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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暴君的白月光-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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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的一双腿还废了。
“我累了。”霍云嘉声音沙哑,难听的仿佛破旧风箱发出的声音。
他半躺在车后座上,疲惫道:“开车回家。”
荆望马上给霍云嘉盖上毛毯,系上安全带,然后瞥向明修:“还不快上车!”
明修虽然心里不满,但还是乖乖上了车。
以后结交权贵的机会还很多,他犯不上惹霍云嘉生气。
上车后,荆望警告道:“我劝你最好别起歪心思,安安心心侍奉二少爷。这是你这辈子,唯一搭上霍家的机会。”
“二少爷最近胃口不好,你好好为他调养身体。如果这件事情做好了,霍家和荆家会帮你拿到比赛冠军。”
明修却皱眉疑惑:“可…明燃背后有霍峥支持,而霍峥背后的靠山是霍云霆,我怕…”
毕竟霍家现在当家作主的是三少。
这句话藏在明修心里,他不敢说出来
荆望冷眼:“有什么可怕的?你当霍云霆是闲人吗!他现在人在国外,哪有心思管这些小事情!”
明修又问:“三少在国外做什么呢?”
荆望呵斥:“你问题太多了!”
——
国外的某家顶级疗养院,霍启昌插着呼吸机,虚弱的躺在病床上。
他的身体枯瘦,脸上全是皱纹,再也不能像从前一样在霍家叱咤风云。
他已经是强弩之末,却到现在还不肯咽气,仅凭一口气死死吊着。
突然,病房的门被人打开。
霍启昌仿佛感应到了什么,浑浊的双眼顿时睁开。
哪怕他是个已经快死的人,那双眼睛依旧锐利。
他看向走进屋的那个高大男人,动作僵硬迟缓的摘下嘴上的呼吸机。
“我等了你好久了。”霍启昌声音沙哑。他颤颤巍巍地举起那双蜡黄,干瘦,如糟木桩一样的手。
那双手已经没有了血色,几乎不能称之为手。
就像一根骨头上面,披了一层皮。
霍启昌努力把手举高,似乎想要触碰什么。
霍云霆不急不缓的走来,俊美的脸近乎妖异。他的眼睛幽冷深邃,带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那是比当年霍启昌更甚,更令人畏惧的——
掌权者睥睨万物的强大气势。
随着他的到来,空气中似乎都弥漫起淡淡的血腥味。
他摘下纯黑色鹿皮手套,露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那只手的食指和中指布满枪茧,无名指上带着一枚素银戒指。
如果光线足够明亮,便能看见戒指尾端,刻着一小串字母。
但或许因为带得时间太久,看起来有些模糊。
霍云霆轻轻握住霍启昌高举的手,那双漂亮眼眸流露出来的,却是冷淡与漠然。
“我刚刚…梦见你的母亲。”
“她还是和从前一样美丽。”
“我是不是…马上就要去见她了?”
“不会的。”
霍云霆附身凑近他耳畔,压低了嗓音。
如羽毛般拂过,他轻声道:“我的母亲在天堂,而你在地狱。”
“你怎么可能见到她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来啦~欢迎各位小可爱入坑ヽ(*^^*)ノ
大家来留言鸭,我快控制不住自己发红包的手了=3=
★关于文中品酒会所需要准备的酒和食物(标记了*号),参考了百度百科与百度知道中的资料,非原创。
★文中所有行业的相关知识,都是我瞎掰哒!别当真鸭,学过专业知识的宝宝们别笑我哈~么么
★睡前故事是白雪公主。
有人住高楼,有人在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
——《怦然心动》
第23章
疗养院内; 几个年轻貌美的护士围在一起; 叽叽喳喳的讨论。
“刚才那个男人好俊呀!”
“俊是俊,但气质好恐怖哦; 我都不敢看他的眼睛。而且…他眉角那里有道浅疤,不像是好人耶…”
“胆小鬼,坏男人才有魅力啊!”
“你是看上他了吧!臭丫头!”
突然一个短头发的女护士神秘兮兮的说道:“你们不知道他是谁呀?”
“你知道?”
“他是国内京城霍家的继承人霍云霆!”
“京城霍家!”几个小护士都瞪大了眼睛。
“那她有没有结婚呀?有女朋友吗?”
“哎呀,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 霍家又那么出名; 我们去网上搜一搜不就知道了!”
然后她们拿出手机; 在网页上搜索霍云霆,却没有搜到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咱们院长还能从网上搜到消息呢!霍云霆怎么会搜不到呢?”
“可能人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私人信息吧…”
“哎哎哎,这里有一条!”
那是一条很多年前的旧新闻; 只是寥寥几句,还不到一百字。
也许是因为没有泄露任何有关霍家人员的私密信息; 所以才被保留至今。
那新闻的大概意思是:
京城富豪霍家,大少爷神秘失踪; 二少爷双腿残废; 一直定居在国外的三少获得继承权。
vip病房内; 除了治疗仪发出的滴滴滴的声音; 便只剩下霍启昌粗糙虚弱的喘息声。
沙沙; 沙沙。
这间病房十分豪华,如果除去那些治疗仪和输液管,这里更像是一间总统套房。
霍云霆把黑色风衣脱下,随意地搭在沙发上。之后他从酒柜里拿出一瓶烈酒; 与冰块一起倒进酒杯。
他的每一个举动都很优雅,握着酒杯的手在病房苍白灯光的映照下,宛如艺术品。
霍启昌生前最爱的,就是美人与酒。
自从患上癌症以后,霍云霆便以治疗为由,把他囚…禁在这间疗养院。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尝过酒的滋味儿了。
霍启昌苦笑道:“原来…你竟然这样恨我。”
“我曾经想过把你母亲接回家…但当时我的事情太多了…我被绊住手脚…等到我想起阿静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死的太早了。”
霍云霆突然轻笑一声,眼神充满嘲讽:“你是被什么绊住了手脚?是那些数不尽的女人吗?”
随后,他的目光突然狠戾起来:“你以为,她是为什么死的?”
“一个怀了孕的美丽女人,在那个破旧封闭落后贫困的小渔村,她会遭受什么样的对待,他会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为了让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活下去,她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霍云霆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他的目光阴鸷,死死盯着霍启昌。
那巨大的压迫像千斤巨鼎,几乎能把人生生压死:“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她,可在她最痛苦最无助,在她饱受欺凌和侮辱的时候,你又在哪?”
“哦,我忘记了。”霍云霆冰冷的一笑,漂亮的眼眸中流露的是无尽的讽刺:“你被那些风姿绰约的女人们,绊住了手脚。”
霍启昌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你要相信我…我是真的喜欢过你的母亲…”
“最近一段时间…我常常梦到她…”
“我想…我至今还是…很喜欢她。”
“我不相信。”
霍云霆冷冰冰的看向躺在病床上,那阴寒的眼神仿佛是一柄锋利的刀,一片一片地割下霍启昌的肉。
他紧紧盯着奄奄一息的霍启成,从牙缝里逼出那几个字。
我不相信。
原来,当初在书房里对霍启昌低眉顺眼的那个少年,只是假象。
霍启昌声音嘶哑:“原来这…才是你最真实的想法…咳咳咳…!”
“我早该想到的…这才是最真实的你!”
霍启昌枯黄的脸闪现出一丝自嘲:“我早该知道的…我最得意的儿子…我霍启昌看中的孩子…怎么可能…是敦厚温顺的人呢…?”
说完,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霍云霆短促的笑了一声。
此时他侧身站在窗台,下巴微微扬起。
似乎正在眺望,即将落下天幕的夕阳。
他眉骨长得很好,比普通人为突出一些,侧颜尤其好看。
在黄昏落日的衬托下,竟让人产生了,他眼中带着忧郁的错觉。
但随即他便转身面对霍启昌,充满戾气:“我究竟是什么人,在霍云嘉变成残废那一年,你就该知道。”
那一年在京城,在他的私人别墅。
他拿着钢鞭,把霍云嘉抽的皮开肉绽,浑身是血,双腿生生打断。
心狠手辣,冷酷无情。
荆家人苦苦哀求,甚至荆老爷子当场犯了心脏病,但这也没让他生出半分怜悯之心。
他让霍云嘉带着伤,痛苦绝望的苟延残喘三天后,才派人送去医院。
这些事情霍启昌都知道,但那时候他已经对自己的二儿子彻底失望。
所以置之不理,放任不管。
霍启昌静静望着天花板,浑浊的双眼里翻涌着一些情绪,他越想越觉得,是他自己亲手培养了一匹狼,然后被狠狠咬断四肢。
霍启昌:“云鹤的失踪…也一定与你有关!”
“我明白了…!”霍启昌一边咳一边大笑:“是因为那个女孩儿!”
霍启昌突然有些发癫,仿佛在用仅剩不多的生命去发出笑声:“竟然是因为那个女孩儿…哈哈哈哈…我记得她叫然对吧…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哈哈哈哈…”
“你真让我失望!”
啪一声,突兀的脆响——
血与酒,掺杂着碎玻璃,坠落在地板上。
霍云霆站在窗边,窗外巨大的阴影笼罩在他身上,而他手心里的酒杯,竟然被生生捏碎!
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霍启昌却知道——
他生气了。
霍启昌突然兴奋起来,连那蜡黄的脸都有了几丝血色:“这一点你可不像我,竟然如此深情。”
“你要知道,像我们这种人,深情…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霍启昌眼中突然闪现一丝狠厉:“死了也好,死了,你就这一辈子都没有弱点!”
霍云霆突然狠狠钳住他的脖子,把霍启昌死死压在病床上。他双目冰寒,指尖微微颤抖,无名指上的银色光泽一闪而逝。
“谁告诉你他死了,他没死。”霍云霆声音里带着无法掩盖的怒气。
他的表情很恐怖,气势凶狠逼人,仿佛要把霍启昌生吞活剥。
与其说是告诉霍启昌,不如说是在告诉自己,提醒自己。
他没死,他会回来的。
霍启昌突然哈哈的笑起来,他本就是强弩之末,这样剧烈的大笑,让他的胸腔几乎要炸开,五脏六腑像是被一根巨大的棍子搅动,极其痛苦。
但他还在笑,他笑霍云霆幼稚。
整个霍家都已经在他手里,他要什么得不到?却硬要死守着一个,已经永远离开的人。
他有金钱,有地位,有权利。
却偏偏要当一个苦行僧。
真可怜啊。
霍启昌突然一口血沫喷出来。
“给我来个痛快吧…那些数不尽的的药片和无穷无尽的治疗…我不需要了。”
“霍家,有你这样的人当家作主…我没什么不放心的。”
霍云霆把一直别在腰后的枪摘下来,倏地扔过去。
当霍启昌看到那柄通体漆黑的m9时,心脏顿时重重颤了一下。
他还记得那晚在书房,一个双目漆黑的少年,双手颤抖的握住这把枪,第一次爆了一个人的头。
脑浆和鲜血溅在少年的脸上,他强忍着恶心和厌弃,声音沙哑的说了一句,谢谢父亲。
原来我第一次送给他的礼物,竟然是一把枪。原来我教给他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如何杀人。
霍启昌紧紧握着这把枪,瞳孔因为回忆某些事瞬间收缩,仅仅几秒钟之后,便无限扩散开来。
他的手缓缓垂下,手…枪并没有派上用场,而是滑落到地面,落在柔软的地毯上。
他双眼瞪得很圆,他永远没办法说话了。
霍云霆静静望着霍启昌的尸体,竟突然想不起来霍启昌年轻时候的样子。
眼前这个枯黄干瘦的老人,曾经也叱咤风云过,曾经也掌握过霍家生杀予夺的大权。
他前半生和兄弟姐妹们斗,后半生和儿子们斗。他拥有过很多东西,但在临死前,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哭上一哭。
可能人这一辈子就是这样,赤条条的来又赤条条的走,那些自以为已经紧紧握在手心的,总会在不经意间溜走,无论你有多么的舍不得。
霍云霆合上霍启昌的眼,“可能我也会和你一样,终其一生走上这样一条充满孤独猜忌和死亡的道路。”
他把那把手…枪,放到霍启昌怀里。
这是你送我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
离开病房后,霍云霆坐上一辆黑色轿车。
开车的司机是他的得力助手,张乔。
张乔是他在国外上学时的同学,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他的助理。
他聪明机灵又忠心耿耿,是霍云霆的心腹。
霍云霆要张乔通知媒体,扩散霍启昌去世的消息,并把霍启昌的尸体运回国。
设灵堂。
张乔微微皱了下眉,说道:“三少,这样不好吧?自打你掌权后,家族里便有很多人对你不满…我怕他们会趁机联合起来闹事,还是封锁消息比较好吧…”
霍云霆:“那些老蛀虫们,因为生意上的事,这些年一直对我心存怨恨。我就是要趁这次机会,把它们全部清理。”
“吊唁那天,你派人把灵堂死死守住。”
“我要他们进得来,出不去。”
张乔眼中闪过惊喜,嬉笑道:“将军!一次性干掉那些老王八蛋!”
“他们肯定做梦也想不到,你会在那天对他们出手。”
全部斩杀,一个不留。
国内,烹饪大赛的初赛即将开始。
比赛地点是由国家提供的超大型会场,参赛人员来自全国各地。
初赛的比赛时间为三天,参赛人员会被分别安排到不同的时间,进行比赛。
比赛过程中会有专门的摄像机,对会场的参赛人员进行拍摄记录,并且工作人员会把视频剪辑并上传到官网进行宣传。
网友们有权投票,但最终是否晋级,由专业评审团讨论决定。
但投票总票数也会记录到参赛人员的参赛档案中,对评审团也起着一定影响作用。
明燃接到通知后,提前和管家请了假。
他来到会场时,外面已经人山人海,除了参赛者与工作人员以外,全是记者。
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在自动取号机那里验证了身份,并领取进场券和参赛资格证。
从铺着红毯的vip通道进入会场时,耳边突然响起噼里啪啦的照相声。
一个女记者对他灿烂的笑道:“加油!”
“是你?你负责这里的采访?”
那个女记者,正是明燃在酒会帮助过的女人!
“对呀,是公司派我来的!我叫奚以兰,我妹妹叫奚以青,我们全家人都会给你投票的,加油!”
“那真是谢谢你们啦!”
进入会场后,明燃出示参赛资格证后,首先在一份保证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被工作人员领到属于他的操作台。
明燃被安排的时间在上午,与他同一时间段的参赛者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每个人都想在初赛好好表现一番,争取晋级!
比赛即将开始。
比赛规定为参赛人员需在5小时20分钟内,选择好相应食材,根据初赛的主题完成四道热菜,一道凉菜和一道甜品。
而此次比赛的主题很简单,一个字,关于季节。
明媚又耀眼的夏天,让人想起池塘活蹦乱跳的鱼虾,想起老街尽头卖冰棒的老妪,想起姹紫嫣红的花,还有裹着绿色粽叶软糯香甜的粽子。
几乎在一瞬间,所有的参赛选手纷纷走向干净整洁的食材区。
选好食材后,比赛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女配哦,所以辣个女人是谁…捂住嘴,不说了(* ̄︶ ̄)
★预收文文求收藏,戳专栏马上拥有鸭=3=
●●豪门沙雕甜文《地狱归来の小白花》
白锦是一名地府工作者。
他被领导踢进一本名为《盛世娇宠:总裁的七日甜心》的小说。
在这本小说里,女主角家境贫寒,母亲哥哥身患重病,每个月的医药费要几十万!
为了钱,女主把自己卖给帝国总裁,成为他的禁脔。
太可怜了!看到这里,白锦不禁留下同情的泪水!
但是,他却突然发现→
自己竟然就是女主瘫痪在床,大小便失禁的残废哥哥⊙▽⊙
但白锦坚决不把自己当废人!
即便坐着轮椅,他也身残志坚!
他坚持上街摆摊,卜卦算命。于是一不小心,他就靠算命,发家致富了…
女主去夜总会卖身那天,帝国总裁一掷千金,把她带回自己的别墅。
就在女主以为,自己即将变成一个,满身青紫的破布娃娃时→
帝国总裁冰冷道:“给你一个亿,把你哥哥电话给我。”
女主:???
ps。受君是假残废
●●娱乐圈爆笑爽文《狐狸精进城》
a城里有个搬砖工人,长得特别的好看。
肤白貌美盘靓条顺,哪怕蹲在马路牙子上吃韭菜盒子,也是一道绝美的风景线。
这位工人叫胡羡,他有个小秘密。
他其实不是个人!
——
娱乐圈大佬宋臻,最近。。。身体不太好。
自上次在酒吧一夜未归,他就脸色蜡黄脚步虚浮一步三晃,一副被小妖精榨干身体的肾虚样儿。
宋臻扶着腰,目光阴鸷:“找!悬赏!掘地三尺!必须把那个勾引我的小妖精找出来!”
——
有天,经纪人领着新签约的小鲜肉,去见公司大佬。
见面后,大佬和小鲜肉,就像尔康和紫薇。
先是震惊,然后彼此凝视,久久不说一句话…
经纪人心领神会,默默离开房间。
大佬突然冷笑,语气森冷道:“是你自己脱,还是我给你撕了?”
小鲜肉:Σ(っ °Д °;)っ!!!!!
第24章
比赛进行中。
明燃正在处理一只生鸭。
他用刀在鸭子的脖颈和翅尖位置轻轻转了一圈; 随后修长纤细的手指; 顺着脖颈伸进去。
他用力很巧,几乎一瞬间; 便把鸭子的骨架抽取出来。
他这骨肉分离的动作做的快,而且漂亮,很快便引起了评委们的注意。
明燃做的这道菜是金丝脆鸭,做法与八宝鸭相似。
将生鸭子剔骨; 然后填入以冬笋、冬菇、火腿、猪肉、紫糯米混合而成的馅料; 最后刷蜂蜜和色拉油进烤箱高温烘烤。
与八宝鸭不同的是; 金丝脆鸭的制熟用烤而不是蒸,这点与传统烤鸭的制作工艺相同。
并且最特殊,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明燃在给鸭肚填充馅料时; 首先用苹果汁将鸭子浸泡了一段时间。
这能使鸭子在烘烤过程中,充分融合鲜果的清爽与酸甜味; 更大程度的提升了鸭肉的口感。
比赛进行到一半。
由官方特意邀请的美食记者,突然同时注意到一个人。
那是位皮肤白的过分的男青年。
他漂亮的手指在案台有条不紊的操作着; 表情很严肃; 仿佛正在制作一件艺术品。
他们看见青年带上白色手套; 从烤箱里取出一只通体金黄; 油光可鉴的烤鸭。
那烤鸭因为经过高温烘烤; 整只鸭都鼓鼓的并有油汁渗出,空气中还弥漫着一丝淡淡的果香。
因为参赛者最后拿给评审团们品尝的,只是菜品的一小部分。剩下的“边角料”,可以任由现场的工作人员和记者们品尝。
所以; 当明燃这道金丝脆鸭做好时,突然发现好多人围在他身边。
个个手握刀叉,垂涎欲滴。
有这么多人围在他身边,明燃突然有点紧张。
他越紧张,面上的表情就越严肃。当他从刀架取出取出厨师刀时,整个人面上都笼罩一层寒气。
明燃俯身,微微眯眼,确定好比例后,锋利的刀刃瞄准鸭身轻轻一划。
酥脆的外皮瞬间裂开,吸收了众多食材香气的紫糯米瞬间涌出。
热气腾腾,香气四溢。
咔嚓咔嚓,一连串的脆响。
记者拿起相机,对着明燃和他的菜品进行全方位的拍照。
“能试吃吗?”
明燃微愣了一下,然后很绅士的伸手:“可以,请品尝。”
“天…这也太好吃了吧!”
“哎,我也尝尝!”
“能再吃一块吗?”
四道热菜烹饪完毕,分别为翡翠虾、冬瓜烩鲜、苦瓜酿肉和金丝脆鸭。
剩下一凉一甜。
热菜里荤菜多,所以明燃准备做一道清爽解腻的椿芽豆腐。
红翠相间的椿芽与白如玉的豆腐,裹纱布拧碎,去除汤汁。
然后加入蓝莓,盛放入方形水晶器皿中,用刀柄压平,顶端点缀翠绿的薄荷叶。
好的菜肴讲究的色香味,色是第一关。
卖相好了,才能让人心甘情愿并充满期待的吃下肚。
这道菜先不尝,光看一看,都觉得是一种视觉上的享受。
比赛进行到最后一刻,明燃已经完成好所有菜品。
四位专业评委在品尝明燃的菜品时,纷纷闭上眼,露出享受的神色。
外酥里嫩,油而不腻,鲜香酥滑,清凉可口。
每一道菜都充满明燃独特的个人风格。
当他打开最后一道甜品的盖子时,评委们的表情都微微惊讶。
因为盘里装的的,竟然是两个精致可爱、憨态可掬的小雪人!
初赛的主题的夏,这两个雪人显然不太符合主题。
明燃却弯腰取出调羹,轻声解释道:“这是一道用巧克力,柠檬,薄荷,蔓越莓和鲜奶制作的甜品。”
说着,他那勺子微微压住雪人的身子,隐藏在白巧克力外皮下的蔓越莓奶冻,瞬间流泻而出。
“我在夏天的夜晚,遇见过一个很可爱的人。”明燃的鼻尖浸着一层薄薄的汗,细碎的黑发贴耳畔,微圆的眼睛十分明亮。
“他就像一个雪人,从小到大没体会过暖,也没尝过什么甜。”
“而这道雪人奶冻制作时,首先要用将巧克力加热化开,奶冻同样要以小火熬制。”
“经过冷藏的奶冻里掺杂着薄荷,清爽刺激的感觉,会让人联想起炎热夏天突然吹来凉风。”
“奶冻里的蔓越莓和柠檬,中和了奶的浓郁,吃起来香醇酸甜,在夏天食用清热又解暑。”
明燃垂眸轻轻微笑:“这是两个经历过温暖,拥有整个夏天的雪人呢。”
摄像机瞬间抓拍到这一刻,镜头里的瘦削青年正弯起眼睛。
他低头轻笑时的样子格外温柔。
——
清晨的霍宅,餐厅只有林月生一个人。
餐桌上放着一份经济早报,他一边吃着早餐,一边低头瞥上一眼。
今天的行程很满,上午会有几位家教为他讲课。午餐后他会被司机送到霍云鹤的公司,旁听他们的公司会议,这是霍启昌安排的。
下午林月生还有打靶训练与格斗训练,教他的老师是一位经常与霍家合作的佣兵。
那佣兵身壮如牛,脾气暴躁,把林月生当成自己手底下的新兵一样严格训练,打骂毫不留情。
在格斗训练时,佣兵充当林月生的陪练。
他出手狠辣,根本不管林月生是否初学,每次都用那铁一样的拳头,把林月生打翻在地,然后笑嘻嘻地说一大串难听的脏话。
不像教学,更像是玩弄。
林月生却一次比一次认真,他的记忆力很好,佣兵的每一个动作都印在他的脑海里。
他的眼睛很黑,像墨水一样阴沉沉,死死的盯着对方每一个动作。
十几次的失败后,他终于绝地反杀。
机会就在佣兵双手死锁住林月生的腰,把他高高举起,向下摔的那一刻——
林月生猛地用膝盖,顶住对方下巴!
那巨大的力道迫使佣兵向后仰,林月生马上趁机,反向擒住佣兵手臂,动作迅猛似狼。
他手脚并用,用力一翻,几乎在瞬间将身强体壮的佣兵,狠狠压制在地板。
动弹不得。
“停停停——”佣兵疼的表情扭曲,大力拍打地面。
起身后,他用怪异的眼神看向林月生。
似乎根本没想到,林月生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到制敌技巧。
“你以前真没学过?”佣兵眯着眼睛问道。
林月生微微喘息,前额布满细小汗珠。
半响,他抬起漆黑的眼睛,语气嘲讽道,“你猜。”
结束一天的训练,林月生在浴室清洗。
冷峻淡漠的脸,在这时才呈现出一丝倦态。
他的肩膀和手指上布满血泡,那是因为超负荷的枪械训练所造成的后果。
除了脸,他满身都是伤,但林月生没有一点抱怨。
因为他知道,如果不经历这些,他永远没办法成长。
永远只是一个当危险来临时,任人宰割的蝼蚁。
热水喷洒在林月生的脸上身上,他闭上眼睛,脑中浮现出某个画面。
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又怎么去保护别人。
深夜,明燃出现在卧室时,林月生正靠在椅子打盹。
他太累了,没等到明燃来,就睡了过去。
林月生的眉头紧蹙,似乎梦里也是无穷无尽的训练。猛然惊醒,他看到手边缩成一团的小橘猫后,这才松口气。
这时候明燃也睁开眼睛,圆溜溜的眼睛在月色下,像茶色的水晶。
明燃用毛茸茸的小脑袋,轻轻蹭着林月生的袖口。
“喵—”
只有在每天的这个时候,林月生的眉眼才会舒展开。就像经历了整个严冬的冰河,在遇到暖阳后慢慢融化,流淌出缱绻温柔的颜色。
“把你吵醒了?”
“喵喵!”没有。
“送阿燃一个礼物。”
林月生抱着明燃走到书桌前,在抽屉里掏出一个猫咪形状的透明小盒子。
“喵?”明小橘歪头,盯向那个透明小盒子。
心想,这是什么,茶叶吗?
明燃站在桌子上,先是围着那小罐子转了一圈,然后用爪子轻轻一碰,盖子咕噜噜滚落到地上。
空气里,似乎弥漫上一股很奇特的味道。
那味道有点像薄荷,带着一丝淡淡的甜味,很诱人。
像是小钩子引诱着明燃低头去嗅。
他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
血液在一瞬间沸腾起来!
刹那间,明燃僵在原地,一动不动。
似乎周围,到处都是那诱人的味道!
他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和脚,浑身毛炸起来,黑色的小鼻子一耸一耸。
明燃疯狂地寻找味道的来源,漫无目的,毫无规律。
突然,他低下头。
开始用力闻,用舌头吮吸,用牙齿啃咬。
不知过了多久,等他渐渐清醒回神时发现——
自己竟然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变成人形!并且,没穿衣服!
更可怕的还在后面,明燃头皮发麻,慢吞吞低下头。
此时此刻,他正跪骑在林月生腰上,双手保持着用力撕扯对方衬衫的动作。
极其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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