是我对它有歪心思。本来我进山,就是为了找野生的大熊猫嘛,滚滚啊,能被你的朋友看上,带到这里,遇见你,我实在幸运得不得了。”
狮心豪怒道:“做出这种不靠谱的事,你还很光荣?”
狮心莫莫塔一点反省的意思都没有,还向姜重黎挤挤眼,大有邀功的意思。
姜重黎也毫不吝惜地竖起了大拇指。
哎,人家那么多科学家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都不容易见到野生的大熊猫,小莫莫塔一出马,不但就逮到了一只,而且还是一只如此巨大如此威武如此温柔的熊猫精,不愧是金光闪闪的小狮子,这幸运值简直爆棚了。
大狮子拍了小狮子的后脑勺一下,“也不知人家看上你什么了……还不快把这一身颜料洗下去,真当你能伪装熊猫吗?”
“因为我长得好呗,那个半透明的人可喜欢我的金发了,而且我觉得这配色挺好看的,我很适合穿黑白。”
大狮子直接一脚踹了过去,小狮子圆润滚动着去洗白白了。
看到他们之间有趣的互动,就连满心失落的熊猫都情不自禁弯了弯唇角。
狮心豪也坐在了熊猫的身旁,“伴灵是什么?”
这事没什么不可以说的,姜重黎就将自己知道的全都说了。
“所以,贵族都是灵魂具现化为伴灵的人?”
姜重黎点头。
“我的朋友是贵族吗?”熊猫插嘴。
姜重黎想了想,“我觉得贵族就是比普通人类灵魂力量强大的群体,即便没有册封没有领地,但只要有伴灵,就天然成为了贵族。滚滚你的朋友经过修行后,灵魂一定比常人强大,那么觉醒伴灵也就不是多难理解的事情了。而且我觉得你的朋友还要更加厉害,因为他的伴灵竟可以被生灵的肉眼看见。”
熊猫有些骄傲地点点头,“他修行一向刻苦努力。”
然而再如何努力,无论是人类还是伴灵,终究都有着寿数的极限,世间万物,莫不如此。
狮心豪望向自己的身旁,他的雄狮就卧在那个方向,见他看来,便伸着大头过去,蹭了蹭他的手掌。
然而狮心豪却什么都看不到。
姜重黎明白了他的心思,不由厚着脸皮看向熊猫。
熊猫一点都不笨,不等他开口,就主动表示,那些残存的古籍,可以随便他们翻看。
姜重黎瞬间热泪盈眶,这滚滚也太贴心了,不但它的熊归本王了,它的书也都陪嫁给了本王,本王以后一定要好好宠|幸它,每天都扑上去揉一揉,不然怎么对得起它这片无私奉献的心意呀。
当狮心莫莫塔洗干净回来的时候,按照玄辛的吩咐,姜重黎让熊猫放开了福地阵法禁制对罗天仪的屏蔽,几乎一瞬间,传送阵就被成功架设到了大祭台上。
紧接着光芒一闪,玄辛出现在了传送阵中央。
熊猫看到这一身黑的可疑男性,还是有些警惕与戒备的,但是当玄辛递给它一桶亲手做的蜂蜜糯笋窝窝头与桂花糖枣竹叶糕之后,熊猫就恨不得冲他摇尾巴了。
姜重黎看着嫉妒不已。
切,就会投喂投喂的,偏偏人人都吃他那套。
陛下一边忿忿,一边把背包中的好吃的都倒出来,与小狮子两个拼命大嚼。玄辛瞄了他一眼,扔了瓶热乎乎的柚子茶过去,姜重黎正好吃的有些噎,抱住就咕嘟咕嘟喝下了肚。
玄辛跟着熊猫,去藏书阁兜了一圈,把人家的古书全都用黑科技扫描下来了,这样要看的话,也只会看电子版,对那些脆弱的古书,能不翻动还是不要翻动比较好。
诸事完毕,反正能随时回来,熊猫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就跟着玄辛他们一同来到了国王领。
熊猫这样每天都要摸摸抱抱的,自然要跟姜重黎住雪梨别墅,不过还是得向包紫暄报备一下。
当包紫暄被告知那高大英俊的青年是个什么时,开始他是拒绝相信的,但当熊猫化出巨大的本体来时,包紫暄呆滞了不短的时间后,直接就掀翻了桌子。
“那是国宝,国宝,不是你想养就能养!姜重黎,你不想活了是不是!”
“紫暄,莫气。”玄辛开口,“第一,它是野生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限制它的自由。第二,它成精了,反正华国容不下妖孽。第三,作为智慧生物,它有权利选择移民国王领。皆大欢喜的事情,你动气也是无用,还是想着怎么在你眼皮底下好好养着,才是正经。”
包紫暄抖着手,指着玄辛,险些背过气去。
玄辛按下他的手指,温声道:“气性这么大,看来又低血糖了,待会儿做个糖三角给你。”
“……不要青红丝的。”
“就是冰糖白芝麻馅儿的糖三角,再加菠菜碧虾饺,你看可好?”
……
安抚好了包紫暄,玄辛就去忙小国王此行除熊猫外的另一大收获。
狮心豪伯爵大人,还眼巴巴等着那能够看到自己伴灵的功法呢。
不,更准确地说,是增强人类灵魂力量,可以令伴灵强大到自由出现于人类眼中的功法。
人类看不到伴灵许多年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最亲密伙伴的存在,然而天无绝人之路,古老华国的神秘修行法门,带给了人们一个十分难得的机遇。
两天后,玄辛整理出了电子档功法文本,然后就被蜂拥而来的大小贵族们骑士们文官们争相抢了回去。
玄辛瞪着国王。
国王嘿嘿讪笑,也不是他守不住秘密,实在是,所有贵族们都是他的心头肉啊,给哪个不给哪个他都怕对方会生他的气。
所以,就干脆一碗水端平吧。
不过,小狮子竟然也抢了一份功法,倒真让陛下震惊。
“你还没伴灵呢,先让我摸你呀!”姜重黎大叫。
狮心莫莫塔睨视他,“你想把我摸成啥?”
“当然是萌萌哒的小狮子,这还用问?”
“可是,我想当熊猫。”
“啊?”姜重黎下巴掉了。
“我要当熊猫,我的伴灵得是黑白两色的,所以我要自己修炼,自己孵化灵魂之卵。我知道你不会同意的,所以我也不用你。”
然后,小狮子就找地方用功去了。
姜重黎捡起自己的下巴,畅想了一下黑白两色的熊猫版小狮子,无奈地耸肩,哎,随他去吧。
修行哪有那么容易,要改变种族什么的就更困难了。
万一真叫他成功了,其实也是很萌哒,就是可怜了大狮子,好不容易能结婚了,结果掀开盖头一看,说好的金光灿烂的年轻雄狮呢?怎么还带变色的呀?
姜重黎咕咕咕坏笑着,还没笑完,小黄鸡就过来说,他又被人打上门来了。
“我没有旧人仍流落在外了啊。”熊熊和软软都回收了。
姜重黎疑惑地跑去街口一看,顿时一拍脑袋,屁颠屁颠扑了过去。
“小猪~”
“姜重黎,你死哪里去了!”纳蓝小朱充满野性地咆哮。
“哎,一言难尽……我家找起来不容易吧,小猪猪辛苦你啦。”
姜重黎贼贼地环视四周,幸好小狮子跑掉了,不然铁定忍不住要跟小猪炫耀滚滚,还是赶紧把小猪拉走吧。
“去参加半决赛是不是?哎呀快走快走,本王要饿疯了。”
纳蓝小朱怒瞪了姜重黎一会儿,终究还是以大局为重,气鼓鼓地将人塞进了车里。
哪知道,另一侧的车门同时打开,一名白金长发的哥特风俊美男子,也以极为优雅奢华的姿态,坐进了车中。
纳蓝小朱刚要开口,姜重黎就扑到那人怀里去了。
“小猪,这是小蝙蝠。小蝙蝠,他是小猪。”
赤血伯爵露出宝光璀璨的微笑,“你好。”
纳蓝小朱皱紧眉头,冷冰冰道:“姜重黎,你身边倒是从不缺人,什么样的美男子都有。”
不要脸的国王赶紧表忠心,“小猪你绝对是独一无二的,相信我。”
纳蓝小朱冷哼一声,因为后座被赤血伯爵抢了,他只能坐上了副驾驶。
姜重黎捅捅小蝙蝠,“你陪我去比赛吗?”
赤血伯爵摇头,神神秘秘掏出一张纸,“藏宝图,玄辛从熊猫古书中发现的,我要去寻宝。”
姜重黎一下子来了兴致,“在哪里?”
“大沙漠中一个叫墨珣古城的地方。”
“那我们能同车去机场……”姜重黎忽然伸头问纳蓝小朱,“小猪猪,咱们去哪里吃半决赛啊?”
“……西北。”
哎呀,还真是巧,看来不光能同到机场,说不定还能坐同一班飞机呢。
纳蓝公子黑脸。
赤血伯爵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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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国的大西北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十分具有文化底蕴与豪迈风情的地方。
出了雁门关古遗址,再往西,就是茫茫荒漠中的古丝绸之路以及古西域三十六国的领域了。
这片烈日下,迅风中,广袤的大地上,有聚居了相当数量人口的现代化省府都市,同时,无垠的大漠戈壁与茫茫沙海之中,也掩藏着许多消失在历史长河里的古老文明遗迹。
而且,这里到处都透着豪爽,天豪爽,地豪爽,人豪爽,吃的更豪爽。
如果说蜀地的麻辣是通过极为强烈的味觉刺激,来体现的辣爽,那么在这里,则是用实打实的硬菜,来叫人豪迈得找不着北了。
没错,硬菜,也就是——肉肉肉肉肉啊!!!
人还在飞机上的时候,姜重黎就已经口水三千丈了,所以当纳蓝小朱拿走了他飞机餐中的主菜,只给他留下一点蔬菜沙拉和果汁时,姜重黎也完全没有抗议,反而十分配合地让肠胃做好准备,以迎接即将到来的硬仗。
大块大块的烤肉正在向他招手呢,谁还看得上飞机餐啊。
纳蓝小朱抬手看表,“本来比赛定的上午十点,就因为你没心没肺,才推迟到下午三点的,让二十多人等你一个,你也好意思。”
姜重黎连连道歉,赶紧解释他也没想跑得不见人影,实在是小狮子掉沟里了,他们赶着去捞他,才放了小猪鸽子的。
纳蓝小朱表示,尽管他不怎么稀罕那只洋猫,但真掉沟里了跟他说一声,他也会帮着捞的,只是别再不声不响的玩失踪就好。
“还有,你的报名资料怎么乱写,家庭地址只写了个大概范围……反正我找着你了,这事就算了。但怎么手机号竟然也不填?”
姜重黎顿时满腔心酸,“我山寨机被抢了后,家里管钱的那个人,就一直都不给我买新的。”
“什么贼这么眼皮子浅,山寨的都抢。”
“就是我家里管钱的那个。”
纳蓝小朱无语了半晌,“……没想到,你还挺惧内的。”
玄辛发出意味不明的嗤笑,姜重黎用力揉揉耳朵,得意洋洋道:“不错,本王惧内!”
赤血伯爵促狭道:“他不但惧内,还惧下,家庭地位永远处于最底层,连猫都能随便欺负他。”
姜重黎十分有觉悟,“王嘛,当然要拼命宠爱你们才行,小猪猪你将来成了我的人之后,我也会这么宠爱你的,只要你能开心,本王随时躺平了让你踩肚肚玩都没有问题。”
纳蓝小朱顿时脸黑如碳。
要不是飞机上不好动粗,早一脚踹上去了。
飞机很幸运地没有晚点,一路车子开得飞快,到达十分具有清真风格的大酒店时,刚好三点。
其实就算迟到了,主持人他们也会继续延时等着的,没办法,大老板与冠军大热门都没来,他要是敢不等,饭碗也别想保住了。
“小蝙蝠等我比完赛,咱俩一起去寻宝好不好?”
“不好。”赤血伯爵直接拒绝,冲姜重黎摆摆手,“我走了。”
姜重黎不死心地拉住他,“这边的血肠可是特产,听说是牦牛血灌的呢,特别的浓香。”
赤血伯爵脚步一顿。
纳蓝小朱突然招过来一名手下,说:“给这位先生打包一斤血肠。”
赤血伯爵轻笑,“一斤哪里够,最少十斤。”
纳蓝小朱一笑,“好。”
手下很快回来,赤血伯爵拎着食物,干脆地走了。
姜重黎眼巴巴瞅着,毫无办法。纳蓝小朱揽住他的肩膀,手劲儿有些大。
“要想跟你独处,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姜重黎疑惑地看向他,这名贵公子却没有回视,悠长的目光,似有什么心事,一直望着天地相交的远方。
“小猪?”
“没什么,走吧,比赛去。”纳蓝小朱揽着姜重黎,步入金碧辉煌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比赛现场,“菜式都是肉奶这类容易饱腹而不易消化的,对身体的转运能力还有牙齿下颌骨的咬合能力要求极高,很考较真功夫,你要加油,不要叫我失望。”
姜重黎信心满满,“你就放心吧。”
比赛开始。
事情果然就像纳蓝小朱说的那样,第一道菜,就是满满一大盘的带骨羊肉手抓饭。
油汪汪香喷喷的胡萝卜皮牙子炒饭,里面大块大块的肥嫩羊肉,这样的一餐饭,浓香油润,每一粒饭粒都浸满了肉汁,羊肉本身也分量十足,扎实顶饱得不得了。
羊肉很香很香,但同时也很有韧性,骨肉分离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啃肉下来还是有些小小的麻烦。如果是平时,啃骨头那也是情趣,但当比赛的时候,因为有时间限制,要劳动下巴拼命咬合,对牙口不是那么好的人,就是一项巨大的挑战了。
姜重黎正啃得欢时,一块小羊骨恰巧被磨牙碾了个正着,发出咔嚓一声巨响,结结实实吓了他一跳。
呃,不会把牙崩了吧……
姜重黎小心翼翼舔舔,发现没事,但也不敢大意了。
看牙医很恐怖的,吓死人啊。
为了安全,他直接用上王之元精护住牙齿,歪打正着之下,竟收获了满嘴铁齿铜牙,就算下巴啃酸了,王之元精也能立刻修复,实在不要太爽。这一招用在大盘鸡身上,就十分的犀利。
接下来是烤包子,虽然叫作包子,但却不是蒸的,而是像烤馕那样,贴在大馕坑的壁上烤熟的,外表金黄酥脆,看上去像一种硬壳半发酵面包,但一掰开,里面就涌出了浓香的肉汁与肥瘦相宜的羊肉,充满了洋葱与胡椒的香气。
烤包子当地一般配汤吃,才不会那么硬,外壳也可以像羊肉泡馍里面的馍馍一样,撕碎了浸泡在鲜美的汤汁之中,别有一番风味。但这无疑会更占肚子,所以很多选手都陷入了两难。
不喝汤,下巴受不了,喝汤,吃的又会少。
只有姜重黎这个bug的家伙,完全没有这样的烦恼,有汤无汤变着花样的吃,唯一的目的是彻底享受美食,完全没有任何顾忌,看得其他选手羡慕不已。
然后,大名鼎鼎的新疆羊肉串,终于登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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