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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外星人掉入古龙世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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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阿伍其实是个挺不喜欢虚荣爱炫耀属性生物的家伙,但或许是他和阿九的特殊缘分,他莫名其妙的就是觉得阿九就算得意炫耀的时候也挺可爱的,甚至比他若烂泥般在地上翻滚时露出的脆弱、比他又躲回坚硬壳子里的冷锐,都更可爱。

何况以这里的发展水平,搜集这些东西大概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儿吧?

所以阿伍点头点得毫无压力,赞叹也赞叹得出自真心,虽然他还是那张面瘫脸、那把机械音,阿九却很满意了。

所以他又笑了。

笑得越发的得意。

看在阿伍眼中,也就越发的可爱了。

像一个和小伙伴炫耀自己得意的小玩具,然后被肯定赞叹了之后那般,得意的笑。

像一个和小伙伴炫耀自己得意的小玩具,然后被肯定赞叹了之后那般,可爱的笑。

略微估算一下,起码在地底已经走了这个星球的五个朔望交替,在此前又已经在海底待了起码又五个朔望交替,对于看不到自然光线的地方已经很厌烦的阿伍,忽然觉得地底也还是个不错的地方。

——至少这里挺不错的。

阿伍其实是个很认真很直率的人。

所以在他觉得这里很不错的时候,他就坦率地向阿九又夸奖了一遍。

虽然他的脸色和语气都很难让人感觉到什么夸赞之意,阿九却也很高兴了。

或许有些人一辈子都不明白,有些时候,有些话语,是否真诚、是否用心,其实并不在于说话人说话时的脸色和语气。

但宫九显然不是那些人中的一个。

感受到阿伍真诚夸赞的阿九很高兴。

虽然九公子各种大的小的明的暗的据点有很多,狡兔三窟算什么?九公子的魔窟说是遍布天下都不为过!从天南到地北,从雪上之巅到海岸之涯,甚至连皇宫大内都有属于九公子的、连目前皇宫明面上的主人都不知道的暗道暗室,其中比这个更隐蔽、更出色的也不是没有。

可这里到底是不同的。

这里是他在上一次作为阿九时,和上一个喊他阿九的那个人,一起布置的。

虽然也正是因为如此,每次来飞仙岛、每次住在这里的时候,他的旧疾总是特别爱犯。

而每一个和他一起进入这里的人,也总是很容易因为这样那样的缘故,被他处置掉。

可现在和他一起走进来的是另一个喊他阿九的人。

是另一个能在喊他阿九的时候,让他感到愉悦,而不是想着要毁灭别人、也毁灭自己的人。

而这个人还这么真诚的赞叹他和那个人一起布置下的这个地方。

无论是阿九,还是九公子,又或者不是阿九也不是九公子的另一个或者一些个宫九,他们对此都感到很愉快。

所以在阿九大方地表示“既然喜欢,那你就多住几天”,却被阿伍以“不行啊,我要去搜集能量”为由遗憾拒绝之后,阿九、九公子、以及也许存在的其他所有的宫九都一起表示:

“搜集什么能量?”

——告诉我,我帮你弄来好了。

——无论怎样的强者,连裤子都穿不上的一个小可爱,搜集什么能比九公子更方便?

宫九对阿伍真是大方极了。

第9章

最难得的是,不只阿九对阿伍大方,而是所有的宫九都愿意对阿伍大方。

这真是个十分难得的现象。

叶孤城很肯定,哪怕在小九只是小九,还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什么宫九九公子的时候,那个粉粉嫩嫩的小九儿也只会用他那粉粉嫩嫩的小模样,喊着甜甜的城哥哥,从他手上哄走各种各样他已经不稀罕了的、和依然稀罕着的玩意儿。

——小九就算只是小九,也从来没对城哥哥这么大方过。

莫名的,叶孤城有了一种微妙的,“吾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已识”的,连叶孤城自己都觉得相当莫名其妙的危机感。

可不管如何,这个自称阿伍、又被宫九亲自确认过确实是个小家伙的小家伙,实力既强,又暂时与大局无碍,叶孤城虽不是个心慈手软对着妇孺就下不了手的,却也不是个会因着一点莫名其妙的感觉就对个孩子赶尽杀绝的——尤其这个孩子还颇得宫九欢喜,谁知道真动手宫九会是什么反应?

果然还是静观其变的好。

——只是这“变”,未免也太诡变了点。

说起昨夜,确实只是上弦月,而且月亮不时就爱往云里躲两下,星光也不是很明亮——昨夜确实不是个很“亮”的夜,而叶孤城也确实在宫九站起来之后不久,就眼不见心不烦地跃到海岩上背着那对莫名其妙就合拍了的家伙了没错。

可再如何,也足够叶孤城将阿伍仔仔细细打量了不只一遍。

没有宫九夸口的“我连他眼睛上有几根睫毛、小阿伍上头有几道褶皱都一清二楚”的仔(变)细(态),起码也不至于连阿伍大概有多高都看错了。

——叶孤城很肯定,昨晚的阿伍,身高绝对不超过三尺半。

可眼前这个眉目神情声音语调都和昨夜那个阿伍极其相似的小少年,身高却起码四尺,或许还略余些许。

这是怎么回事?

九公子手摇折扇,哈哈笑了两声,模样又是温雅又是爽朗,丝毫不复昨夜那般模样,但他总能将两种或者几种不说南辕北辙、也基本不怎么搭界的气质扭曲在一起这一点,却保留了下来。

九公子对叶城主道:“我那府里伙食好啊,尤其适应阿伍的风水,才种下去一晚上,就茁壮成长到这般高了。”

——这个小混蛋!虽然阴郁傲慢自负疯狂的样子很惹人烦,但这幅小九特色的没脸没皮满口子胡诌的臭模样,果然也不值得怀念!

——自己昨晚就不应该因为这小混蛋笑眯眯应了一声又一声“阿九”的样子想起小九来!

——绝对是月亮惹的祸!

叶城主抿着唇,眼神凌厉,恍惚间似乎有利剑出鞘之声,九公子却浑然不以为意,依然笑得温雅爽朗,一边还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地招呼阿伍:“来来来,阿伍你也来尝尝我表兄这儿的点心,看看比我府里的如何?”

那个据说是阿伍的小少年果然也毫不见外地坐上椅子,拿起碗筷,给自己夹了一个点心,咬上一口,然后很诚实地道:

“几乎一模一样。”

顿了顿,似乎怕自己表达不明白,又补充道:

“从材质、火候到调味,差异度不超过百分之一,应该是同一批的材料,且出自同一人——或许是一群人——之手。”

叶城主默,自然一模一样,小混蛋那地儿不爱有生人去,连自己轻易都不过去,里头连打扫都大多是用机括做的,有些机括做不得的,也用的盲哑奴,这饭菜可不就都是自己这城主府里头出的么?

九公子呵呵两声,丝毫不见尴尬,只是给阿伍少年夹了好大两块腐乳鸡翅,看他啃得无暇说话,又赶紧往自己嘴里塞了块排骨,忙忙碌碌的啃开,一时饭桌上寂然无话。

出鞘的利剑却似乎又敛去了锋芒。

是不是哪怕出凡不俗如叶城主,也有如普通人一般——就算我不舍得也不屑于和个小混蛋计较,可看那小混蛋给人噎得无言以对,也是我心快慰——的时候?

只能说,怪道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尚未大成,他果然还不是一个真正的飞仙。

——阿伍却简直不像个人。

叶孤城一开始以为阿伍果然如他猜测的一般,是用了缩骨功之类的秘法,缩小了身形假扮孩童,哪怕九公子重然诺的名声连说他体内装的是一条十八层地狱出来的鬼魂的对头都必须承认,哪怕这样的九公子信誓旦旦地与他强调昨夜的阿伍确实从牙齿到骨骼都只是五岁半的孩童、而今日却已经七岁了,叶城主也更倾向于多年不见的小九儿又出来满嘴胡诌说瞎话。

重然诺的是九公子,至于小九……

重然诺的九公子都不是没有说胡话的时候,更何况小九?

可不久后——只是用过早膳再喝半盏茶的功夫,阿伍就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就算是小九儿重现,也不是句句都是胡诌的。

九真一假才是哄人的真谛。

以九公子的智商,哪怕三四岁的时候都知道,就算哄人也要挑不那么让人一听就知道是胡诌的话儿说,又怎么会在十七岁的现在,当着就算基于碳基生物的基本构造、眼睛不可能变成足以把黑暗地方照亮看透的明灯,可要说看清秋天鸟兽身上新长的细毛却是绝对无压力的叶城主,说那样轻易就能被揭穿的胡话呢?

以小九儿结合九公子的经验,对上叶城主,莫说九真一假,就是用九十九真、甚至九百九十九真,来护着一句关键的误导,都是值得的。

——犯不着用在这种地方。

所以叶城主亲自察看了足足七次,阿伍现在的牙齿骨骼等种种足以用来判断年龄的特征,果然都是:七岁。

上下误差不会超过半岁。

虽然昨夜是不是只有五岁半不好说,可对叶城主来说,不管是才七岁就能将缩骨功修炼到这种程度,并且还有能力在维持缩骨功的同时不声不响摸近他和宫九身边,或者真如宫九说的那般,阿伍是昨夜五岁今日七岁……

叶城主虽然自幼潜心练剑,不会天南地北的出去游历,可也真心不是孤陋寡闻之人。

却也真心觉得稀奇。

所以在九公子表示“阿伍还可以继续长哦,只要城哥哥您给提供点儿内力就好啦”的时候,叶城主虽然为那句“城哥哥”牙酸了一下,到底也应下了。

传说中确实有吸食他人内力的邪门功夫,可传说已经只剩传说,就目前的江湖而言,总是被别人的内力侵入身体的人比较不安全。

无论侵入的原因是为了破坏或者修复,又或者只是单纯的引导。

阿伍都敢,他有什么不敢的?

时隔多年,小九儿小混蛋难得提一次请求。

状态良好的宫九又就在身边。

叶城主自然再无不应的。

于是他很快就发现了,小九儿果然长大了。

——他已经不是一般的小混蛋,而是一个无愧于九公子之称的大混蛋。

——一个超级大混蛋。

第10章

天外飞仙,惊鸿一瞥,攸忽无迹。

但叶孤城其实是个很严谨的人。

他自创出几乎无迹可寻的剑招,人却不相信无迹可寻的事情。

听说、传说……

各种口耳相传、辗转述说的,既无人证也无物证、更连眼见为实都不能的不确定信息,他从来不往心上去。

什么星星之上住得有人,在最美好的星海交映之时会顺着拥有世间最美好之人用心唱出的最美丽的歌声降临人间……

那是他三岁时都不会相信的傻话。

而在昨夜,在宫九的□声中忽然冒出来的、自称是从星星上头掉落的阿伍,更是让叶孤城在想起这个很久很久以前听说过的传说时,只余淡淡的笑意。

还有对自己居然会联想这个传说的荒谬感。

多么有趣,宫九是世间最美好的人?那样的□是世间最美丽的歌声?

叶城主差点就要效仿九公子“呵呵”两声了。

至于可以吸食他人内力为己用的邪门功夫……

在今天之前,叶城主连效仿九公子“呵呵”两声都不屑。

连饮食养生都讲究原汤化原食,该是如何异想天开的人才能想得到这样的事?吸食他人内力或许不是不可行,但将异种的内力强行吸收为己用——不爆体而亡也等着给各种内力的争斗折腾死吧!

眼见的不一定为实,但只有耳听、只能耳听的,最好不要傻到去当真。

比起传说那样虚无缥缈的玩意儿,叶城主更相信自己的剑,和白云城经营数代的实力。

我命由我不由天!

比起追寻传说中的武学,不如相信自己手中剑。

比起追寻传说中的仙家奇迹,不如相信自己辛苦经营的势力。

——可惜他还不知道,作为传奇主角陆小凤陆三蛋同学探案传奇人生里头的传奇炮灰boss之一,命运对他而言,就是随时准备糊他一脸黑泥的大宇宙恶意。

所以叶城主很快又被糊了一脸泥。

一脸黏腻腻的,好在还不是紫禁之巅谋划不成只能靠着西门吹雪维持他身为剑圣的最后体面、后来连暗棋宫九都给一个□一根鞭子一颗陆三蛋夺去了性命的,那样绝望的黑泥。

随意吸收他人的内力是大忌,但输点子内力给别人却也不是什么大事,更何况宫九半字没提要烦劳叶孤城帮着将那内力化解了。

当然,叶城主虽然不是什么好人,甚至算不上那种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正人君子,但大多数时候,只要不涉及他的大业,他还是很懒得坑人的。

就是宫九不说,就是叶城主自己也觉得以阿伍这样不管实际上几岁、但只从他这难得的缩骨功隐身秘术看就不简单的人物,应该不至于连他输进去的一点子内力都化解不了,但基于尚未有甚冲突,这人又还得小九看重,叶孤城倒也留了点子余地。

内力的输送极其缓慢平和,保证了就算阿伍无法自行化解,叶孤城也能及时帮忙。

——却不想叶城主有心稳住水壶慢慢滴,阿伍却等不及了。

——这一早儿照面就温温文文平平稳稳不疾不徐、连啃鸡翅膀都啃得那么秀气的小少年,一接触到叶孤城的内力,简直就像干涸了几十年不见水滴的土地一样,恨不得长出几百根吸管冲到叶城主这个“水壶”里头将他彻底吸干。

——不,不是恨不得,而是已经长出、且正拼命狠吸着了。

这习武者的身子就像一个个大小不一的壶,里头装的液体是内力,而壶的大小材质、壶中液体的浓度质量等等,则是修为。

平常说的,多少多少年的内力修为,其实并不只是指里头装得多少液体,更多的其实是指那壶在平时能装多少液体、在意外之时又能将液体如何浓缩如何快速分泌,以及那液体的浓度质量如何。

同样的壶,若是装的盐水,总要比淡水重一些;若是装的金水,又好歹比铜水铁水贵重些。

而壶本身,纸的瓷的陶的瓦的金的银的甚至皮革的,那耐摔耐打耐伸缩的程度,也各有不同。

至于壶里头在某一时刻装的到底有几分满的液体,一般来说,并不要紧。

加满壶中液,总比重新炼制一个壶身、或者是提炼出更精纯的甚至干脆已经是另一种存在的液体容易些。

只要壶身没打破,只要壶中液体没彻底干涸,哪怕只剩下一滴,重新加满也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且这个时间,一般来说不过一天半日,顶天了也不过一月半旬的,并不算大事。

倒是被滴入异种液体的壶反而麻烦点,几滴的话还只是同化排斥上头有些烦恼,但若是一下子涌入太多,搞不好连壶身都撑破了,那才是自毁根基。

所以宫九一开口,虽然阿伍不过是昨夜才忽然出现的陌生人——准确点来说,还是忽然出现在飞仙岛禁地的,就算暂时看着很有可能友好相处、但其实也不该放松警惕的陌生人——叶孤城也爽快答应了。

反正常理来说,壶里头滴几点出去真不算什么,就算给个半壶大半壶,也不过是一天半日就能恢复过来的事儿,此处又是在飞仙岛白云城,叶孤城这点子自信还是有的。

他并不怕这一时半会的虚弱。

也不认为状态良好的宫九,会闹不明白若是在他虚弱的时候阿伍忽然翻脸,他能不能应付得过来就胡乱要求。

虽然宫九和他的血缘不算最亲近的,他们的性格差得也不是一般的大,但很神奇的,宫九居然是叶孤城极信任的人。

甚至不是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叶孤城除了手中剑,也就最信他。

哪怕宫九还是小九儿的时候,就哄了他一次又一次。

哪怕宫九作为九公子的时候,也总爱在不影响大局的时候,给他设置一个又一个小坑小磕绊,给他飞仙岛白云城的采光大业挖开一块又一块甚至不算无伤大雅只勉强不会动摇整体构造的砖瓦儿。

哪怕明知道宫九不管是作为小九还是九公子又或者是别的什么,总爱将自己的节操当正餐、当点心、当宵夜地啃了又啃吃了又吃。

叶孤城还是神奇地相信了宫九。

甚至很温柔很给宫九面子的,准备以他能掌控的最平缓速度,慢慢滴。

——却不想遇上个渴死鬼。

叶孤城才将内力输了一点过去,那边立刻传来一股极大的吸力,恨不得一下子就将他吸干舔尽。

叶孤城星眸一凛,便要撤开手去,却不想那吸力极强,任他如何用力,甚至连剑气都用上了,都抽不开手来。

好在被黏住的只有一只手。

叶孤城屈指为剑,便要砍落。

却在落剑之前先往宫九脸上一瞥。

他居然在笑。

不是冰岩上绽开了鲜花、刀锋上轻挽起月光的明媚而鲜活,也不是方才和他炫耀阿伍的变化时那样温雅爽朗又带了点儿小得意的哈哈,更不是被阿伍噎住之后干巴巴的呵呵。

而是一种已经无愧于他“毒蛇的液,狐狸的心,北海中的冰雪,天山上的岩石,狮子的勇猛,豺狼的狠辣,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再加上一条来自十八层地层下的鬼魂”的评价的笑。

明明此时晨光正好,却能让人窥视到地狱阴暗的笑。

叶孤城的剑指便顿住了。

第11章

月已落西山,旭日尚未起,天幕依然是暗沉的蓝灰色,只有零零星星的光点在闪烁。

夜色之中,隐约可见山势累叠,松石林立,小径蜿蜒。

大地却很静谧。

仿佛一个还不舍得从梦中醒来的孩子。

连山风吹动松针的声音,都有一种特别的安静。

仿佛只是孩子熟睡中,时浅时淡的呼吸。

但就像再安静的花园也会有花在开,再沉睡的孩子身上也可能有顽皮的蚊虫飞过一样,安静的小径上,有两个身影在慢慢走动。

星光很淡,却仍可以看出,右边那个一身华服锦衣,容色精致,但眉眼间一抹自负坚毅之色,却掩盖下那或许还未消散的最后一丝稚嫩,尤其那双眼中比刀锋更锐利、比夜色跟深沉的神色,更让人不敢直视其容颜的美丽。

而左边那人更是穿得一身在黯淡星光下也无法忽视的大红,五官单分开看其实不算十分美丽,但合起来却是恰到好处,就连脸颊上未褪的婴儿肥,也肥嫩得恰如其分。他的眼睛更是比夜空更黑、也星光更亮,可就是这么一双黑亮至极的眼中,却没有丝毫情绪,平淡空茫得让人一眼看过去,就恨不得跌进他眼里,填补那片空白。

他们走得似乎很慢,又似乎很快,看似慢悠悠的步伐,却没两三刻钟,就已经登上山顶。

山顶已经有人在。

两个在空地上翻跟斗、翻得自己也和泥猴子似的年青人,其中一个眼睛滴溜溜的,就算脸上糊了一层灰又一层泥,甚至还有树叶松针和其他看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他的眼睛也贼亮贼亮的,虽然不是红衣少年那样的黑亮,却格外精灵的样子;而另一个却更奇特,虽然五官也给灰泥枯叶等糊得看不清,但鼻子下头嘴唇上边的两撇小胡子却格外有趣,竟是和他眼睛上的那两道一模一样,看起来简直就像是有了四条眉毛——只不过有两条是长在眼睛下边的。

锦衣青年淡淡瞥他们一眼,就转过头去,脚下也往另一边狠退了好几步。

他虽然也有兴致起来了就不管地上是扑了上好的羊绒地毯还是柔软湿润的沙粒,都一般儿翻滚折腾的时候,但在那种兴致之外的时刻,他还是很有点儿洁癖的。

倒是那个红衣少年,尤其多看了那四条眉毛一眼,又一眼。

四条眉毛忙着翻跟斗,还无暇他顾,锦衣青年却忍不住问:“你在看什么?”

红衣少年道:“我想知道他舌头上面有没有另外两只眼睛。”

锦衣青年抚额:“怎么可能……”

也许有的人没有眼睛,也许有的人只会有一只眼睛,但人最多不该只有一双眼睛的吗?那四条眉毛的泥猴子就算眉毛也几乎给糊在泥巴里,好歹眼睛是露在外面的。

就算他的眼睛真的糊得看不到,也不该是长在嘴巴里头舌头上边的。

红衣少年却很理所当然地反问:“他有四条眉毛,为什么不能有四只眼睛?”

虽然眉毛下面不一定就长着眼睛,虽然眼睛也不一定要长在眉毛下面,可就他近日收集的情报,此处的各种碳基生命要么没有眉毛,要么眉毛上面总是长着眼睛的——哪怕没有眼睛或者只有一只眼睛的那些,他们眉毛下头,原本也该长着眼睛的。

他总是一不小心就忘了这里只是一个很原始的、别说星际时代连跨洋航行都做不到的星球。那些眉毛下面不一定就长着眼睛、眼睛也不一定要长在眉毛下面、又或者不只一双眼睛的直立智慧型生物,当然存在,却不会在这里。

好在锦衣青年虽然没有他那样广袤的见识,却也知道他有时候就会忽然坚持一些很神奇的逻辑,因此也不过随意一点头:“既然如此,那就让他伸出舌头来看看。”

他说得很理所当然,仿佛他只是让人伸出舌头、而不是直接将人的舌头切下来,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对此,红衣少年也显得很习惯了。

他们一路行来,这个锦衣青年想要做的事情,总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能做到,不管是在初春的时候让莲花盛开,又或者是在南海之滨吃到西北漠外才有的新鲜蜜瓜。

虽然这些事情,如果红衣少年舍得能量,也是轻而易举的,但结合此处智慧生物的发展程度,便不难看出,锦衣青年确实是个很有能耐的人。

可惜那个四条眉毛、和四条眉毛的同伴,却是连眼光也没再给他们一个,更别提乖乖凑过来伸出舌头给他们看了。

锦衣青年也没再说话,但他原就如刀锋般锋锐的眼睛里,忽然像是真的有刀子要扎出来。

从来没有人可以无视他的话!

但就在他出手之前,红衣少年看看他一路从山下走过来、拂过无数尘埃树叶,此时却依然干净得起码以碳基生物的眼力绝对看不到丝毫污渍的雪白锦袍,想想他直到此刻都不肯再往那两只泥猴子身上瞭一眼的嫌弃,忽然开口:

“算了,太脏。”

锦衣青年散去手上的内力,嘴唇微微动了动,也不知道只是想扯出一个微笑还是想说什么,后头就又传来衣袂被风吹动的声音,同时还有一个尖细却又爽朗的笑声在问:“什么太脏?莫非天池还他奶奶的洗不掉观日峰的灰土?”

锦衣青年终于回过头,却是从另一侧转头,避开了另一边让他极度伤眼的泥猴子,看向来人:

“确实洗不掉。”

又点点头:

“阎老板也来观日?”

阎老板是个很白胖圆润的中年人,他脸上的肌肤比二八的处女还要光滑柔嫩,偏偏却长着个很大的鹰钩鼻子,未免有几分不太和谐。但因为笑容满面,看着却也很是和善,看到锦衣青年时,那双给脸上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缝的眼睛忽然睁大了些,里头仿佛要射出光来。

他看到锦衣青年,居然比看到一个脱光了衣服的、真正的二八少女更惊喜激动,却又不敢有对着裸女时的亵渎,而是带着几分恭敬地招呼:

“九公子!”

——原来锦衣青年就是九公子,那么红衣少年又是谁?

——自然是因为不久前才和九公子一道联手坑了叶城主一把,在被恢复过来的叶城主拿剑指点操练了足足半个月,然后一起扔出飞仙岛的阿伍了。

——阿伍原本当然没有这么高,可阿九的潜力确实比这个星球的绝大多数智慧生物都要好,叶城主给阿伍坑一回都要整整十二个时辰才能恢复过来,他每天都要给被叶城主折腾得又缩水的阿伍坑一回,居然不只天未亮又能给叶城主继续折腾,还能和叶城主一起联手将阿伍又“养”大了两三岁。

——所以原本只有七岁的阿伍,现在看起来已经是个十岁左右的少年了。

阎老板却不知道这许多弯弯绕绕,他只是笑眯眯地继续道:

“原来九公子也在!俺就说今儿个起来,怎么他奶奶的树梢上的喜鹊老是吵个不停呢?”喜鹊闹春最是喜,这位阎老板确实极会说话,也确实不愧是天下数一数二的大商人,这话说得真是又讨好又不至流于谄媚。

阎老板笑着又给他身后跟着的一个青衣男子介绍:“这位就是九公子,我们阁里头最好的珠宝玉石,都他奶奶的尽是九公子提供的。”

他说着又问宫九:“九公子最近可有没有什么好货色?前儿您送来的蓝田玉,俺让人做成一整块的玉席,听说现在在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手上——他奶奶的那小娘皮据说没了那席子就睡不着觉,大冬天的宁可在席子上多铺几层褥子都舍不得将那席子撤下来!”

阎老板边说着,边还咂咂嘴,仿佛在想象皇帝最宠爱的妃子躺在那玉席上的香艳情景,又仿佛只是想要借助更夸张的肢体语言,来引发听众对他话题的关注和好奇。

阿伍也好奇,虽然他再好奇的时候还是一张面瘫脸一把机械音,但他微微歪往一侧的脑袋也足以让阎老板都看出他的好奇来。

阎老板的谈兴越浓,却不想阿伍歪着脑袋问出来的却是:

“为什么冬天也要在玉席上睡觉?”就算是他这样的外来者,也知道这里的人一般冬天都是会怕冷的,而玉席显然不是什么良好的保暖设备,那么,“难道那玉席还能加强睡眠中生物能量的恢复增长?”

很有谈兴的阎老板眨了眨眼,忽然闭紧嘴巴不说话了。

因为他虽然每个字都听明白了,却根本听不懂阿伍问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听不懂的时候,闭紧嘴巴虽不是什么绝顶聪明的上上之策,但岂不是比自作聪明胡说八道最后自曝其短的要好些?

第12章

能和九公子做生意的人,能和九公子做长久生意而不是一次被他坑死吞掉的人,就算不能聪明绝顶,起码也不会是自作聪明自曝其短的蠢货。

阎老板不算蠢,所以他那张刚刚还恨不得一个人炒热整个观日峰的嘴巴,忽然就闭得比蚌壳还严密。

——再严密的蚌壳在采珠人的工具面前也无能为力,可是关中珠光宝气阁的阎铁珊阎老板,若是不想开口的时候,能让他开口的人,只怕天下还没那么几个。

好在阿伍原也不在乎他开不开口。

他问的原本就不是他。

而是宫九。

——于是蚌壳就按到宫九嘴上了吗?

——不,当然不是。

——阎老板只是阎老板,而九公子就是九公子。

——九公子也不只是九公子。

——他还是阿九。

——阿九可不会总是个阿伍噎得只能“呵呵”的家伙。

——从南海飞仙岛到泰山观日峰,就算还不足以让阿九成了阿伍肚子里头的蛔虫,却也绝对不是这么简简单单一个问题能噎住的。

宫九现在已经习惯性地将“生物能量”大致与“内力”等同,所以哪怕他其实完全不知道之前手下提供给珠光宝气阁的蓝田玉是青玉白玉寒玉暖玉,也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地、斩钉截铁地扔下一句:

“不能。”

阿伍瞪着没有丝毫情绪显露的黑眼睛,不知怎么的,就让阿九觉得有几分可怜兮兮的,就像一只以为食盒里头会有骨头的小狗,在辛辛苦苦牙撬爪挠地打开了食盒之后,却发现里头连骨头沫子都没一点那般。

九公子是个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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